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末世仙途-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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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有这一缕精魄,就有了人的智商,真是个不错的小伙伴,你觉得呢?”
叶媚“啊啊”的尖叫起来,“萧婉柔,你这个毒妇,不得好死!”
复仇者最大的快乐不是听到仇人的哀求,而是让仇人眼睁睁看着自己最珍视的东西失去,却无能为力。
无用的诅咒仿佛美丽的乐章,林可卿笑容愉快,“这就愤怒了?比起你对我们母子,这口味可够轻的了。你我都重生,说不定还有第三人第四人,若是让贪婪的修仙者和变态的鹤博士知道‘萧婉柔’的空间有摧毁世界的力量,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她残忍地一笑,眼神深邃,仿佛看到了未来的战场,道:“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有叶媚的手机和身份证在,林可卿很轻松地查到了她的经济情况,不知道她“老公”是什么人,每个月给叶媚母子五百万生活费,因此,叶媚的存款十分可观。
r银行是保密性最好的外资银行,姓名一栏显示空白,不知道是秦朗,还是叶媚的“老公”,可惜精神异能不是法术,只能透过精神波动模拟记忆场景,没有搜魂功能。叶媚明知一死,竟狠心将自己关于对方的记忆生生抹去,这样一个女人,幸亏自己来得及时,否则终将成为一个劲敌。
另一边,“叶媚”把家里胡乱收拾一通,抱着叶航离开了家门,开车离开了海市。
…
林可卿回到酒店,小泽睡得十分香甜,脸蛋白白嫩嫩,闭着的眼睛眼线迤逦漂亮,眼角微微翘起,像足了她,嘴巴粉嘟嘟的,也是像她,小小的鼻梁挺直俊俏,还有两道修长如剑的浓眉,与秦朗一模一样,随着慢慢长大,他还会越来越像秦朗。
小泽的血脉很纯净,十滴精血中有七滴缘自于他,两滴源自林可卿,另外一滴是其他血脉。
林可卿指尖点在小泽的心口,提取他身体里那一滴“其他血脉”的十分之一。小泽不适地扭动着小小的身体,林可卿安抚地亲吻他的小脸,一滴芝麻大的鲜红精血沾上了她的指尖,小泽皱了皱眉头又平静下来,失去百分之一精血对身体没有伤害,睡上一觉就能恢复。
※
oo,亲们,看到这里一定有人问叶媚是不是秦朗的女人,叶航是不是秦朗的儿子,答案当然是“no”啦!
前世的秦朗也不是一般人哦,他默默为女主付出很多很多的。
※未完待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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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海市·初试洗髓
看着儿子可爱的睡颜,林可卿又想起在叶媚记忆中看到的绝望画面,心如刀绞。前世的她太倔强,太自尊,以为自己可以保护好儿子,谁知末世仅仅三年就惨淡收场。重生而来,若只是单纯的末世,她还能应付,可不说前世之死牵扯到许多强敌,林家本身在修真界也有宿敌。万一她出了事,小泽该怎么办?
无论如何,实力才是末世生存的根本。
她等不及了!
洗髓丹有鹌鹑蛋大小,碧绿清透,完全看不出这么美丽的丹药会有致命的危险。
林可卿小心地用刀片刮了一层指甲大小粉末化着水喝了,按着《明经》炼体式把自己拧成麻花。
一般人修练是先引气入体,进入炼气期后再通穴开窍。可目前林可卿的灵根还没有洗出来,她没有等待的耐心。好在,《明经》是炼体术,可以先通穴道,筋脉通畅后,炼气开窍可以同时进行。
她的身体很快进入了微妙的循环中,用精神力内视,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腹部起,藏在骨骼和血脉里的气穴像星座一样连接了起来。
前十穴她开得很轻松,后面就有些凝滞了,到第二十穴全身像被针扎一样,她咬牙坚持将第二十三穴点亮,口鼻冒出血丝来,身体颤抖如震弦,她的牙齿咬得吱吱响……
点亮第二十四个,眼睛冒出血泪……
第二十五个,双耳渗出血滴……
第二十六个,她全身的毛孔都开始渗血……
到第三十个,她已经变成了血人,扭曲的身体像虫蛹一样来回翻滚,体内的血液奔腾若急流,洗髓丹如暴力的清道夫,要把血液里的杂质赶出去。
黑色如石油般的物质密密涔涔地从毛孔中排出,像无数条小虫子争相钻出土壤一样,又痒又胀又疼,林可卿想要大声号叫,却生生忍住了,这就受不了了,真正洗髓还不得去死!
