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大圣人-第5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修远道:“不是这个原因,是人皆有一死,凡人都不例外,我自然也不能特例,我觉得你们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我要去阴间找王平,查看生死簿。”
“去什么阴间,那里阴森森的可不是活人待的地方,不如奴家陪夫君你去游山玩水。”胡三姐了个媚眼道。
李修远道:“天下已经游遍了,难道世上的悲惨还没有看够么?”
当夜,李修远不顾两狐女的阻拦执意去了阴间,见了王平。
王平身穿大袍,头戴官帽,长须飘飘,威严沉稳,已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了,他见到李修远的时候忍不住叹道:“李兄,我早就知道你肯定会有一天忍不住会来阴间问我寿元之事的,事到如今我也不能够
对你有所隐瞒了,其实你真正的寿元是在一百岁的时候就已经耗尽了,李兄你之所以多活了二十年是因为阴间鬼神没有一个敢去勾你的魂啊。”
“马东,牛二他们下了死命令麾下鬼神见你就绕道,绝不提起议论你寿元之事,黑白无常也经常叮嘱属下天下谁的魂都能勾,唯独你不行。”
“他们的纵容和你身边妻妾的庇护,方才有了你的长生不死。”
王平说完他翻开了一页生死簿,那一夜生死簿金光闪闪,其中赫然写道:郭北县李修远百岁而终。。。。。。
“原来是这样。”李修远沉默了:“他们对我的忠心本是一片好意,但我却并不想因为他们的特例就一直苟活于世,王兄,今夜就送我去投胎吧。”
王平惊道;“李兄,以你的功德完全可以入仙宫成正神,为何要去入轮回?”
“我这一世的功德顶多成神,但若积攒十世的功德那就可以为圣。”李修远指了指头顶道:“我大道已成,不用刻意行善积德,每活一世都会积攒一世功德,十世之后必将功德圆满,若我违背轮回运转长驻
于世的话那只会不断的削减自己的福德。”
“看似长生不死,其实那只是害我不能得道。”
王平抚须道:“原来如此,那李兄你什么时候打算再回来?”
“一千年之后吧,一千年之后我会来,而且一千年之后有些事情我也要去办。”李修远道。
“要和其他人说一句么?”王平道。
李修远道:“不用,你知道就行了,如果三姐问起就说我轮回转世去了,你让三姐替我准备后事,而对于我身后之事我之前也早就有准备了,毕竟活了一百多年,随时都有可能死去。”
“李兄,那在下送你一程吧。”王平拱手施了一礼道。
“多谢。”
这一日,李修远寿一百二十而终,死于睡梦之中。
胡三姐知晓之后怒提宝剑冲进了阴间,找到了王平道:“王平,你把我的夫君藏哪去了,为何夫君整整三日都未回魂?”
王平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道:“夫人别冲动,李兄已经投胎转世去了,这会儿应当是个刚出生的娃娃,便是找回魂魄也来不及了,而且投胎转世也是李兄的主意,这是李兄留下的书信,还请夫人过目。”
李修远早就料到了可能会出现这么一个结果,所以留下了书信。
胡三姐取来书信一看,怒气消了不少,她又恶狠狠道:“以夫君的功德转世轮回不是王侯将相,就是权贵弟子,这几日出生的婴儿不会太多,我要去寻夫君。”
“夫人,这便是寻到了也无济于事啊,他转世之后有胎中迷,根本就记不得前世之事。”王平劝道:“而且李兄也说了,他千年之后会回来。”
“我们才做一百年夫妻,就要再等千年才重聚,太久了。”胡三姐说完,头也不回离开了阴间。
显然是去寻李修远转世去了。
王平叹道:“真是一只痴情的狐啊,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时间一晃,就是三百年之后。
三百年时间虽说不足以沧海桑田,日月更替,但凡间却再次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
这一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一位叫李自成的人领兵攻陷京城。
明朝的末代皇帝崇祯逃亡京城。
路上,他遇到了一座黑山,所为的黑山就是煤山,以前人不知道便称为黑山,崇祯皇帝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的就登上了黑山,然后一番感慨之后就在一棵歪脖子树上上吊自杀了。
他一亡。
黑山之上裂开一道口子,走出了一尊石头雕刻的猛虎。
“几百年了,啧啧,没想到吧,老子黑山老妖又活过来了,那李修远这会儿应当已经死了几百年了吧,老子不服那口气,一定要去挖开他的坟墓,碾碎他的尸骨,已报当年之仇,呸,今日老子出山,区区一
位末代皇帝来到老子的地盘还想活着出去?先杀你庆祝庆祝。”
“此逢天下大乱,老子选的时机真他娘的不错。”
黑山老妖当年被杀不过是金蝉脱壳之计,留下一缕念头假死遁世,避开那场大劫,等道行恢复,再临人间。
如今也确实如他计划的那样。
当年的国师死了,五通教灭了,大宋亡了,李修远也给熬死了,然而他黑山老妖还活着,虽然复出的代价有点大。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这一世没有圣人出世。
黑山老妖觉得自己的世代来临了,虽然道行没有回复到鼎盛时期,但只要没有人阻碍自己的话,入凡间收集香火,进补一番,不需要百年就能再现当年的风采。
“果然,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啊。”黑山老妖感慨道。
正当它欲下山搅动天下风云的时候。
突然苍穹一震,似有惊雷闪电响起,随后一道白光横挂苍穹,照耀整座黑山。
这光芒凡人不可见,唯独鬼神精怪能看到。
“这气息是。。。。。。”忽的,黑山老妖惊恐无比的抬起头看着苍穹,失声叫道;“斩仙大刀?”
