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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冒牌主教-第67部分

小说: 冒牌主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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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再加上身上那数十道纵横交错的伤口,若不是布洛芬乃是男扮女装的男儿身的话,那么这里简直就像是生了某些男情女不愿的罪恶之事犯罪现场。

    “有什么不可能的。”绿帽灰衣人站在布洛芬的身前,语气相当的平静:“你败了,布洛芬。”

    此言一出,布洛芬立刻就好像被咬了一口一般,猛然失态的嚎叫起来:“不可能!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两人之外,怎么可能还有人能够打败我!”

    毫无疑问,布洛芬嘴里的“那两人”,当然不包括面前这个布洛芬一无所知的神秘人。

    “哦?”绿帽灰衣人的语气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丝戏谑:“那么恐怕我得很抱歉的通知你一声,从今天开始,这个世界上能够打败你的变成了三个人。”

    布洛芬的身体闻言猛的一震,双眼突然爆射出两道精光,死死的盯着面前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绿帽灰衣人,但仅仅过了几秒钟之后,布洛芬就颓然的低下了头。

    虽然在和面前这个神秘强者交战之前,布洛芬已经和那位和他一样被路易王招揽来的圣域强者打过一架,因此消耗了不少力量。但布洛芬的心中十分清楚,就算自己没有打上那一架,以全盛力量出战的他也最多是让面前这个神秘人多花一些时间罢了,最后的结局并没有什么不同。

    还有一点布洛芬并没有说出来,要不是对方手下留情的话,此刻的他已经是死人一个了!

    “告诉我你的名字,”布洛芬抬头看着面前这个击败了自己的绿帽灰衣人,眼中满是掩饰不住的挫败:“好让我知道,我究竟败在了哪一位级强者的手里!”

    “名字吗?”绿帽灰衣人思考了一下,随后开口说道:“你可以叫我雷——不,”他突然改变了主意,对着布洛芬说出了另外一个称呼:“别人都称呼我为——龙城狂霸酷拽少。”

    “龙城狂霸酷拽少?”这个读起来有些拗口的名字让布洛芬不由得微微一愣,在布洛芬的记忆之中,似乎也并没有龙城这么一座城市,但是布洛芬还是将这个名字牢牢的记在了心里,深深的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龙城狂霸酷拽少”:“总有一天,我一定会亲手击败你的!”

    “龙城狂霸酷拽少”闻言不由得轻笑一声,悠悠的说道:“很多人都跟哥说过这句话,但如今的哥已经成为传说,他们却只能仰望哥的背影。”

    布洛芬冷笑一声,化作一道虹光冲出树林,消失在了天空中。

    这个所谓的“龙城狂霸酷拽少”的名字当然不可能就叫龙城狂霸酷拽少,假如雷欧此时出现在这个地方的话,他应该会恭敬的称呼这位绿帽灰衣的“龙城狂霸酷拽少”一声“雷峰大人”。

    没错,将蓓拉公主从布洛芬手中救出来的这个雷峰,也正是对雷欧有再造之恩的那个雷峰。

    “呼!”目送着布洛芬远去之后,一直保持着一种十分冷酷状态的雷峰终于松了一口气,轻轻的甩了一下右手:“这个布洛芬号称级强者之下无敌手,今天这一战下来果然是名不虚传,要不是他之前和那个路易的走狗先打了一架,今天这一战还真不好说谁输谁赢啊。”

    雷峰话音刚落,鲜红的血液就顺着他的右手手腕滴滴答答的流了下来,血流的度相当的快,看起来就好像连珠串的雨点,几秒钟之后就在雷峰脚下的草地上滴出了一小滩鲜血。

    很显然,这一战其实并没有像布洛芬所以为的那样,是一场一边倒的战斗。

    “好了,”雷峰的手突然又是轻轻一抖,原本还在不停流淌下来的鲜血突然间就止住了,他转头望了一眼蓓拉公主刚刚离去的方向,语气中突然微微带上了一丝焦虑:“希望那个小女孩,可不要遇到什么麻烦才好。”话音一落,雷峰立刻也化作一道虹光,追着蓓拉公主的方向而去。

    然而强如雷峰这样的人也没有想到,现在的蓓拉公主不但已经遇到了麻烦,而且这麻烦还大了去了。

    “原来是茉莉公主殿下,”在弗里德里希的搀扶下刚刚走下马车的俾斯麦一眼就看到了从另一辆已经四分五裂的马车车厢之中走出来的蓓拉公主,随后这位名满天下的名相脸上突然就露出了笑容,看起来十分的开心。

    “你认识我?”蓓拉公主闻言微微一愣,看了一眼俾斯麦,在现对方其实是一名看起来相当和蔼的半百老人之后,蓓拉公主不由得有些好奇的问道:“这位——嗯,这位老先生,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茉莉公主,正是佛朗斯前任国王波拿巴十一世赐予他最疼爱的女儿蓓拉的封号。

    “老先生?”现在俾斯麦身旁的弗里德里希闻言不由得微微翻了一个白眼,但这位年轻的殿下还没有完成这个翻白眼的动作,他的双眼就已经完全的直住了。

    身为吉姆尼帝国的皇族直系血脉,弗里德里希殿下不知道见过和玩弄了多少美女和尤物,但却从未有一名女性能够如此得符合他那近乎苛求的择偶观——娇俏,可爱,温婉,美丽……

    弗里德里希怔怔的站在那里,整个人失魂落魄的盯着蓓拉公主,生怕自己一个眨眼以后,这名女孩就会从他的面前消失不见。

    一个念头瞬间充斥了弗里德里希的整个脑海:“这就是我梦想中的另一半,我一定要得到她!”

