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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部分

崇祯七年-第267部分

小说: 崇祯七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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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驴粪蛋子,外边儿光!”

    董策信口胡扯道,反正那日白添福遣来送信的家丁根本都没让进磐石堡,里面的虚实晾白添福也是不知道的。

    果然,听到董策这般说,白添福更是高兴了几分,心里那股子不平衡也就渐渐地淡了。

    他微微一笑:“为兄倒是和老弟不同,只养了十五个家丁,都在这儿了。”

    然后又是略带自矜的加了一句:“不过弘赐堡中,还养了一千兵,这次只挑着成器些的带出来五十、”

    董策笑着恭维道:“还是白兄有远见。”

    白添福捋着胡子哈哈一笑。不过他并未注意到董策眼中那一丝危险的光芒,一般董策开始恭维别人的时候,要么是另有所图,要么就是对方要倒霉了。

    两人通报兵员,董策这边是四十家丁,白添福是十五家丁,五十步卒。看似白添福这边人多势众,但甚至是下面的家丁们都知道,若是两方打起来,完蛋的肯定是白添福这边。就算是十五个家丁互相兑掉了,而想要兑掉剩下的二十五个精悍家丁,至少得三倍的步卒才行。而且打仗也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董策完全可以先集中优势家丁杀光白添福的家丁。再回过头来对付步卒,反正这些步卒是跑也跑不掉,打也打不过。

    两人把各自所部叫上来,互相见面混个眼熟,至少打的时候别误伤了。

    董策扫了一眼,基本上便是知道了白添福所部的战力。

    他的十五个家丁,无一例外都是穿着青布铁甲,带着明盔,武器则是腰刀,完全的冷兵器配置。青布铁甲更沉重,防御力比棉甲也更好,这是白添福家丁的优势。这些家丁看上去也是颇为的凶悍,在九边军中,理当也算是能战的了。但这要看跟谁比,董策有信心,自己这边出一个都对阵白添福的家丁,绝对可以完胜。他们一个个很散漫,嘻嘻哈哈的,纪律性明显不足。

    至于那些步卒,则是不提也罢,一个个穿着破旧的大红胖袄,拿着细细的长矛,无精打采的,而且也比较瘦弱,看上去战斗力也就是比一般的边军强点儿有限。

    在董策观察白添福所部情况的时候,白添福也是暗自观察董策的家丁,仔细看下去,顿时是暗暗心惊。

    对方的这四十个家丁,全都穿着棉甲,戴着明盔,马鞍旁边挂着椰瓢和双插,而在他们的腰间皮带上则是挂着一种形制古怪的腰刀。这种腰刀白添福之前没见过,看刀鞘的话似乎要比寻常的腰刀窄一些,长度则是差不多的,刀鞘的头尾两端都是包铜的,看上去很是漂亮,有种内蕴的奢华。

    这些骑兵虽然是坐在马上,却是一个个腰杆儿挺得笔直,眼神锐利,抿着嘴,神色严肃。白添福这边家丁都过去跟他们嘻嘻哈哈的说话招呼,他们却是少有开口的。

    白添福也是型的破甲矛头。

    当然,白添福是绝对不会知道,董策对明朝常见的破甲矛头进行了一定的改造,使得整体形状就像是后世大名鼎鼎的三棱军刺的加长版和加大版一样。

    但是这绝对不妨碍白添福估算出它们的强横威力。

    他看了一眼自己手下那些步卒们手里拿的红缨枪,那些红缨枪如果是使用得到,士兵们经过一定时间训练的话,也是能够刺穿一层甲叶,至于棉甲和皮甲更是不在话下。而董策手下这些家丁用的长矛,怕是两层铁甲也挡不住,更何况,还有骑兵巨大的冲击力!

    想到此处,白添福不由得也是对董策升起了一丝敬畏。

    这个董老弟,不简单呐!这一支家丁队,怕是在这冀北道,也是少见。

    白添福沉吟片刻,道:“老弟,你手下那些长矛,可能给我看看?”

    “当然。”董策一摆手,便有一个家丁把长矛递上,他矛头指向天,递给了白添福。

    长矛入手,白添福便是一挑眉毛,他本来以为这长矛会不轻,毕竟如此的长度,也不算细,但事实上却是比他预料的要轻得多。也就是八斤多一点儿,如此的话,士卒的负担就能减轻不少。他仔细的端详了一下那矛头,三棱状,每一面都开的有血槽,看着就让人能够想象到给刺中一枪之后会是怎么样一个惨烈的场景。

    他双臂一振,抖了抖这长矛,但是矛头并没有怎么甩动,显然这矛杆的柔韧性一般。如此长矛,只适合直刺,其它的枪法都耍不出来。

    接下来,自然是要统一指挥,统一话语权,毕竟是联合行动,是对大伙儿都有利的一件事,自然是不能轻忽。

    董策笑道:“自然是白兄来,小弟资历浅薄,经验也远不如白兄丰富,这我自己心里是清楚。”

