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剔骨-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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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打你了?”
凌端见状,登时气得鼻子都歪了,捋起袖子就想往门外走,打算瞅一瞅岑六郎是不是又贼头贼脑的跟在后面,好给他一顿胖揍。
“不是他。”
米娅儿的声音很是沙哑,“是他的阿娘和婶婶们。”
“他居然一个人打你都嫌不够,还另找帮手了?”
凌端的鼻子气得更歪了,袖子也捋得更高了。
“别胡闹了。”
凌审言伸手就将她拽回,“他的人压根就没在,你打谁去?”
“没在?”
凌端愣了愣,很是意外的道。
“是不是他带你出去‘散心’时,被他家里的长辈给堵了个正着?她们没有动他的一根毫毛,却把你当成了不要脸的狐媚子,理直气壮的教训了你一顿?然后他很没种的跟着她们回去了,把你一个人晾在外头,等天亮了,坊门开了,你才一瘸一拐的走回来?”
凌审言没有立即回答她,而是转头看向米娅儿,用上了陈述的语气,问道。
“是。”
米娅儿轻轻的点头,“他说,等风头过了,就会来看我的。”
“让他看他娘去!”
凌端咬着牙,轻蔑的说道:“他只长了斤两,却没长气量,连维护你的胆子都没有,还敢再来招惹你?让他做梦去吧!”
“行了,先带她去上药吧。”
凌审言摇头叹息着,将二女推到了药柜前,尽捡了些昂贵的好药膏出来,仔细叮嘱了按压的手法,又折返回去,对凌准说道:“下次他如果上门了,务必把丑话都跟他说清楚。”
“那是自然。”
凌准神情凝重,一口答应了下来。
方才他瞧得真切——米娅儿脸上的痕迹虽是很骇人,却只是皮外伤而已,很容易就能养好。真正让她难受的,是腿骨和踝骨处的剧痛,想必是被那些妇人用极其阴损的法子折磨了。
也不知岑六郎到底是干什么吃的,当初在酒肆里目睹有人欺侮米娅儿时,他都能见义勇为一把,怎么一轮到他的家人施虐,他就怂成了这样,既没能护住她,也不敢护送她?
“这就是打小被养在内院里,成天和乳娘、嬷嬷、老妈子、小丫鬟相处,变得娇里娇气的大少爷。”
凌审言嗤笑了一声,“如果他爹娘真懂得教子,而不是一味的溺爱,那就该早些让他练习骑射或是蹴鞠,他也不至于虚胖成这样,走上两步就得大喘气!”
“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听着是挺慈爱的,挺温厚的。”
“结果呢?恨不得就把自家儿子当猪养了,且样样都要顺着他们的意,让他吃潲水,他就不能吃米糠;让他和哪头猪配种,他就只能躺平。不然就是不孝,就是忤逆。”
“而他也是个没骨气的,竟是真的把自己当猪了,成天还挺乐呵的。偏生却是个贪心不足的,又想在猪槽边混吃等死,又想跑别人家里刨食,两边的好处都不想落下!我呸!我要是他爹,就把他食槽也端了,让他吃屎去!”
其实岑六郎真不是个坏人。
他大方,他善良,他厚道,他很有人情味,他开得起玩笑……
无论是做一个友人,还是做一个后辈,他都是很合格的。
但做为一个男人,他明显是不够格的。
他,似乎还只是个孩子。
一个大龄的,满脸油光的,气质沧桑的,孩子。
“等他以后能独当一面了,且执掌了家业,估计才会像一个男人。可是,米娅儿未必有那个福分,能捱到那个时候。就算真捱到了那个时候,他待她也未必有那个心意了。”
待火气消退后,凌审言便冷静了很多,想起了岑六郎以往知礼节、懂进退,从不拿家财来压人的良好面貌,不由叹了一口气,“算了,他如果上门,你还是对他客气点,别把话说绝了。”
“我知道。”
凌准也跟着叹了一口气。
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了。
比起那些始乱终弃的人来,至少岑六郎是个心地宽厚的,即使对她已没了最初的情分,想必也能善待于她的,断不会把她卖上第二次了。
晌午。
“大好的春光,你居然不出去浪?”
郑元郎蹬蹬的踏进门来,将一张墨绿洒金的帖子拍在他的面前,嬉皮笑脸道:“这是个美人儿下的帖子,邀你在初五那天出去,陪她逛一趟牡丹会。你要不要去?”