    一声突如其来的惊呼打断了弗里德里希的出神,这名吉姆尼帝国的殿下有些愤怒的向着声音的来源看去,现在自己那位伊人的旁边不知何时突然出现了一名和自己同龄的金骑士,这名金骑士此时此刻正伸手指着自己的老师,脸上满是震惊的表情:“你,你是吉姆尼帝国的宰相,俾斯麦公爵!”(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35章 救美

    (全本小说网,。)

    有时候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神奇而又草蛋,当你努力的在黑暗中摸索前进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的未必就是那一直盼望着的光明出口,却很有可能是那深不见底的黑暗悬崖。

    当俾斯麦这个名字从加梅洛的口中喊出的时候,十六岁的蓓拉公主忍不住眨巴了一下漂亮的大眼睛,突然有一种自己正坠入无尽深渊的错觉。

    俾斯麦,一个对于佛朗斯王国来说,堪称恶魔一般的名字。

    二十年前,时年三十六岁的俾斯麦在国王威廉力排众议的支持下登上了吉姆尼宰相之位。

    这名宰相上任之后并没有像他的那些前任一样大力展军力,而是将几乎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在了展经济,尤其是商业和农业上。

    在接连出台了许多工商业利好政策之后,向来以对外扩张和动战争而闻名的吉姆尼帝国在俾斯麦的带领下用了整整八年的时间来展经济。毫无疑问这对于在吉姆尼朝堂上占据多数的军方将领和大臣们来说是非常难以忍受的,当时甚至还有人轻蔑的给俾斯麦取了这么一个外号“商人宰相“,意在嘲讽他除了和商人打交道之外一无是处。

    然而当整个吉姆尼帝国都开始习惯了和平的时候,这位商人宰相突然又提出了一个建议…………开战。

    在俾斯麦的全力支持下,吉姆尼帝国当时唯一一位元帅托伦大人率领帝国八万精锐进入波特兰领,正式介入了这场吉姆尼帝国一直藏身于幕后操控的战争,当有人担心波特兰领会成为一个让吉姆尼帝国无法自拔的泥潭之时,俾斯麦十分自信的在朝堂上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最多三年时间,波特兰三郡必定归入我帝国治下。“

    他并没有说错,然而当托伦元帅的大军在波特兰征战的时候,佛朗斯人来了。

    当年的佛朗斯王国人口众多领土辽阔,军力十分强盛,拥有晨星,银河和黑蔷薇三大王牌军团,在位国君波拿巴十一世又是公认的明君,整个王国国力蒸蒸日上,被视为下一个最有可能晋升帝国的强大王国。

    但帝冠只有三座,想要争夺帝冠,就必须从当时的三大帝国中夺取到其中一个。

    由于佛朗斯王后就来自于斯班尼帝国,再加上斯班尼帝国号称大6第一强国,因此被第一个排除。

    奥利帝国和佛朗斯王国并不接壤,因此被第二个排除。

    那么剩下来的唯一一个目标,当然就是和佛朗斯东北部接壤,同时又有着长达百年宿怨,并且此刻正在东线进行着波特兰领之战的吉姆尼帝国了。

    然后战争就这么爆了,作为整个大军的先锋,佛朗斯的晨星军团一路势如破竹的突破了吉姆尼人茵莱河东岸防线,在茵莱河平原上狂飙突进,甚至一度迫近到吉姆尼都贝尔林城之外。

    也正是这个时候,俾斯麦坚定无比的反对了从波特兰领抽调托伦元帅大军的决定,同时又对当时一片提议迁都逃跑的浪潮坚定的说了不。在做完这一切之后,他选择相信一个人…………时任吉姆尼帝国预备军团军团长的隆美尔。

    然后那场举世闻名的战役就生了,晨星军团在茵莱河平原之上全军覆没,吉姆尼帝国顺势反攻,一举歼灭和俘虏了佛朗斯五万多人,佛朗斯王国由此一蹶不振被迫转入全线防御,再也无力争夺帝冠。

    非但如此,十年后的俾斯麦还在这二十名黑甲骑士的保护下悄悄的潜入佛朗斯王国境内,一手策划和协助了路易公爵动的叛乱,敲响了统治佛朗斯王国已有上百年之久的波拿巴家族的丧钟。

