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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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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可是,难道你不觉得跳舞最好的这个是里面最不好看的?”
    “长得好看那是次要的,关键是有才!”
    大帮说:“可你刚刚明明说他们都很帅。”
    余乔辩解:“虽然他们都很帅,但是我被他们的音乐折服才喜欢上他们的,我不是外貌协会的,我是才华协会的。”
    我说:“我倒是外貌协会的,但我为什么找的对象外貌不是很好呢?”
    “丁柠!”大帮等人一致对我怒目而视,攻击的对象马上从余乔转向了我。
    好吧,我乖乖闭嘴。
    不是外貌协会的余乔却是个大美女,长得极好看,好看到什么程度呢?
    好看到——如果她出去上晚自习,一个人出去,能带一排男生回来,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她身后。毫不夸张地说,在男女生比例失调的理工科院校,像余乔这样美貌的女生简直是珍稀物种。
    我对她提议,“与其出去上晚自习,还不如在床上学习。效率是一样的。”自从林知逸毕业,没有人帮我占自习座位后,我基本就在床上自习了。
    余乔瞥我一眼,“那是因为你床上功夫好。”
    我大窘,她的话太有歧义了吧!
    别看余乔说话如此奔放,她其实是个乖乖女,恪守父母的约定——大学期间绝对不谈恋爱。所以,无论男生们怎么变着花样追她,她都不为所动。
    一般的男生意识到“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后,倒也不强人所难,打了退堂鼓,偏偏有个叫钱多的男生抱着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决心,缠着余乔不放。
    钱多只要半路上遇到余乔就会堵住她,给她念情诗,她简直不胜其扰。
    余乔有个跟我们同校的高中同学叫赵云超,人称“超哥”,据说他高一、高二是典型的差生,每次都稳坐倒数第一名的宝座,高三时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突然奋发图强,高考时居然逆袭成功,成为全校的状元。可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可是令余乔十分不解的是——他考了那么高的分数明明可以上名牌大学,最后怎么填志愿到我们这所大学。虽然我们学校也是211重点大学,可是跟北大、清华还是没法比的。
    超哥对余乔还是蛮照顾的,每次寒暑假回家,他总是主动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帮她拖着行李箱,陪她坐火车,一路把她送到家。
    我们宿舍里的人一致认为超哥和余乔很般配,曾经起哄过:“超哥很不错,小乔从了吧从了吧从了吧!”
    余乔高贵冷艳地回答:“可以啊!”
    “哇哦!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我们继续起哄。
    余乔继续高贵冷艳地说:“我是说,你们随便谁从他,我都没意见。”
    我连忙撇清关系,“不要拿我做文章,如果我从了他,我家林知逸怎么办?”
    大帮怒了,“你们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这是要虐死单身狗的节奏吗?”
    余乔淡定地说:“其实最痛苦的不是饥饿,而是一堆食物都摆在面前,却没有一样下得了口。”
    “……”我们都无语了。
    某天,小乔在去教学楼的路上遇到超哥,两人同行了一段路,钱多突然从半路杀出来。
    “余乔,我们能不能谈谈?”钱多挡住余乔。
    “你跟我谈吧。”超哥径自把钱多揪到一旁。
    钱多皱眉,“你谁啊?别多管闲事。”
    “我是她男朋友。”超哥不动声色地说。
    别说钱多惊住了,就连余乔也惊住了。
    钱多一脸狐疑地说:“骗谁呢?她前两天还没男朋友呢,现在多出个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
    超哥个子高,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说:“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我和她谈恋爱还用得着通知你啊?”
    钱多还在垂死挣扎,“我不相信。”
    “不相信你问她啊!”超哥看向旁边一直局外人似的余乔。
    啊?余乔挠头,该怎么回答呢?如果说“是”,那以后岂不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可如果说“不是”,以后不还是要遭受钱多的连环骚扰?
    她犹豫了一下,最终咬牙说道:“没错,他是我男朋友。以后如果你有什么事情找我,不如直接找他,他是我代言人。”
    这下钱多彻底蔫了,“那好吧。”
    从那之后,余乔再也不用被钱多骚扰了,但是她会经常被我们骚扰。
    不过,余乔的意志力也真是坚定,一直到大学毕业,她死也不承认她和超哥谈恋爱了,只承认她和超哥是放假一起回家、晚上一起上自习的好哥们。
    毕业后,余乔去了深圳,超哥原本在家乡找好工作了,但一听到小乔去了深圳,他也把家乡的工作回绝了,奔赴南方。
    这千里跟随的举动,最终还是打动了余乔的芳心。
    毕业后一年,这两人神速地结婚了。
    得知这个消息,宿舍里的姐妹们都松了一口气。因为在我们看来,像余乔这样美好的女孩,需要一个真心对她的男生守护她一辈子,而超哥能胜任这个角色。
    余乔有一次打电话对我说:“大柠,你知道为什么赵云超当年高考成绩那么好却跑到我们大学来吗?”
