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农女不种田 >

第37部分

农女不种田-第37部分

小说: 农女不种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一次还好在土匪山,下一次若是送到**妓馆,她这辈子重生,就算是毁了。

    她每每看到电视上演的那些穿越后去**的,一个个扬眉吐气似乎立刻就当了妈妈桑,那时候还想着,以她从小学芭蕾的底子,若是穿越过去,少不说也得花魁什么的,卖艺不卖身,多威风,结识个才子英雄,美妙!

    穿越来才明白,别说花魁了,她连李桂芳都打不过。而且出去走,全部是羊肠小道,官道就是一条,直直走,没有银子坐马车的话,连省城都要走十来天,她怕半路饿死。

    听隔壁的婆子说,别说省城,就是县城里面的**,那些不接客的,先是用皮鞭抽,再是解了衣服,将一只发情的猫放进去,再将衣服口子都扎住,任猫挨着皮肤乱抓乱咬,光是听着就渗人。

    不是她胆子小,而是人生地不熟,还是保险为妙。

    有些事情,一失足,别说是千古恨了,就是肠子悔青了都没办法。上次被绑架去土匪山,那两天一夜的逃亡,还心有余悸。

    林不喜再想看看外面繁华的世界,也因为缺银子,缺保镖而搁浅。

    要赚银子,她没有别的出路,还是要从水晶原石上下手,只可惜打听来打听去,都没个准信,那个许师傅估计算是名声最好的了,好几个人提到他。

    只是林不喜见识过了,没有戳破,只点头答应有空去看看。

    林大强已经大好了,有了他下地,林小菊算是解脱出来,只是被林不喜几文钱一收买,便老老实实顶包干活。

    这日照例在家里水田田头的小树底下乘凉,和仙居的店小二气喘吁吁跑过来:“不喜,不喜!”

    喘着粗气半蹲在她面前:“可算找到你了。掌柜的说,你的鸡肉可以再开卖了。”

    真是天大的好消息,林不喜听店小二说那些新来的菜式很受欢迎,心里更是高兴,急忙往林小强家里去。

    林小强也好得差不多,林不喜每天过去看几遍,苗子倒是舍得,给他抓的都是好药材,按理应该好得快,只可惜有只腿伤到了骨头,要等它长好。

    这日刚踏进门,就听苗子嘤嘤哭泣,林小强又在赶她回家。(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七十一回 驱赶苗子

    (全本小说网,。)

    这样的戏码从林小强能说话开始,就每天上演一遍,林小强不好乱动,只能口头上驱逐,苗子每日哭一次,但是第二天又不屈不挠的起身照顾林小强,给他做饭。

    只是今儿个有些严重,苗子是倒在地上哭,一盆水将她浑身浇的湿透,林小强拄着一根棍子倚在墙角边上大喘气。

    林不喜先是错愕,立刻就怒道:“林小强,你长进了?以前不能动,今儿个能动了?就对小婶撒野?”

    林小强见林不喜进来,面上闪过尴尬,却又咬牙对苗子道:“我已经好了,不需要你照顾,你快回家去,我看见你就心烦。”

    大概是腿好得差不多了,才能如此放肆,林不喜一边高兴,一边去将苗子扶起来:“她已经是我小婶了,你赶她干什么?”

    林小强懊恼的说道:“不喜,你还不明白?w我不能让她这么不明不白的跟着我。”

    他的心思,林不喜自然是知道的,觉得没有明媒正娶苗子,过意不去。

    跟赶人戏码一样,这番说辞,也几乎是每天上演一遍。

    林不喜前段时间以为林小强只是一时别扭,多熟悉熟悉就好了,却不料,到了今天,大概已经四五天了,还是如此坚决,便笑着说道:“你赶她回去也好,他爹爹正愁找不到人,扬言赶回去就打断她的腿,以正家风呢。”林小强一惊:“我怎么没听说?”

    “你天天呆在家里,怎么可能听说。”林不喜想了想,又说道:“小叔,你想过没有,苗子小婶为了你的事情,声名狼藉,清誉尽毁,即便回家去,又有那个男人肯娶她,她难道一个人孤独终老?”顿一顿又道:“她那样为你,你难免绝情!”

    林小强痛苦的闭上双眼,却坚决的摇摇头:“正是因为她就这么无名无分的跟了我,我才不能再让她受委屈。不喜,你劝她回家去,等我好好挣钱,再用八抬大轿去娶她进我林家的门!”

    苗子早已经扑过去:“我不走,我不会走的!”

