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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皇子与绝色间谍:挚爱王妃-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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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石旅店紧靠镇里的渡口,是白杉镇最大的旅店,已经开了近五十年了。”一个热心的居民告诉她,“店主山德曼家传一手好厨艺。从创始人老山德曼开始,这家旅店就供应一种特制的香菜炖羊肉,再加上自酿的黑麦啤酒,所有品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还有不少人去泰奇平原时一定要来到这个小镇,为的就是这家店的炖羊肉和啤酒。呵呵,你是外地来的吧?不要错过了哦。”

  谢过了那位居民,欣哲回到旅店收拾了行李,然后找到一处僻静的小树林,等她走出来以后,就已经变成一个很标准的小难民形象了——薇迪雅的易容术还不错,而且她就是一个不到14岁的瘦瘦的女孩,因此只要让自己显得面有菜色、风尘仆仆就行了。

  其实欣哲觉得,慢慢回忆起薇迪雅学过的知识的过程,就像是在解压缩。

  至于要找工作,欣哲把这个过程理解为招聘和面试。既然在现实中那些很魔鬼的HR都能搞定,来到这个相当于中世纪的世界,搞定小镇上那些淳朴的人应该是手到擒来的。

  于是,欣哲扮演的小难民来到了烧石旅店,当然顺便给自己取了个假名叫“莉儿”。经过一番“感人肺腑”的自我介绍,加上男女老少全部通杀的无辜眼神,再加上据她说很好的烹调手艺,很快就让一团和气的胖胖的店主山德曼答应收下她来这里打工。

  山德曼还揉了揉眼睛感叹道:“这世道,这么小的小女孩都要与上这种事,真是没天理啊……”不仅答应了给她工资,还安排了一个还挺干净的小房间给她住,之后还一直对她很和气。

  于是,欣哲扮演的纳日答小难民莉儿,就成了烧石旅店年龄最小的打工者。

  话说,装嫩和扮可爱绝对是所有女性与生俱来的能力。只要看起来还算年轻,长得也不丑,效果就绝对不至于差到哪里去。

  至于像她现在这样,本来就是14岁的外观,而且公平地说还是很清秀可爱的。当她用花瓣一样鲜艳的紫罗兰色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更是杀伤力增加不知多少个百分点。

  根据欣哲对第三产业中“顾客就是上帝”的深刻理解,她对那些客人更是一口一个“大伯大叔大哥”叫得香甜软糯。当山德曼和店里的其他人第一次品尝了她做的菜以后,都纷纷认为,留下这个小女孩不仅仅是出于好心的帮助,而且她真的会让这个店的生意变得更好。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只两三天工夫,几乎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烧石旅店收留了一个很可爱的打工小难民。

  这家小镇上最大的旅店人手却少。老板娘很早去世,山德曼、山德曼的儿子提姆、女儿凯瑟琳,再加上三个“勤杂工”和她就是这家旅店的全部劳动力。这天早晨,提姆过河去泰奇平原,打算采购些东西;欣哲和凯瑟琳则像往常一样帮着山德曼招待客人。

  就是在这天上午,来了一位很特别的客人。

  他大概三十来岁,乍一看长相也没什么特别之处;说他特别,也许是因为他还带了四位女同伴。

  这些其实也没什么,关键是他的四位女同伴都漂亮得堪称过分,走进来的时候连欣哲都看傻了。

  这些其实也没什么,关键是这位客人看起来不仅非常潦倒而且又不修边幅,而且老是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满脸胡子拉碴的,衣服也穿得非常随便,和四位绝色美女走在一起完全就是在衬托。

  这些其实也没什么,但是,最奇怪的地方在于,没有那一位美女介意他的邋遢,相反还都对他亲亲热热的。

  而且欣哲还注意到,他们的服饰都和其他人很不一样,非常像中国的古装,但是又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

  那个客人大大咧咧地走进来,看都没看就在靠窗边最好的位置坐下,然后很舒服地把腿放到了桌子上。作为今天来得最早的客人,他的确有这样的自由选择座位。而他的四个女伴好像对他这样的举动习以为常,只是轻轻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就在他身边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那个客人懒懒地打了个响指,说:“你们这家店有什么拿手的菜啊,好歹介绍几个吧。”

  这时,他身边一个穿着玫瑰红衣服的美貌女子撇了撇嘴:“哼,刚坐下来就想着吃,太没意思了吧?”

  她转过头看着欣哲,真可谓回眸一笑百媚生,但是接下来说的话却无比劲爆:“你们这有多少帅哥美女先叫出来看看,姐姐我要劫色!”
暴风雨的前奏
欣哲听到这句话,吓得硬生生地把刚迈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

  那客人看到她尴尬的样子,不由得笑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过来,我要点菜!”他说的是西方大陆的通用语。而他和他的女伴交谈时说的话却几乎是中文……这也让欣哲非常汗。

  “嗯,来了来了。”欣哲偷偷回头想找凯瑟琳,却发现她已经被山德曼叫进厨房了。于是她赶快走到那个客人面前,满脸甜笑:“先生,小店的特色菜是香菜炖羊肉,还有上好的黑麦啤酒,不知道你喜欢么?”

