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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部分

未央金屋赋-第96部分

小说: 未央金屋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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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述中,路家少年还时不时穿插些市集中的笑话轶事,比如:赵家媳妇和吴记老板娘结了冤,某天后者纠结一众娘家邻里姐妹冲过来打群架,最后闹到官府都不得不出面弹压;张家竹器铺和对门王家竞争厉害了,就各自雇帮人往对方店的库房投活耗子……

    ‘读过书’到底不一样,路安民说起故事来言辞生动条理分明,即使夹杂些乡俗俚语,也是活泼有趣,绝不带一丝一毫鄙俗味道。

    阿娇翁主在深宫中哪听过这些,给逗得‘咯咯’乐个不停。

    从东街到西街,又绕回中轴线。

    陈娇翁主不清楚身旁的路康是什么样的感受,但于她,这一切的一切实在算太新鲜的经历。有生以来,阿娇头一回和一个既不是贵族也不是亲戚的男孩子走得那么近,而且——还是个完全自主选择的朋友。

    朋友哎!

    要知道在今天之前,能在馆陶翁主阿娇面前出现的人都是经过审慎控制和严格筛选的。窦表姐城阳王子这些人是亲戚,不管是喜欢还是讨厌,都没选择的余地。至于没亲属关系的,至少也是家里有田土有根基的勋爵子弟。

    文士拉长了张老脸,也不知在想什么,只闷了头紧紧跟随。

    ~~。~~。~~。~~

    ~~。~~。~~。~~

    太阳划过天空的最高点,日头往西边偏斜了些。如果没出门,无论在宫里还是在馆陶长公主官邸,阿娇翁主该用些‘小食’作为两次正餐之间的补充。

    实际并不是很饿,但习惯成自然,当路过某个卖烤肉的摊位时,馆陶翁主阿娇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陈小娘子?”路康也跟着减慢速度,问女孩是不是要尝尝新出笼的烤肉。

    阿娇笑着直摇摇头。拿着食物在街上边走边吃?哪能做这种事?太没教养了,简直不敢想象。

    见女孩子摇头否定,路康思索一下,引女孩子拐进一个岔路,三拐两绕,从另一个巷子口出来,扑入眼帘的是飘飘摇摇的大小酒幌。

    “此乃市中食肆。”路康指着那些沿街一层或两层木建筑介绍。市集中客商云集,还有很多伙计掌柜需要解决进餐问题;所以,就专辟了块地方开设饭铺,分成不同的档次,适应不同人群。

    此区域历时颇久,很多店都父子相继经营三四代了,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口碑。

    阿娇踮起脚尖向,两头望望;漂亮的凤眼不经意地撇过,纤细的玉指就指定一处掩映在几株柳树后的小楼房。

    路安民还略带稚气的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很少有人会头一次来就注意到那家店!

    今天日头好,但冬末毕竟还是冬天。柳丝根根光秃秃的,不见一点绿色。半人抱粗的柳树齐刷刷站成一行,在灿烂的阳光中没精打采地甩着满头生硬干枯的头发,让人感觉有些怪异——加上白墙黑瓦的简单外表,实在没法和它周围漆光油亮的左邻右舍相比。

    仿佛是一愣,路康颊边很快浮出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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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娇坐在食肆底楼大堂的一角,满怀兴奋和好奇观察着四周围。

    食肆哪!

    首次在一家真正的饭铺里用餐。

    ‘蛮正常的地方嘛!就是房子矮小些,摆设简陋些,人员杂些……’东看看,西瞅瞅,阿娇不无解恨地念叨起亲戚们:‘不帮忙……没你们,我就来不了了吗?!哼,一群小气鬼……当然,阿大除外!’

    兄长们和表兄弟们虽然都说到过民间的餐饮业,但谁都不肯带她去——连待她那么好的皇帝舅舅都不肯。皇帝舅舅离宫去上林苑打猎,御厨们会带上食材和烹饪工具随从伺候;然后阿娇翁主就跟着皇帝舅舅吃御用野餐,至于民间的酒肆食肆,是从不列入考虑的。

    总的来说,馆陶翁主阿娇对饭店环境还是比较满意的。食肆外头看起来马马虎虎,内部装修倒是很看得过去——质朴,实用,基本上没任何多余的东西,空间分割也相当合理,家具器物的摆设甚至带有某种紧密的层次感,不经意间流出淡淡的雅致。

    至于——食物嘛!

