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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部分

我本三国一路人-第7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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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太久,差不多了就得赶回去镇压一下那些反对派。所以所以,你孙权没必要为了所谓的战场胜利而去和老曹拼,拖时间只会对你孙权有利。

    看完这封信,孙权哪怕在心里对陆仁再怨恨,却也表示赞同的点了点头。其实真要论乱世争衡的个人能力,孙权远在陆仁之上,所以有些事情孙权这里还是比较清楚的。不过在看到信的末尾的时候,孙权却又被闹了个哭笑不得,将手中的信向孙尚香晃了晃道:“尚香,这封信你可曾看过?”

    孙尚香正在吃着东西,头也不抬的回应道:“没有。哥,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孙权很多时候也拿孙尚香没办法,只好亲自起身走到孙尚香的席前,把手里的信递给了孙尚香过目。孙尚香看了几眼信的末尾,自己也是一愣:“将我带来的舰船都送给你?陆先生他还真是舍得啊……不过哥,这不是很好吗?据我所知,你有两样东西是最想从陆先生的手里拿到的,一个是威力惊人的火炮,另一个是夷州的很多舰船所使用的蒸汽机。

    “这次我从陆先生那里借来的舰船之中,有三十二只就是有装配了蒸汽机的舰船,无风或逆风之时,借助蒸汽机的动力仍然可以保持相当好的航速。哥,这回你开心了?不过你可得想清楚,今年你那五千斤的银子可就没了。”

    陆仁信里的意思是你孙权要银子就没有船,要船的话就没有银子,你孙权自己二选一。而这对孙权来说还用选?当然是先把关键的蒸汽机给整到手里再说。钱可以赚,这技术尽快的掌握到手里才是最要紧的好不好?

    这里可能有人就会说了,你陆仁是不是疯了?怎么能在这个时候把蒸汽机技术教给孙权?

    其实很多事情不能这么想。首先,陆仁给的只是三十二只装配有蒸汽机的舰船,并不是把蒸汽机的制造技术教给了孙权。换句话说,就是陆仁卖的只是产品却并不是技术,这两者之间是不能划上等号的。

    当然,孙权这边可以把蒸汽机拆开,明白其构造原理之后再试着去自己制造。但在这里你可就得想想孙权的地盘里有没有相应的基础工业能力了。按之前曾经举过的例子,现时点孙权的地盘里造一柄剑都得靠工匠们一锤子一锤子的去锻打,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要是应用在蒸汽机这种各个部位连结都需要较高的要求的东西身上,不出事故那才是怪事!蒸汽锅炉一但爆炸那也不是闹着玩的。

    或许在某些事情上不能小看华夏古代工匠们的能力,他们有可能能够按自己的方法整出达到装配要求的部件。但是陆仁混了这么多年,也早就明白如果那样做的话,其投入的成本会高得可怕。事实上,华夏古代许多精巧得令人叹为观止的东西,其实都是以不计工本的方式制作出来的。真要是进行大规模的制造,孙权就算是再有家底也非得赔光掉不可。

    此外还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制造蒸汽机需要橡胶,可这玩意儿孙权的地盘里上哪里去找?

    所以所以,陆仁真实的目的,是用这三十二只有蒸汽动力的舰船为广告投入,等孙权尝到了甜头之后,发展一下夷州的造船工业。再说白一点,就是陆仁要准备贩卖舰船来赚钱了。当然了,陆仁可不会不留后手,准备卖出去的都是量产化的,甚至可以说是在夷州都已经过时了的产品。自己该有的技术优势,陆仁还是会牢牢的抓在手里的。

    这些就不说了,只说孙尚香看完了信之后就向孙权双手一摊道:“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我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义了。今天帮你打了这么一仗,诂计曹瞒会更加小心的坚守不出,我手上的舰船又都归了你,我就没什么事可做了。哥,我从倭岛带回来的两千江东子弟让他们回家去探探亲吧,反正你现在也不缺这两千人。等明年开春之后,我还得带他们去倭岛。”

    孙权想了想就点点头。他现在也的确不缺这两千人,再说孙权与陆仁之间的友好关系,还得靠孙尚香来继持,没必要为了这点人去和孙尚香起什么争执。而且孙尚香今天虽然打了个还算漂亮的仗,但一个女孩子留在军营之中,色气指数又那么高……呵呵,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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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第三十四回 北境之冬

    “那么尚香,你现在有何打算?”

    孙尚香洗了洗手,正色道:“这次回江东能多停留上一些时日,当然是要多陪陪母亲。不过哥你留下了陆先生的舰船,怎么说我也得先去一趟夷州,跟陆先生作个交代。”

    孙权点头:“应该的。”

    孙尚香补充道:“哥你既然留了舰船,伯言带来的那些夷州兵就别打主意了,不然的话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而且这些夷州兵哥你也不见得能管得住。”

    孙权对此无语。陆逊的三千多人孙权是想扣下来,但能扣吗?

