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危城-第10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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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真的,我总认为现在挺好,无忧无虑,不需要去考虑那么多。”
“那嫁给我!”
秦安并未喝酒,但今夜的他有些迷醉。
“不”
“因为我有太多牵绊?”
被翁岚拒绝,秦安有些失落。
“也不是,只是觉得与你有关系的女人太多,如果我和你形成了太稳定的关系,或许我就会变得没那么特别。”
“翁岚”
“秦安!别说话!我们就这样好吗?在给彼此多一点时间!在我的记忆中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你就是那个半年以来天天会到我楼下的傻蛋。而对于你来说,我可能曾经是你的全部,但如今我确确实实的是忘记了大部分的你!所以就这样好吗?我们不去谈过去,不去谈未来,感受彼此的存在,重新去认识彼此的内心!等我们终于确定了,无论这天有多高,世界有多混乱,你有多少女人,我有多少的悲哀,我们都可以不在乎这一切,只为能够长相厮守!等我们有了这样的情绪,这样的准备时,我们在诉述彼此好吗?你在告诉我过去,然后我也把自己的心事全都给你讲,好不好?”
面对翁岚的温柔细语,秦安如何能够拒绝。
“好,你说好就好!”
“嗯!那几个孩子”
“就叫你妈妈吧。”
“哪几个?”
“大风,二河,三川,香茗!”
这是第一次翁岚从秦安口中得到确认,她明白,这意味着这四个孩子确实是她所生!
天啊,她的过去到底经历了什么?她竟然都有四个孩子,还是和秦安一起生的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其中的三川已经张那么大,还有了三个可爱的女儿,她都当了奶奶。
原来一朝梦醒回归清朝并不是最可怕的,
与此时自己这种一朝梦醒已经当了孩子奶奶的情节比,那清穿的故事啊,简直弱爆了!
翁岚觉得自己应该哭,于是流下了眼泪。
秦安上前并没用有手,而是用嘴唇去碰触那泪珠,将之融入嘴中。
“流氓,你占我便宜!”
翁岚的语气有些抽抽搭搭。
“没,我在帮你擦泪!”
秦安的语气有些断断续续。
两个人轻轻的相拥,感受彼此,良久良久。
“秦安,新年快乐,很高兴能遇到你!”
“新年快乐翁岚,你是我的幸运!”
“翁蝶说你之所以喜欢小歪诗是因为我?”
“嗯!曾经你很喜欢,就算我写的再差!”
“好吧,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一些事情,用你的小歪诗”
秦安想也没想,把翁岚抱的紧了一些,嘴巴贴在她的耳朵上轻声道:
“我曾随风踏雪征,
爱若行云流水间,
你在海角无觅处,
翁已老去难入眠。
岚光暖玉拂云烟,
到今过往数十年。
永望寒窗忽相见,
久伴从此到天边!
这首诗,就叫做《相见》吧,为你而作”
秦安的深情,情绪的激荡,翁岚都能够感受到。
秦安的才情也再一次让翁岚觉得有些迷恋,当年的她就是被秦安这些不值钱的小歪诗弄得晕头转向。
如今记忆失去了,她的免疫力却丝毫没有提高。
诗中
说的是当年秦安从俄罗斯上路来美国找自己,翁岚其实听翁蝶有意无意透漏过,但却没有追问,“随风踏雪”一词算是叙述事实,当年他离开俄罗斯的时候好像确实是风雪交加,那么最后一个“征”字用的很巧妙,说明他这一路走的并不容易,如同是一路征途,那么“随风踏雪”一词可以隐身为“披荆斩棘”,全因这最后的一个“征”字!
这句诗有意思了,首先这“行云流水”对账的正是“随风踏雪”,第一句诗记录的是出行的情景,这一句却在诉说时间的变迁,那风带来了变换莫测的云,那脚下的雪已经变为了流水!“行云流水”四个字也再一次印证了第一句诗中的“征”字,说明确实很不容易,走了许久的路。而整句诗的意境又是对爱人的思念,那种感情好像行云流水,源源不断,又源远流长!
又与第二句意思相接,他找了许久许久,结果都没有找到自己,就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可能是在天涯海角之地,或许再也找不到了那时候自己在干嘛啊?怎么藏的那么隐秘没被他找到呢?哎,有些惋惜;
这句就有些让人揪心了,那是找了自己多久啊?人都老了?他用了“翁”字其实象征了自己和他两个人,因为自己姓翁,切一直都不知所踪,那么时光变迁后老去的不仅是他这个老翁,也是自己这个姓翁之人!哎,难以入眠是啊,不知道用了多久的时间找寻爱人无果,谁又能睡得着呢?
