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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回到过去当女神-第6部分

小说: 回到过去当女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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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没见过如此直击人心的诗歌。

    全本欢迎您! t1706231537

 9 时间幻梦一场空(打赏加更)

    开头两句一出,路漫慢老师连忙屏住了呼吸。

    itistofyou(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butyoudon‘tunderstandiloveyou。(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飘逸而又娟秀的花体字,不疾不徐的写下了这两句最为惊人的情诗。

    连班上那些英文成绩好的同学,看到这接下里的两行诗,面容也变得严肃起来了。连林幽萝也是一脸好奇的看着白晓笙的背影。

    thefurthestdistanceintheworld(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isnottofyou(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youdon‘tknowiloveyou(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itisyloveisbegthesoul(而是爱到痴迷)

    butican‘tspeakitout(却不能说我爱你)

    “啊呀!”

    这个诗歌小段一出,一个小女生甚至惊讶的叫了出来,看着白晓笙的背影眼中开始泛起奇异的光泽。

    周围那些看不全黑板上诗歌是什么意思的学生,一脸莫名奇妙的瞥了她一眼。

    不过白晓笙对背后的事情不管不顾,依然继续手上粉笔的刻写。

    thefurthestdistanceintheworld(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isnotthatican‘tsayiloveyou。(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itisaftermissingyoudeeplyinty

    heart(而是想你痛彻心脾)

    ionlycanburyitinmyheart(却只能深埋心底)

    thefurthestdistanceintheworld(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isnotthatiissyou(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itislove(而是彼此相爱)

    butearby(却不能够在一起)

    ……

    ……

    thefurthestdistanceintheworld(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isnotthelightthatisfadingaway。(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itistheincidenceofus(而是尚未相遇)

    isnotsupposedforthelove。(便注定无法相聚)

    thefurthestdistanceintheworld(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isthelovebetdfish。(是飞鸟与鱼的距离)

    oneisflyinginthesky,(一个翱翔天际)

    theotherislookinguponintothesea。(一个却深潜海底)

    洋洋洒洒上千个花体英文单词,铺满了整个宽阔的黑板,如同一朵朵精心雕刻的白色蔷薇,一株株整齐的种在这片黑色的花圃之中。

    仅仅只是望过去,就能感觉其中迎面扑来的文艺气息。

    密密麻麻的花式体英文,一大块一大块的,看的那些初中学生真是心生震怖。不论是能理解其中意思的,还是不能理解其中意思的,全部都是一副屏住呼吸的表情。

    最为震惊的人,除了深知闺蜜德行的林幽萝外,就是英语老师路漫漫了。

    她是英语专业出身的大学生,业余时间也熟读过不少国外的原版著作和文学,但却从未见过如此震撼人心,如此让人引起共鸣,而如此不能自拔的诗歌。

    这就是文字的力量!能够影响人心的文字!

    看着这首情诗,路漫漫不自禁的想到了她那无疾而终的初恋,那是一段忧伤而又甜蜜的故事。

    甜蜜到,那么的无可奈何!

    白晓笙在结尾处笔锋一转,在旁边轻轻写下一行英文小字。

    tydearyoyo(致我最亲爱的幽幽)

    致遥远时光的你,谢谢你曾陪伴在我身边,度过那美好的青春岁月,那曾是我记忆中永远挥之不去的美梦。

    当初我不小心放开了你的手,而如今,我却只想抓的更加牢固。

    不想放了,再也不会放了。

    此时那高高在上的太阳,正轻轻转动了一下它的位置。

    那下午的和煦阳光透着窗户,懒洋洋的洒了进来。白晓笙转过身来,沐浴着侧边的阳光,仿佛整个人都披上了一层淡黄的薄纱。她对下方那一脸震惊的林幽萝微微一笑,狐媚的脸蛋显得愈发娇俏,仿若从志怪故事走出来的狐狸精。

    这时候即使有不少厌恶白晓笙的学生,此刻也似乎隐约明白了那数千年前,帝子辛为何要为苏妲己而播弃天下了。

    白晓笙这一笑看的林幽萝也是一呆,随后又恼怒的回过神来,觉得这闺蜜简直就是犯规嘛!

    那妖媚如画的长相,那人见犹怜的小模样,完完全全是那种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啊!白晓笙同学,你这首诗…”

    路漫漫在此时开口了,她脸上还有着久久未散去的震惊,以及眼角下那晶莹的泪花。

    ‘我去,这是什么演技?!太夸张了吧,是在搞笑么!?’