    白添福听了这话,心里大是高兴,感觉董策很是知情识趣儿。只是他倒是也不傻,知道现下自己和董策的实力对比是不如人家的,便是担了这个差事,也是根本就指挥不动,反而还不如做的漂亮一些,干脆让给人家便是。

    他摆摆手道:“唉,董老弟你这是说的哪里话来?这次事儿是你先发起,定然知道的也多一些,还是你来说了算比较好。”

    两人推辞一番,最终还是定下了董策主导。不过董策也是表现的对白添福非常尊重,并未让他有什么不适应的感觉。其实这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正如白添福所想的那样,董策了解的,绝对是比他多得多。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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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四三九 进山

    而为了这一次的行动,董策也是很做了一番准备,不但在回来的当日便遣人去大青山左近打探消息,而且还专门找了一些走过那条路的商人询问,现下基本上心里已经有些盘算了。d…m

    更别说,他手底下就有不少的家丁,便是从这白麻子马匪里面出来的,耶律斡里和更是曾经身为白麻子马匪的二当家的兼天字第一号红牌打手!早在出发之前,董策就已经把那些马贼出身的家丁及耶律斡里和叫过来细细的问了许久,每个人口中的信息互相汇总,已经是对白麻子马匪的势力,位置,其中权力犬牙参差之处,都是了然于心。

    白麻子马匪除非是换了老巢儿,否则他们的底细董策早就已经是一清二楚。

    他现在唯一需要确认的,便是白麻子马匪是不是还在那座名为虎头山的山中。

    他跟白添福耳语几句,两人便是命令家丁和士卒开始吃饭。现下还不到中午,而从这里赶到大青山的话,由于这些步兵的拖累,少说也得一个时辰,还是尽早吃饭比较好,省的到了地头手忙脚乱。

    从吃饭上就能看出双方的差距来,董策这边都是低着头就着清水嚼着饼子,饼子是早晨出发的时候军营食堂里现烙出来的,一路放在怀里贴身捂着,现在吃还很热,很松软。他们大口的咬,细细的嚼,一语不发,吃得很快同时又不用担心被噎到。

    没一个人说话,安静的有点儿过分,只能听到一阵细细的咀嚼吞咽声音。

    而那边厢白添福的手下则是吆五喝六,嘻嘻哈哈的,笑闹成一团。白添福看了不由得脸色一黑,顿觉丢了面子,过去一阵怒吼,才算是让他们声音小了点儿。

    董策在一边看着好笑,其实平时家丁们也不是这般无趣,估计是因为这一次有外人在旁边,故意给他们一个下马威而已。

    吃过饭,一众人便向西北方向而去。由于有步卒在,速度提不上来,只得策马缓行,倒也有一桩好处,就当是保存马力了。

    等到差不多日正中天的时分,已经是抵达了大青山的南麓。

    这片阔大山脉,横亘在众人的视线中,一眼望去,群山连绵,似乎无穷无尽一般。

    这里的山并不像是中原或是江南的山地那般陡峻紧凑,山峰都并不是特别的高,也不是非常险峻,但就是大,占地面积相当广阔。

    现在在董策等人面前出现的,是一片低矮的山坡,上面被布满了深深浅浅的沟壑,也不知道被风蚀水蚀作用给侵蚀了多少年,看上去就像是人脸上的皱纹一样,深深浅浅。山体上,山脚下,到处都散落着巨大的石头和散乱的碎石,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积累下来的。

    除此之外,更分布着许多低矮的山丘,山丘之间,都是深深浅浅的山沟子,而在山脚下更远的所在,则是形成了大片大片的冲积平原区。

    这里,在百余年前,在更久远的时代,在洪武朝,在永乐朝,曾经是一片富庶的土地。当年大明朝威镇寰宇,蓝玉北征,捕鱼儿海大败蒙元,永乐帝提五十万大军横扫漠北,夷狄望风而逃。

    也是在那个时候,上百万军民被迁移到此地,建立堡城,建立村庄,开垦土地。当时的气候条件也好,这里雨水充沛,土地肥沃,每年光光是上缴的子粒粮就有百万石,说是塞上江南也不为过。

    但是随着后来国力衰退,鞑靼瓦剌轮番入寇,乃至于后来的察哈尔,再后来的建奴,都把这里当成自家后院儿一样,想来便来,想走就走,毫无阻碍。

    再加上气候的变化,这里的百姓早就内迁,现下向西望去,还偶尔能在荒野上看到一个个当年村庄堡寨的废墟,只有那断壁残垣似乎还在诉说着当日的辉煌。

    让人不由得有些唏嘘。

    面前不远处是一座山口,这里原来是一条河谷,不过此时河流已经干涸了。河谷很宽,看样子,足以容纳上万人规模的军队通过也不为难。这算是要害通道,但是却无人驻守。

    再往西,这样的通道还很有不少,在这些山间孔道南端出口的不远处,就是一系列的军堡作为防御,但是现在的作用也只能说是聊胜于无而已。

    山脚下有一片稀疏的白桦林,林中忽然泼辣辣驰出两个骑士,打马向着这边赶来。白添福手下的嘉定还是很警觉的,立刻便是张弓搭箭,董策笑道:“稍安勿躁,稍安勿躁,是自己人。”

