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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部分

隋末阴雄-第150部分

小说: 隋末阴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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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庄户人家,父母和三个弟弟都在家务农。

    王世充看这人有一股狠劲,又武艺了得,便提拔他当了极乐山庄的管事,平时专门负责教训那些上门惹事的泼皮混混,开庄之初曾有过十几拨大兴城的地痞流氓上来惹过事,都被张金称带人打得屁滚尿流,此后就没人再敢来惹事生非。

    有了麦铁杖和张金称这两大打手,王世充在大兴城内出巡时一般都带着这两人,以防万一,刚才去裴世矩那里时,由于隐身车内,因此只让张金称在前面驾车,而现在去城东的跑马射猎场,他特意又带上了麦铁杖。没准结识了某个大将,也能为麦铁杖谋个不错的前程。

    在城内行走时,王世充听到两边的道路和小店铺里不停地有人在议论纷纷。

    “老兄,看到刚才过去的那匹黑马了吗?当真是神骏得紧啊!”

    “可不是吗。兄弟我来往西域商路多年,汗血马也见过,但也没这马好啊,看看那个头,那骨架。那肌肉,万中挑一都不能形容啊。”

    “嘿嘿,我前年看到至尊出巡的时候,骑的那匹汗血马朱龙,马背比我的个头还高,一跃出去有两三丈,至尊骑在上面,可当真是威风凛凛啊,以前我以为天下没有比朱龙更好的马了,没想到今天又见到了一匹。”

    “你们不知道了吧。我听说那马名叫黑云,是西突厥送来的贡品,标准的汗血宝马,而且未经驯服,太烈,连御马监的那些飞龙使们都没办法骑,去年越国公杨素帮至尊修了仁寿宫,至尊过去住了几个月,龙颜大悦,就把这匹黑云赠给了越国公作赏赐呢。”

    “噢。原来是这样,哎,可为什么刚才骑在马上的不是越国公呢?他可是征战一生的大将,名马配英雄。驾驭黑云可没什么问题吧。”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黑云野性未驯,越国公年轻的时候要驾驭它应该没问题,可他现在毕竟已经年过五旬啦,经不起这种折腾和颠跛,听说黑云送到越国公府后。越国公骑过两次后,还是无法驯服,差点伤到了自己。”

    “啊呀,这马这么难骑呀,那难道越国公把马送还给至尊了?”

    “你这人说话也不先仔细想想的,至尊御赐之物,哪个做臣子的敢退!越国公自己不能骑这马,就把它圈养在自己府中,听说前一阵子,越国公世子杨玄感,骑了这黑云,结果跑到街上来了,那黑云野性未驯,一路狂奔,还把杨世子给摔了下来呢。”

    “可不是么,我那天就亲眼看到了,就在鸿福酒楼那里,哎哟,你们是没看到啊,那黑云一路撞翻了十几个路边的小摊子,我当时就在刘记胡饼店里吃馎饦,在靠门的位置,只看眼一花,一阵风似的就卷过去了,蹄子扬起的土弄得我一碗都是,奶奶的,早饭就这么没的吃了。”

    “等我出去一看,才发现一匹黑马远远地向顺天大道那边奔了过去,路边的摊子给冲得七零八落的,而鸿福酒楼前面一点的十字路口,却摔下来一个人,已经围了一圈人过去啦,当时我挤不到前面看不清楚,后来看到来了十几个越国公府上的家丁,用担架把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穿着丝绸华服的孩子给抬了出来,听说那人就是越国公世子杨玄感。”

    几个看客吃惊地张大了嘴,而马上的王世充也听得心中一动,下了马,走到了这个小饭馆里,只见四五个平民装束,穿着布衣的人,在一边喝着羊肉汤,一边啃着胡饼,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瘦小黄脸汉子,正口沫横飞地说着呢。

    王世充和麦铁杖,张金称二人坐在了隔壁的一张桌子上,也叫了三碗羊肉馎饦,压低了声音问道:“他们说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麦铁杖摇了摇头,张金称却笑了笑:“听说过一些,那黑云确实神骏,当天我正好进城办事,看到黑云奔过,奶奶的,这么好的马要是能骑上一次,给摔下来也值了。”

    隔壁的那个黄脸汉子继续说道:“我听说后来杨世子给抬回去十几天才恢复了过来,越国公夫人气得差点要去杀了那黑云,还好给家人拦住了。你们刚才说有人骑黑云经过,不会是眼花了吧。”

    一个蓝衣大个子说道:“不会不会,千真万确,我看到一个十五六岁,浓眉大眼,肌肉发达得能把身上衣服撑暴的小子,就骑在黑云上面,连马鞍和辔头都没有,就这么抱着黑云的脖子,一路就向东城外出去啦。”

    另一个二十出头,一身短打扮,长工模样的人也附和道:“就是,而且我看到越国公带了四五个人,也骑马跟过去了。那个骑黑云的不会就是前一阵给摔下来的杨世子吧。听黄兄说摔得那么重,才隔了十几天,就能重新驯马了?”