    白晓笙只是一瞥这英语老师的表情,心下更是无语。

    一首大众化的情诗而已,没见过么?至于一副土包子我好激动的模样?

    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的诗歌,在原本时空可是非常的火,在2003年时候在《读者》上摘入,随后被很多文学爱好者捧为神作,一下火遍了全球。这首诗一度是被传为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诗歌,但后来有学者表明在泰戈尔的诗集种根本没见过这首诗。倒是有不少事实证明这首诗原出处,为香港作家张小娴的《荷包里的单人床》。

    “这不就是那…”

    咦?

    似乎不管是是《读者》上的摘入,还是张小娴的诗集,好像这个时间点上都没有出场。

    那岂不是说,咱成了第一个写出来的?

    我在这个过去时空中,成了诗歌的原创者!?

    但即使是第一次见到这诗,这反应也太夸张了些吧?

    铃铃铃。

    下课的铃声正好响了起来,白晓笙看着周围还在震惊当中的学生和老师,直觉告诉她似乎做了一件很不得了的事情。

    但具体哪里不对劲,白晓笙也没回味过来。

    这个过去的时空,果然和她之前想的不一样啊!这些一堆堆的学生还有老师,不过是一首诗歌而已,怎么就这么像是被下了弱智光环一样?

    林幽萝站起,一副看陌生人的模样打量着白晓笙,似乎第一次认识对方一般,“笙笙,这首诗歌是你写的么…?实在是太令人惊叹了!”

    听到林幽萝的问话,白晓笙心中咯噔一声,连忙推开路漫漫老师,直接跑了出去,连身后林幽萝的呼唤都没有在意。

    现在白晓笙,只是一个人想静静而已。

    千万不要问我静静是谁!

    在黄昏下努力奔跑的少女,背后的阳光余晖铺满了她脚下的道路,那些踩过的光影,尽是她逝去的青春。

    白玉易老,时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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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身前之事已不闻

    讲道理的话,白晓笙刚才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短路了,会在黑板上面下意识的写下了那首小诗。

    或许只是因为从上午见到林幽萝的第一面起,她心中就满心带着复杂的情绪。那是一段原本时空中往昔的岁月,如果所有条件没有变化的话,有一场残酷的分离在两年后等着她和林幽萝。

    但现在白晓笙是‘她’而不是‘他’,别说最基本的条件已经完全不成立了,甚至连这个过去还是不是原本世界的过去,白晓笙都不敢确认了。

    其实她突然写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首诗歌,并不是没有缘由的。在两年后那场雨后的黄昏里,没有其他人的运动场上的一次拥吻后,林幽萝她亲手递来了一张粉红色纸张包裹的信件。

    林幽萝当时嘱咐白晓笙要回家后才能拆开,而她当时根本没发觉出对方脸上的沉重,也是傻乎乎的点头答应了。

    在夜晚昏暗灯光的映照下,白晓笙打开了那封充满少女气息的信。里面的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写着正是这首《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从那天起,林幽萝就消失在了白晓笙的世界里。

    白晓笙那时候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情书,完完全全就是一张分手信。

    而按照原本的时间发展,她们或许老死也不相往来,白晓笙还是那个‘白晓生’,而林幽萝则会有着自己的家庭。

    但是在今天,两根画在黑板上一错而过的直线,被擦掉了延伸到不同方向的痕迹,重新拼合了在了一起。

    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和心态,是难以用言语描述的。

    所以刚才在混乱不堪的情绪下,白晓笙满心都是那记忆中渐行渐远又渐近的梦中人,她也就鬼使神差的写了这首诗。

    当写了小诗之后,她发现了两个让她异常慌乱的问题,第一个问题非常的明确,白晓笙刚才也试验过了。

    也就是她的一部分记忆能回想的无比清晰。

    那首诗歌的花式文体写法,是按照当年林幽萝的笔迹手法来写的。她能在过了十多年的时间里,重新记忆起那张分手信上的一笔不差的内容。

    一笔不差的意思,就是每个单词的角度和手法,甚至连间隔的位置都是分毫不差的。

    别说单词间隔的位置和角度了,即使那张信的诗歌具体内容,本来按道理白晓笙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在今天,也就是回到过去的第一天,白晓笙此时稍微一回想,那张信似乎就完完整整的浮现在脑海中。

