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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云上法师-第106部分

小说: 云上法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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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或许想让这个地方显得气派一些,反正我是觉得管一个连围墙都只有一人高的镇子叫“城”非常可笑我们本地人有时习惯直接叫它镇子。

    听了我的话,莉迪娅露出一个笑容。她看上去已经筋疲力尽,吃罢面包,便斜倚在墙上。我从箱子里取出一件破烂的大衣扔在她身上。

    “睡一觉吧。”我说。

    “感谢您的慷慨,”莉迪娅说道,“可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我犹豫了一下:“我叫约瑟夫歌利亚。你可以直接叫我约瑟夫。晚安,莉迪娅小姐。”

    看着莉迪娅沉沉睡去,我叹了口气。我不知道莉迪娅说的是否全是真话,但我也不关心。贵族之间的事,我是根本掺合不了的。

    “希望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我喃喃自语,一头扎在自己的床上,几乎立即就睡着了。

    ---------------------------

    当莉迪娅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在她四岁那年,她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对于莉迪娅来说,即使在梦中,父母的脸孔也永远是模糊的。

    莉迪娅不愿回忆自己来到这片荒僻土地的经历。母亲死后,莉迪娅被一所孤儿院收留,但孤儿院不到两年就因经费不足而关闭了。一个自称要接收孤儿们的“好心人”转眼就将她和其他孩子卖给了南方的人贩贩卖人口在她的家乡本是被禁止的,但庞大的利润下,依旧有人选择铤而走险。人贩押着她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路向南,遇上了一队骑兵。骑兵并不是来搭救她的,却将她和其他人冲散了。莉迪娅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是听凭身体的本能的继续南行。一天之后,她来到一个农场。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她。直到此时莉迪娅才知道:自己已经越过了边线,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国度。

    莉迪娅的养父现在莉迪娅也管他叫父亲年轻时候曾是一位贵族的护卫。当他第一眼看到自己未来妻子的时候,他就发疯似的爱上了她。他在结婚和职业之间犹豫了很久,直到一起突如其来的负伤帮了他的忙:在一次和战斗中,一根带毒的羽箭射中了他的小腿。他从此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再也无法从事护卫的工作。他的主人给了他很大一笔钱,让他顺利结了婚,靠经营农场过活,闲暇时也指点别人武艺。

    莉迪娅很想为自己的养父做点什么。她不止一次看到,养父望着自己昔日的盔甲发呆。她恳求养父也教她一些武艺。起初,这对夫妇极力反对养女学习和战斗有关的知识:他们没有孩子,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了莉迪娅身上,不想让这个女孩子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但当他们很快发现莉迪娅开始一个人偷偷练习武艺时,他们明白,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养父不再干涉莉迪娅的选择。他将自己毕生技艺传授给女儿。莉迪娅选择了双剑作为自己的武器,因为她喜欢用速度将敌人压倒。在心中,莉迪娅还怀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如果自己能赚到足够多的钱,就能从外乡聘请一位强大的牧师,治好养父的腿伤。在传闻中,有些强大的牧师不仅仅会念诵令人昏昏欲睡的经书,他们掌控着不可思议的力量,能治愈几乎一切伤痛。

    十三岁时,莉迪娅拿到了自己作为雇佣兵的第一笔收入。任务非常简单,只是和其他佣兵一起保护一位贵族男孩在野外转了一圈,没有经历任何战斗,报酬自然也很少。但对于莉迪娅来言,这已经足够她高兴很久了。她兴冲冲的回到家里,想向养父炫耀一下自己的成绩。

    莉迪娅没能再见到养父。她回到家里,发现农场已经被大火烧成了白地。一伙从战场上退却下来的败兵劫掠了这里。留在现场的痕迹表明莉迪娅的养父曾经奋力抵抗,但瘸了一条腿的他终究寡不敌众。再一次,莉迪娅失去了自己的父母。

    在这片土地上,许多人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向神祈祷,也有许多人从不知祈祷为何物。但无论最虔诚的信徒还是最冷漠的无信者,他们观念的起源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苦难足以让任何坚定的心灵变得麻木不仁的巨大苦难。和吞没视线的云潮相比,吞没心灵的麻木不仁更加恐怖。

    ……

    莉迪娅从昏睡中醒来。

    眼前是完全陌生的房间,那位年轻的守墓人约瑟夫歌利亚的小屋。木制的地板、床铺和桌子,破旧却十分干净。看来这位守墓人虽然从事着卑下的职业,却是个严于律己的人。

    约瑟夫歌利亚的样貌和莉迪娅印象中的守墓人相去甚远。他中等个头,有一头奇异的银色短发莉迪娅曾经见过天生银发的人,所以并不十分吃惊和深邃的黑色瞳孔,相貌颇为英俊,但那身打了补丁的栗色旧衣裤,又毫无疑问的显示着他的平民身份。

    莉迪娅猜想,如此年轻却孤独的在此处守墓,约瑟夫歌利亚也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可话说回来,在这片被神遗弃的土地上,又有谁是没有故事的呢?