    黄脸汉子哈哈一笑:“这可是说不准的事,杨世子在这大兴城里号称小霸王,几年前刘居士完蛋后,就成了大兴城里的头号官二代,成天领着一帮兄弟们在城里横行霸道的,威风得紧呢。

    加上他一直跟高仆射家的三公子高表仁较着劲,我估摸着上次高表仁迎娶太子殿下的大宁公主时,至尊把朱龙生的一匹混血小汗血给高公子当了嫁妆,高公子成天骑着那小汗血,让杨世子看着眼热,所以才想驯服黑云,给那高公子一点颜色看看呢。”

    王世充听到这里时,心中一动,低声对张金称问道:“金称,这个月杨世子来射箭场和跑马场的次数多吗?”

    张金称摇了摇头:“好象自从去年底高表仁正式迎娶了大宁郡主后,他就没再来过射箭场了,估计就是象他们说的那样,心里憋着气吧。”

    王世充从怀里掏出两个钱,往桌上一拍:“我们走。”他的声音转低:“越国公出了东门外,我们跟上去,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麦铁杖放下面前的大海碗,遗憾地叹了口气:“才刚吃了一小半呢。”

    王世充这会儿已经出门跨上了马,笑道:“吃太多了骑马当心颠出来,那个什么黑云,我真的想亲眼见识一下。”

    ps:  下一更,1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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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九章 骑牛读史一少年(四更)

    王世充一行三人出了东门,沿着城外的黄土大道直走,这个年代的城与城之间的官道,往往是由黄土夯筑而成,路基高于两侧的田地,而在道路与农田的分界处,往往还挖有沟渠,既可以作为灌溉使用,也可以免除道路上的行人或者牛马踏坏了农田的青苗。

    今天的天气很好,黄土路的路面平整,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蹄印和车轮印,来来回回的行人与商贩们驾着车,骑着马,穿梭其间,王世充和麦铁杖,张金称三人一路走一路问,不少人都说在小半个时辰前看到几个穿华服,骑好马的人沿着道路下去了,王世充也顺着这条路一直跟了过去。

    行了七八里路后,王世充双眼一亮,发现前方半里左右的路边上,有几骑围着一个骑着牛的少年,四五骑都是高大剽悍的壮士,一看就知道是高官的护卫,而正在前面和骑牛少年交谈的,赫然正是越国公杨素,今天他换了一身紫色的便服,戴着逍遥巾,但仍然难掩周身强大的气场。

    杨素的身边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身蓝色劲装,浓眉大眼,眉宇中透出一股逼人的英气,双目中神华内蕴,骑着的一匹黑色高头大马更是神骏异常,比起边上杨素骑的那匹骏马还要高上半尺,蹄大如碗,毛发如同梳过的绸缎一样,周身隐隐透出粉红色的汗液,看来就是那匹传说中的黑云宝马,黑云没有配鞍鞯,而只靠着双腿夹着黑云,抓着黑云鬃毛的这位少年,正是越国公世子杨玄感。

    王世充在射箭跑马场见过杨玄感两次,对其印象尤深,此子年方十五,却是力大无穷,寻常的壮汉十几个一起上,都不是他的对手。小小年纪,就可拉开两石五的强弓,双臂有五六百斤的力气,这都多亏了杨素将门世家。从小就对子侄磨练筯骨,而作为嫡长子的杨玄感更是三岁习武,自幼就外泡药酒,内服丹药,修习杨家祖传的武艺。弓马娴熟,又熟读史书,可谓大兴城中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只是杨玄感也继承了杨素那与生俱来的傲气,对于非世家出生的人不屑一顾,王世充在射箭跑马场曾主动向其示好,想与其一较射术,却被其冷冷地当面拒绝,从此便觉得此人只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达不到乃父的成就,便对其没有进一步的深交。

    只是这会儿。王世充亲眼看到杨玄感驯服了这匹传说中的黑云宝马,心中一惊,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这小子,以后即使他没有杨素的文韬,但至少在武勇之上不会逊色于任何人,即使不考虑到杨素的因素,自己今后还得想办法与此人结交才是。

    王世充的目光转向了那个骑牛的少年,虽然隔了几百步,但远远的能看到这个少年是个黑瘦的书生,看样子只有十四五岁。眼睛很亮,站着与杨素拱手问答,神态从容不迫,别有一番气度。王世充甚至想起自己第一次见杨素时都有些紧张得浑身冒汗,好象还不如这个少年的从容镇定呢。

    杨素与那少年谈了一会儿话后,那少年恭敬地向着杨素一个长揖及腰,而杨素则满意地点了点头,带着杨玄感和其他几个护卫,从路边的小道转向了林子里。那杨玄感看起来有不少话想说,刚才在杨素与少年交谈时就几次欲言又止,王世充料想这父子二人会有一番交谈,自己这时候跟过去只会招致反感,倒是那个骑牛少年,看起来象是个俊杰,连杨素对此子都是礼敬有加,这更激起了王世充的好奇心,想过去一探究竟。

    这些年来,王世充常年在各地经营生意,在大兴的时间一年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两个月,对已经在朝堂为官的达官贵人们还算了解,多数能混个脸熟,但对这些官二代富二代们就知之甚少了,他低声对一边的张金称问道:“金称,你可认识这个骑牛的少年吗?”

