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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鬼火撩人-第102部分

小说: 鬼火撩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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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很认真地点点头,“我小时候我妈妈身体不好总是住院,遇到过好多好医生,也遇到过好多不太好的医生,给我们脸色看。我那时候就想我长大了一定要当医生,这样我就可以给我妈治病了,我要当好医生,不要当庸医,这样就不会有病人被误诊被耽误治疗,也不会有患者因为付不起住院费而被赶出去了。”

    李云峰听她这话音,小时候因为家境贫寒,受了不少苦吧?

    “你这样的思想,还是当院长比较好。” 他笑着说道:“医生负责的是人类的**,道士负责的是人类的灵魂。从本质上来说,也没有多大差别。”

    “这么说,我们之间算**关系喽!那你以后要对我好一点。”凌逸端着两杯热茶过来,俊秀的脸上满是揶揄的笑意。

    阳光手里的点心刚入口,又一口喷出来了!这也太劲爆了吧!

    李云峰哭笑不得地瞪了他一眼:“你的救命之恩我记得,不让你修道也是为你好。”

    凌逸翘起二郎腿,无奈地笑笑:“对,反正医生和道士从本质上来说也没有多大差别。没关系,你高兴就好。”

    这话也就糊弄糊弄小孩子吧!他活了三十岁还没听过这么不要脸的推辞呢。

    李云峰也就给阳光讲了他和凌逸相识的经过:十几年前,他在火车上追一个恶鬼,一番恶斗之后反而被恶鬼掐住了咽喉,身边都是凡人,他们看不到鬼,只看到他捂着喉咙口吐白沫在地上抽搐;当年凌逸才刚刚考上医学院,十一长假回家休息,正好在那个车厢里,看到有人晕倒了,他本着治病救人的天职,立马冲过去,摁住他一顿胸外按压加人工呼吸,也是凌逸年轻气盛阳火旺时运高,居然硬是从恶鬼手里把他抢了回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第一场雪

    按照李云峰的说法,他那时候命不该绝,一定会有人救他的,只是上天选中了这个人,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阳光想了想帅医生给他做人工呼吸的画面……画面实在太美她不敢想。

    下午,李云峰把阳光送回了学校,看着她脚步轻快地走进了学校的大门,他拿出手机给公孙景打了一个电话,约他半个小时之后在星海广场的海边见面。

    李云峰提前到了,他站在岸边,遥望着远处的海岸线和在海中若隐若现的小岛。初冬的海边寒风凛冽,海浪还在不知疲倦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水花四溅,溅湿了他风衣的一角。

    “我知道你会找我。”身后传来了公孙景清亮的声音,抑扬顿挫带着点儿揶揄嘲讽。

    李云峰回过头,身后穿着深色长风衣的少年身姿挺拔玉树临风,眉目冷冽,英气逼人。

    阳光……应该会喜欢这个类型的。

    他面对着他站定,与他对视了三秒中,温和地笑道:“这里没有旁人,我想我们可以畅所欲言了。”

    “你想劝我不要纠缠阳光。这是阳光的意思还是你的意思?”公孙景也不跟他废话,单刀直入地问他:“我知道你接下来要说什么,你只回答我,你是以什么立场来替阳光做决定?监护人?还是……情人?”

    听到这么无理的话,李云峰没有他想象中的愤怒。反而语重心长的以长辈的姿态温和地说道:“我想你也知道,阳光谈过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小女孩的初恋。受伤很深。我当时跟她承诺过,只要她喜欢,同道中的青年才俊随便她挑。你很好,可是你有婚约,阳光是那种有点儿道德洁癖的女孩子,所以你的追求只会让她尴尬和难受,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可是我跟你父亲也是十几年的交情,也希望你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弄复杂了。”

    公孙景扫了他一眼,苦笑:“我的目的?如果是有目的的。我也不用这么纠结了!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只要跟她在一起就觉得很高兴。第一次见面,她走错了宿舍,你不知道她看着一屋子男生目瞪口呆的模样多有趣;那天她误闯了我们刑家的伏魔阵。被恶鬼追得连滚带爬还不忘了用那点儿半吊子法术保护我。那么狼狈的时候还灰头土脸地安抚我这个无辜群众;我向她表白的那天晚上,她为了躲开我,用空间瞬移落荒而逃,回头一头撞到玻璃门上……手机还掉到我的沙发上了,你理解那种啼笑皆非的心情吗?真是又心疼又无奈;那天晚上我去给她送手机,走到她的宿舍楼下又不想上去了,我拿着她的手机在她的楼下站了一夜,看着她的窗口想象着她在干什么。想象着她一边默默吐槽一边沉沉入睡的模样,我知道我那样很无聊。可是一想到我那一晚上的时间都浪费在她身上就觉得很高兴……”他抬起头,看着远处辽远的天空,回想着这几个月的时光,忍不住微微笑了。