    “为什么?他填志愿时脑子进水了?”
    “他说是因为我。因为我填的是我们学校,他就改了志愿。”
    我忍不住两眼冒红心,“哇,多么偶像剧的情节啊!你就偷着乐吧,看你找到了多好的老公!”
    “其实,感情这回事真的蛮莫名其妙的,你说我和超哥以前是高中同学,我那时候根本对他无感,他后来告诉我,说是高中的某节体育课开始喜欢我的。他暗恋我那么久,我根本不知道。
    “后来,读大学,要不是钱多骚扰我,他也不会演他是我男朋友那出戏的。你可能都不敢相信,大学期间,我们之间真的很纯洁,谁都没有表白,就更别提拉手亲吻了。
    “直到毕业后,他跑到深圳,我才意识到,原来,他竟然是动真格的。他放弃了家乡条件优渥的工作,在深圳找工作找了两个月才找到,但这些苦他都没跟我说。终于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后,他才主动找我,向我表白。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发现自己对他有好感了,因为毕业后,我会经常想起他。起初我以为是不习惯,后来才意识到是喜欢。
    “所以,他一向我表白我就接受了。
    “大柠,你说感情是不是很奇怪?明明那个喜欢的人一直在身边,却没有意识到。现在我常常有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我默默地听她说了那么久,内心都被她打动了,我说:“嗯,要不怎么有人唱‘爱情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你改歌词了!应该是‘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接下来我俩的对话开始从歌词切换到电话KTV模式,对彼此唱情歌。
    唱到最后,我们慨叹,我俩毕业后,一个在深圳,一个在北京,好久都没聚在一起K歌了。
    然后,我俩几乎同时听到对方电话旁的男声:“都打了多久电话了?长途电话不要钱啊!”
    原来,我们居然通了足足两个小时电话而不自知,怪不得超哥和林知逸同时发飙了。
    当年,我们宿舍一共就六个人,偏偏我们班最美的两朵班花都分到了我们宿舍,一个是长相大家闺秀型的余乔,还有一个是小家碧玉型的诗诗。
    有一次,我问林知逸:“我身边有两大美女,你怎么就看上了我?”
    “因为你特别啊!”
    “……”还不如说我丑来得直接吧。
    当我们还是学生时,总期望早点毕业到社会大展拳脚,仿佛学校是牢笼,束缚住了我们的思维和才华。
    等步入职场,我们却总是频频回望这校园时光。回首这时光,不仅是因为怀念曾经的自己,更是因为身边这些可爱的人,比如余乔、大帮这些宿舍里的好姐妹,超哥以及让我脱单的林知逸,正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丰富了我的青春时光。
    
    第九章 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
    
    大学毕业后,我自然义无反顾地北上,去往林知逸工作的城市——北京。
    我们为期两年的异地恋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和林知逸起初一人租了一间房,过着分居生活,但北京城实在太大,房租也实在太贵,最终我们打着“节约房租”的名义同居了。
    从大学步入社会,找工作是第一要务。我想找图书编辑相关工作,但又不是名牌大学毕业,也不是科班出身,还是职场经验为零的新人,找工作时难免碰壁。
    找了三个月,终于有家图书公司愿意收留我,不过是一份营销助理的工作。
    我征求林知逸的意见,“不是图书编辑的职位,还要去吗?”
    “当然要去!你不是说只要能当图书编辑,哪怕不给工资都去吗?营销助理也能曲线救国。”
    于是我就去了,哪怕那家单位离我们租住的房子挺远的,工资也不高。
    有时候,一句话的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只要它出自喜欢的人口中。
    工作后,最头疼的是上下班时挤公交车。单位在三环边上,只要坐三环主路的车就可以。而三环主路最多的班车就是300路,上下班高峰300路的人多得出奇,足以把人挤成肉饼。
    为了能舒服点,我后来上下班时再也不坐300路了,改坐830路空调车。虽然每天的开支多了两块钱,但总比身体受到压迫好。
    为了纪念那些坐300路的日子,我把QQ上的签名改成了“我始终无法得到你温情的拥抱——300路公交车”。
    林知逸看到这个签名后,马上发过来一句话:“看你可怜兮兮的,晚上回家我给你一个温情的拥抱好吗?”
