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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大宋将门-第35部分

小说: 大宋将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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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脸色灰白,身躯不停颤抖,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有血性的人,就应该拿起武器,拼死一战,哪怕掉了脑袋,也比当一个懦夫要强!

    可是身为朝廷命官,几万百姓的命都托付给自己,能轻易下决断吗?

    包拯无比痛苦,最终,他只能默默摇摇头。

    任凭辽兵如何叫骂,死活不出城。

    就在包拯下决心的前一刻,王良已经转身下了城墙,他的脸色很不好看,非常非常不好看,他的步子极快,王宁安小跑着都跟不上爹爹。

    离开城墙好远,王良突然停住脚步,王宁安差点撞上他。

    “宁安,爹要出城!”

    “我也要!”

    “我要去拼命!”王良大叫道。

    “我要去杀了辽狗!”王宁安不甘示弱道。

    爷俩对视了半天,王良先投降了,他深深吸口气,努力平复激荡的情绪。

    “宁安,爹对不起你们,这一去爹很有可能会死,再也没法照顾你们了。可……爹不能不去!”王良用力握着拳头,悲愤到了极点,胸膛里的怒火要把他烧的疯癫了。

    “城外不过区区百十几个辽狗!沧州城中,有上千士兵!竟然无有一个男儿,朱通死了,不管他以前做了什么,他都是好样的,朱秀儿死了,一介女流,尚且能杀死辽狗,为父报仇!我们算什么?懦夫吗?孬种吗?”

    王良扯开盔甲,露出健壮的胸膛,任由冷风吹拂。

    好半晌才说道:“爹必须去,爹要是不拼一把,这辈子你爹都是个没用的废物!再也抬不起头!”

    王宁安努力挺起胸膛,争取和高大的老爹拉近距离,沉声道:“我们不光要拼命,还要把这伙辽狗都留下来,用他们的人头,祭奠朱家父女,祭奠所有无辜的人!我们会赢的!”

    王良被儿子的态度惊呆了,他反而踟蹰起来。

    “宁安,咱们真的能赢?”

    “能,有力使力,无力斗智。”王宁安自信十足,两世为人,没有任何人比王宁安更惜命,可是朱秀儿拼死为父报仇,彻底打动了他,就算是铁石心肠也要义愤填膺。再没有动作,他都会疯掉的。

    王宁安发誓要把所有辽兵都留下来,把他们的尸体堆成山。他从来没有这么气愤过,只是愤怒没有让王宁安失去理智,反而是更加清醒。

    辽兵能够肆无忌惮,他们有两个杀手锏。一个是战马,他们平均每人配三匹战马,来去自如,宋军靠着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追不上。

    第二个辽兵之中有不少射雕儿,论起武功,王良不怕任何辽兵,可他的箭术和骑术比人家差了一大截,出城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要想克制辽兵的弓箭,必须夜间出战,要想牵制战马,必须把他们带入崎岖的地形,设下埋伏,一举成擒。如果真是正面硬拼,即便打赢了,他们也可以逃跑,咱们不能干亏本的买卖!”

    到了这时候,王宁安还能保持冷静,让王良是自愧不如。

    他思量着王宁安的话,十分有道理。

    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辽兵也不是笨蛋,他们会傻乎乎自投罗网吗?

    “事在人为,假如需要一个陷阱,放在哪里最好?”

    王良思量一下,说道:“野狼谷!没有比那里更合适了!”

    他们打过野狼谷,对那个葫芦形的山谷记忆犹新,如果不是用计把里面的人骗出来,哪怕死上千人,也拿不下来。

    “只要能把辽兵引入野狼谷,我们从两边扔下石头滚木,把谷口封死,里面就是天然的棺材,足够把辽狗都埋了!”

    王宁安点了点头,“爹,你觉得要多少人埋伏合适?”

    “多了没用,少了未必能吃得下,三百人吧!”王良又有些失落,自言自语道:“沧州虽然不下,只怕没有几个好汉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人瓮声瓮气道:“王都头,你也未免太小觑我们了!”

    说着,从街口走过来几个彪形大汉,为首的是马汉,后面还有几十个彪悍的军汉,他们到了王良的面前,深深一躬。

    “王都头,小弟刚刚向包大人辞了差事,这些兄弟都是朱指挥使的部下,大家伙争着要给朱指挥使报仇雪恨!你有什么办法,只管说出来,哪怕让我们去死,我们都心甘情愿!”

    “对啊,我们不怕死!”

    一大群汉子脖子涨得和脑袋一般粗,他们放声喊着,只为吐出胸中的压抑。朱通的死刺激了所有人,与其唯唯诺诺活着,不如慷慨激昂赴死。

    王宁安看着满腔怒火的人群,心中涌起四个字:哀兵必胜!

第60章 爱读书的辽国人(春节快乐)

    “你们记住,一定要服从命令,大家在野狼谷的四周设下埋伏,只要辽狗进去,就要不惜一切,把他们全都消灭掉!”

