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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部分

交锋-第3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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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兴标很清楚,如果自己不端正态度,在二处肯定混不下去。朱慕云有能力,把他提为二科科长,也有能力,随时把他撤掉。

    “让你带伤工作,不会怪我吧?”朱慕云发动车子,微笑着说。

    “不敢不敢,我在医院里躺了这么久,骨头都快散架了,正想找点事情。”马兴标微笑着说,在医院整天待着,对他来说,实在待不住。幸好,医院的护士,个个温柔可爱,与她们谈笑,可以解解闷。否则的话,他早就偷跑出来了。

    “你现在的伤,也不适宜喝酒,接风宴暂时就不搞,等你身体完全好后,再向总务科报备,去古星饭店请兄弟们吃一顿,由处里报销。”朱慕云说。

    “多谢处座。”马兴标恭敬的说,朱慕云对下属,还真是没得说。二科的那帮人,现在什么事也没干,但每隔十天,就能领一次钱,工资、福利、资金,轮着领,他们早乐得找不着北了。

    “你上任之后,有什么打算没有?”朱慕云问。

    “以后我这一百多斤,算是交给处座了。你说要往东,我绝对不往西。你说要杀人,我绝对不拉稀。”马兴标坚定的说。

    “我还真有件事,要交给你去办。”朱慕云缓缓的说。

    他将马兴标接出来,自然不是让他在二处养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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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七十一章 死心塌地(求月票)

    朱慕云交给马兴标的事情,只有一件,盯着安清会的丁子璜。如果让丁子璜盯着阿大,那是跟武尚天过不去。而盯着三处,则是内讧。但让他盯着安清会,却是监视地下抗日力量。谁也不敢保证,安清会中,就没有抗日分子。

    这件事,也正合马兴标之意。他出院后,最想干的,就是报仇。六水洲上的断指之仇,雅仁医院的受伤之仇。可是,武尚天是副局长,他一个小小的科长,在武尚天面前,连只蚂蚁都算不上。

    所以,他只能抱着朱慕云的大腿。而朱慕云是李邦藩的人,只要朱慕云和李邦藩,对武尚天不满,他完全可以借他们的手,报自己之仇。否则的话,他这个二科科长,连史希侠都斗不过,遑论武尚天了。

    但马兴标这个二科科长,对外还是有点权力的。安清会虽然是半官方机构,但官方并不承认。而安清会,都是一帮流氓地痞,马兴标二科的牌子,在他们面前,还是很管用的。

    马兴标毕竟是干过行动队长的人,就算现在只是科长了,但当初的人脉还在。他复出后,虽然跟的是朱慕云,但有些人对他,比以前还恭敬。朱慕云是政保局炙手可热之人,跟着他,会比当行动队长还舒畅。

    马兴标回到二科后,不顾身上带着伤,脖子上戴着绷带,主持召开了上任之后的第一次会议。能来二科的人,都是他的亲信。跟他们在一起,也无需客套。

    “没有处座,就没有我的今天。大家在二科,也都体会到了,朱长官对我们,那是真的没话说。所以,我们也要替朱长官分忧。”马兴标激动的说。

    在六水洲上,要不是朱慕云求情,他早就死在武尚天手里了。在医院,如果不是朱慕云拦着,武尚天一枪杀了自己,死后都不会有人替自己出头。

    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受了朱慕云的恩惠,自然要报答。再说了,二处也享受经济处有待遇,他们的收入直线上涨。现在,就算家里拖儿带女的,也能养活。别看行动队风光满面,实际上,如果没有立功的话,收入有限。勉强能养活两口人。但如果有小孩的话,一家人都吃不饱。

    比如说有个叫周志坚的,有一双儿女。他在行动队,如果仅靠正常收入,一日三餐,都只能吃个半饱。当然,行动队有权,他在外面混吃混喝,但却要被人戳脊梁骨。就算如此,家里的生活,也只能说勉强度日。

    调到二科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刚来的时候,就发了两块大洋,而十号,发薪水,二十号发福利,月底发资金。而且,除了薪水后,不是法币就是大洋。法币和大洋的购买力,比同等军票,要高出好几倍。

    “跟着处座和队长,我们有好日子过了。以后,谁要是不敢听处座和队长的,别怪我周志坚翻脸不认人。”周志坚大声说,他是二科的受益者,当然支持朱慕云和马兴标了。

    “老周说得对,但还不准确。以前兄弟们跟着我,没有让你们过上好日子。但跟着朱长官,我们的好日子马上就会来了。”马兴标说,他在行动队的时候,手下几百人,但他并没有给行动队搞多少福利。