    几个月前,莉迪娅手刃了自己仇人。那伙败兵的队长,如今成了一名凶残的强盗头领莉迪娅亲手砍下了他的脑袋。她因此受到了伯爵的嘉奖。如果这就是莉迪娅故事的结局,那这个结局还不算特别糟糕。

    可惜,人生不是故事。故事可以有这样那样的结局,但人生只有一个终点,那就是死亡。故事可以在角色最幸福的时候宣告结束,但人生无论经历了怎样的幸福或不幸都得持续下去,直到死期来临。

    莉迪娅环顾四周。窗外,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明媚的阳光让小屋显得暖洋洋的。约瑟夫已经离开了。莉迪娅不由得回想起,自己刚来到小屋的时候,约瑟夫堤防自己的样子。他手执武器,埋伏在门边,蓄势待发。是个细心的家伙……莉迪娅想。

    年轻的女佣兵站身来。在云潮中无助的徘徊了三天,她的体力早已到了极限。经过进食和睡眠,莉迪娅的体能有所恢复,但距离巅峰还差很远。莉迪娅真想脱下自己的革甲,好好的洗一个澡,但她明白,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但莉迪娅忽然停了下来。她意识到,自己刚刚遗忘了重要的东西。

    “我的……剑呢?”*****************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而发的文章,嗯,就是这样。

第一章 云上世界的守墓人(二)

    当我醒来的时候,莉迪娅还在睡着。这也难怪,她在云潮里独自游荡了三天三夜。我没有吵醒她,悄悄的从床上爬起来。忽然我的目光落在莉迪娅的两柄长剑上,心中猛地一紧,深深的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自责:如果这个女人有什么歪主意,她完全可以趁着我睡着的时候砍下我的脑袋。可我转念一想,我根本就是在完全没有道理的恶意揣度莉迪娅的想法,又不觉羞愧起来。尽管如此,我还是将放在地板上的两把长剑拿走了。

    我离开小屋,漫步在自己的坟场里。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昏暗的天幕下,一座座墓碑密密麻麻,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我的祖父,曾祖父和太祖父都埋葬于此,唯有我的父亲葬身云海,连一个墓碑都不曾有。我忽然觉得,独自打理眼前这座古老而庞大的墓园实在是太过辛苦了,也许我也应该为自己寻找一个助手了。当然,我还不到二十岁,有的是时间和精力,因此这事也不必急于一时。需要的时候,我可以随时喊镇子上的那些个老乞丐帮忙,他们大都是退伍老兵,虽说身上往往有点小小的残疾,却也不乏力气。

    我忽然听见一阵脚步声。一道人影正在穿过墓园,从远处向我走来。我心中大概知道那是谁,连忙把手上的两把长剑丢在附近一个才挖了一半的墓穴里隐藏起来,然后迎了上去。

    正如我所料的,来着是芬克,村里少数喜欢和我说话的年轻人之一。他个子高高瘦瘦的,眼角有一道疤痕,实际比看上去更加强壮。

    “芬克,”我说,“你怎么一大早就过来啦?”

    “没什么,”芬克说,“云潮结束了,我必须去镇子一趟,就顺道过来看一看。你看上去很匆忙的样子,发生了什么事吗?”

    “什么也没有,”我说,“一切都是老样子。村子里有新闻吗?”

    “没有,”芬克说,可他忽然犹豫了一下,改了口,“我出发的时候碰见了从棕岚城的信使。附近的几个村子似乎都被云潮淹没了,棕岚城倒是完全没事。信使在云潮外围整整堵了一整天,非常着急。”

    “究竟出了什么事?”我皱起眉头。

    “也许你不清楚,我们的子爵大人和纳尔斯的伯爵是至交好友,”芬克说,“大人家的小公子出生了,伯爵也准备了贺礼,可负责送礼的人却和礼物一起半途失踪了。”

    “也许是遇到了危险,比如强盗和野狼之类的,”我猜测道,“当然,更大的可能是送礼的家伙带着珍贵的礼物逃跑了。”

    “我也那么想,”芬克说,“恐怕子爵大人也是。他叫我们看住通往其它的领地的路口很快他会派兵在所有路口都设上临时的岗哨。”

    “封锁路口多半来不及,”我确信的说,“犯人一定在云潮发生前就带着礼物逃之夭夭了。”

    “那可说不准,”芬克说,“你也知道,在我们这种地方,要找到一个愿意销赃又能付得起大钱的商人可不容易……运气好,犯人浪费了太多时间,然后又被困在云潮里,我们还有机会抓住。”