初五,也就是明天了。
“拿开。”
凌准却看也不看,冷淡的拒绝了。
“啧啧,你不去?你真的不去?你确定不去?好吧,那就只能由我来陪她去了。”
郑元郎继续嬉皮笑脸道,并故意把帖子的一角卷起,露出了其下的署名。
“我去!”
凌准一眼就瞥见了某个熟悉的名字,不由心里一热,劈手将帖子夺了过来,珍而重之的抚平了那个卷起的角,说道。
“你这个没出息的,变脸真是比翻书还快。”
郑元郎鄙视了他一通,末了道:“你的鸟呢?是打算重新去捉一对,还是买现成的就得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八十三章 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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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自己捉。”
凌准将帖子揣进了怀里,说道。
“那你怎么不猴急着出去打鸟,反而窝在屋里了?”
“说来话长。”
凌准犹豫了一下,决定把最关键的内情隐去,只说了吴娘子离家出走的事,以及岑六郎诱拐米娅儿的事。
“这个臭不要脸的!”
郑元郎闻言大怒,“怪不得我每次去找他,他都推说自己快要成亲了,得忙着筹备这样、准备那样的,还说自己累得很,没空。我日,原来是夜夜做新郎给累的!”
至于吴娘子,他倒是不怎么担心。
她不过是一介女流,加之家里人发现的又早,估计连城门都走不到就会被逮回来了,断无可能像上次那样,一眨艳就跑到益州去晃悠了。
“要不,跟我去平康坊转转?”
他虽是不明白凌准为何会因这两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焦虑,但凌准没有说,他也犯不着去逼问,于是眼珠子便骨碌碌的一转,赶在凌准发怒前改了口,“或者,跟我去那家酒肆坐坐?就算你不爱看胡姬跳转圈舞,但杵在露台上吹吹西北风,把你脸上的褶子理一理,那也是好的。”
毕竟居移体,养移气。
只要换个地方,总能换种心情的。
“嗯。”
尽管凌准已烦得头痛欲裂了,但一想到酒肆是自己第一次遇到许含章的地方,心里就涌起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整个人便不由自主的站起身,跟着郑元郎出门去了。
外面春光明媚,天气晴好。
凌准慢条斯理的饮着酒,斜斜的倚在酒肆顶楼露台的栏杆旁,往下放眼一望,但觉周遭是一片繁华的景象,鲜衣怒马,人流如织。
“咦?”
一旁的郑元郎本来是专心的品评着过往的小娘子的面庞和身段,此刻却忽然盯着一个年轻的郎君,几乎是看直了眼,瞠目结舌道:“这、这个人,不是沈构么?”
“谁?”
凌准疑惑的转过头,发问道。
“就是穿绿袍的那个!”
郑元郎伸出食指,在半空中虚虚的一戳,再次瞠目结舌道:“他……怎么会和她待在一处?”
和美姿容,戴青色幞头,着圆领绿袍的沈构走在一起的,是个约莫二八年华的少女,衣饰很是华贵,相貌却只能算得上清秀,神情里满是骄矜,并无任何动人之处。
“不对啊,他的名声都坏成那样了,她素来又是个眼高于顶的,怎么可能会看上他?”
“难不成她只看上了他的皮相?”
“好吧,他那张皮相是能卖得出去的……不止是皮相,连屁股也能卖……咳咳……”
“她应该不会找他买这个,他也应该不会向她卖这个……”
郑元郎越看越觉得不解了。
“他,是什么来历?她,是什么来历?”
凌准越听越觉得莫名其妙,抬手打断了他喋喋不休的絮叨,顺带眉头皱起,多看了那个少女两眼。
“男的是沈构,以抄诗而起家,后来靠着卖、卖……那个啥上位,让书局里的那个啥给他出了很多的诗集;再后来,继续靠卖那个啥上位,让另一个人把他带到了崔家举办的诗会上,本来是能大出风头的,结果却因用典不当,被掀了个底朝天,成了笑柄。而女的,是个热衷养男宠,并和……咳咳,和内亲共同分享的郡主,别看她年纪轻轻的,已经那个啥无数了。休说是才子名士了,就连长得顺眼点的和尚沙弥,她都不会放过的。而她的夫家,根本镇不住她。至于宗室,则已经厌弃了她,恨不得将她除名。”
郑元郎噼里啪啦的解释了一连串。
“他们俩,和你又有什么干系?”
凌准继续问道。
“不关我的事。那个男的,倒是和邀你赏花的那位,有那么点儿干系。”
郑元郎忽然挤了挤眼,“据说,她在梦里瞧见过沈构呢。”
他并没有撒谎。
准确说来,许含章是在梦里见过了这个人,只是没有他描述的这般暧昧罢了,反而还有些惊悚。
“是噩梦吗?而且,还和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子有关?”
