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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花田喜厨-第144部分

小说: 花田喜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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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文看赵启浩满脸坚决,估计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了,他其实也有点担心沈袭玉为什么一定要去烈日国,虽然沈袭玉现在有功夫在身了,但如果一旦被烈日国人发现了他们是天启国人,麻烦可就大了。

    关键他是个“傻子”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干着急。

    如果赵启浩真能前去,有影卫的帮忙相信一定会安全的把小玉带回来的。

    “我听小玉说,他们会搭一个从南梦国到烈日国贩卖粮食的商队,清晨动身的,你如果去追,快马加鞭,想必明天就能追到了。”

    烈日国由于地处干旱,常年在烈日之下,所以稻谷基本都是种不活的,但是他们有他们的盛产,于是南梦国商人便想到了将南梦国的粮食运到烈日国去,用南梦国最便宜的东西去兑换大量烈日国的特产,再带回南梦国高价出售,以此赚取差价。

    从南梦国到烈日国有一条著名的死亡之路,除了神出鬼没的沙漠强盗之外,还有不知道何时会出现的龙卷风,或是白天热死人晚上冻死人的诡异天气,或是随时会出现的饥饿的烈日狼。

    ps:

    说实话,其实我还是蛮喜欢单纯的傻傻的曲文的

    。。。

325、野蛮文化

    在这些危险里面,最大的危机就是烈日狼,它们成群结队,浑身的皮毛犹如鲜血一般,最厉害的是,它们会口吐火焰,生性凶残,一旦见了血腥,必是不死不散。

    其次便是沙漠强盗了,这些强盗神出鬼没,个个武艺高强,而且有些还擅长驱驶烈日狼,那就更不得了了。

    所以商队一般都会请功夫好的镖师来押镖,这次周康等人就是以镖师的名义上路的,而沈袭玉则是自称是从南梦国归宁回来。

    烈日国虽然与天启国关系紧张,但与南梦国和西泉国却都是友好邻居,也有通婚的行为存在。原因无它,因为烈日国气温太高,根本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西泉国地处水泽,也不太适合粮食生长,这两国的粮食基本上都是从南梦国进口的,当然他们也不需要花银子,而是用各国的特产兑换。

    烈日国虽然不适合长稻米小麦,但却特别高产宝石金银矿石之类的,这些东西在烈日国就跟满地的垃圾一样多,根本不值钱;而西泉国因为接邻大海,多处水泽,所以以海产闻名,如果南梦国的百姓想吃海鲜,那就得拿粮食去西泉国交换了。

    临走的前一天,周康终于找到一位经常行走于南梦国和烈日国的老商贩,花了大把的银子,才说动他来教沈袭玉烈日国的风俗,还有几句烈日国的俚语,防止必要之需。

    沈袭玉坐在骆驼上面,头上戴着防风沙的帷帽,心里却是将烈日国的一些风俗民情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烈日国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后来逐渐吞并其它部落,才慢慢发展成国家形式,人口不足十万,还抵不上天启国某个县的人数。

    烈日国只有一个姓。就是金,因为他们地处炎热地带,日头似火,火主金,便在最初时定下国姓为金。

    金姓只有皇室和富商才配拥有,一般平民或是奴隶根本没有姓,只有名字。不得不说的一个小趣闻,因为烈日国行使的是走婚制度,所以很多人的名字,尤其是平民或者奴隶。名字大多起的随意,都是以母亲产子的地点或是气候来命名的。

    烈日国男子粗狂彪悍,女子野性放荡。男子基本上身都是**着胸膛不穿衣服的。下半身则只穿一件兽皮裤子,赤脚。颈项、手腕、脚腕上都戴有纯金镶宝石的金环,很细很多个;女子上身也只有兽皮抹胸,下身是短而小的皮草短裙,手腕和脚腕上面都系许多个金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

    这个金铃铛除了装饰品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当烈日国女子看上了某个男子,便可将自己手腕上面的铃铛取下一个来,交与男子,算是定情信物。也是求偶的信号。如果男子亦很喜欢此女子,就要把自己身上的金环取下来一个,送给女子。这样就算两情相悦了。那就可以约好了地点和时间去滚床单了。

    如果男子接了金铃铛却没有回送手环,则说明他还在考虑中,如果男子最后考虑的结果是不愿意,那就要再买一个金铃铛,加上原来的。并作一对,奉还给女方。首先是抱歉,偶对你没意思,其次是预祝你下次可以觅得佳偶。

    换言之,男方亦然。

    在烈日国,就算你不喜欢对方,也不能随意拒绝对方的定情信物,这是不敬的行为,会受到烈日国百姓的指责的。

    烈日国很少有人穿棉或是丝绸缎子的衣服,原因只有一个,你想棉丝绸这些都是需要棉蚕丝去制作的,烈日国常年高温,这些农作物根本无法生长,当然也就无法制成棉丝绸缎之类的,这些东西和粮食一样,都是靠进口的,十分昂贵,一般只有大富之家和皇室才穿得起。