  那个客人伸了个懒腰,说:“小丫头,不要只叫我‘先生’,我叫裂风,你要叫我‘裂帅’,或者你再想个更有创意的称呼也行。”

  “啊……好,裂……老大,请问你想来点什么?”欣哲忍下心里的大汗。

  “嘿嘿,现在是夏天,虽然这里是山区冷了点,但暂时还不适合吃羊肉……”裂风挠了挠头,“你们这里没有别的吃的吗?”

  “嗯,有,山区特产的各种蘑菇,还有野菜,喜欢吗?”

  裂风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突然一阵暗笑,说:“我不管那些,把你最拿手的菜做出来。”

  欣哲心里一紧,最拿手的菜?那不就露馅了。然而裂风只是非常落井下石地看着她笑:“是的,你最拿手的,我不管你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管你是什么人,总之,上你最拿手的菜就好了。”

  欣哲深刻地郁闷了,求助似的找着凯瑟琳的身影。裂风继续说:“别找了,叫谁也没用。你们不是应该很欢迎客人的吗?那就照我说的去做。”

  这时,他身边一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少女嘟着嘴说:“你又来了,老脾气真是改不了啊。”她转头对欣哲说:“嘻……你不要太惊讶,他就是这样的。”她穿了一身淡粉色的丝绸衣服,看上去和她的脸一样水嫩。

  裂风伸手过去,拧了拧她嫩得可以掐出水来的脸说:“蹀躞你怎么老拆我台呢。”蹀躞撇了撇嘴:“哼,你本来就是这样嘛,没正经的。”

  裂风似笑非笑地转向欣哲:“没错,我就是等着看你的手艺。”

  而接下来的一段话竟像是在她心里响起:“嘿嘿,你放心吧……我不会拆穿你的,虽然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不过我对你们来说就相当于‘路人甲’……还不快点去做菜?”那笑声非常的阴险,很有老狐狸的潜质。

  欣哲现在已经顾不得自己有多惊诧了,反正这里的怪事向来不少,而这个名叫裂风的男子如果是在游戏中的话,绝对是最终Boss的级别……算了,照他的话做吧。

  “好,那么,请您稍等,马上就来。”欣哲说着转身进了厨房。

  当欣哲再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只见裂风等人正施施然地从楼上下来。山德曼在指挥那几个“勤杂工”,要他们去准备新的被褥。

  裂风看到欣哲端着餐盘出来,很痞地笑了笑,又回到座位上,把脚放到了桌子上。

  “啪!”突然一记重重的粉拳打在他背上,那个玫瑰红衣服的美人怒道:“都要吃饭了还这德行,你皮痒了是不是?”

  裂风郁闷地坐起来,喃喃抱怨:“翙影你又打我……”叫翙影的红衣美人转过头去哼了一声,另一个一直没有说话的冰美人则白了裂风和翙影一眼。气氛好象有点僵了。

  蹀躞打着圆场:“好啦好啦,你们都不要吵了。乖,香一个。”她拍了拍裂风的肩膀,凑到裂风脸旁边,却忍不住嘻嘻一笑,转身逃开了。

  这时,一个看起来和蹀躞差不多大的、穿着丁香色华服的少女笑了笑:“还是我来清理下桌子吧。”说着她手上绽开一团淡蓝的光,瞬间就把桌子清干净了,包括从裂风靴子上掉到桌上的泥巴。

  蹀躞掩着嘴笑了笑:“还是羽薷最爱干净哦。”这时,裂风吸了吸鼻子,坐起来说:“好香啊,你做了什么?”

  “嗯,请慢用。”欣哲走上前去,把手中的餐盘放下。餐盘中放了一个大碗,里面装的东西看起来很像水煮鱼片——只不过调料不一样。

  “这是……?”羽薷好奇地问道。欣哲很不好意思地说:“真是遗憾,这里调料不全,只有用现有的其他原料来代替了……尝尝吧,希望你们喜欢。”凯瑟琳也过来了,帮忙把餐具摆好。

  裂风拿了一个勺子,舀了一勺鱼片,饶有兴味地尝了尝,挑了挑眉毛:“嗯,不错啊……冰魂、蹀躞、羽薷、翙影,你们都尝尝?”