    将安清会交给马兴标,朱慕云相信,马兴标必定会尽心尽力。他现在,最需要应付的,反而是家里的玉梅。史希侠今天上午,再次到了家里。虽然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但是,朱慕云已经知道,玉梅肯定不是史希侠的人。

    否则的话,两人应该在外面见面,而不是在家里。而且,昨天晚上,他们在外面,也不可能拖延一分来钟,这已经超出了一个正常人需要的时间。朱慕云只能肯定一点,史希侠之前认识玉梅。

    史希侠认识的人,很可能是他曾经的手下。现在,却不归史希侠领导。只有一种原因,那就是因为武尚天。玉梅,一定是武尚天单线领导的特工。只不过,武尚天没想到,史希侠竟然会来家里,还与玉梅见了面。

    虽然玉梅答应,不提史希侠走私的事。但是,史希侠来家里与朱慕云见面,她却是要汇报的。玉梅与武尚天,可以直接用电话联系。反正朱慕云白天不在家,这个家就归玉梅所有。

    要不是电话不安全,她甚至连情报传递,也可以在电话里传送。但是,武尚天叮嘱她,除非紧急的情报,否则的话,只能用电话进行普通联络。比如说,约定见面的时间、地点。

    而玉梅,每天都要去买菜,那段时间,是她与武尚天最好的见面时机。只要拎着一只菜篮子,谁都不知道她要去干什么。

    “局座,昨天晚上,史希侠来了。”玉梅说,她与武尚天见面,是在府长路与东兴路交叉的路口,那附近有一个菜市场,武尚天在那里准备了一个院子,她从后门进出,谁也不会发现。

    原本,今天早上,她第一时间,就要向武尚天汇报的。只是朱慕云刚走,她就被史希侠堵在家里了。史希侠的用意,她自然很清楚。对史希侠的为人,她更是清楚。史希侠自私自利,如果把他与朱慕云合伙走私的事说出来,史希侠必定会坏自己的事。

    “他来干什么?”武尚天诧异的问,三处原来都是中统的人,难道说,朱慕云之前与中统有关系?如果那样的话,史希侠应该早通知自己才对。真要是有关系,那自己就省事了。

    蓦然,武尚天想到,史希侠找朱慕云,肯定是为了走货的事。谁都知道,经济处是天下第一大油水的部门。只要跟朱慕云搞好关系,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可是,史希侠毕竟才投诚不久,与朱慕云又不熟。而且,自己与朱慕云的关系也摆在那里,于情于理,史希侠都不可能与朱慕云聊得上才对。

    “他好像是买了朱慕云一件古玩,是一枚印章。”玉梅说,她对古玩并不是很懂,也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交易。当然,她是不想知道,也不想去猜。

    “史希侠喜欢古玩?”武尚天惊讶的问。

    “以前也倒腾过一些,但现在应该没心情了吧。”玉梅说,史希侠以前当调统室副主任的时候,喜欢去文化街逛,算是古玩爱好者。

    但要说从朱慕云手里买古玩,恐怕史希侠还没到这个地步。虽然朱慕云的书房,摆着一个架子的印章、烟壶、鼻壶之类的小玩意儿,但在她看来,好像都不怎么值钱。因为那些东西,成色和款式都差不多,好像是才制作出来不久。

    “他倒是一点也不避嫌。你跟他说了什么没有?”武尚天不满的问。

    “没有,但他也没有多问。我想,他应该已经猜到了我的身份。”玉梅说,史希侠又不是傻瓜,这么明显的事情,如果都猜不到的话,他可以买块豆腐,一头撞死了。

    “朱慕云对你没有起疑心吧?”武尚天问,史希侠知道玉梅的身份,并不意外。只要朱慕云没起疑心,一切就都好说。

    “朱慕云对这些事,确实不太在行。他到现在,还因为撞伤了我而内疚。”玉梅微笑着说,她也愿意朱慕云的内疚感,否则的话,也不可能成功潜伏在朱慕云身边了。

    “那就好。朱慕云在情报上面很嫩,这方面,他与你隔着好几个档次。”武尚天自得的说,玉梅以前是中统的秘密情报员,负责搜集古星的军事、政治、文化情报。

    如果不是史希侠投诚,玉梅暂时还不会暴露。而史希侠向武尚天,说出了玉梅的联系方式后,武尚天亲自联系了玉梅。得知整个中统古星调统室,整体投入了政保局的怀抱,玉梅没有过多考虑,就表示愿意替武尚天效力。

    颇有几分姿色的玉梅,也被武尚天一眼看上。两人勾搭上后,武尚天要求玉梅,潜伏在朱慕云身边,替他监视朱慕云的一举一动。玉梅略施小计,就让朱慕云主动将她招为佣人。从现在来看,玉梅的行动非常成功。