    这些记忆就好比一张张被拍摄在脑中的照片,在一瞬间的回想后就重新被挑选出来,摆放在了白晓笙面前。

    她可以过目不忘了。

    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目不忘,只是曾经特别在意过的记忆,白晓笙能很快的回想起那些细节,但那些大部分的记忆都依然模糊不清。

    只有小部分那曾经在意过的事情,所留下的记忆能重新完整的整理一遍。

    人脑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有着100多亿个神经细胞,每天能记录生活中大约8600万条信息。据估计,人的一生能凭记忆储存100万亿条信息。

    这是个让人看上去就觉得很庞大的数字。

    有人会觉得难以置信,觉得自身怎么可能会记忆那么多的东西?

    的确,这些都是有着限制的。

    实际上这些信息绝大部分,也就是所占99。9%的比例都是无用信息。即使一些信息真的十分有用处,人脑也不一定能在之后需要的时候回想起来。更何况,常人一生所能使用的大脑,所占比例有可能不到脑域的百分之十。

    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来看,人脑对新生事物的遗忘比例是循序渐进的,所以人能回想起来的东西,一般都是经过反复并且多次的记忆,才能真正的印刻在脑海中不会轻易忘记。

    而此刻的白晓笙当然没达到不会遗忘事情的程度,但她的头脑似乎比原来更加清明,更加充满活力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回到过去的原因,虽然大部分记忆依然是模糊不清,但那些比较重要的事情,白晓笙她似乎都能想的起来。

    比如那封信上的花体小诗,比如那…学校第一次模拟考试的试卷。

    这其实并不算什么很了不起的东西,毕竟能做到真正意义上过目不忘的奇才,在这个世界上都有着不少。

    地球人口几十亿,这么多年来什么天才没出过?

    不过此时的白晓笙,倒是比原本时空中的那个‘他’,是要聪明了不少。

    恩,放在原本的时空里,估计能参加个什么‘最强大脑’的选秀节目,应该还能取得不错的名次。

    但是头脑变聪明的白晓笙,对此并没有高兴起来。

    因为她发现了最为重要的第二个问题,那就是她在写诗的时候,发现大家那一脸懵逼的样子,让她隐约感觉到不对劲。

    为什么不对劲?

    白晓笙一开始进教室的时候还没发现,后来站在讲台上看着下方的同学,她才突然反应过来。

    这是个十分震惊的发现,因为那在座的学生中,有一大半她都不认识。

    如果白晓笙记忆没出错的话,二三三班的学生即使现在真的不认识,她也能借口告诉自己过了十多年了记忆会出现偏差,所以认不清那些老同学了。

    暂且不提头脑变好的她,在这段记忆的回忆是非常清晰的。

    凭其中那些面孔熟悉的学生中,有几个还是她最近还在一起吃喝玩乐的高中老同学。那可是关系不错经常联系的老同学啊!

    她完全能肯定,对方几个在初中的时候根本没在广南市一中读书,甚至有几个原本是外省的老同学,高二时候因为家庭原因才转到一中高中部读书的。

    这才初三!对方这个时候明明还在其他学校上学,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大老远跑到这里来读书呢?

    这其中一定有问题,甚至…自己到底还在不在原本时空里的过去,白晓笙都无法保证了。

    她一些文学和影视作品也看过不少,也懂得什么叫做平行世界的概念。

    若还是在原本时空的话,她应该叫做‘白晓生’,是个放荡不羁的少年,而不可能是一个叫做‘白晓笙’女孩子。

    这一切的一切,让白晓笙心中疑惑万分。

    “所以说,这到底是在搞什么啊!呼呼…”

    白晓笙停下了奔跑的步伐,蹲在校门口不远处的大树下,大声的喘着粗气。她此时的面色变得红润如霞,给她更添一丝妩媚。额前因为剧烈运动的缘故,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水,打湿了那花花绿绿的杂乱刘海。

    这具身体虽然力气出奇的大,但是体力真是差到和没有一样啊…

    “哟,笙笙你在这树下干什么?”

    就在白晓笙歇息的时候,一道不合时宜的口哨声了起来。

    白晓笙闻声连忙抬头一看,发觉一个穿着时尚打扮的花里胡哨的高个子男生,单手抱着一个篮球,正站在大树的不远处。对方五官还算的上帅气,剑眉星目的样子,但此时却一脸复杂的看着她。

    糟糕。

    一看到这个男生,白晓笙心中就不直觉的产生了一种厌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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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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