    林不喜也不知道再怎么劝,这两个人都是心意坚决的人,各有各的理,说又说不通。

    在林不喜看来,婚前同居嘛,无所谓,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以结婚为目的,就不算耍流氓。

    她还是不太懂林小强内心里强烈的那种几乎等同于生命的清白和贞洁观念。

    “既然八抬大轿娶,那现在娶就是了,何必等以后。你现在让苗子回去,她这段时间,怎么做人?还不是被人指指点点的。”林不喜点明要害:“还不如留她一起,两个人快速挣钱。”

    说着脸上堆出一抹笑容,像是有预谋的:“今儿个店小二来找我,和仙居的鸡肉又可以开卖了。我说过要将这个生意给你们做的,明儿个我就教小婶怎么弄。”

    看着还是很郁闷的林小强,拍一下他的肩膀:“别犹豫啦,小婶的爹,我看是个贪财的,到时候八抬大轿一进门,风光嫁娶,再用银子砸死他,看他还能说什么?”

    说着又老生常谈:“小婶已经无家可归,你再赶她,就真的是要她去死啊。”苗子在林家村除了给林小强抓药,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饶是如此,每每有人经过家门口,都是指指点点去,窃窃私语,林小强起先不知道,后面好起来,心里也明白。

    只是终究过去不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坎儿。此刻听林不喜说,知道这是最理智的做法。

    好不容易被人指指点点骂骂骂咧咧进了林家,若是他再不要她,就算以后娶她,那中间这段日子,只怕苗子又会被“连林家也不要的贱女人”等谣言逼上绝路!

    待听得鸡肉一事,顿时也觉得有了希望,便点头答应下来。

    林小强腿不能动,坐着处理鸡肉还是可以,熬了一个通宵,又将以前没用完的调料工具都拿出来,林不喜半夜跑出来手把手教苗子。

    说起来,苗子是个聪明人,学东西上手很快,林不喜教了她烤制之法,调料有些复杂,又是自己摸索出来,各种分量都是靠感觉,多少鸡肉放多少,一时没有精准的称量工具,便先没说。

    第二日一早,又带着苗子去认了门,说是小婶。龙书生倒是还记得,当时跟这个卖花姑娘一起去的江府,冲林不喜暧昧的笑了笑。

    林不喜也还他一笑,见店里客人络绎不绝,倒是心情大好。

    苗子得了钱,又按照林不喜的吩咐重新采买了几只上好的肥鸡,约定以后就她一个人来送货,便按照林不喜的交待回去了。

    林不喜既然来了一趟镇上,就不愿意空手回去,林家村和石泉村她都打听过,没什么可靠的消息,只有再去镇上最好的首饰铺子“琳琅”那里去看一看。

    上次在琳琅外面偶遇江天骄和王陵,知道琳琅是王家的铺子,林不喜心里倒是升起一抹异样的感觉。

    若是今后她的计划真的成功的,将王家的珠宝铺子都挤出去,那王陵,会不会记恨于她?

    有时候想想,还挺犯难。转念一想,自己未必有那么大的本事,也许是和谐共存呢。

    自己呵呵两声以示嘲笑,就过去了。

    今儿个再进来,那掌柜的也似乎没有认出她,仍旧是和和气气的上来招呼。本来是小二上来的,林不喜随手指出几根珠钗:“这几只是许师傅打的吧!”

    掌柜的这才上来,以为是来了识货之人。殊不知,林不喜是去过许师傅家,当时看到许多半成品,不是珠子还没镶嵌,就算是花瓣还未上色,这次来看着有两只眼熟,便随口指了出来。

    小二见她对许师傅的手艺很是熟悉,以为是平时来的少,但是用的多的老主顾,因此告诉掌柜。(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七十二回 意外发现

    (全本小说网,。)

    这在珠宝铺子里面并不奇怪,许多大户人家的小姐,甚至小姐夫人的丫鬟们,虽然亲自来采买的少,但是架不住用的多,或者跟着见得多,这些都是贵客,你压根不知道你的冷淡,背后得罪了哪个有权有势的老主顾。

    林不喜还以为掌柜的是因为惜才呢,心里还挺高兴。若是知道掌柜的不过以为她的穿着打扮是哪个大户人家女眷的丫鬟,只怕好扫兴的。

    兴致勃勃的看了一圈,林不喜叹息着摇摇头:“许师傅的手艺,到底还是差了些。”说完随后挑出一只钗子:“你看这叶子,若是做成卷曲的,会更好看。而且这珠钗上的点翠功夫,他还不够精湛,边上都翘起来了。”说着眼睛亮亮的看着掌柜的:“铺子里还有没有更好的货?”