    蓓拉波拿巴,便是曾经的佛朗斯王族波拿巴家族如今仅存于世的唯一直系血脉了。

    俾斯麦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加梅洛,似乎是在惊讶于这名年轻人竟然能够一眼就认出来自己的身份。这位吉姆尼帝国的宰相大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吝啬夸奖的人:“年轻人,你很不错,从你的面相上来看的话,我猜你应该是索伦家族的人,对吧。“

    “没错。“加梅洛同样惊诧于对方能够一眼就认出自己的身份,但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我叫加梅洛。“随后这名金骑士又挺了一挺胸膛,不无自豪的说道:“公主殿下的守护骑士。“

    “守护骑士?“站在俾斯麦身旁的德里希闻言突然皱起了眉头,微微的咪起了眼睛,上下打量着加梅洛。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吉姆尼帝国的年轻殿下突然就因为这个词而对加梅洛动了杀机。

    加梅洛当然也注意到了德里希的眼神,并且选择了毫不示弱的回瞪了过来,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相撞,激烈得你似乎都能够听见空气中那嘶嘶的声音。

    俾斯麦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两人的异状,但是对于这位宰相大人来说,无聊的争风吃醋当然不是他所会去关注的东西,于是俾斯麦很快的就将目光移到了蓓拉公主的身上,用和刚才一样和蔼的语气说道:“不知道公主殿下这是要去往何方呢?“

    这句话根本就是在明知故问,换谁都知道,蓓拉公主既然在逃出帕里斯城之后一路向西南方向而来,那么她的目的当然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和佛朗斯王国西南部边境接壤的斯班尼帝国。

    “公爵大人,我们并没有义务向您告知我们的目的地。”一旁的加梅洛突然插了一句话。

    俾斯麦叹了一口气,和蔼的看着面前的蓓拉公主:“相见即是有缘,公主殿下,请随我往贝尔林城一行吧。“

    贝尔林城,就是吉姆尼帝国都的名字。

    虽然俾斯麦的话里带了个请字,但在场的每一个人心里都十分的清楚,就算蓓拉公主拒绝了俾斯麦的“请“,俾斯麦也还是要把蓓拉公主给“请“到贝尔林城的。

    “我不会跟你去的。“蓓拉公主坚定的摇了摇头,脖子上的海洋之心开始幽幽的泛起了蓝色的光芒。

    “这恐怕并不能由公主殿下您的意志为决定。“俾斯麦温和的笑了一笑,下达了命令:“罗纳德,将公主殿下请上马车。“

    “这恐怕也不能由你的意志来决定,俾斯麦。“伴随着这句懒散的声音,一道灰色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蓓拉公主的面前,正好挡住了想要捉拿蓓拉公主的罗纳德。

    值得一提的是,这名灰衣人的头上,竟然还端端正正的带着一顶绿色的斗笠。(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36章还有谁

    (全本小说网,。)

    雷峰到了。

    在击败了布洛芬之后,雷峰终于抢在蓓拉公主被擒住的前一刻及时的赶到了这里。

    几乎就在雷峰出现的同时,黑甲骑士的领罗纳德也开始了冲锋。

    势不可挡。

    罗纳德是一名骑士,一名能够十分忠实的贯彻自家主人命令的骑士。

    他的主人俾斯麦已经下了命令。

    有命令,就要执行命令。

    罗纳德立刻就忠实的执行了这个命令。

    他冲锋。

    雄壮的坐骑加上罗纳德那小山一般的身躯,即便只有一人一骑,但当他冲起来的时候,竟然给人一种千军万马的错觉。

    但唯一的一个小小问题就是,在罗纳德和蓓拉公主之间,突然出现了一个挡路的家伙,而且这个挡路的家伙还在自己的身体外套着一件灰色的大斗篷,头上还带着一顶看起来相当可笑的绿色斗笠。

    滑稽的小丑,不屑的念头在罗纳德的心中一闪而过。

    他的右手紧紧的握住了长枪,雪亮的枪刃在阳光下反弹着刺眼的光芒。

    枪出。

    枪出如龙。

    罗纳德手中的长枪以闪电一般的度刺向了雷峰的胸膛。

    一击必杀。

    罗纳德的这一枪并没有任何的保留,这名高大的黑甲骑士已经将自己的力量挥到了极致。

    狮子博兔也需全力为之,罗纳德很清楚这一点,尤其是在十年前的茵莱河之战中被一名看似无害的佛朗斯重伤号用一根尖锐的木柴刺入他的右边胸膛之后。

    马快,快如闪电。

    枪快,快如雷霆。

    人快,快得比闪电和雷霆加在一起还要快。

    快的不是罗纳德,是雷峰。

    雷峰抬起了右手,伸出了食指和中指,在空中轻轻的一夹。

    在他伸手的时候,夹的明明还是空气,但当雷峰的双指并拢起来之时,一截枪尖突然出现在了雷峰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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