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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部分

奇术之王-第237部分

小说: 奇术之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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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不一样——你给人的感觉,像黎明的晨曦,只看你一眼,就能给人带来希望。”冰儿说。

    我转脸凝视她,目光刚刚相对,她就羞涩地垂下头去。

    “人必须看到日出的希望,否则就会在暗夜里沉沦。”我说。

    曲水亭街老城区的日子过了那么久,我差一点就要沉沦下去了,沦为无所事事、闭门不出的宅男,一辈子都停留在小人物的圈子里,然后娶妻生子,一生潦倒。

    那是很危险的一件事,人这一辈子,一旦双脚踩进泥潭,大概就要在沼泽里遭遇灭顶之灾了。

    所幸,我挺过来了,抓住生命中稍纵即逝的机会,纵身越过了泥潭,成为现在的我,能够跻身于江湖大人物的行列。

    “谢谢你,了结了我姐姐的一桩大心事。她以前经常说,只要把我的终身大事安排好,就算当场就死了,也了无遗憾,可以挺起胸膛去见九泉之下的父母了。”冰儿眼中浮出了粼粼的泪光。

    听到这里,我忽然对红袖招起了敬佩之意。

    父母双双早殁的情况下,她能够咬牙挑起生活的重担,罩着自己的妹妹艰难前行,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责任心,就算是一个男人也未必能做到。

    我取出电话,打给连城璧。

    “求你件事,保全丐帮红袖招的命。她现在带着人跟随去了别墅打扫战场,我希望她能毫发无损地离开别墅。”我说。

    连城璧是个很能干的人,只要她出头,就能压住的傲慢势头,平衡眼下的局势。

    “唔,给我个理由?”连城璧问。

    听筒中,她说话的背景音很空洞,似乎是在一个封闭的地下掩体之内。

    “红袖招是个好人,双亲早亡,她为了照顾唯一的妹妹,吃尽了苦。这个世界上好人越来越少了,我们应该做点好事,惩恶扬善,对不对?”我回答。

    连城璧轻轻咳嗽了两声,幽幽一叹:“天石,依我看,你正在失去自己的立场。你为什么不试着想一想,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与岳不群生死火拼?我们又是因为什么,必须仓惶奔走于济南城的东西南北?简单说吧,你我只是风中陀螺,勉强自保,应该没有能力去罩着别人。江湖上所有人的面子都是拿命拼回来的,绝对不该拿自己的命去施舍别人——天石,你醒醒吧,如果你看到红袖招的真实资料,也许你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大傻瓜……”

    我没有在意连城璧话里的讥讽,立刻追问:“她的真实资料是怎样的?”

    连城璧只回答了我四个字:“癔症之术。”

    我不禁愕然失声:“她懂得‘癔症之术’?”

    “没错,没错,没错。”连城璧一连三叹,又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天石,红袖招对于‘癔症之术’的掌握程度远远超过我所见的任何人。你再想想,‘癔症之术’本来就是丐帮的三大镇帮之宝,她精通此术,说明了什么?是不是就应该说明,她是丐帮嫡系中的嫡系?”

    这信息来得太突然,因为我本来是出于对红袖招、冰儿的怜悯才打这个电话,请求连城璧罩着红袖招。但是,一个“癔症之术”高手是根本不需要别人关照的——不,我必须用“一位”来称呼这类高手,因为“癔症之术”是华裔奇术中的至高门类,普通奇术师根本就无法理解那种技艺的微妙之处。

    丐帮三大镇帮之宝分别是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与移魂**,在冷兵器时代称霸于江湖。到了明朝末年,随着*、单击枪械、红衣大炮的出现,前两项绝技已经失去江湖上的领先地位,唯有“移魂**”这种绝技在丐帮洪姓长老的三代人苦修之下,终于衍生为另外一种绝对凌驾于催眠术之上的奇术,被奇术界命名为“癔症之术”。

    这种奇术能够在一瞬间令被攻击对象产生疯狂的幻觉,要生要死,完全听命于施术者。

    “天哪,越来越混乱了,如果红袖招懂得‘癔症之术’,过去我们所见的她做的一切,岂非都是虚构出来的?”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下意识地错步,稍稍离开冰儿。

    我猜,红袖招是“癔症之术”高手,冰儿也不会对此完全一无所知。

    “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连城璧又说。

    “好,我知道了。”我努力控制情绪,喜怒不形于色。

    “天石,真正的战斗还没开始。消灭了岳不群,只是通向镜室秘密的万里长征第一步,我们还松懈不得,更不可能分心旁顾。”连城璧话里有话,弦外之音肯定是提醒我不要多管闲事。