  是的,鱼片被切得非常薄,而且火候掌握的非常好,是那种刚刚熟透的滑嫩,几种调料的味道也非常柔和地渗透进鱼肉里,不仅有调料的香味,还衬托出了鱼肉的鲜香和甘美。

  裂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很津津有味的吃着,末了补充了一句:“这个很不错,照这个样子,再来几个菜。”他说着伸手到怀里就掏了一把金币放在桌上,对山德曼说:“这是我们这几天的房租和饭钱,不用找了。”他出手之阔绰,把山德曼都吓傻了。
雨夜来客
这一天白杉镇下起了暴雨。

  雨是这样的大,以至于引起了山洪,通往泰奇平原的唯一的通道,那座横跨在堪提亚河上的索桥,也被这汹涌的洪水冲垮了。

  很多旅人的行程都被耽误下来,烧石旅店当然也因此住满了。

  雨一连下了整整两天,还没有一点要停的意思。

  这里是山地,而且海拔估计在2000米以上,即使是夏天也很凉爽。现在暴雨天气下,根据欣哲的估计,温度都降到了摄氏10°以下。

  很多客人没有客房住,只好围坐在大厅里。裂风竟然也主动让了三间客房出来。但毕竟客人还是太多,还是有很多人没房间。

  天太冷了,店主山德曼就把店中所有的桌子都围到了壁炉前。厨房的锅里不断飘出阵阵奇香,正是那远近闻名的香菜炖羊肉。

  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客人们聚坐在一起,吃着刚出锅的炖羊肉,喝着香醇的黑麦啤酒。过不多时,天气造成的沉闷气氛一扫而空,整个旅店的大厅里都热闹起来。众人纷纷讲起自己旅行或者历险的经历,谈笑风生。

  山德曼站在柜台后面,一边擦着杯子,一边也和客人们聊天。欣哲和凯瑟琳则为客人们添置食物。

  一个剑客模样的人看起来是这里的常客,和店主山德曼也很熟悉。此刻他正兴致很高地给众人讲他和同伴在幻霞森林的经历。

  只听那剑客说:“本来当时天气很好,谁知我们刚进幻霞森林没多久就起雾了,不,不是雾,是像雾一样,颜色却像霞光一样。那就是所谓的‘幻霞’。

  “怪兽和魔物都喜欢在幻霞升起时出没。银焰魔狼是那片森林中最难对付的魔兽之一,它们常常很多只一起行动,互相配合地又很好,所以非常危险。”

  听到这里,一个商人模样的客人赶快问道:“那你们遇险了吗?”

  剑客喝了一大口酒,说:“遇险了我还能这么舒服地坐在这里吗?我们当时就非常小心。立刻互相背对站着,提防着各个方向。果然,在离我们大约20步远的地方,聚集了9只魔狼。”

  他越说越来劲,周围不少客人也听得津津有味。而他的同伴,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术士却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慢慢地喝着酒。

  不知道什么时候,裂风也从楼上下来了,选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来听他们谈话。他的四位女伴却没有和他在一起。

  就在这时,旅店的大门被人礼貌地敲了三下。山德曼放下自己手里的抹布和杯子,说:“各位请自便,我去开一下门。”

  门刚刚打开了一点,冰冷刺骨的雨水就被风夹带着扑面打来。山德曼缩了缩脖子,赶快退到一边。

  两个男子走了进来,虽然穿着斗篷,但是全身衣服还是被淋得几乎湿透。等他们拉下了兜帽,众人才看清,原来这两个人还只是少年。

  欣哲抬起头,正好为首那个少年拉下了自己的兜帽。

  他大约17岁,而另一个少年大约只有15岁。他虽然全身被冰冷的雨水淋得湿透,身子却依然站得很直。

  他风尘仆仆的,眉宇间也有些倦意,可神情里却是和他的年龄不相称的镇定与冷静。他有着麦色健康的肤色,一头深色的金发,深绿的眼睛沉静如潭水。

  那样平静而轻松的神情,完全不见一点狼狈或慌张。那是对身边的人也有感染力的淡定与从容。另一个少年有着较浅色的金发和灰蓝色的眼睛,还有些腼腆。除了发色和眼色以外,他都和年长的少年长得很像,看来应该是他弟弟。

  他俩只是安静的站在那里,身上却有一种奇异的让人折服的气度。特别是那个年长些的少年,大厅中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过去。

  他并非特别英俊,也并非特别高大,甚至表现得还非常低调。乍一看他只是一个风尘仆仆的17岁少年,可是偏偏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他身上的光芒。

  山德曼干咳了几声,说:“两位客人先里面坐,只是小店的客房都已经住满了,只能和这些客人一样在大厅休息了。”

  年长的少年微笑着点点头,说:“不,这样的天气,有大厅这样暖和的地方,就已经很好了。”

  他又转向另一个少年说:“喀夏,把斗篷脱了吧,抖掉上面的水。”说着他自己也脱了斗篷,走到门口,对着门外抖掉斗篷上的水,很小心地不让水溅到别人身上。然后两人走到桌子旁边,在最外面的座位坐下。虽然衣服已经湿透,却并不靠到壁炉旁去,想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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