    阿娇从面前的木盘里用筷子夹起块羊肉,放在小陶碗里,再改用食匕将肉块送到嘴边。

    隔不远,文士单独一桌,抿着酒水,慢条斯理吃羊肉。护卫们聚在另一桌,就着麦粥大口大口吃肉,风卷残云似的。

    嗅嗅。

    秀气的眉尖轻微地一蹙。

    ‘原来羊肉原本的气味这么大?!嗯,几乎忘了,家里宫里用特殊方法处理羊肉,方子还是梁王舅舅那边想出来的。民间自然不懂……呃!’阿娇慢慢将羊肉放回陶碗,换成块小蒸饼放进嘴里,然后向坐在对面的路康解释,羊肉的味道还不错,可惜她现在不太饿。

    路康默默看了女孩好一会儿,点点头,做出很相信的样子。再默默将自己盘中香气四溢、肥厚相间里的羊肉一块块吞下;

    接着,询问过女孩的意见并得到同意后,把阿娇的那份羊肉也端过来吃了。

    再然后,揪了块蒸饼,用面饼把盘子上残留的肉汁吸得干干净净,也吃了。

    “呃……”阿娇愣愣地瞪着最后简直是一清二爽到不用洗的木盘,不知道说什么好。

    ~~。~~。~~。~~

    ~~。~~。~~。~~

    “阿伯……”

    看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阿娇从袖子里掏出钱袋,举手要扔给文士去会账。

    被路姓少年一把拦住了:“小娘子,且慢!”

    阿娇:“咦?”

    文士怀疑地挑高眉毛:“路小郎……何意?”

    路康起身挡着文士的去路,眼睛看得却是阿娇,缓缓说出自己的坚持——他请客,他付账。

    “嗯?”阿娇愣神,若有所思地看着男孩子:“此言当真?”

    虽然不喜欢店里的肉食,但从出入这家食肆的客流的衣着打扮,还有前面几例顾客会账的数额,馆陶翁主阿娇确定这家饭铺的消费水平算高的,而少年的家境明显不是太富足——阿娇翁主对长安城的物价水平还是了解的,当然,是从官府提交宣誓殿的报告文案中。

    她带的人连酒带肉吃得不少,加起来绝不是个小数字,尤其对平民人家而言。

    “路郎君?”馆陶翁主迟疑地再问一遍。

    坚定的杏眼,对上疑惑的凤眼。

    “陈小娘子!”路康作个揖,态度分外坚持。

    “如是……”阿娇摆摆手,示意文士‘大伯’退开,让少年去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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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食肆 ,天色已有些见黯了。

    又逛了两家石器铺子,文士‘伯伯’出面催了——天色不早,他该领着侄女回家了。

    阿娇依礼道别。

    “小娘子,”少年似乎挣扎了许久,终于鼓足勇气问女孩什么时候会再来?什么时候能再见面?

    “竖、竖子……”文士勃然大怒——他怎么敢?怎么敢?!!

    阿娇拽住文士,和善地笑笑,善意地敷衍两句。

    竟然问这种问题?!今生都不会再见了吧!不过看在路康有礼貌有教养、又给她留下非常好印象的份上,断然拒绝未免也有些不近人情。

    阿娇翁主正斟酌措词呢,耳边却听到路姓少年急切地话语:“康自知无状,然……求再见女公子之期!”

    ‘等等,女公子?!’阿娇猛抬头,惊异地望着少年——他早就知道她是谁了?否则,为什么叫她女公子?

    公子,只用来尊称那些拥有皇室血缘的男性贵族。

    相应的,能被称作‘女公子’的,也必须是当今帝室的血裔。

    阿娇当然是女公子。但在前面的互相介绍中,她只说是住在京城郊外的普通人家,与族伯(由文士临时扮演)赶市集。

    而且整个游览过程,都没透出半点口风。甚至出来前,馆陶翁主还特意摘去了头上身上所有的金玉饰品,故意选择暗淡的麻料衣裳,担心保暖也只加了件非常普通的羊羔皮外氅。

    女公子???

    路康从哪里知道的她的底细?!!

    作者有话要说:跟着感觉走

    紧抓住梦的手

    脚步越来越轻越来越快活

    尽情挥洒自己的笑容 爱情会在任何地方留我

    跟着感觉走

    紧抓住梦的手

    蓝天越来越近越来越温柔

    心情就象风一样自由 突然发现一个完全不同的我

    跟着感觉走

    让它带着我

    希望就在不远处等着我

    跟着感觉走

    让它带着我

    梦想的事哪里都会有

 第112章 弟弟

    两排睫毛长长的浓浓的;能让女孩们嫉妒到发疯。

    长眉下,少年的眸子宛如一汪清澈见底的湖水,平静而温柔地拥抱所有来访者,无论对方是满含好感,还是怀有敌意。

    文士从少年罕见的清雅气质中挣扎出来,恼羞成怒地别过脸,翘起鼻头很响很响“哼”一声。

    侍卫们是武士;武人都是行动派;一个个雪锋离鞘;从不同的方向包抄过来,顷刻占住路康的所有退路。看那架势,只要阿娇贵女一声令下;胆大妄为的路姓少年插翅都没地方逃。

    路安民人纹丝不动,神情平静如故;仿佛此刻围住他的不是满脸横肉目露凶光的敌人,而是盛情邀请他参加喜庆家宴的旧友。

    ‘上帝呀,他的眼睛,眼睛……真象阿大的上林苑里的幼鹿!’阿娇翁主着迷地欣赏着,在心底赞不绝口。

    馆陶长公主的女儿从没在男孩子身上见过如此迷人的眼睛,纯洁而温良,温柔似春水,不沾任何不洁和戾气——也让别人生不出任何敌视和恶意。

    “呃,退下,退下!”