只要想到前世儿子死时受的折磨,这点痛就不算什么了,她想直接吞下洗髓丹,却怕把身体弄破弄残,只能循序渐进。
身体似是知道了“灵魂”的决定,痛感不像之前那样强烈了,等到第三十六穴也点亮以后,她的身体“轰”地一下,像是燃烧了起来,在洗髓丹的驱赶下,更多杂质排出,把她整个人裹成一个黑蛹。
在经历过极痛之后,内循环打通的感觉犹如飘飘升仙,让人沉溺其中不想自拔。等到肚子饿得受不了林可卿才醒了过来,差点被一身恶臭熏吐了,跨出宝塔冲进了酒店的洗澡间,狠狠地搓着身上的泥壳,等到人终于干净后,镜子照出人影,镜子里的人容貌清丽,皮肤像剥了壳的鸡蛋,长期加班的淡淡黑眼圈也消失了,眼睛神采熠熠,身体也轻盈像轻了好几斤似的。
收拾好出来,已经是上午十点,酒店送来丰盛的营养餐,她把小泽最爱的海鲜煲的盖子打开,闻到食物的香味,小泽一下就醒了过来,肚子咕咕地叫。
他跑到洗手间刷牙洗脸,乐乐就在他身边拱啊拱,大尾巴摇得十分欢畅。
乐乐和小泽同一天生日,两个小家伙一起长大。前世它一直活着,爆炸那天她拖着残破的身体出现,看到它泪水汪汪,分明认出她来了,虽然它并不是奇兽异兽,却有一纯净的心灵。
这一世,林可卿打算把它当儿子来疼,它的早餐是一块七成熟的牛排和胡萝卜火腿,它对火腿状的食物情有独钟,即便那真的是胡萝卜。智商不够叶航来凑,林可卿觉得,这真是个极好的主意。
…
海市有两千多万人,是末世沦陷得最快的城市,也就是说,这座美丽的城市只剩下的几个月的寿命了。林可卿开着租来的跑车载着小泽和乐乐满城兜风,黄浦江大桥,东方明珠,外滩喷泉,世贸中心,通通玩个够,仿若末日前的狂欢。
在人潮拥挤的步行街无人注意的角落,她把乔装回来的“叶媚”母子俩收进了仙玉空间。
海市国际广场有全世界最大的音乐喷泉和最多的广场舞爱好者,大妈仍旧是主力军,穿着漂亮鲜艳的衣服整齐地站在队伍前端领舞,喜气洋洋,活力四射。后面几百个徒弟跟着她们的舞步摇摆,声势浩大,场面壮观。小泽和乐乐受到了感染,他们在家里天天跳宝宝操健身,这时也跟着节奏蹦蹦跳跳。
正好有个穿七彩气泡裙的小丑人绕到小泽后面,身后是随着音乐节奏瞬间迸射的喷泉水幕,小泽笑容灿烂的举着手跳了起来,好像触碰到了水雾里的彩虹,林可卿抓拍了这个经典镜头。
却没看有看到她蹲在喷泉的彩虹里认真拍照的模样,嘴角含着温柔的笑容,也成了别人镜头里的美丽风景。
小泽脸蛋红扑扑的,调皮地挥着小胳膊,高声撒娇:“妈妈也来嘛!”
林可卿性格沉静,哪会跳舞?但是儿子的邀请让她犹豫起来,想到以后很难有这样的机会就豁出去了,把相机和包包放在了地上,和小泽站到一起跳起了宝宝操。
他们今天穿的是亲子装。
小泽是白衬衣加牛仔背带裤,戴奥拉头像的仿牛仔棒球帽,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像两颗极品黑曜石,熠熠闪烁,漂亮又呆萌。
林可卿穿着相同质地的白衬衣牛仔裙。
她面容精致美艳绝伦,及腰的大波浪长发高高扎起马尾,潇洒帅气,英姿勃勃,一路上不知道吸引了多少眼球。
小泽犯小心眼,买了“妈妈”和“宝宝”两张魔术贴卡片分别粘在彼此胸前宣誓所有权。
看他抬头挺胸的得意模样,好像戴的是勋章似的。
林可卿的心化成一汪水,眼里除了儿子再看不到其他。
高颜值的母子俩很快引起了热烈的围观。
“好漂亮的孩子,颜值闪破天际!”
“妈妈是混血儿吧,好漂亮呀!”
“可以拍照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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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亲们,三更了!
※未完待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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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海市·成了网红
林可卿笑容明媚,360度无死角的入镜毫无压力。
小泽腼腆害羞,今天却异常兴奋。他从前给林可卿的公司做过童装模特,熟练地摆着各种炫酷的poss任他们拍。
乐乐跑来凑热闹,吐舌头的样子也超级上镜。
面对路人相机和手机不断的“咔嚓”,母子俩都很配合,没多久就围了许多人,搞得跟明星出行一样,好玩极了。
林可卿翻动手机微博界面,显示附近,满屏都是她和小泽还有乐乐的照片,短短几分钟竟上了热门话题。
不一小心就成了网红,相关的标题五花八门。
“海市惊现逆颜女神”!
“地球人长相新里程”!“美炸宇宙,帅破天际”!