    “有可能。”我说。

    “那嫌疑犯是个年轻女人,以前是干雇佣兵的,”芬克说,“信使说她淡金色头发,使双剑,很好辨认。你要是看见她,千万记得回村里说一声,子爵大人悬赏两个金币呢。

    “我会的。”我冷静的说。

    我送别芬克,陷入了沉思。我非常庆幸,将莉迪娅的双剑偷拿了出来,不然即使她状态不好,我依旧没有十足把握赢她。但真正令我疑惑的是,昨晚她来到我家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行李即使她真的已经变卖了纳尔斯伯爵送给子爵大人的礼品,换得的金币也应该有不小的一袋,而她并没有带任何类似的东西。

    思前想后,我跳入我隐藏双剑的墓坑中。不管怎样,武器还是拿在手里的时候最安全。这个墓坑的主人患了肺病,从几个月前就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死,而我也懒得继续为一个活人挖坟,这才让那么一个才开挖了一半的墓坑摆在显眼的地方。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墓坑里并不只有我匆匆扔在里面的双剑而已,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只因光线昏暗,又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泥土,我最初才没有发现它的存在。我强忍兴奋,把东西从土里取出来那是一个非常结实的鹿皮袋子。我用颤抖的手解开袋子上系着的绳子,借着初升的太阳的光亮,看清了里面的东西:一串白色的珍珠项链,一柄尚未开刃,镶嵌青色珠宝的白银匕首,还有十几枚明晃晃的金币,令我心惊肉跳。

    毫无疑问,袋子里就是纳尔斯伯爵赠给子爵大人的礼物了。项链是送给子爵夫人的,匕首是赠给子爵大人的,应该还有一件,给子爵大人刚出生的儿子的大概已经被卖掉了,就是那十几枚金币。我猜想莉迪娅辛苦找到的销赃人一口气付不出足够的金币,她只卖了三件宝物中的一件就不得不往外地赶,结果却不幸被云潮所困,直到今日。她用最后的力气将宝物藏在这里,然后便倒在了我的房间。

    我抚摸着那串珍珠项链。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触摸到珍珠。听说在远古时代,包围的大陆的海洋不是由云,而是由水构成的。海水里生存着数不清的鱼类和贝类,那个时代的边民,单单是依靠大海就能获得无尽的财富,包括珍珠。而我们呢?什么都没有。现在,珍珠在世界上是很稀罕的东西,只有那些贵族和富人才玩得起。

    这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即使在远古时代,生活在海边的普通人也没有多少能拥有珍珠项链的。不管哪个时代,都有所谓的“上等人”企图垄断一切珍贵而美好的事物,即使白白浪费也不会和人分享。

    我把心情从震撼中平静下来,开始思考下一步怎么做。我将放着宝物的袋子系在腰上,把两把剑中的一把背在身后,从墓坑里爬了出来。然后,我看见莉迪娅气冲冲的向我走来。

    “那是我的东西,”她愤怒的说,“还给我。”

    “很遗憾,”我说,“现在不能还你。我还想多活几天呐。我真该赞赏你的勇气,竟然敢从伯爵大人那里偷东西。”

    莉迪娅神色一变:“你知道了?”

    我微微点头:“我也是刚刚才听说。子爵大人已经封锁了边境,你逃不掉的。”

    莉迪娅咬牙:“你就不怕我一怒之下杀了你?”

    “你的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就凭现在的你,就算拿着剑也杀不了我,”我说,拍了拍手中的剑柄,“何况,现在有武器的人是我。如果你敢往前走一步,我就不客气了。”

    莉迪娅死死的瞪着我看:“我猜你没有对别人说起我的事。”

    “你说对了,”我说,“子爵大人抠门的很,就算我把你抓住并上缴赃物,也才能得到两个金币。而我腰间就超过十个金币了。”

    “你想独吞吗?”

    “我还不至于那么贪得无厌,”我说,“一半就够了。当然,是全部的一半。你不是本地人,现在主要路口都被封锁着,没有我的帮助,你根本逃不出去。”

    “我看你是没办法独自销赃吧,守墓人。”

    “你说的对,”我诚实的说,“在棕岚或纳尔斯销赃已经不现实了。我在棕岚之外根本不认识什么人。”

    “我也一样,”莉迪娅说,“不然我就不会冒险留在纳尔斯了。我等了足足五天,才等到想见的家伙,哪想到他拿不出足够的现金。”

    “总比我好些,”我说,“你说你留在纳尔斯销赃,却又途径棕岚被困在云潮里,应该是想要到哪个商业发达的北方领地去。我想,你在那边一定还有别的门路。”

    “你这个狡猾的混蛋,”莉迪娅恨恨的说,“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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