    ……拜托你看完再发言好吗?
    一个人住的时候,我对饮食十分不讲究,不是煮方便面就是到附近的小饭馆随便吃点快餐,能填饱肚子就成。
    和林知逸住在一起后,我能够享受到的最大福利就是他亲手做的美食。他每天下班回家,都会钻进厨房忙碌。
    不多时,厨房里会飘来诱人的香味,我禁不住诱惑,从卧室走出去看,“做什么好吃的了,这么香?”
    他谦虚地说:“都是家常菜,你快去洗手,准备吃饭。”
    我洗完手,把他炒好的几盘菜端到餐桌上,青椒炒肉丝、回锅肉、花菜炒肉片、西红柿鸡蛋汤,三菜一汤,看起来色、香、味俱全。
    我夹了块回锅肉塞嘴里,味道简直绝了,都可以媲美餐厅厨师的水平了。
    林知逸盛了两碗米饭,走过来,问我:“怎么样?”
    “很难吃啊!”我故意皱眉道。
    “是吗?”他有些疑惑地说,同时也夹了一块回锅肉尝尝,“我觉得味道还好啊!”
    我笑了,“逗你玩儿呢!说实话,你的厨艺挺让我对你刮目相看的。”
    他也笑了,“那你有没有后悔没有早一点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我点头,“是有那么一点后悔,我应该早一点享受高级‘男佣’的待遇。给我做饭,还负责洗碗,早上叫我起床,晚上暖被窝,简直是五星级服务。”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今天的碗,你负责洗。”
    我不解,“为什么?”刚才我夸他难道夸得不到位吗?
    “为了体现民主,男女平等,也让我体验一回有‘女佣’的感觉。”
    我:“……”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惯了林知逸做的饭,公司楼下餐厅的快餐就吃不惯了。
    于是,林知逸每晚做饭时会多做一点,第二天一早装到饭盒里,我带到公司。
    午饭时,有不少同事带了便当。微波炉前,盒饭们排队等候。
    我的盒饭经常被眼尖的同事发现,“哇!这是谁带的饭菜,这么丰盛!”
    我非常骄傲自豪地说:“是我带的。”
    同事用羡慕的口吻说:“没想到你做饭的手艺这么好,真是贤妻良母。”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我做的,是我男朋友做的。”
    同事用更加羡慕的口吻说:“哇!原来是爱心便当!”
    很快,职场新人丁柠因“带好吃爱心便当”而闻名全公司。
    然后,同事们纷纷向我讨教林大厨私房菜做法,我索性在博客上开了一个栏目叫“林大厨私房菜”,谁知道,这个栏目比我写的文章还受欢迎。
    从此,林某人在我博客上的人气迅速赶超我,被读者和朋友誉为“21世纪的新好男人”。
    他因此煞是得意,“我都不用费力写字,就赢得了超高人气。”
    我“呵呵”两声,“那还不是因为我把你形象塑造得好。”
    某人大言不惭道:“那是因为我原本形象就好,不然你怎么塑造?”
    有天晚上同事们聚餐,饭局到尾声时,我给林知逸发短信:“饭局结束,我马上回去。”
    他回道:“回来给我带包方便面吧!”
    我倍感疑惑,“这么晚还没吃饭吗?”
    “你不在,吃什么都没有胃口。”
    我狂乐,我不在的时候,才意识到我的重要性吧?
    “为所爱的人做饭是一种幸福,有一个愿意吃自己做的饭的爱人,那更是举世无双的幸福。你是个幸福的人,明天继续为我做饭,延续这种幸福吧。”写下这段话,我发了过去。
    他:“……”
    回到家时,他正戴着耳机坐在电脑前,我蹑手蹑脚走过去,重重拍了下他的肩膀,“一个人在看什么呢?这么专心。”
    他似乎吓了一跳,拿掉耳机,“回来时怎么也不敲门?”
    “是在看什么见不得人的片子吗?你这么紧张。”我扫过他的电脑屏幕,发现停留的页面是我的博客。
    我霎时觉得太阳像是从西边出来了,他居然会悄悄看我的博客!
    我把博客当日记本,有在上面记录生活的习惯,他有时会对此吐槽:“写博客又没有工资拿,你还不如多写点短篇小说,给杂志投稿赚点稿费呢!”
    我笑了,“你怎么无聊到看我的博客?”
    “我是怕你趁我不注意,在博客上说我坏话。”他关掉博客页面,转移话题,“方便面带回来了吧?饿死我了。”
    我扬一扬手上的方便面,“在这里。”
    他接过方便面,跑到厨房去煮。
    我坐到电脑前,打开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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