“该死的,那李修远不是已经死了么,他的刀为何会悬挂在九天之上。”
白光落下,降于煤山。
黑山老妖惊恐咆哮,却被彻底斩灭神魂,身死道消。
白光之后那尊埋在地下多年的石形虎雕顷刻之间崩碎,化作一地的碎石。
妖邪谋害末代皇帝,罪大恶极,斩仙大刀有感而发,从天降落,斩妖除魔。
这个隐匿了几百年才刚刚出山的黑山老妖,还未来得及祸乱天下,就已经死去。
自此黑山之名不复存在,只有煤山二字。
只是这样的一幕并不是只有这一年才有发生,自斩仙大刀悬挂九天之上,几百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作恶多端的大妖被诛。
而大妖的死震慑了道行浅薄的精怪,它们畏惧人间,纷纷选择躲避山林,不敢再为非作歹。
人道的昌盛,不可阻挡。
第七百九十四章千年之后。
日月更替,岁月如梭。
转眼便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
繁华的都市之内,日夜不息,酒醉灯迷。
夜晚,一家酒吧之内,音乐震耳欲聋,都市内的年轻男女饮酒,跳舞,肆意的发泄,玩耍着。
在吧台的一角。
一位身高一米八几,健硕有力,相貌英俊的男子正一个人坐在那里,皱着眉头抽着烟,旁边放着一杯冰水,虽然他穿着背心,沙滩裤,人字拖,但是却丝毫不影响他那与众不同的帅气。
“嗨,帅哥,请我喝一杯怎么样?”有一浓妆艳抹的女子跑来搭讪。
毕竟帅哥放在任何时代都和吃香。
这男子摸了摸口袋,整整齐齐的排出了十个硬币,用服务员能听到的最大声音喊道:“麻烦来一杯水,这回不加冰。”
“丝!”这女子骄傲的哼了一声,便一甩头发转身离开了。
男子叹了口气,又将十块硬币收了起来,放回了口袋。
“李圣贤,你这么抠怎么能泡到妹子,见到你之后我发现老天是公平的,给了你英俊的相貌高大的身躯,却也给了你丝命,哈哈,还来酒吧泡妹子,回去看电脑吧。”走来的服务员笑着说道,有几分既羡
慕又鄙夷的语气道。
他和李圣贤并不熟络,只是这个月他经常来酒吧,彼此聊了几句而已。
“不过说真的,这酒吧最近都在找服务生,你如果来这里上班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妹子缠着你的,总比你整天不工作强吧。”一位路过的服务生道。
李圣贤斩钉截铁道:“打工,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是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做。。。。。。。”
最后念念叨叨说着什么,只有这样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来到酒吧就像是回到家的感觉一样。
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他这叨叨絮絮,不禁笑了起来,附近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酒吧的音乐一停。
一个话筒的声音响起:“今夜来到本店的朋友有福了,欢迎本店重量级驻唱歌手红姐登场,今夜红姐又会为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歌呢。。。。。。”
李圣贤没有理会,这和他一介丝没有任何的关系。
酒吧驻场,他一旁听着就是了,没有必要凑热闹,他来到酒吧不是为了喝酒,也不是为了撩妹,只是单纯的想找个地方坐一坐而已,他这些年去过很多地方,只是没有一处地方值得自己停驻的,他就像是衣
个没有灵魂的鸟儿一样,胡乱的飞,希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地。
很快,一个妖娆妩媚,让人骨头发酥的声音响起:“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一首《白狐》希望大家能喜欢。”
隐约响起,歌词缓缓而出:我是一只爱了千年的狐,千年爱恋,千年孤独,长夜里你可知我的红妆为谁补,红尘里你可知我的秀发为谁梳。。。。。。。。
“我是一只守候千年的狐,千年守候,千年无助,情到深处看我用美丽为你起舞。。。。。。”
喝完杯子里的冰水,李圣贤准备离开酒吧回去睡觉,可是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内心的什么东西似乎被触动了,然后不知不觉的回头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人群太密,灯光耀眼,他只能看见一位身穿红色旗袍,身材婀娜妖娆的女子正拿着话筒红唇微动,深情款款的唱着这首歌。
他想挤过去看个清楚,可是还未挤过去的时候歌已经唱完了。
但李圣贤依然意犹未尽,还想再听一遍。
他跑到吧台,找到服务员道:“刚才那首歌是谁唱的,很好听?”