    再看孙尚香在那里掐着手指算了算时日,接着就点点头道:“应该来得及!”

    孙权奇道:“什么事情来得及?”

    孙尚香道:“临过年之前,陆兰会有一个迎新年演唱会,我应该能赶得上。”

    “……”

    这个所谓的迎新年演唱会嘛,其实按陆仁的意思,就是自己手上的春晚了,几年下来已经成为了夷州最热闹的盛会,甚至可以说是夷州的文化标杆之一。而这样的盛会,孙权当然是早有耳闻。如果不是因为江东这边的事情太多,孙权根本就脱不开身的缘故,孙权可能都会偷偷的跑去夷州看上一看。现在突然听孙尚香说起这个事,孙权的心中隐隐约约的居然还有那么点羡慕的意思。此外还有一条,就是孙权一直都很想再看看那道倩丽的身影……

    ————————————————————

    幽州,右北平郡的某外。

    一支五百来人的部队正在缓缓行进。老实说这支部队实在是有些不论不类,因为他们并不是正规军,只能算是豪族部曲,但是他们却有着自己的鲜明旗号,还有着标准的制式装备。行进中的军容算不上严整,但在略有些散漫的面容背后,亦有着身经百战的强悍之气。

    旗号上是一个“田”字,明明白白的这是在告诉旁人,这支部曲是右北平知名人仕田畴的部下。而他们这次的出行,却是刚刚从海港那边回程,队伍中满载着大量过冬的物资。

    田畴在完成了帮助老曹征讨乌丸的事情之后,本来按照原有的历史,田畴会拼命的推辞老曹的任命,然后搬到邺城一带去居住。但是因为受到了陆仁的影响,田畴接受了一个虚爵,然后定居在了右北平一带。而老曹因为田畴接受了爵位,所以到也没有像原有的历史上那样三番五次的要给田畴加官进爵,所以田畴在右北平一带到也算宁静。

    本来田畴几次都是想找个机会迁居到夷州去的,但是后来发觉自己的日子还算平静,冒然迁居的话可能反而会惹来老曹的不满,所以就这么呆在了右北平。当然了,田畴与陆仁之间的联系还是很密切的。在这一点上用陆仁的话说,田畴就是陆仁放在右北平那边的经销商,每年都可以用夷州出产的货物,在右北平一带换来大量的北方特产,犹其是好马好牛好羊。

    现在的这支队伍,就是完成了交易,带着物资回田畴那里去的一支。

    “头儿,这次的交易完成,回营我们能放几天假吧?”

    半仰在马背上的头领笑骂道:“你小子在想家里的小美人儿了吧?你吗的,你小子还真有艳福,令人眼红!上回我也和你一起护送商队,怎么就你小子顺便救了个无依无靠美人回来?”

    “嘿嘿,桃花运来了挡也挡不住嘛!”

    “你小子别高兴,咱们这回护送商队的委托是完成了,可是后面应该还有好几次,每年这个时候我们都不是忙得要命的吗?”

    “哎——是哦!看来最多只能陪她几夜了。”

    “搞不好一夜都没!”

    周围的佣兵们一齐哄笑,忽然间头领在马上坐正,挥手止住众人的哄笑,目光凝视东北方向。片刻之后头人急下令道:“全体戒备!”

    众人心中一凛,再看东北方向时,那边已扬起了一阵阵尘沙……

    ————————————————————

    “呜呼!要命啊!”

    某个负责人擦拭了把头上的大汗,挥挥手让后备换班的人顶上,换自己下去休息一下。才到休息室喝了几口茶,田畴便进到房中,笑问道:“累坏了?今年的越冬之备如何?”

    “宗主,今年还不是老样子!不少部族的冬难过,就一起跑到了我们这里来求食。”

    田畴对此也早就习以为常。他在北境的声威很高,不管是农耕的汉民,还是游牧的部族,觉得自己的冬难过的时候就会跑来田畴这里求抱大腿。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田畴这里周围数百里之内,局面还是很太平的。偶尔出点什么事,也都会跑来找田畴评评理,而田畴也会处理得很公允。

    “宗主,你看这些……”

    田畴正在检阅负责人递上的帐目,突然寨中传来了焦急的喊声:“宗主何在?宗主何在!?”

    田畴的心中一紧,急奔出房去喝喊道:“我在这里!谁在唤我!?”

    马蹄急响,一个满身带伤,周身是血的部曲赶到田畴的面前。马才刚刚止步,这部曲就摔落马下,田畴急上前扶起来问道:“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部曲喘了几口气,急道:“宗、宗主,大事不好!我是第九小队的,之前奉命前往海港交易货物,本来交易已经完成,我们正带着东西回来,在返回途中突然遭遇大队的异族胡骑,看人数约有五千余骑,而且似乎就是冲着我们来的!见了面话也不说,直接就交上了手!”