    总算意识到侍卫们再不阻止就要开打了,馆陶翁主阿娇连忙让文士带武卫退下去;随后走近两步,正色问路康他到底如何察觉到的?想她陈阿娇做事也算是仔细了,怎么就给个平民少年轻易瞧出了端倪?

    在女孩子有些灼人的目光下,少年白净的面颊上升起两团红晕。

    阿娇盯着男孩子的面庞,笑容越发灿烂——天哪,他又脸红了!!!

    在阿娇的记忆中,还真没见过哪个男人——包括男孩子——怎么容易脸红的。皇帝舅舅梁王舅舅等长辈自然不必说了,平辈的表兄弟们谁不是骄傲凌人的性子?区别仅仅是如胶东王刘彻那样不加顾忌的飞扬自在,或是如栗太子刘荣般隐藏在含蓄严格的皇家教养和训练下。

    路安民半垂下头,目视脚前土路上的石块,慢慢说道:“女公子之服饰鞋履并无不妥之处,几可乱真。”

    “几可……乱……真?”阿娇翁主拉长了声音,催路康赶紧接着说。

    几可乱真,意思是——还差那么一点咯!否则怎么会给路家儿郎辨出了真伪?馆陶长公主的女儿现在好奇心爆棚,就想知道那个差了点儿的破绽在哪里。

    路姓少年扭头,瞅着边上拽七拽八的文士,告诉阿娇贵女:他之所以感觉不对,不在女孩子的服饰,不在女孩子的举止,更不在女孩子骄人的容貌——问题是出在这位同行的‘文士伯伯’身上。

    “甚?”文士噌地跳起来,怒视少年——怎么会是他的错?他从头到底都小心谨慎,兢兢业业地扮演了族伯的角色啊!

    路安民嘴角瘪瘪,以明显强忍住笑的表情提醒文士兄:在华夏的大地上,或许有天生骄纵、不讲礼貌的小姑娘,可何曾有谁见过在侄女前如此心虚气短的族伯父?

    大汉是以孝治国的国度,尊长对小辈的优势是无所不在的。就算侄女家更富贵些,也断没有伯伯在侄女面前陪小心的道理。也许文士自己都没发觉,一路行来,他一举一动都在不自觉看小女孩的脸色。

    还有那几个武士随从的高大体格、矫健的身手、佩带武器的精湛做工加上满身藏不住的彪悍气息——能养得起这等高质量侍卫的人家,光富不贵可办不到,必定是有封爵的大豪门。

    而‘勋爵门第‘最讲究礼节和规矩,绝不允许子女出现以下犯上的恶行。因此,所谓的‘伯父’必然是冒充。再考虑到女孩子出众的气度举止,怎么看也不象普通勋贵家的普通贵女——算来算去,就只剩下皇家的孙女辈了。

    文士听到这里,与侍卫们互相看看,只有苦笑。他们本只是隆虑侯门下的家臣,地位卑微;对家主的胞妹——连当朝皇帝皇太后都宠爱万分的馆陶翁主——可不就是心怀敬畏嘛!

    ‘胆怯’是必须的,能端起长辈的架子才叫见鬼了哪!

    “路……小……郎!”小贵女几乎是拍着手叫好了。

    馆陶翁主欢乐地发现,眼前的少年非但很有礼貌颇有教养,而且还非常聪明——阿娇从来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为什么不呢?谁规定了……只能和贵族官员结交?’阿娇笑吟吟地招呼:“安民兄……”

    “啊……翁……呀?”文士差不多要晕过去了,馆陶翁主怎么能称区区一个平民为‘兄’?!

    然而,就象前头路安民说的,他有心无力,没胆子敢管( ⊙ o ⊙)啊!

    阿娇对文士焦虑的表情视而不见,只径自开开心心地重新自我介绍:“我姓陈氏,名‘娇’,无字。先帝赐家母号曰……馆陶。”

    “馆……陶?”只一瞬,少年就想通了了女孩的出身来历,于是双手交握胸前,从从容容地再行了个礼:“馆陶翁主,幸会,幸会。”

    见少年并没有变得紧张或拘谨,阿娇更满意了;

    从左袖中取出珍珠兔囊,打里边挖出颗包金贝币递给路安民:“凡有事,持此物来长公主邸……即可。”

    路康眼眸一亮,双手接过包金贝,郑郑重重地放到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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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快乐的下午。

    结识的人和经历的事都是那么令人愉快,以至于阿娇翁主都愿意忽略从民间租来的马车有多简陋有多颠簸了。

    文士实在是个知趣的人,知道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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