“那是红姐唱的,是老板花了几百万请来的民间歌手,神秘的很,一个月才来唱一次,怎么你还想听?”服务员笑道。
“能让她再唱一遍么?”李圣贤道。
服务员笑道:“可以啊,你花一百万就可以点红姐的一首歌,不过就你这口袋只有十块钱的样子就别想了,红姐这排场比的上一线明星,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李圣贤道;“我虽然没钱,也不工作,但我爹有啊,而且我会坑爹。”
说完,他拿起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爸,我要用点钱,挺急的。”
“要多少,用来做什么?”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
“要一百万,用来泡妞。”
“才一百万够做什么,这年头通货膨胀,一百万连一个厕所都买不起,泡妞怎么够?我先给你打两千万,回头不够再让秘书给你转去。”电话那头道:“记得,多交几个女朋友,喜欢就全带回家来。”
“尽量吧。”李圣贤道。
很快,他手机叮咚一响,一个转账信息弹了出来。
旁边的服务员看了一眼,惊道:“卧槽,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丝,没想到你就是传说之中那不用工作的有钱人,富二代啊。”
就在红姐唱完这首歌之后准备离开的时候,经理比较恭敬的向她说了有一位人愿意出一百万点一首歌。
“点歌的人叫什么名字?”红姐一袭红色旗袍,妖娆妩媚,听此消息之后美眸微动,忍不住问道。
“叫李圣贤,是个富二代,具体是哪里人就不知道了。”经理道。
“李圣贤?”红姐念了几句,她忽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然后道:“我知道了,你让他到一号包厢见我吧。”
几分钟。
当李圣贤被服务员带到包厢之后见到了之前那位唱着白狐的歌手红姐。
李圣贤见其的第一眼就被惊艳到了。
这世上竟有这样美艳的女子。
之前离得远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如今近看之后才发现这红姐是何等的祸国殃民。
红姐坐在沙发上,轻轻捋着耳旁乌黑的秀发,旗袍之下一条又白又细的**若隐若现,在那脖子上挂着一个古朴的银锁儿,晃动之间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好看么?”好片刻之后,她抿嘴一笑,伸出**踢了踢李圣贤。
“你这腿。。。。。。”李圣贤迟疑了一下道。
“我这腿怎么了?”
李圣贤吞了吞口水道:“又白又嫩又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就这腿我能玩三年。”
虽然他是一个富二代,会坑爹,但并不影响他是一个丝的身份。
“咯咯,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长这么大还是一个小处男。”
红姐笑着站了起来,伸出玉手轻轻的划过他的胸膛,然后服下身子对着耳旁吹了口气道:“想让我做你女朋友么?”
“想。”李圣贤不假思索道。
“去这个地方来找我,找到我之后我就答应做你的女朋友。”红姐从胸口摸出一张信封,带着几分温热塞到了李圣贤的手中,然后眨了眨媚眼:“上面是地址,如果时机真的到了的话你一定可以找到这里的
,不要让我等太久哦。”
说完,眨了眨媚眼,然后红姐离开了。
第二天,回到酒店的李圣贤立刻就收拾行李,准备离开这座城市,去找那个红姐。
所为的被女人迷住了或许指的就是现在的他吧。
地址他查过,在距离金陵城不远的一个小镇上。
金陵城是古代的叫法,现在已经不叫金陵城了。
不过就在李圣贤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的时候,墙上的电视里正在插播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