    马汉疑惑道:“二郎,你怎么知道辽狗会去野狼谷?”

    “我当然知道!”

    王宁安微微含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因为我会把他们送进野狼谷!”

    ……

    韩千寿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抓着装酒的皮囊,拔掉木塞,倒一口浓烈的酒水,喉咙和食道都燃烧起来,别提多舒服了。

    他记得爷爷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骑最好的马,娶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他爷爷的一生,前两条都做到了,唯独酒水,怕是比不了自己了。韩千寿十分得意,三十几年的功夫,大宋越发富庶,多余出来的粮食越来越多,朝廷不在限制酿酒,随之而来的是酒水空前大繁荣,种类数百,各有千秋。

    宋人最喜欢的当属黄酒,不过韩千寿却钟爱辛辣刺激的烧酒,喝完之后,浑身都暖和,别提多舒服了。

    如果有机会,他真想一直晕晕乎乎醉下去,那才是神仙的日子。只是他现在处在大宋的境内,必须多加提防。

    恋恋不舍收起了皮囊,继续往前走着。

    “启禀大人,前面有伙人,还有好几驾马车。”

    “正肚子饿呢,就有人送来了!抢了!”

    辽兵蜂拥而上,他们奔跑出来四五里远,前面山洼果然有几个人,正围在一起,外面放着马车,车上装着收拾好的猪肉,一扇一扇的,堆得跟小山似的。

    韩千寿没有迟疑,直接下令冲上来,那些人似乎发现了辽兵,他们发了疯一样。抢走了拉车的马,飞奔逃走,有个少年人也去抢夺马匹,结果被其他人狠狠推到,无路可逃,他只好钻到了马车底下,仓皇失措地躲藏着。

    “又是一群自相残杀的废物,宋人遇到了危险,就会抛弃自己的同伴!”

    韩千寿嘴角挂着冷笑,他快速冲到了近前手举着弯刀,绕着马车划圈,大声吆喝,笑得无比猖狂,好像猫戏老鼠。

    突然他的马经过了一个简陋的土灶,三根树杈支着一个铁锅,从里面飘出阵阵香气。

    韩千寿发誓,他从来没有闻过这么好闻的味道!

    哪怕是辽朝的国宴,也没有如此香气。

    顺着鼻孔涌入,一直钻到了心头。他顾不得车下躲藏的少年,亲自下马,掀开了锅盖儿。

    这一看可不打紧,满满的一锅,红润的好肉,五花三层,肥肉流油,瘦肉红润,肥瘦相间,香气四溢。在加上浓稠的汤汁,看起来无比诱人,韩千寿迫不及待想要尝尝。

    筷子都举起来了,他又忍住了,这是大宋啊,万一上当了怎么办?

    他突然想起了车下面还有个小家伙呢!

    “把他给我揪出来!”

    几个辽兵冲上去,把马车抬走,露出了下面的少年,他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都吓傻了,小脸惨白惨白的,引得几个辽兵猖狂大笑。

    他们提着少年走到了铁锅面前,韩千寿夹起一块五花肉。

    “吃!”

    少年只好张开了嘴巴,三口两口吞下了满是汁水的美味,脸上泛起一丝红润,十分满足。等了一刻钟,少年没有什么异常,韩千寿终于放心了,他夹起一筷子,放进了嘴里。

    天啊,肉瞬间化开了,真的是化开了。多汁的肥肉在嘴里崩开,充斥在舌齿之间,每一丝都是香味,难以形容的美妙。

    韩千寿几乎要哭了,太好吃了,这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炖肉!

    他又连着吞了好几块,舒舒服服打了一个饱嗝。

    “你们也尝尝吧。”

    大人终于开了恩,辽兵早就忍不住了,都扑了上来,下手快的抢到了肉,下手慢的只剩下汤,到了最后,有几个人更是捧着铁锅,用舌头舔,甚至想要把锅也吞进去!

    “都是一帮蛮子,一点见识没有!”

    少年在心里默默想着,他的嘴角微微上翘,随机又低下头,恢复了懦弱胆怯的模样。

    “这是谁做的?”韩千寿问道。

    少年怯生生道:“是我。”

    “哦?你这么小,就比御厨还厉害?”

    是你们的御厨太菜了!

    少年只能在心里说,他点头道:“我家世代养猪,做猪肉的,是,祖传的。”

    “祖传的?”

    韩千寿好奇到了马车边,看了看上面的猪肉,果然膘肥肉嫩,十足的好肉。

    “小子,你撒谎!”

    “我没有,没有啊!”

    “没有?你这么小,你们家人怎么让人出来送肉?说实话,是不是要打探军情?”

    “不,不是。”少年急得都要哭了,“我爹我娘都被抓了,他们被关在了野狼谷,朝廷,朝廷逼着他们交出养猪的方法,才肯答应放了我爹,我,我是去救我爹的!”

