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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8部分

隋末阴雄-第578部分

小说: 隋末阴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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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事,你到时候争取作世家的代表,不要仅仅满足于报仇这么简单的事。”

    杨玄感哈哈一笑:“你也好自为之吧,别布局了这么多年,提前给杨广来个连锅端。”

    杨玄感走后,王世充回到了思玉楼上,看着夜空中的星星闪闪发光,他轻轻地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风暴将至,我还要等多久呢?”

    半年之后,大兴城,已至盛夏,这座大隋昔日的都市,自从四年前杨广迁都之后,渐渐地失去了往日的繁华,随着大批的官员勋贵迁到洛阳,城中的有钱人和购买力也一下子下降了许多,昔日百万人口,挥汗成雨的热闹景象,再也不见,街市比起以往冷清了许多,几年前最热闹的西市胡商贸易区里,摊位少了一半多,一些开着的店铺里,伙计们也在柜台后打着瞌睡。

    王世充一身紫袍紧身劲装,戴着纱帽,漫步在这大兴城中的巷子里,这回他仍然跟着杨广准备远征吐谷浑的大军,来到了这座隋朝故都,看着大兴城内满目萧条,物是人非的感觉,不由让他心生感叹。

    魏征今天留在了城外的大军中处理事物,王世充也想进城看看自己留在大兴的几家店铺,毕竟这里算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节点,虽然重要性不如往日,也是自己必须坚守的一个要点,跟陇右金城的薛举,凉州姑臧的奸商集团们的联络地点,也设在了这里。

    自从杨广这次出兵以来,他那聪明的脑袋又冒出了些奇想,上次大臣们穿着宽袍大袖,行军骑马都极不方便,这回他干脆下令,所有的官员都要穿着劲装戎服,五品以上穿紫衣,六七品穿青衣,八九品穿黑衣,流外吏员穿红衣,兵士马夫穿黄衣,以此划分等级,一目了然,浩浩荡荡的大军之中,王世充也成了万黄丛中一点紫,不过进了这长安城之后,他又淹没在一堆布衣百姓之中了。

    今天是单雄信和刘黑闼在后面紧紧地跟着王世充,以作护卫,张金称和杨公卿两大保镖已经在半年前被王世充打发到河北清河一带经营店铺了,实际上也是为着乱世早作筹划,刚刚离开张金称这个跟了自己十几年的老伙计,王世充甚至还有点怀念他身上那股永远一个月没洗澡的味道呢,但现在也算慢慢习惯了。

    王世充在这城中转了大半天,东看西看,实在是失望得紧,迁都之后,这大兴城不仅是物是人非,而且连以前那些鲜衣怒马,骑马过街的豪杰恶少们也看不到了,这回张金称去河北,拉走了四五百名壮士,一时间让王世充觉得洛阳城中的满园护卫人手也一下子吃紧了不少,本来也是有意趁这回随驾关西的时候,好好在这民风剽悍之处,寻一些可靠的护卫壮士,当然,能就此结交一些关陇豪杰,以后起兵时招至部下,成为嫡系部曲,那是再好不过了。只可惜现在走了大半天,在这大街上连当年刘居士那样的黑帮恶少都没见一个,但是高鼻深目的西域胡人,甚至沿街叫卖的天竺商人比比皆是。

    王世充叹了口气,对身后的单雄信说道:“看起来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正在这时,街上本为数不多的人突然象是同时接到了一个信号,纷纷向着东侧涌去,两个店铺的伙计从后面飞奔而过,几乎要撞上王世充,单雄信和刘黑闼两人连忙说道:“主公当心!”然后二人抱着胳膊,在王世充的身后运气跨立,后背紧紧地贴着王世充,如同两个门神一样,阻挡着越来越多地在奔跑,有可能冲撞到王世充的人群。

    王世充皱了皱眉头,这种情况这二年来在东都时他经常碰到,一旦有什么异人表演或者突发事件的时候,东都的居民都会这样争着去看热闹,可是现在在这冷清的大兴街市上也有如此情景,让他不免有些奇怪,一下子来了兴趣。

    王世充伸出手来,抓住了一个从他身边奔过的伙计,问道:“这位小哥儿,请问出什么事了?”

    那伙计急着挣脱了王世充的手,说道:“肉飞仙来了,大家都要去看呢。”

    王世充奇道:“肉飞仙?那是什么?”

    那伙计满脸都是不耐烦:“你这人真啰嗦,这肉飞仙可是我们大兴城中的一大奇人,听说今天要表演百尺杆头接绳的绝活儿,就在前面的禅定寺啦!”他说完后,一溜烟地跑向了前面。很快就没入了几百人组成的人流之中。

    王世充笑道:“想不到这大兴城中,还有如此人物,雄信,黑闼,我们走,去见识一下好了。”

    单雄信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屑的神色:“主公,这多半是些江湖骗子,在这里使些障眼法来坑蒙拐骗呢,千万不要信这些人,咱们还是回去吧。”

    刘黑闼也笑道:“就是,主公,俺在河北老家的时候就经常见到这种江湖骗子,往往是耍把式卖大力丸和狗皮膏药的,没啥可看的。”

    王世充摇了摇头:“大兴城曾经长期是大隋的国都,各国的奇人异士以前多来这里,这里的百姓的眼光和见识也要远远超过一般小地方的人,可仍然是趋之若鹜,而且这个什么肉飞仙显然也不是第一次这样表演了,不然这些人不会说出他的名字,我看此人若不是障眼法极高明,就是有真才实学,走,一起看看去!”