凌准却没有上钩,淡然问道。
“你、你怎么……”
怎么知道的。
郑元郎愣了愣,旋即脖子一缩,压低了声音,“难道,你看见了,那个红裳女?莫非,她,正扒在了,沈构的背上?”
他知道凌准偶尔能瞧见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故有此一问。
“不在他的背上。”
凌准摆了摆手,纠正道:“在她的背上。”
一名面目模糊的红裳女正趴在了少女的身上,浑身湿漉漉的,似乎正往外冒着陈年的水汽。
大概是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红裳女立刻缓缓的抬起头来,望了他一眼。
当初,许二也曾有过类似的举动,从平地上仰起脸,看向露台上的他。
只一眼,就注定了二人的缘分。
只一眼,就让他辗转反侧。
而红裳女也只望了他一眼。
只一眼,就让他打了个冷战。
只一眼,就让他惊骇莫名。
明明看不清她的面目,辨不出她的模样,却能让他感觉到一股子冲天的煞气。
“她想干什么?”
郑元郎则百思不解,“这小郡主应该和她无冤无仇吧?她为何不直接去找沈构算账?真是吃饱了撑的。”
因着崔异的吩咐,他们一早就查明了此事,得知被沈构盗诗害命的是个才名不显的书生,弹得一手好琵琶,特善闺帷之作,词情哀怨,多依古调,体势与时不合,遂不为大众所喜。而沈构一接手,就将内容和立意稍作改动,以迎合市面上的口味,不久后就出了名。
“而这个书生的身边,有一名爱妾,唤作红莲,成天和他弹弹唱唱的,过得很是快活。”
“后来书生被沈构砸死了,她则是被推进了湖里,淹死了。”
“沈构待这个书生还是有点人情味的,好歹用土堆埋了一把,让其入土为安了。”
“至于红莲,那就真的是喂了鱼了,一张脸被啃得面目全非的,没有一块儿好肉在上头。”
按民间的传说来看,红莲在临死前亲眼目睹了爱郎的惨状,自己也死得很惨,加之有红衣红裙护体,不成为厉鬼,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八十四章 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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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也果然不负众望,成为了一个厉鬼。
“只是在沈构的诗集中,她就能凝成一股很强大的怨念,还险些把你的许‘二’都拖下了水。”
郑元郎刻意将‘二’字的音咬得很重。
在他看来,许含章有时候的确是又蠢又二,且具备了十分多余的正义感,几乎和凌准如出一辙。
“是真的拖下水,不是字面意思上的拖下水。”
他解释道:“也就是说,她想和旁人‘分享’自己的死状,索性就把这人的魂魄拖进了沉尸的湖底,学着她的模样,也去泡上一泡。”
坊间买过沈构诗集的人,只要是体质偏弱、命格偏阴的,就大多会在看得入神或入梦后瞧见红裳女翩翩起舞的模样。
有的是目眩神迷,进而失魂落魄,驾鹤西游,待得入棺时,身上还残留着擦不去的水印,显得极为诡异;有的则侥幸被家人或朋友在半道叫醒,从而在鬼门关里逃脱,但身上也残留着水印。
“府里的术士做法招过她的魂,问她为何不肯去轮回道投胎,仍执意在阳间兴风作浪。她说,自己并无恶意,只是想通过这种简单的法子,让沈构身败名裂,一本诗集也卖不出去,全部砸在他的手里,让他血本无归。”
“都索命来了,还敢说没有恶意?”
郑元郎嗤之以鼻,“况且,就算是一本都卖不出去,亏的也只是负责印刷和售卖的书局而已,人沈构早就提前收了钱,赚得盆满钵满的,才不会在乎这些呢。”
若拿来做为借口,也太拙劣了点。
所以,他怀疑红裳女是在说谎。
但据术士回禀,对方还真就是这样想的,比真金还真。
“她真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
郑元郎又嗤了一声。
可惜,术士的头发虽然不长,但见识也很短,居然觉得她身世堪怜,便只是净化了她的怨念,接着就劝说她心平气和的去投胎,而没有将她折腾得灰飞烟灭,以绝后患。
“啧啧,她居然没有去投胎,而是巴上了沈构。还好没有再去找你的许‘二’的麻烦,不然,家主肯定是饶不了他的。”
末了,郑元郎感慨道。
“只要不把许二扯上,那就好。”
凌准发觉自己的心肠是越来越硬了。
换做是从前,他定然会同情这个红裳女的遭遇,并万分的唾弃沈构此人。但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