    我一时无语,因为我绝对没有料到红袖招竟然是深不可测的一个人。

    “天石,不如……你带那位小姐去深浅大厦?我在那里布置了一队精锐人马,如果出现意外,他们足可以对抗丐帮的人。”连城璧叮嘱。

    本来,我想带冰儿去大厦休息,让她暂时缓解长途旅行的疲劳,等待红袖招顺利归来。可是,状况突发,我变得敏感而多疑,不知该相信连城璧还是相信冰儿。

    我用眼角余光瞥着冰儿,她正双手托腮,凝视着南面。

    她不是江湖人,想象不到樱花别墅内曾经发生过多少诡异的事件,也想象不到,江湖到底有多么可怕。

    我相信,她的内心与外表一样单纯。

    “无论如何,你把她活着带回来。”我做了让步,只要红袖招活着回来,我就算对冰儿有所交代。

    “好吧,我尽量。”连城璧答应。

    我挂断电话,久久无语。

    “连小姐说什么?”冰儿急促地站起来。

    我摇摇头:“一些很乏味的事。”

    “夏先生,你的手机声音很大,我已经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的话。”她说。

    我收起手机,无言地望着她。

    她的脸上已经失去了血色,右手握着旅行箱的把手,浑身都在轻轻颤抖。

    “我姐姐……我姐姐是个好人,这一点永远不需要怀疑。夏先生,无论你帮不帮她,都请不要侮辱她的人格。我们曾经在父母坟前发过誓,永远清清白白做人,至死不渝。”她说。

    “冰儿,没有人怀疑你姐姐,你可能误会了。”我沉着地回应。

    连城璧在电话里那样说,也只是出于大家的安全考虑,并未直接指摘红袖招。

    人在江湖,风雨兼程,谁又能保证自己自始至终纯白无暇呢?红袖招身在丐帮之内,每天接触的全都是下九流的人物。常在河边走,就算偶然湿鞋,也不算人生大错。

    “夏先生,你还是不相信我和姐姐!也罢,也罢,我们姐妹出身寒微,自小到大受够了别人的白眼,被人看不起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所以姐姐才借钱把我送出国去,换了另外的环境,接受欧美的先进人格教育。人的出身无法自定,但我们的人格跟你的人格都是平等的,我们都是自尊自爱的中国人。你看这里——”冰儿猛地将风衣的左袖捋起来,一直捋到肘弯。

    灯光下,她的肘部向上半寸之处有着一个小号图钉大小的圆点。

    那不是一颗痣,也不是胎里带来的斑点,而是一颗血红色的、浑圆无缺的标记,就像有人用血红的颜料在上面盖了一个圆形的手戳一般。

    这东西被称作“守宫砂”,在现代已经极少看见,而我是在《黄帝内经》中偶然读到。它的作用是验证女子的处女之身,守宫砂在,女子仍然保持童贞,一旦破戒,则守宫砂自动消失。

    “我和姐姐的守宫砂都在,你说,我们能下贱到哪里去?”冰儿盯着我,一字一句地问。

    在她的逼视之下,我的思维有一瞬间的混乱。

    红袖招是以“站街女”的身份出现的,如果连红袖招的守宫砂都在,那么洪家楼广场上发生的那些事怎么解释?

    “夏先生,你是个见识广博的人,这颗‘守宫砂’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意义,你应该很清楚,对不对?”冰儿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直到变成了一张惨淡的白纸。

    我点头:“冰儿,我无条件相信你的话。”

    “守宫砂”是伪装不出来的,这种场合下,冰儿敢用这种方法来自证清白,等于是向我剖明了心意。如果我再对她们姐妹有所怀疑,那简直就是要逼她走向绝路。

    “谢谢,虽然我明知你心中未必真的相信,但你这样说,已经令我十分欣慰。”冰儿泫然欲泣,又取出纸巾来拭泪。

    “我们先去大厦休息,等你姐姐得胜归来。”我说。

    “不,我要在这里等她。”冰儿摇头,又缓缓地坐下,把风衣的袖子整理好。

第293章 癔症之术(2)

    黎明之前,黑夜越黑。

    她的态度如此决绝,我只能陪她坐着,等待红袖招带着丐帮人马回来,但我也知道,不把樱花别墅翻个底朝天,是不会下令丐帮的人解散的。

    “再吃点什么?”我问。

    这个时间段,地底潮气上涌,如果不喝点热汤热水湿气,女孩子很容易得病。

    “不要可怜我。”冰儿低声说,声音如受伤的小兽缩在巢中呜咽。

    “冰儿,人生就是这样,任何时候都有误会,也会有别人无意中的伤害。要想好好活下去,就要像你姐姐那样,时时刻刻保持坚强,百折不挠,勇敢前进。”我也压低了声音,慢慢地劝解她。