    “野狼谷?”

    从韩千寿的背后,走出来一个阴翳的中年人,这家伙穿着黑色的长袍,那个眼神,就好像毒蛇一样,充满了荼毒的光,听到野狼谷之后,眼中的凶狠更加强烈了。

    “快说,野狼谷有朝廷的走狗吗?”

    “有……”少年唯唯诺诺,把准备好的台词说了一遍,在两三个月之前,朝廷打进了野狼谷,并且在那里驻扎了一百人马。邻近过年的时候,野狼谷的兵丁向少年的家里订了五头肥猪。

    少年家中养猪技术高超,猪肉肥嫩好吃,引来了垂涎,野狼谷的都头王良垂涎三尺,就把少年的父母给绑了起来,威逼他们交出养猪之法……爹啊,爹啊,孩儿不是有心编排你,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啊,一定原谅,原谅啊!

    “那个王良简直坏透了,他拷打我爹,抓走了我娘,我没有办法,才不得不带着猪肉,还要养猪的办法,想去把我爹换回来,我不能没有爹啊!”

    少年说到这里,放声大哭,哭得泪水湿透衣衫,他不停用袖子擦着眼角,眼泪就跟水似的,流淌出来,弄得眼睛都红肿起来妈的,姜汁放多了!少年暗自腹诽着。

    “你说你家养猪厉害,有什么窍门吗?”那个阴翳的中年人问道。

    “有,就,就是……”

    “就是什么?”韩千寿追问道。

    “就是给猪一刀,把,把那块儿给切了!”

    “啊!”

    韩千寿一愣,满脸的怪异,敢情刚刚吃的是猪太监的肉啊!

    “小子,你跟我去大辽,替我养猪,怎么样?”韩千寿发出了邀请。

    去你个大头鬼!

    少年装得诚惶诚恐,顽固道:“我,我不去,我要救我爹,我要救我娘!”

    “救你爹娘,我可以帮忙。”那个阴翳的家伙用充满蛊惑的声音问道:“朝廷在野狼谷干什么?”

    “养马。”

    “养什么马?”

    “养好高的马,听说是,是北,什么马!”

    “是北地马!”

    阴翳的中年人突然叫了出来,他老脸发烧,急忙冲着韩千寿施礼,歉意道:“韩将军,怕是我哥养的那几匹北地马落到了宋廷的手里,坏了大事了!”

    韩千寿背着手走了好几圈,突然哈哈一笑,“区区几匹马能怎么样,再说了,小小的野狼谷,还能挡得住我大辽的勇士!”

    “韩大人要去攻打野狼谷?”

    “不是攻打,是智取!”

    韩千寿是个爱读书的人,他突然想起最近刚刚流传到大辽的一本奇书,叫《三国演义》,其中有一段白衣渡江,他看了看少年,突然哈哈一笑。

    “小子,你听我的话,我保证把你爹救出来。”

第61章 一网打尽

    作为一个骗子,不可能每一句都是假话,实际上十句当中,要有七八句真话,才能骗到人。

    至于王宁安,他说的几乎都是真的。

    养猪的窍门是真的,厨艺是真的,甚至他说野狼谷的一切都是真的,就连他爹也的确在野狼谷!

    可就是这些真相夹杂在一切,却给韩千寿一行人释放出最致命的信息。

    面对戒备森严的沧州城,他们没有丝毫的机会。小小的野狼谷,只有一都人马,宋军通常都不会满编,实际上只有几十人。

    而那里却有几匹重要的北地马!

    辽国广阔无垠,强盛无比,属国不计其数,只要他们想,就能弄到任何优秀的战马,北地马在辽国一钱不值。

    可是大宋不同,韩千寿记得爷爷当年说过,宋人并不弱,他们最好的武士,能够负重几十斤,奔跑厮杀。

    他们拥有几千万的口,是辽国的十倍!他们的财富不可计数,稻谷,布匹,精铁,弩箭……灵巧的宋人工匠能制造出最致命的武器!

    他的爷爷和宋人打了一辈子仗,赢过,也输过,他从不小觑宋人,甚至从骨子里感到恐惧!

    不过谢天谢地,老天爷给了宋人一切,却剥夺了燕云十六州,剥夺了宝贵的战马。

    没有了战马,宋人就是拥有尖角,拥有蹄子的牛,看起来很庞大,却不可怕。而大辽勇士就是专门吃牛羊的狼!

    可一旦给了宋人战马,他们两条腿变成了四条腿,铺天盖地的狼群席卷而来,辽国就会像他们的前辈匈奴和突厥一样,不但要亡国,还要灭种!

    决不能让人宋人拥有战马!

    这是爷爷坚持了一辈子的事情,正是爷爷的严令,每年榷场贸易,不论宋人开出多好的价钱,付出多大的代价,辽国只会卖阉割之后的战马。

    “耶律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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