林可卿笑着摇头,虽然重生回来了,但是她的主要记忆还是末世后,觉得自己和这些网络潮人们有代沟,对这些新鲜网络词汇甚是无语。
如果世上还有重生者,很可能会第一时间找毁灭世界的萧婉柔报仇,能让更多的人见证她的新身份,这是好事。
在这看脸的时代,只几个小时,整个华国都知道了这对颜值爆表的母子。
…
海市的夜景美得令人心醉,霓虹绚丽,璀璨如星,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繁荣终将落幕,林可卿怀着遗憾的心情坐上了返程的的飞机。舒适的头等机舱里相邻的两个座位上,小泽靠窗睡着,林可卿靠过道,隔壁是一个端庄美丽的中年妇女,看小泽时,目光火热。
空姐体贴地给小泽盖上了小被子,林可卿把被角拉高,挡住了小泽的脸。正打算看一会儿书,没想到那美妇开口了,她的声音温婉动听,“这是你的儿子?”
林可卿感受到她的善意,点头,“是。”
“他真漂亮。”
听到她真心的赞叹,林可卿的眼神柔和了许多,“谢谢!您也很美丽。”
她说的是实话,妇人骨龄近五十,容貌依旧美丽,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的样子,保养得宜,气质优雅高贵,与众不同。
美妇看到林可卿手里的《山海经》,惊讶道:“你看上古神话?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了,宁愿相信外国人的上帝也分不清炎黄是哪位祖宗。”
听她这样一说,就知道是传统文学的爱好者。据家史记载,山海经里的故事很多都是真的,其余的都是未知的,可以说是修真启蒙教科书。林可卿对她的话十分赞同,淡淡一笑,冷艳的气质淡化了不少,宛若清莲绽放,“觉得挺有意思,打发时间。”
严美凝是在步行街看到他们母子的。当时只觉得这对母子的确漂亮,可是看到小泽的正脸后,视线就离不开了,她听到林可卿接到航空公司延迟航班的电话,立刻就订了同一班。
林可卿觉得严美凝对小泽抱有很大的善意,还跟她讲育儿经,这正是她所缺乏的,两人相谈甚欢。快要下飞机的时候严美凝才想起自己没有订酒店,林可卿推荐了自己住的酒店,约好明天一起去看民族文化展。
…
西湖边灯火阑珊,柳影绰绰,美如丝绦。星光暗淡,夜已深沉,湖边仍旧有很多情侣成双成对流连忘返。
林可卿有些羡慕。
她从小在这座城市长大,曾经常与杨熙骑着单车环湖,漫步在美丽的夜晚,此时遥望着辽阔的湖光水色,放开思绪,任柔软的思念蚕蚀她坚冷如石的心。
那件事后,杨熙虽然痛苦,还是选择了继续爱她。杨爸杨妈是有传统教养的人,虽然不满,也说不出刻薄恶毒的话,对她照顾有加。
杨妈鼓励她去报警。
那时她才十八岁,对这件事情只感到害怕和羞耻,并不想弄得人尽皆知,更担心宝宝出生后受人嘲笑,就拒绝了。
自此杨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当着杨熙的面对她一如即往的好,背地里却对她极尽言词羞辱。并与国外的同学联系,先斩后奏地将杨熙送出了国。
林可卿不是不知羞耻的人,反而因为生在那样的家庭,自尊心非常强,被人这样嫌弃,当然不再纠缠。
其实那时分开也好,在爱情没有变质的时候,用时间和距离淡化感情,是最好的结果。
她不知道对份感情对杨熙来说是怎么样的,他走后,真的没有只言片语。但是对她来说,这份感情是唯一的精神支撑,如果连杨熙都不爱她了,那在这个世界上她还剩下什么?
未婚怀孕的现实和单亲妈妈的未来像残忍的照妖镜,照出这件事情的丑陋本质,她太羞耻太绝望了!
把自己藏起来,躲在漆黑的衣柜里。不敢见任何人。
她觉得自己可能疯了,难过的时候,想要把杨熙的影子从心口剥离,幻想出一只鲜血淋淋的手,像剥皮抽丝一般将杨熙的形象一点点撕扯出来,心里才好受一些。等到心脏一片血肉模糊,再看不到杨熙了,她又舍不得,又幻想出一只拿着刺针的手,一针又一针重新刺青他的模样,反反复复,日日夜夜,精神自虐让她极痛并快乐着。
拯救她的是第一次胎动。
小小的小星在肚子里踢了她,仿佛在安慰她,告诉她这个世界还有他。
血脉相连,至亲至爱。
人说“为母则强”,这句话真是有道理。
从此她把这份磨人的爱情和杨熙葬在心海,并将这颗重组的心铸成了铁石。
原本以为她和杨熙就这样了,天各一方,各自生活。
可是末世来了,前世,他没有再遇到杨家人,也不知道杨熙后来回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