    张金称手搭凉蓬,远远地看去,还是摇了摇头:“东家,这少年我不认识,但看起来象是个官家子弟,穿着丝绸衣服,牛背上放着不少书,透着一份古怪。按说穿丝绸的人出行不是骑马就是坐车,至少也要跟着几个护卫的。”

    王世充皱了皱眉头:“金称,你在骑马射箭场没有看到过此人吗?”

    张金称笑了笑:“没有印象,来骑马射箭场的多是些将官的子弟,个个五大三粗的,能纵马驰射,就象那个杨玄感,如果是此人,这么文静瘦弱的,我一眼也能认出来。”

    王世充点了点头:“那我们去会会此人。”说完一夹马腹,直追了过去,张金称和麦铁杖对视一眼,紧紧跟上。

    黑瘦少年已经坐回了牛背,牛角上挂着两个布囊,少年的手里拿着一卷书,边看边点头,这个年代的印刷术还没有发明,而普通的纸张极贵,线装书也没有大规模普及,藏书多是以卷轴裹着帛书的形式,更有些古书还是用的秦汉时的竹简,而这位少年现在看的,就是一册竹简,竹简背面的封面上,却是刻着两个字:汉书。

    王世充骑到了少年的身边,那少年不经意地抬起头看了王世充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起那书,王世充心中有些不高兴,但又换上了一副笑脸,拱手道:“这位小哥,不知道如何称呼?”

    那少年眼皮都不抬一下,轻声道:“这位兄台,请问我们认识吗?”

    王世充笑道:“如果我们认识的话,我还用得着请教小哥的高姓大名吗?”

    少年这回总算抬起了头,对着王世充咧嘴一笑,一口白牙格外地显眼:“萍水相逢,即是有缘,本应互通姓名,不过兄台这次并非为了在下而来,这就不算是萍水相逢了,所以这次恕难见告在下的姓名,如果有缘的话,咱们以后还会再见的。”

    王世充一下子来了兴趣,“哦”了一声:“小哥又如何能知道在下是为了谁而来的呢?”

    少年看了一眼杨素离开的方向,收起了笑容:“阁下三位都是轻装骑马而来,显然并非出远门的商贩或者是行人,如果在下猜得不错的话,阁下应该是冲着越国公来的,只是这会儿你应该去追越国公,又为何要跟在下在这里浪费时间呢?”

    王世充哈哈一笑:“小哥果然眼力超人,不错,我们三人确实是本来是想来拜见越国公的,只是看小哥刚才跟越国公答对自如,让在下心生敬意,反正跟越国公也没有什么要事,所以在下现在想结识一下小哥,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

    少年轻轻地“哦”了一声,上下打量了王世充两眼,笑道:“如果在下所料非差的话,阁下应该是近几年在大兴声名鹊起的新贵,仪同将军王世充吧。”

    王世充的脸色微微一变,他开极乐山庄和跑马射猎场,一直是在幕后经营,很少走到前台,那个仪同将军更是一个战后就回家闲居的散职,可这个少年却能一语道破他的身份,实在让他吃惊不小。

    王世充定了定神,笑道:“小哥好眼力,在下正是王世充,不知小哥如何称呼?王某不过是无名小卒,小哥又是如何能知道我这个人呢?”

    黑瘦少年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神色,他跳下了牛背,冲着王世充郑重其事地一拱手,和刚才对杨素一样长揖及腰,王世充连忙跳下马来回礼,耳边却听到少年说道:“在下蒲山郡公李密,请多指教。”

    ps:  下一更,明早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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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章 赵郡李氏(一更)

    王世充听到李密的自报家门后,脸色一变,倒吸一口冷气:“你当真就是蒲山郡公李宽的公子李密?”

    李密淡淡地说道:“正是在下。”

    李密的家族又名赵郡李氏,乃是北方五姓七望之一的超级世家,和唐国公李渊的陇西李氏并列为北中国的顶级家族。

    赵郡李氏和陇西李氏的最早可考祖先可以上溯到战国时的李昙,李昙是赵国人,最早被封为赵国的柏仁乡候,后来又到秦国当了御史大夫,死后归葬了柏仁县,也算是落叶归根。

    李昙有四个儿子,其中李崇迁居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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