    他这一微笑,仿佛整个人都生动阳光了起来,李云峰看着他年轻的笑脸,不禁有些失神:阳光这烂桃花还真不是盖的。

    他站在公孙景身边,默默地听他说说他和阳光之间的一点一滴,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一轮落日慢慢的沉入海底,海风也越来越冷了。

    公孙景说完了,眼里快乐的光彩淡淡黯淡下来,短暂的沉默过后,他从手上拿下一串手串递给李云峰,低声说道:“师叔,我也是才知道,什么叫情不自禁——也许真的没有不会犯错的人吧。我喜欢阳光,我接近她,不肯把一切说破,是想着能多一点时间再多一点时间跟她在一起,哪怕是看她生气也是好的。可是我也知道我应该怎么做,我的身上担着刑家,所以我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一步错步步错,一切……还是要回到正轨的。我不会再去纠缠阳光了,这串手珠你帮我带给阳光,我跟她认识这么久,她还没有接受过我的东西呢,这个就算是一个念想,给她了,我的心愿也了了,至于她想不想留下,随便她吧。”

    李云峰接过手珠,端详了一眼,便收了起来。再抬头时,只见公孙景已经转身大步离开了,只留给他一个冷冽的背影。

    第二天阳光去他家里找他练轻功的时候,他把那串手串递给了阳光,“这是公孙景给你的,他跟我把话说开了,这个就算留个念想吧,毕竟是同道中人,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阳光接过手串,拿在手里轻轻地摩挲着,手串上的珠子是深红色,包浆很厚很温润,手感不错,也有点儿分量的感觉。

    “他为什么送我这个?你不是说刑家的东西不能收吗?”她抬起头,疑惑地问李云峰。

    “这是菩提子,不是刑家的,是佛家的。这是好东西,你收着吧。”李云峰笑道。

    “你们两个大男人,真是比女孩子还婆婆妈妈。”阳光微微一笑,没有把它戴在手上,而是随手放进了自己的包包里。

    入冬了,天气一天冷似一天,第一场冬雪很快如约而至,在一个冬夜飘飘扬扬无声无息地覆盖了全城,第二天天气骤然寒冷起来,但是雪景还是蛮好看的。

    “今年冬天的雪来得有点儿早啊,不过我喜欢。”刘梓晨从温暖的被窝里懒洋洋地爬起来,拿出手机隔着窗户咔嚓咔嚓地拍了几张雪景,发到高中同学群里了。

    “早吗?我家那边几天以前就下雪了,零下十几度呢。对我来说,这里的温度小case!今天温度不低吧?才零下几度。”阳光惬意地抻了个懒腰,麻利地穿衣起床下地洗漱。

    “零下十几度,冻死得了!”平日里最勤快的周琳琳同学,一入冬就像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懒洋洋地窝在被窝里不想起床:东北的冬天是真冷,可是有暖气这个法宝就舒服很多,寝室里半个月之前就来了暖气,室温很体贴地保持在二十度以上。每天早晨都在温暖的被窝里醒来,想到外面的风刀霜剑严相逼,起床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可是作为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她还是咬着牙离开了温暖的被窝,挣扎着爬起来。

    申灵被舍友的说话声吵醒,她从床上坐起来,揉揉眼睛,只见窗户外面一片白雪皑皑,楼顶上和树上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雪,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好美的雪啊!”她满眼桃心地赞叹着,赶紧穿上衣服,下床洗漱,她要拿上画板写生去!

    阳光飞快地洗完脸,从柜子里找出羽绒服穿上,回头看到申灵正在找画板。

    “这么冷的天儿,你不会想写生去吧?好歹戴上手套帽子围巾,否则冻不死你。”她好心地提醒着。

    “我讨厌手套这种东西!”申灵的声音甜甜糯糯的,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这点儿温度没关系啦!”她从衣柜里挑出一件粉色带刺绣的薄羽绒服穿上,又配了一条长长的雪白的羊绒围巾,围上了围巾,她顿时觉得镜子里的自己像个粉嫩的棉花球一样美美哒。

    阳光笑笑,心想等你的小嫩手上生了冻疮,看你还说有没有关系?

    周琳琳一手拿着书本,一手揽上了她的胳膊,“阳光,走了!晨晨你快儿点儿,否则又要迟到了!”