其中“岚光”在词典中的解释为“山间雾气经日光照射而发出的光彩”,“暖玉”一词可以解释为关怀,例如“凉城惜暖玉”的诗句,意思是孤独的人特别爱惜别人的关怀,再比如《红楼梦》中有诗为“温香软玉抱满怀”,那么这里的“温香软玉”可以引申为“暖玉”,指的就是女人了。“拂云烟”是个动态名词,可寓意为扑朔迷离看不清的意思。也就是说这句看似描写景色的诗句,实则描写的是心境,译为眼前云雾飘渺,找不到那关怀自己的女人!简单的一句诗中,“暖玉”这词用的非常好,引申了关怀与女人的两层意思。
朴实无华的叙事句,回答了第四句的疑问,到底找了自己多久啊?已经是足足几十年了!
“永望”一词在词典里解释为“从远处看”,那么这句诗表达的正是秦安当日在窗外与自己隔着窗户在窗缝对视的情景,概括的那样恰如其分,一句满情,再无需任何点缀。
有意境的诗歌最后一句往往是明智,那么秦安**裸的表达了他的意愿志向,就是要永远和自己在一起!
哎,无论怎样在翁岚看来,这首名为《相见》的诗都很有水平。
古诗的押韵与近代诗不同,种类繁多却也有繁有简。
八律诗一般偶数句要求同韵,那么秦安这首诗的偶数句末尾字分别为“间眠年边”,韵的是“an”。也就是说从格式来说它也没什么问题。
真是讨厌的男人,明明是她的妹夫,却来和自己表白了,如此**裸,那八个字的藏头是
我爱你翁岚到永远!
好吧,这个骗子,鬼才会相信他呢,他一定和所有女孩子都是这么说的。
翁岚在秦安的怀抱中撅起嘴巴,有些生气,忽然发现秦安这小子的手竟然落到了她的屁股上!
这该死的家伙,又会花言巧语的玩深情,又敢直截了当的下死手,怪不得他能泡到妞,真是应了那句话,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秦安这种男人啊,床上怎么会缺少女人呢?
算了算了,谁让是过年呢,谁让他为她写了一首如此满意的诗歌呢?
她就不揭穿他,让他在今晚嘚瑟一下,摸就摸吧,又不会少块肉
等等,怎么伸到衣服里面去了?
天啊!摸到腰上的肉了,好痒!
这真是下死手啊!
翁岚的心脏开始急速跳跃,脸红如蜜桃,一时之间竟然不知该如何自处
“亚当,你觉得青龙帝国的那位地球人王者,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么牛?我听说他单挑了那个魔咒剑神,如今黑血军中沸沸扬扬的,大家都说为什么我们要跟地球人打仗?黑血军中可是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地球人。”
“索罗兰娜,那小子可是窃取了黑血之城的人,我们已经是敌人了,如果不打,难道就直接退兵去加拿大吗?那边的丧尸太多,根本不适合生存!”
啊?
秦安和翁岚愣了一下,急忙闪身躲到附近树林中,秦安抱着翁岚上了一颗大树,自己坐在粗壮的树叉上,然后把翁岚放到腿上做好,紧紧得抱着她。
“有人来了……你……你先别摸!”
翁岚上火了,因为秦安竟然到了树上这不老实,依然把手放在她的肚皮上来回摩挲,弄得她真是……痒死了!是真的痒,不是那种痒!
秦安却并不听从翁岚的推拒,他的脸上带着笑容,感受着翁岚平摊光滑的小肚子,真是爱不释手,同时也有些感动,想要落泪。
上一次这样抱着翁岚摸她的肚子,已经是37年前了啊!
真是扫兴!早知道不来这边,如今在加拿大境内,碰到黑血侦察兵也是不奇怪的。
秦安目光随便一扫也就确认了下方三个人的身份。
地球人?丧尸?秦安的眉头高高扬起!
对啊,他怎么把丧尸忘了呢?加拿大的丧尸集群有过亿的数目,都是最早从美国这边领土过去的。
如果自己把丧尸引过去在弄坏他们的几座黑血城的城墙,那他们不就无处藏身了?
第1592章 林中看戏
失去城墙保护在面对尸群的时候可是很无力的。
秦安在多年前就可以纵横在丧尸群里来去自如,那是因为他拥有魅影身法配合敏捷的体术能力。
对于普通异能者而言,任凭体术能力再强悍,也不可能在丧尸群中待太久时间,因为丧尸是疯狂混乱的,当它们铺天盖地一望无边,那它们就是一个整体,想要干掉丧尸潮,或许就连健身级都无法做到。因为如今的丧尸种类已经复杂的让人震撼,在传说之中,有些人曾经见过类似于剑神级的魔法王丧尸!这种丧尸擅长操控元素异能,群体杀伤力很强!而剑神级的丧尸到底是否存在还是一个未知,其实是否拥有半神,灵体境界的丧尸也没人知晓,不过强体,超体境丧尸确实存在,而且数目还不少!