    “什么!?在什么地方!?”

    “东、东面大约两百里的地方!敌众我寡,九队长且战且退,并令我带了几个弟兄突出重围,赶来大营求援!”

    田畴不再多想,唤过医者赶紧给这报信的部曲治伤,并令人去敲钟集合人马。过不多时寨中驻留的四千多部曲集结完毕,田畴亲自领着两千骑兵赶赴事发地点。

    两百汉里的平川之地,对疾行的骑兵来说大概是一个时辰左右的事。只是在田畴赶到时,战况已经接近了尾声……

    五百对五千,本来就是实力相差悬殊的战斗。而且这支部曲多数只是步卒,在平原地区对抗清一色的胡骑骑兵已是吃尽大亏。即便如此,这五百部曲没有一人退缩,依旧在拼死战斗。哪怕就是死,在死前也要拉上一个胡骑给自己垫背。

    某个部曲奋力一枪刺中马上胡骑,因为用力太猛,已经来不及收手回枪,被另一个赶上来的胡骑一刀斩断了左臂。只是胡骑的刀还未再度举起,却惊恐的发现这佣兵丝毫没有理会断臂之痛,而是弃枪之后拼尽全力在他的马侧撞了一下。

    马匹倒地,人也跟着倒地,部曲也紧随上来,骑在胡骑的身上用仅剩的一只右手掐住了胡骑的喉间,奋力一扭……可惜,佣兵的这一扭还未及发力,他的头就已经被别的胡骑斩了下来,只是那只死死扣在胡骑喉间的右手竟然久久不能掰开。

    那边有个部曲弓弩手,因为胡骑已经冲入阵中,弓弩发挥不出作用,只能抽出护身的长刀进行肉搏。弓箭手不比得格斗兵,近身肉搏要逊色许多,可弓弩手此刻却对往他身上招呼的刀枪视而不见,一刀、两刀……只要是往他这里攻的胡骑,虽然能刺中砍中这弓弩手,却一样会被这弓弩手用不要命的打法拼掉一只手、一只脚,甚至是座下战马的马蹄。

    一个胡骑便因为马蹄被砍摔落马下,浑身是伤的弓弩手倒转长刀,拼尽全力向地上的胡骑插落。胡骑的反应极快,急向旁边滚开,险险避过这要命的一刀,长刀就此插入土中再也拔不出来。胡骑大喜之下正想挥刀去斩,却见弓弩手弃却长刀,飞身扑到了胡骑的身上。

    弓弩手此刻已经没有了武器,但却有最后的杀人利器,就是那一口森然的白牙!一扭头照着胡骑的侧颈动脉咬下便再不松口,喷出的鲜血自他的嘴角不停流出。一旁的胡骑骇然,他几时又见过这种画面,惊骇中长矛向弓弩手的背心捅下。弓弩手剧痛中仍未松口,却反过手去抓住了矛身,用尽最后的气力再向前一送……

    这样的场面还有很多很多,而那些一向欺负无力反抗的百姓们的胡骑们也越打越骇然。他们都知道田畴手下的部曲不是好惹的,也有不少人曾在田畴的手上吃过大亏,但那都只是些普通的阵仗,胡骑一见不对就溜之大吉。

    胡骑头领懂汉话,向着仍在拼力死斗的部曲们大喊道:“你们听着,你们都是不怕死勇士,而我们一向敬重勇士!只要你们现在投降,我们各个部落都会把你们视为上宾……”

    话未喊完,九队长喝骂道:“呸!你们这些强盗犯我大汉,杀我大汉百姓,十恶不赦!要我们向你们这些强盗投降,休想!士可杀不可辱!弟兄们,怕死吗!?”

    “不怕!”

    有谁知道,这看似惨烈的战斗,其实在北方之境经常会发生?特别是在每年将入深冬的时候,这种事也会愈发的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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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第三十五回 暗中川流

    当田畴带着两千骑兵部曲赶到事发地点的时候,护送物资的部曲们与劫掠胡骑之间的战斗已经将至尾声。五百部曲死伤过半,劫掠的胡骑也已经在动手拆分那些物资了。见到这般情形,田畴当场就火冒三丈,直接就率领着部曲向那些劫掠的胡骑冲杀了过去。

    劫掠的胡骑虽然有五千余骑,但田畴的两千骑却不是省油的灯。而且真要说起来,劫掠的胡骑是属于几个部落拼凑到了一起来做“买卖”,没什么统一的步调可言;田畴的两千骑虽然是部曲之名,可实际上就是正规军的性质!

    而且田畴是陆仁放在右北平这边的“经销商”,相关的武器装备那可都是杠杠的。所以那些七拼八凑的劫掠胡骑在人马上虽然是比田畴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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