    几个人下了楼,推开楼道口的大门,一股冷风夹着雪花顿时扑面而来。

    “好冷啊!”周琳琳裹紧了围巾,挽着阳光的胳膊跑了出去,没想到一出门,脚下一滑,差点儿摔了一跤——原来在雪底下居然还有一层薄冰。

    身后的申灵也是一个脚下不稳差点儿摔倒,她迅速稳住了身形,却也不敢走得太快了,她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如履薄冰了。

    而此时,公孙景正在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和交警交流。

    在东北开车真麻烦!又要换防冻液,还要换雪地胎,没想到换了雪地胎还是追尾了……他坐在车里,冷眼看着前面串糖葫芦似的几辆车,还有那几个一脸无奈的车主,最前面的两个还吵起来了!

    真是乱套了!

    他们吵个什么劲儿?反正他是最后一个,事故的责任都在他,等保险公司就好了!

    车载收音机里,交通台那两个主持人像打了鸡血一般兴奋地播报路况:“插播一条消息,长新街和辽宁路的交汇处五车连撞,请过往的车辆注意避让。另外,我们要提醒路面上的司机朋友,今天是下雪的第一天,请您一定要减速慢行……”

    雪天路滑,保险公司的车也堵在路上迟迟不来,公孙景要赶时间,索性把司机叫来让他处理,而他步行去学校。结果一下车,一脚踩在了泥水里:太阳出来了,温度升高了,雪居然化了!

    这也化得太快点儿了!纯白的雪在脚底慢慢的化成泥水,一踩一脚的泥!他也不想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场合施展他的功夫,只得耐着性子走了半个小时的路走到学校。(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美人制造

    公孙景走进教室的时候,看到阳光在座位上埋头抄笔记——这些日子她有多努力他是看在眼里的,每天只要一下课,她就跑到李云峰那里去练功夫,晚上回来上晚自习顺便复习一下一天的课程,这期间还应付过了一次小考,她的成绩居然还不错。

    阳光见他进来了,第一眼就看到了他裤脚上的泥水以及他嫌弃忍受的表情,她在心里暗笑一声,又低下头抄笔记去了。

    认真的女人是美丽的,即使所谓的爱慕只是他一厢情愿的独角戏,唯一一次亲近她,还是自己连哄骗带引诱的,还被李云峰给搅了,不过她当时犹豫纠结的模样好好笑也蛮真诚的。

    女人的心啊,真是连她自己都猜不透,公孙景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看着她的背影,胡思乱想着——这些日子闲暇的时候他总爱胡思乱想。

    忽然之间,他脑子里电光一闪,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但是那种感觉又转瞬即逝,他微微蹙起眉头,低头翻看着手中的课本。

    下课后,司夜给他打来电话,告诉他查出蒋明菲母子的下落了——她就住在白正明的酒店里,但是李云峰在她的房间里设下了结界,他们若要硬闯,只能跟李云峰硬碰。

    白正明!当初李云峰抓住树妖,是因为它诱奸了白正明的女儿,那么树妖在那段日子最后接触的也是白正明的女儿!树妖诱奸少女,是出于采阴补阳疗伤的目的。树妖多疑,但是如果它当初没有别的选择的话,它也许会选择相信人类。跟它有亲密关系的人类。

    何况!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它跟随了自己多年,它是那种会铤而走险孤注一掷的性格!

    自己怎么没有早想到这层?!

    那么也许,他的魂魄能找到了!

    而此时周琳琳正在悄悄地跟阳光窃窃私语,所以阳光根本就没有发现公孙景又跑走了。

    “阳光,我又找了一个兼职,下午去面试,你陪我去呗。”周琳琳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着书。一边小声跟她说道。

    “不行,下午还有课呢。”阳光轻声说:“琳琳,你也不能总这样了。赚钱可以,但是书还是要好好念的,你现在兼职的时间比上课的时间都长了,万一期末考试挂科了就不好了。”

    “可是这次的机会真的挺好的。是我很熟悉的一个经纪人介绍的。那人介绍我参加过很多活动,挺靠谱的。这次是香格里拉有个大型活动,招礼仪小姐,三天,一天五百,三天就是一千五。”

    “一千五?”阳光的眼睛开始闪闪发亮了,她用手拄着下巴盘算着,“也不错哈。那我们下午……去看看?”

    下午一点钟,阳光和周琳琳翘了两节课。打车去了香格里拉大酒店,坐上电梯直奔三楼,三楼已经有不少学生模样的人站在大厅里等侯面试了,周琳琳拉着阳光进了旁边的一个临时办公室,办公室很大,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他身边还有两个高挑漂亮,穿着一身职业正装的年轻女人。

    周琳琳拉着阳光走到那个男人面前,甜甜地笑道:“陈哥,我来了,这个是我同学,你看看她行不行?”

    那个被叫做陈哥的男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阳光半天,阳光很有礼貌地对他笑笑,说了声你好,我叫阳光。

    说话间又扫了一眼他的胸牌,胸牌有他的名字和职位。企划部经理,陈刚。

    陈刚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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