    在大学那种象牙塔的世界里待了太久之后,任何一个女孩子都会变得脆弱而敏感,失去人类最基本的思想免疫力,对任何来自外界的伤害都无法抵抗。

    这,大概也就是红袖招将她托付给我主要原因了吧。此时此刻坐在我面前的冰儿,像水晶做的美丽小人,需要一个人全心全意地呵护,容不得半点忽视。

    “你不相信我的姐姐,所以也不相信我。我知道她是清白的,她发过誓,今生永远不嫁,只为了爹娘的遗训活着,做不到那些事,哪怕是遇见再好的男人也不会嫁,更不会有一丝一毫动心。如果你了结‘锁心之术’的话,就明白这誓言有多可怕了……”冰儿缓缓地说。

    我再次感到震惊,因为我如果连“锁心之术”都不懂的话,从前那些奇术古籍就都白看了。

    “锁心之术”是一切**术、移魂术、天魔乱舞术、偷心术、房中术、媚术等等几百种与“精神、神经”有关的秘术的最深奥基础。

    简而言之,一位奇术师要想用奇术去迷惑别人,就要先保持自己心灵的无比清醒。否则的话,花不迷人人自迷,酒不醉人人自醉,自己把自己就迷倒了,如何攻击敌人?

    于是,远古奇人就创造出了“锁心之术”,最早见于典籍之中的例子是商纣王时代的辅王比干所用的“摘心术”。在那段历史中,商纣王听信妖后谗言,命比干自剖心脏,以人心做醒酒汤。结果,比干使用“摘心术”应对,自挖心脏后,仍然能飞马驰出午门,求高手疗伤。

    我可以用现代语言来解释这种奇术,就等于是电脑硬盘之中预先划分出一小块,用来储存最重要、最基本的数据,除了拥有最高权限的操作员之外,其他人连这一小块区域存在与否都不清楚。所以,这个“小块区域”是最安全的,无论硬盘中的几亿条数据怎样擦除重写,都不会触及此处。而且,当外界数据混乱不堪时,该区域随时能够发出命令,将硬盘进行低级格式化,强制性地一切重来,从新开始。

    “锁心之术”的存在,就等于是为奇术师的心灵上了一把没有钥匙的大锁,外面的人想要攻进去,连可以利用的缝隙都没有。所以,如果一个女子队自己使用了“锁心之术”,那么任何男人都不可能征服她。

    “锁心之术”再加上“癔症之术”——我简直无法想象红袖招的精神控制力到底有多强大了。

    妄图以折辱、压迫来打击红袖招,那些手段真的是太幼稚了,连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都比不上。

    我接连深吸了三口气,脑子里一片空白,已经找不出任何语言来回应冰儿。

    “你们……你们姐妹真的是……”我的口才枯竭了,只能苦笑着望定冰儿。

    “夏先生,我向你坦白说出这些,只是想证明,我姐姐的托付有多重要。我不清楚你们之间的关系,但她是如此相信你,连我都感到吃惊。至少在你之前,她没有相信过任何一个男人。”冰儿说。

    我再次苦笑:“冰儿,如果我说,其实我和你姐姐只见过一面,今晚是第一次打电话、第二次见面,你相信吗?”

    冰儿一愕,随即轻轻摇头。

    我也无法解释红袖招对我的信任,但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老板,下两碗葱肉馄饨。”我向摊子后刚刚醒来的老板叫了一声。

    既然红袖招信我,将我视为唯一可以托付的人,那我就有责任呵护冰儿,让她免遭寒气戕害。

    “我不想吃——”冰儿摇头。

    “稍微吃一点,哪怕是喝一口汤——对了,你姐姐可是把你托付给我了,现在我是你唯一的监护人加亲人,你必须要听我的话。”我故意板起了脸说。

    冰儿皱眉,勉为其难地点头:“哦,好吧,我只吃一口,多了再也不想吃。”

    炉火再次映亮了黑暗,我听到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滚沸了,然后馄饨香味就随风飘过来。

    “我姐姐去了哪里?她忙了半夜,应该吃一碗热乎乎的馄饨,比我更需要补充营养。”冰儿喃喃地说。

    她的善良和真诚再次感动了我,红袖招与她的姐妹之情,也让我想起了大哥昔日对我百般呵护的种种件件。

    一日为兄弟,终身是兄弟。

    一日为姐妹,终身是姐妹。

    如果普天之下的兄弟姐妹都如我们这般团结友爱,那么世界上还有兄弟反目、拔刀相向的丑闻吗?

    “我们先吃,等她回来,我们再去大厦里请她吃大餐,好不好?”我柔声说。

    冰儿点头,火光一闪,照亮了她细密、黝黑、冗长的睫毛以及睫毛尖上悬垂着的一排晶莹的泪滴。

    冰儿真的是个单纯美好的女孩子,她的泪是发自内心的,对红袖招的感情也是百分之百真挚,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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