    掌柜的仔细看看林不喜,瘦削的小脸,微微比村姑们白一点的皮肤,衣裳搭配的还行,只是看起来也并非上等货色,一时有些疑惑。

    “我家小姐,对珠宝要求不高,但是对工艺,那就不是一般的要求了。”林不喜笑着将珠钗递过去:“我学到的,只是皮毛而已。”

    看样子,是个懂行的人。珠宝行业,珠宝本身的价值固然重要,但是好的工艺,镶嵌技术,做出来精致乖巧,有时候也比亮晶晶的珠宝更为珍贵,这也是手艺人存在的价值。

    同样的一只翡翠手镯,许师傅打磨出来的价钱,就要比别的一般师父的,要贵上二两银子。

    掌柜的自然明白,见是个挑剔的买家,腰间荷包鼓鼓囊囊的,大抵是带了不少银子,只是搞不清楚是哪家的丫鬟。

    琳琅是镇上最好的铺子,基本上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小姐,或者丫鬟,都是个熟脸儿。

    林不喜见掌柜发愣,想来还是有私藏好货的,再看他脸上纳闷犹豫的神色,隐约猜到,补上一句:“琳琅是镇上最好的铺子,若是没有,大概就真的找不到了。”

    掌柜的这才弯腰走近内堂,少顷拿出来一个小盒子,递到她跟前,轻蔑的说道:“那你看看这个,合不合你家小姐心意。”

    林不喜伸手去接,掌柜的却将手一缩,并不把盒子给她,只是亲自打开,里面红色绒布上,是一只步摇。只是这步摇不是金银,也不是玉,居然是黑黢黢的铁块。

    不对,林不喜再看看,铁块上带着一些绿色的锈,顿时明白,这是一只铜步摇。

    铜在这个时代是不值钱的。林不喜固然知道,不知道掌柜的拿这样一只发霉的铜步摇给她看,是什么意思。

    凝神间又看了几眼,林不喜突然发觉,这只步摇插入头发的钗部,是一只长长的鸟嘴,只是不知道是孔雀还是别的什么鸟。凤凰是不可能的,只有国母可用,民间艺人是不许擅自做这个神鸟的。

    吸引她的,是鸟的眼睛部分,若是插在头上,大概正好是挨着云鬓的那里,亮晶晶的,是一颗小小的红宝石。

    只是,这红宝石周围,没有任何爪子和支撑,像是刚好在铜上面挖了一个小孔,天衣无缝的放进去,饶是如此,还是形容的不够。

    林不喜想了想,更像是将一颗黄豆放在桌上,然后用柔软的面压进去,严丝合缝,巧夺天工。

    面团自然是可以完全变形去适应黄豆,可是青铜不可能自然变形去适应一颗宝石大小,若是使劲儿压,再大的力气,不是宝石碎了,就是青铜变形了,怎么可能镶嵌的这么好?

    掌柜的见她不说话,以为不识货,轻蔑的笑了笑,正想收起来,林不喜却已经谦卑的躬手:“不知道是哪位师傅做的,如此抢夺天工!”

    掌柜的这才抬头,高看了眼前的小丫头一眼,笑着摸摸下巴,并不言语,只道:“姑娘果真是个识货的。”

    这才让小二进去,将几个锦盒拿出来:“这是小店的宝贝,姑娘若是喜欢,可以挑一挑。”

    每个首饰铺子都有一两个镇店之宝,不轻易示人。只有来了大主顾或者诚意想买的,才会拿出来,这是惯常的做法,为的是一来防止有小人看见起了歹心去偷盗,而来,珠宝这种东西,还是越低调越好,若是被有权有势的听闻,只怕一个银子都卖不出去,就要被强取豪夺了去;三来是为了别的店铺嫉妒,暗地里挖工匠艺人的墙角。

    林不喜打听了这么久,多少知道点,刚才那么说,无非也是为了这个。

    但是此刻看这几件东西,虽然光彩夺目价值不凡,却都不及刚才那个青铜步摇的镶嵌工艺。

    再者,她也没办法感兴趣,她买不起啊。

    掌柜的见她不打算买,刚才的试探也没了兴致。还以为入不了她的眼,并不再言语,只等着她做决定。

    林不喜见再问也问不出个结果,想到王陵是王家大少爷,笑着说道:“既然掌柜的不知道,那就请王家大少爷出来吧,我认识他。”

    那副青铜步摇算起来,工艺比那颗红宝石值钱,只是到底工艺价钱有限,而且就现代的镶嵌手法来说,还是稍微差了那么一丢丢,林不喜感兴趣的,仍旧是幕后的制作人。

    对于掌柜的来说,步摇只是试试买家的眼力和诚意,至于卖不卖,是另当别论,此刻见林不喜不打算出手买东西,却又想套出话来,便冷哼一声:“姑娘即便认识大少爷,想必也不熟悉。”(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七十三回 狗眼看人低

    (全本小说网,。)

    林不喜被他这话吓了一跳,几乎要承认,却又不甘示弱,挺着胸脯硬撑着说道:“怎么不熟悉?前几天我们还在这里聊天呢。”

    掌柜的笑嘻嘻,却是一副弥勒佛的笑容,似乎谁都不得罪:“姑娘说熟悉,那就是吧,只是我家大少爷不在,还是请姑娘回去。若是有中意的首饰,再过来买。”

    林不喜听他下逐客令,而且貌似王陵这个主子对他半分威慑力也没有,想到上次与江天娇冲突,王陵站在边上,掌柜的连句好都不问,一时疑惑不解。

    按理说,王陵是王家的大少爷,即便平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