    林中驶出来的骑士正是董忠贤,他打马到董策身边,先是见了礼,而后便附在董策耳边一阵低语。

    “还在虎头山是吧?那就好,那就好!”董策呵呵一笑,点点头,赞赏的拍了拍他肩膀:“辛苦了。”

    “为大人效力,何敢言辛苦?”董忠贤满脸的倦色。他从昨日就给派出来了,怕是一夜都没怎么好睡。

    “还撑得住么?”董策问道。

    董忠贤重重点头:“大人放心。”

    董策点点头,打马去到白添福旁边,笑道:“白兄,咱们……”

    …………

    一座足有数百丈高的大山巍然耸立,形如一个虎头也似,极为的威猛。

    这座山足有三四里方圆,山的南麓较为平缓,在山前,则是一片盆地,有两条河从盆地中穿过,形成了一片面积阔大的冲积平原,上面乃是长满了长草的厚厚草甸子,不过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一片枯黄的颜色。

    在山脚和不高的所在,则是大片的灌丛以及稀疏松林,再往上,则是油松、侧柏、杜松、山杨、栎树、云杉、白桦等混杂而成的大片大片的林子。

    这里便是大青山中难得的一处险峻之地,唤作虎头山。此处已经在长城之外,距离边墙有数十里之遥。

    正因为如此,这里在百余年来,几乎没有明军出现。而蒙古人放牧的牧场,更在百里之外,等闲也不会来此。所以这里,便成为了双方势力交接的一片净土,而这种夹缝中的土地,最是适合某些势力的生存。

    比如说,马匪山贼。

    在高高的黄色茅草中,有一个土黄色的小丘正在移动,但若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土黄色的小丘,而是一个人,一个骑在马上的人。他骑得是一匹土黄色的矮种马,蒙古马本来就算是比较矮小的品种,但是这一匹在蒙古马里头也算是很小的。而且他还趴在马背上上面,身上也穿了一件儿土黄色的衣服,脑袋上还挂着一块土黄色的布。如此一来,便是完美的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就算是站在近前仔细查看,也是根本就看不出什么来。

    他在草丛里巡游了一会儿,来到了一处大石头所在,那巨石足有一丈高,两三丈方圆,这人口中发出两声吱吱声,若是闭着眼听去则和田鼠的叫声一般无二。很快,旁边不远处也传来了一声吱吱的叫,这人便松了口气,从马上跳下来,走到那石头背面。

    在这儿,整个荒原那边的视线就都被挡住了。

    石头背面是一个厚厚的草窝子,荒草形成了厚厚的垫子,那人走到草窝子边儿上,在里头趟了几脚,便是躺了下来,惬意的发出一声呻吟:“还是歇着舒畅,整日价在马上晃荡,把骨头都快晃荡碎了也。”

    这草窝子里面长长的荒草形成了厚厚的垫子,躺在上面很是松软舒服,而且有一桩妙处,现下乃是冬天,蚊虫蛇蚋之流都是不见,这草窝子里头干净的紧,不也不用担心躺一会儿身上就都是红肿肿的大疙瘩。

    他随手拔了根儿草茎叼在嘴里,抬眼看着高远的天空,轻轻吁了口气,低低的骂了一句:“他娘的,整日价就知道逼着人出来巡逻,巡逻个屁啊!这鸟不拉屎的地界儿,谁会来?要说窝在这山里有个屁用,还是得出去才成。”

    他摸了摸下巴,忽然嘿嘿一笑:“娘的,原来只知道当官兵好,给侯老爷当家丁更好,可终归是不能瞧上谁家的女人漂亮就上去给弄了,瞧着谁家有钱就上去给抢了!奶奶的,当官兵哪里比得上当马匪?前些时日打破了那村寨,嗨,还不是看谁不顺眼便一刀杀了?看着哪个女子水灵便上去给弄了!看着谁家有钱便给亲抢了?嘿,这日子过得,真叫一个爽利。嘿,这娘们儿就是年纪越大越带劲儿,水儿多,那儿也滑嫩,奶膀子也大,干起来的时候一波一波的,瞧着就养眼。”“后门儿是真紧呐,还流血了,她那死鬼男人也是个废物,这等妙处也不知道早些日子操弄了,倒是让我开了个苞!最妙的就是旁边儿就是她闺女,她家里男的就给绑在一边儿的柱子上眼睁睁的看着,嘿,心里头那股舒坦劲儿,可就别提了。当着男人的面弄他的婆娘和闺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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