    大多数平民或是百姓,穿的都是手工缝制成的兽皮。

    在四季城,因为一日会有四季的缘故,多数人会随时准备一件毛大衣,晚上冷了之后,便披上,等第二天热了再脱下来。

    所以如果进了四季城,看见那些人**着身子,手上却拿着一件毛大衣,根本不必惊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烈日国还有一个有趣的习俗,这里没有固定夫妻制,流行的是走婚。

    只要男女双方成年了,看对了眼,随时可以滚床单,当然如果非要进行一个婚嫁的仪式,也可以。不过在双方玩过“妖精打架”后的两个月里女子不能再与别的男子发生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女子有孕的情况下,腹中孩子血统的正确性。

    如果想玩np游戏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是这样的情况,男方里头都是亲戚,比如兄弟啦,叔侄啦,对女子要求仍是在行房后两个月内,不得再与其它男子同房,这样不管哪个女人怀了孩子,都是他们家的,只要主要血脉不出错,就无大妨碍。

    烈日国地广人少,于是烈日国主便想出这个办法来,鼓励生育,希望让国力迅速涨大起来。

    尽管烈日国鼓励生育,但是人口依然稀薄,最主要原因就是烈日国每月十五便要举行的狼神洗礼造成的。

    烈日国主认为他们能有今天,一切都是烈日狼神所赐,全国的新生儿,只有经历了狼神的洗礼,才能真正算是烈日国的子民。

    烈日国每月新生儿大约有两三百之数,都会由各地官衙组织上交,由烈日国**师,对所有的新生儿进行狼神的洗礼,能活下来的,才是烈日国真正的子民,是狼神愿意庇佑的子民。

    这个洗礼是怎么进行的呢?

    **师会挑选和新生儿对应多数的母狼,在母狼出外觅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狼崽与新生儿对调,等母狼回来后,发现狼崽被调包,有些凶性大发,将发现到的婴儿撕成粉碎,有些则是母性转移,直接把婴儿当成狼崽抚养。

    烈日国人认为,只有被烈日狼认可的婴儿才具备成为烈日国子民的资格。

    能够成功被母狼留下活口的婴儿和家人,如果原本是奴隶则会摆脱奴隶身份,成为平民;如果原先是平民,则会成为贵族;还会得到赐国姓的荣誉,如果原先是贵族;就会成为皇室分支,如果原先就是皇室,那就会提升成储君的后备团之一。

    狼神的洗礼是每月十五进行一次,而狼神的选拨则是十年一次,这时候第一批经过洗礼的孩子们都长成十岁了,在母狼的调教下,他们学会了各种本领,于是各种各样的狼孩在战场上拼得你死我活,或为了荣誉,或为了金银,或为了国姓,或为了权势。

    狼神的选拨者能成为第一的,则直接被封为烈日国储君。

    烈日国是个好战的国家,当这个国家的储君也很倒霉,因为江山代有人才出,你不一定能保证自己永远是最棒的,永远有新生力量在崛起,只要有新一任狼神选拨优异者出现,就得接受挑战,如果一旦失败,不但要让出储君的位置,有可能还要付出生命。

    烈日国格斗名言:战场上的弱者活着是一种耻侮!