    王世充说到做到,迈开腿就向前走去,单雄信和刘黑闼连忙紧紧地跟着他,生怕被人潮冲散。

    顺着人流,王世充一行三人拐了两条街,就走了大兴东市南边的一座禅寺之中,王世充依稀地记得这里原来是个货仓,看起来因为大兴城的生意不景气,这里也给和尚买下修了座寺庙。

    这座寺庙不是太大,外墙是刚刚经过粉刷的,一片黄色的墙上,写着南无阿弥陀佛这几个大字。寺门外已经围得是人山人海,也就方圆里余的一片广场,竟然围了有大几千人,外面还有源源不断的新看客跑过来要围观,一些在后面挤不进前面的人干脆搭起了人梯,或者是爬到了两边的大杨柳树上,单雄信和刘黑闼这两名铁塔般的壮汉靠着一膀子力气,在前面开路,一阵猛拱,终于让王世充跟着挤到了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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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八十二章 独门绝技

    只见几十名灰衣的僧人,个个头顶油光发亮,围在了寺庙的大门前,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和尚披着红衣袈裟,单手合什,双眼微闭,手里拿着串佛珠,在那里念念有词,而在这些人面前,则树着一根高达十余丈(二十多米)的幡竿,竿头那里的绳索已经断了,半截绳头落到了地下,而一面写着“禅定寺”三个斗大黑字的杏黄大旗,也有气无力地落在了地上。

    就在这面幡竿边上,站着一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少年,此人身长八尺,那块头比起单雄信和刘黑闼这两尊门神也是毫不逊色,剑眉虎目,右眉间一颗黑痣,唇红齿白,嘴唇上开始蓄起了两抹小胡子,古铜色面皮,身穿一身黄色绸缎衣服,胸前绣着一只猛虎头,后背则是一只钻山豹,劲装打扮,黄铜钉腕,紧紧的衣服包不住他满身呼之欲出的肌肉块子,端地是英雄出少年,即使是见惯了豪侠猛士的王世充,也不免要暗暗地喝一声彩。

    这少年身边,还站着两个虎背熊腰的少年,跟他一样都是绸缎衣服,仪表不丸,左边一人身材略矮,七尺不到,肤色黝黑,看起来二十上下,两鬓已经开始蓄起了虬髯,王世充看着此人有些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右边一个白净面皮,身材略高一些,本也是个赳赳武夫,但和中间的这个英雄少年相比,就要差了不少了。

    王世充微微一笑,转头问起身边的一个中年妇人:“这位大姐,在下是外地人,请问那个肉飞仙,到底是谁啊?”

    这个荆钗布衣的妇人高颧骨,薄嘴唇,一看就是个喜欢飞短流长的市井商妇,所以王世充才会找她相询,一听到有人打听,这女人马上来了劲。口沫横飞地说道:“哎呀呀,你是不知道啊,这人可是咱们大兴城这两年来的头号英雄少年啊,姓沈名光。听说是什么南陈沈侍郎的儿子,后来入了咱大隋,这沈光也跟着他父亲一起来了大兴,生得可是少年英雄了得啊,一身的武艺。更是骑术超群,在咱大兴城这两年的戏马大会上,年年第一呢。”

    王世充一下子来了兴趣,他略一思忖:“沈侍郎?可是南陈的吏部侍郎沈君道?以后做了东宫学士的那个?”

    妇人勾了勾嘴角:“呀,看你这一身,也是个当官的呀,怪不得对这些这么懂呢,咱们一介平民,哪知道什么侍郎,学士的。只知道这个后生啊,人生得俊俏,功夫也好,这大兴城中,不知道有多少姑娘家,为他害了相思病呢?”

    王世充一身紫袍纱帽,也不是平时的标准官服,在这个中年妇人眼里,大概也就是一些胥吏之类的小官罢了。要是她知道王世充是个正四品的中高级官员,也不会这样愉快地说话了。

    王世充点了点头:“多谢大姐指教。”他又看了一眼那沈光的模样。跟那吏部侍郎沈君道倒是有五六分相似,那沈君道以才学著称于世,是江南著名的文人,官至吏部侍郎。后来陈灭后入隋,曾经进入杨勇的东宫当过学士,杨勇倒霉之后又被杨谅征为汉王府府掾,然后就随着杨谅的谋反二度倒霉,跟那个前一阵来抓单雄信生铁走私的裴仁基一样,因为当时曾力劝杨谅不要起兵。所以被关进了大牢,也幸亏这样才保住了一条命,只不过走了宇文述后门的裴仁基重新被起复为左翊卫虎贲郎将,而找虞世基帮忙的沈君道却没这么好的运气,被除民为平民。