    “可惜,他已经有女友了。”玉梅遗憾的说,她的姿色虽然不算绝佳,可是手段很高明。稍用手段,就能让那些男人神魂颠倒。这方面,她是专门受过培训的。

    只是,朱慕云的女友,实在太出色了。她在于心玉面前,有一种无形的自卑感。虽然她没与于心玉正式见过面,可是在行动之前,她就悄悄观察过于心玉好几回了。她要潜伏在朱慕云身边,对朱慕云的事情,当然要尽量了解才行。

    “你个骚货,又想对他施展媚功?如果你能引诱朱慕云上床,我就送你一套房子。”武尚天微笑着说。

    “真的?那我也要白石路上的。”玉梅说,看得出来,朱慕云对男女之事,不甚了解。而她对床第之欢,可谓精通。

    “当然,如果你能让朱慕云死心塌地,我给你在法租界搞一套公寓,也没问题。”武尚天笑着说,玉梅是个职业特工,眼里只有金钱。只要给她足够的好处,她就会夫你卖命。

    “这可是你说的?”玉梅兴趣大生,不就让朱慕云死心塌地么?自己天天待在朱慕云身边,不怕他不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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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七十二章 质问

    玉梅答应加入政保局,成为武尚天的秘密特工,除了不想殉职外,还是想体现自己的价值。她对自己很有自信,虽然外表算不上惊艳,可是她对自己的手段,却极有信心。只要给点时间,她可以让任何男人迷上自己。

    比如说武尚天,现在就迷恋上了她。玉梅的编制,并不在三处,而是由武尚天秘密掌握。像她这样的特工,无需武尚天亲自联系。可是,武尚天对玉梅的事,事必躬亲。除了因为,想早点发现朱慕云有什么把柄外,最重要的,还是看上了她的身体。

    玉梅也准备大显身手,留住男人的心,首先从留住他的胃开始。古星这边的口味,虽然与湖南差不多,但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而她与朱慕云的老家,相隔不远。在家常菜这方面,她也是极有信心。只要有足够的食材,她的厨艺,一点也不比那些饭店的厨师差。而且,吃惯了饭店的人,更喜欢她的家常便饭。

    晚上,玉梅特意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她确实是湘乡人,但不是状元亭的。之所以报状元亭的地名,是因为去年,那个地方确实遭了灾。整个村子的人,都被土匪屠尽。她在外面,这才躲过一劫。这种解释,无论到哪里,都是说得通的。

    从下午开始,玉梅就精心准备,要做出地道的湖南菜,一样东西少不了:辣椒。为了买到正宗的辣椒,她特意坐着黄包车,去城南的菜市场买。她在古星也生活了近一年,以前在那里买过正宗的辣椒。

    虽然朱慕云没有打电话回来,但她决定,每天都要准备丰富的晚饭。家里的抽屉里,有足够的钱。而且,家里的地窖里,也储藏着米、面、油。时间一长,朱慕云就会习惯在家里吃饭。

    朱慕云的生活,比一家人家里要富裕得多。玉梅以前也在富贵人家,当过佣人。但现在,世道艰难,在古星想要生活好,除了有钱还不行,还得有权。否则的话,你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很有可能就是帮别人赚的。

    朱慕云回到家的时候,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香味,这是他熟悉的红烧肉的味道。在古星,现在菜里能带点肉沫,已经是上等人的生活。吃着大碗的红烧肉,简直就是奢华。

    朱慕云其实已经吃过饭了,但是,看到一桌子丰盛的晚餐,他忍不住又吃了一点。玉梅的厨艺很好,做出来的菜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只是,朱慕云并不领情。

    “玉梅,不是说好了,我不打电话回来,你就不要给我准备么?难道说,你一个人,晚上要吃这么多?”朱慕云夹了一块红烧肉,但嘴里即敲打着玉梅。

    玉梅的行为,他心里清楚得很。如果不加以制止,她会变本加厉。如果玉梅没有其他背景,那放任她一回,也是没有关系的。可现在,玉梅的行为,明显带着目的和任务,这样的饭菜,还是少吃为好。

    “不敢,我是担心先生忘记打电话了。”玉梅可怜兮兮的说。

    她心里对朱慕云很是鄙视,嘴里吃得欢,可还要怪自己。这样的主人,也实在难得伺候。为了这桌菜,她跑了大半个古星城,准备了一个下午。可不但没有换得朱慕云的称赞,听他的意思,还很是不满。

    “你是过过苦日子的,知道粮食来之不易吧?下次如果我不打电话,你只要做自己那份就可以了。否则的话,我只能另请高明。”朱慕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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