总之,丧尸依然是末世中最强的存在,他们融合了许多外星异族,也融合了一些异族中变异的超级不死族。
丧尸与不死族还是有些区别,不死族的生物有些智慧,也就是说当达到最后时刻,不死族生物可能会有恐怖,兴奋等等复杂的情绪。
而丧尸是毫无情绪的,它们只有对鲜活**的渴望。
秦安在思索间忽然轻声开口:
“翁岚,你说我们去做侵略者好不好?”
“什么侵略者?”
“如今黑血军的几座主城都在加拿大境内,我们这边一直在和位于美国这些州内部的城以及异族部落作战,我想或许我们也可以开辟加拿大战场,去他们家门口打,免得被他们侵袭。”
“可是,要如何运兵进入他们的领地啊?一路上应该会受到很多阻碍吧?”
“所以啊,我不打算让大队人马前往,只想要自己前去,我是想去吸引丧尸!七彩的媳妇唐九蝶在我的异能空间中,我可以利用她获得控制丧尸的能力!”
如今秦安的死灵之境能力是有些牛的,吸收了空间里不同人的生命力,也会具有不同被吸收者的能力。
只可惜秦安的这个异能只是对剑神体最敏感,例如吸收柳茹的能力他可以达到超体剑神级,而吸收了其他人的生命力却只能达到本体剑神级,无法使对方的能力达到剑神级。
否则,他吸收了唐九蝶的剑神能力如果能够达到剑神级丧尸控制者,那可就牛的一塌糊涂了,弄不好过亿数目的丧尸也是能控制的。
翁岚被秦安摸着小肚肚根本是没什么心思去考虑,于是很应付的轻声道:“你是大王你说了算,我也没什么意见,不过你真的打算这样继续摸下去吗?”
秦安嘿嘿一笑,很是不舍的把手从翁岚的肚皮上撤离,然后双手启动把翁岚里面穿的小衫塞入裤子里,免得进风。
翁岚对于秦安给她整理衣服的亲密举动很害羞,因此没能说话,就继续脸红着。
这时三个地方侦察兵已经进入了树林,他们是索罗兰娜,亚当和约克华,三个地地道道的白种人,都是八级异能者。
亚当是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壮汉,在手臂上印有nba与篮球人物的纹身,估计是个酷爱篮球运动的家伙,只不过末世中的篮球早就失去了竞技的意义,一群异能者玩篮球,就算是足球场那么大的篮球场也不够他们折腾,而且谁的异能厉害谁就可以城堡全场,比如秦安如果去比赛,他只需用意见控制篮球来回传送,那就谁也阻挡不了他了。
其实秦安如此想是错误的,在全美篮球运动依然被保留下来,规则与模式前差不多,异能者在比赛前会被注射能力抑制药物,使他们回归普通人状态,这样就可以继续以竞技的角度去比赛了。
约克华个子不高,看上去有些瘦弱,带着一副黑色的墨镜,五官很是萎缩下作,看上去不像是什么好人。
索罗兰娜是个白种人美妞,皮肤并不像许多白人那般毛孔粗大,而是非常细腻柔滑。
秦安偷偷开启透视眼看了看她的身体,觉得很是刺激。
翁岚可是还被他抱在怀中呢,那么抱着最爱的女人,却偷看其他女人的身体,当然是会刺激一些情绪了。
秦安已经注定成为了大灰狼,能够守住最后的良知不去胡搞瞎搞也幸好他以前是个圣母,这时代异能者想要耍流氓,那可就是真的流氓了!
到了此时,秦安已经有了详细的作战计划,拿下武装到牙齿的天机城,然后吞并加拿大的黑血势力,用铁血统治收服各种异族,推行殖民政策控制俘虏去与丧尸作战,然后想办法把魔女们弄入帝国体系,彻底吞并魔族势力,灭掉新月城,控制三月威慑全球,之后……
哎,只能说任重而道远,秦安可以预见自己的未来,他闻到了有些血腥的气息。
这是一个没办法善良的时代,随遇而安吧。
“索罗兰娜,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约克华,总之不是你这种,听说你前几天有去奴隶市场买了几个女孩回家玩弄?我讨厌这种行为!”
“哈哈,我美丽的姑娘,何必这么认真?你要知道,如今我们身在末世!人权这种东西只有那些意识还活在末世前时代的流浪汉才会在意,那些女人不过是奴隶,我给她们一口美味的红酒喝,她们就愿意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