    王世充想不到那沈君道看起来挺文弱的一个江南文人,居然有这样如狼似虎般的儿子,即使是那些关陇胡将们的子侄,也极少有象这样出色的,看看他身上那掩饰不住的肌肉线条,可以和此人相提并论的人里,王世充只能想到杨玄感,宇文成都,张须陀,秦琼,薛举父子,薛万彻兄弟这几个人罢了。

    王世充皱了皱眉头,又向那妇人问道:“这个沈光,就是肉飞仙吗?我本以为是个道士什么的,怎么这个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壮汉,也叫这名字?”

    妇人笑道:“呆会儿你就会看到他为什么会叫这名字了。”

    只听那沈光朗声道:“各位,沈某今天偶然到此,见这幡竿顶头的绳索被风吹断,今天是这禅定寺开张的第一天,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旗子落到地上,我们沈家历代礼佛,不能让这寺庙刚刚开门就遭遇这样的事情,所以沈某主意已定,要爬上这竿头,接好绳索,挂上大旗。”

    人群之中传出一片惊呼尖叫之声,还有些少女的哭腔:“沈郎君,千万不要啊,这竿子太高了,一个闪失,人摔下来就没命啦,还是另想办法的好。”

    “就是,沈小郎君,这和你平时爬的竿子可不一样,小心为事,还是找官府的人来帮忙吧。”

    沈光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忿之色,高声道:“各位父老乡亲,沈某主意已定,之所以等大家前来,只是要让大家作个见证,今天之事,全是沈某一人所为,与禅定寺的众位师父没有关系,若是沈某运气不好,学艺不精,掉下来摔死,那也怨不得别人。”

    人群中又传出一片尖叫惊呼之声,一些年轻的姑娘几乎眼泪都要流下来了,那名禅定寺的大和尚停止了念经,睁开眼,叹道:“沈施主,你的好意,我们全寺僧侣都已经心领,只是这样实在没有必要,贫僧以为,还是等官府来处理的好。”

    沈光回了个礼,说道:“大师,沈某全家从小就礼佛吃斋,我娘跟我说过,从小就有大师说过,在我今年的时候,一定要为佛门做一件善事,这是我命中的劫数,渡过了,才可以再有十年的寿命。看起来这正是我沈光的一个机会,也可以向佛祖展现我的忠诚。”

    大和尚叹了口气:“既然沈施主如此坚定,贫僧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有率我阖寺僧众,为施主诵经祈福了。”他说着,就地盘膝坐下,如老僧入定。开始默念起经文来,而其他的僧人也都跟着坐下,有些人掏出怀中的法器念珠,一边捻着。一边诵经。

    沈光微微一笑,弯腰把地上的绳索捡了起来,身边的那个黑矮少年拉着他的胳膊:“大哥,真要硬上吗?再考虑考虑吧。”

    白面少年也说道:“是啊,大哥。这回可不是逞强的时候,依我看,再想想别的办法吧。”

    沈光哈哈一笑,轻轻地摆开了黑矮少年的手:“孟才,这可是哥哥命中的劫数,过了这关,咱们又可以做十年弟兄了,若是过不去,也烦劳二位兄弟把我的事情告诉家父家母。”

    二人深知沈光的脾气,叹了口气。退在了一边,沈光把那面大旗用断的绳头缠在了腰间,微一闭眼,深深地吸了口气,再睁眼时,精光暴射,整个人完全进入了全神贯注的阶段,大喝一声,双足一点地,一蹦六尺高。象只灵敏的猿猴似的,一下子巴住了那旗杆,围观的众人一看这动作,齐齐地暴出了一声喝彩。

    众人的欢呼声还停留在舌尖。没有停下去的时候,沈光便一鼓作气,手脚并用,向上开始攀爬起来,他的动作既充满了力量,又是那样地轻快矫健。没有一丝拖泥带水,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向上爬出了五六丈,到了杆子的中上端,眼看离那竿头,已经不足五丈了。

    众人的叫好声渐渐地平息了下来,因为越是向上,杆子越细,而沈光爬行的速度也显得越来越慢,众人都为沈光捏着一把汗,但王世充却敏锐地发现,他爬行时右手始终不离那挂在杆头的断绳左右,即使真的身体失控,无法平衡,也可以抓着那断绳作为借力,不至于这样凌空摔下,而且他特意选择了背光的方向攀爬,现在已经是下午的申时过后,日头开始西垂,背光爬杆,就避免了一时被阳光刺目的可能。看来这少年不仅胆色过人,更是心思缜密,绝非有勇无谋之辈。

    沈光的那两个兄弟,这会儿已经高高地仰着头,他们是向着阳光,无奈只能手搭凉蓬,高高地梗着脖子看着沈光爬杆,若是兄弟出了什么差错,这二人象是准备随时跳起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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