    所以就算前一任胜利者愿意刀下留人,输的那个也会自裁,免得走哪里都被鄙视,跟过街老鼠一样,活着也没啥意思。

    “夫人,渴吗?喝点水吧。”周康扮成一个黑脸膛的青年,骑着骆驼跟在沈袭玉的后面,递了个水袋过来。

    沈袭玉掀开纱帽喝了口,道声谢谢。

    无穷无尽的沙漠望不到边际,太阳像永远都不会下山一般,沈袭玉坐在骆驼背上面,感觉屁股那里都坐疼了。

    他们已经走了一天一夜了,据商队的老大说,还有大概两天两夜才能走出这片无穷无尽的沙漠。

    他们每天安营扎帐蓬时,都会对着某个方向焚香,听说他们是信奉狼神的,企求狼神可怜他们,给口饭吃,千万不要来劫商队的货物。

    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沈袭玉也跟着一起祝祷。

    商队带头的那位老板原本还有点不高兴这次旅行带了陌生人,但是看见周康和沈袭玉这样配合,又这样上路子,便宽心了不少,到第二天时,脸上也有了几分笑容。

    眼看着天又要黑了,商队首领一声令下,大家立即开始寻找背风的地方,从骆驼背上拿下工具,开始扎帐蓬。

    这个可有讲究,扎浅了,晚上风沙一大,帐蓬可就跑了。这些商队首领都是经常做的,所以无需沈袭玉等人操心。

    她看见商队里的厨娘在那里起火准备煮晚饭,便走过去帮忙,先是把新鲜的食材都放进包裹,然后再从包裹里拿出来。

    商队老板一看见那些绿色蔬菜,眼睛都绿了,心里原本对沈袭玉等人的不满彻底消失了,一个劲的赞叹沈袭玉是好人。

    晚上大家美美的饱餐了一顿,商队老板姓严,他说他走商这么多年,在这烈日国死亡沙漠一带行走了也有上百趟了,还是第一次吃的这么痛快,都要拜沈夫人所赐。

    。。。

326、沙漠饿狼

    商队的严老板心里有小小的疑惑,既然那位周公子和这位夫人是夫妻,按南梦国的风俗不是应该叫周夫人的吗?为何那些人都叫她沈夫人呢?不过这是人家的私事,他也不会多问,只是觉得有点奇怪罢了。

    晚上吃过饭后,大家便都各自回自己的帐蓬。

    周康和带来的九个人,加上沈袭玉,蝶影共计十二个人,因为是一起的,商队便让他们住一个大帐蓬,大帐蓬里被隔成了小间,那九个士兵住一间,沈袭玉带周康和蝶影住一间。

    因为对外宣称周康和沈袭玉是夫妻嘛,蝶影是沈袭玉近身奴婢,在南梦或是天启,近身丫头通常都是少公的通房,和主人睡在一起,也是很常的,方便侍候嘛。

    沈袭玉从空间里取出加过凤凰仙浆的灵泉水九份,还有新鲜的水果一份,做为饭全小甜点,让蝶影送到周康带来的那九个手下那里。

    商队的人几乎是顿顿啃烧饼,沈袭玉可不会那样苦了自己,更不会苦了自己灵仆,所以当其它人都风尘仆仆,因为营养不良,饮食不善,面黄肌瘦的时候,沈袭玉等一行人,依旧面色红润,气色颇好,而且精神头也足,这都是沈袭玉每天在饭后,偷偷给他们开小灶的缘故。

    沈袭玉将帐蓬的门系好,让蝶影在这里看守着,自己和周康进了空间。

    在沈袭玉听完那个老商贩说完烈日国的情况后,她便让小老鼠们开始在空间种植一些平常常见的农作物。

    庄稼地里基本都是什么青菜白菜萝卜水稻小麦茶叶等常用的农作物粮食;池塘里则是养了许多淡水鱼类,非常常见的那种。

    因为空间的时间流速比较快,所以那些农作物基本是早上种下去,晚上就收成;鱼类则是今天养下去,明天就能长一倍。

    小金带头,加上有眼镜蛇大叔帮忙。每天晚上都会将收获的农作物放进玲珑阁的仓库里。

    周康看着满仓库的稻米,有些不解的问道,“小玉,你想干什么?”

    沈袭玉眉飞色舞的用手捂着嘴笑道,“周大哥,你想烈日国最缺少什么?”

    这个周康知道,当然是缺少粮食啊,难道小玉想把这些粮食拿到烈日国去卖?

    沈袭玉看了一眼他,用葱白的手指轻轻晃动,“大哥只猜到一半噢。我要拿这些粮食去换烈日国的特产。然后把这些东西带回天启国,你说会怎么样?”

    周康当时就愣住了,他一下子想到了许多。军队里的铁枪长矛盔甲。哪样不需要金银铁各种矿石呢?

    “我国皇帝不是很想攻打烈日国吗?那他一定很需要许多兵器盔甲吧,天启国虽然也有金银矿石,但是毕竟量少需要求,根本供不应求。到时候我就可以从中牟取暴利啊。原本种这些普通的农作物,对空间的灵气来说简直是浪费。但如果可以用来兑换珠宝矿石的话,那可是比种那些花王变异树种都要赚钱。”

    “小玉,你果然是奸商!”周康一看见沈袭玉那双快要冒出元宝来的样子,就有些无语。

    “多谢夸奖,无商不奸,无奸不商。我觉得奸商这是对商人最高的评价。周康哥。你干嘛一副肉痛的样子,反正又不需要你我来花钱,与其让皇上用高出几倍的钱从南梦国拿。还不如从我手里拿呢,你说对不对?肥水不落外人田嘛。”

    这时候沈袭玉哪里还有先前那种稳重的气质,分别像普通小女孩儿一样,多了几分调皮,在也斜周康时。眼角眉梢流露出一种别样的风情。

    “夫人,夫人。你们快出来看看,大事不好了!”沈袭玉突然感应到蝶影的呼唤,一愣神,立即拉了周康的手出了空间。

    只见外面原本黑沉的夜,此刻亮起了通红的火把,有许多人声嘈杂无比,还有动物的呼啸声。

    周康的部下及时冲过来,将沈袭玉和周康团团护住,其中一个手下满脸苍白的说道,“公子,我们被烈日狼给包围了。”

    周康一掀帐蓬走了出去,果然看见严老板带着许多手下,纷纷拿出兵刃,与前面一团团似火样的动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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