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足迹-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换峥箍恕H缓笪颐腔箍吹搅撕芏嘤美赐嬲嫒薱s的电子枪,不过对丧尸就毫无意义。
但是,我们依然能找到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或者说是迫切需要的东西。
28。第28章 、人品爆发
服装。
一个军品服装专卖店就开放式的摆在俱乐部的角落里,包括作训服、战术马甲、野战靴、战术背包,甚至精细到皮带、头盔、贝雷帽、宾尼帽、防割手套、护膝护腕,可以说,真正的战场上需要的一切,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这些服装美式迷彩、德式迷彩,还有我军的丛林迷彩都很齐全,甚至还有二战时德国党卫军、苏联红军甚至八路军的军装,显然那是为二战cospaly准备的。
重点是,这些服装的标价贵得吓人,而质地也相当不赖。
如果说光是服装还不足以让我兴奋的话,更让我兴奋的还有一系列的野外生存装备。
真枪实弹什么的,按照我国的法律那是不可能摆出来销售的,但是我可以肯定,除了这些野营装备,我们一定还能找到类似于走私的外军匕首,组合的十字弩这样的藏起来偷偷卖的装备。而我也不多的参与过几次类似的游戏,所以我知道急救器械药品也不会少。
但是我马上又叹了口气,说:“可惜了,我不能将这里整个搬走。”
林鹿有些无语的看着我,说:“大叔你想说这是你内心坚强的表现吗?”
为了以防万一,我重新检查了一遍这个俱乐部,除了最外面的展厅外,这个俱乐部还有两间库房和两间办公室,一件会客室。我的鼻子告诉我,这里面真的没有丧尸了。
我也终于找到了我迫切想要的衣服,我为自己挑的是一套德式的荒漠斑点迷彩,几天下来,我一身衣服已经发臭滑腻,现在从里到外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那种感觉比起夏天吃雪糕神马的比喻强到不知道哪去。虽然我不太喜欢在自己的胳膊上挂着一块德国国旗,不过这些细节也就无所谓了。我甚至没有回避林鹿就开始由内到外的换衣服,倒是她生怕长针眼远远的躲开了,我发现在这个小妖精虽然时不时会来一声尖叫,可这时候她却没有,这说明她还是很有分寸的。
穿戴好以后,我把枪、子弹在身上到处都有的兜里装好,还找到了一个多功能背包,把徐医生的笔记本装了进去,其他的很多户外用品能带的就带,而最让我满意的,是一把约40公分长的野外求生多功能刀,这个名称是我自己加的,因为我不知道它真正的名称该叫什么。反正,拿在手里感觉并不是很沉,却相当的锋利,用来杀人应该是很轻松的事情。从它摆放的角落来看,也许只向一些vip客户出售。有了这玩意,像刚才那样面对单个丧尸的时候,我就不用浪费子弹了。
把这些东西都弄妥当了,我觉得自己走起路来要吃力了一些,但是,也让我增加了不少信心和勇气。而在我收拾打扮的时候,林鹿也并没有闲着,她同样给自己换上了一身既合体,又很实用的德式斑点荒漠迷彩,对我来说,最大的遗憾是,她把自己遮得太严实了。
林鹿似乎对此很得意,并且还示威似的挺了挺胸。
我笑了一下,说:“别挺了,再挺也不是c啊。”这时候我的心情是不错的,虽然世界都变成这个样子了,可是哭丧着脸,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对不对?
“会用吗?”我拿起一把在隐藏的货柜里找到m9军刺递给林鹿,问了一句。
林鹿将刀从刀鞘里拔了出来,握在手里比划了两下,很诚实的说:“不会,不过带在身上感觉很酷的样子。”
我要求她把军刺装进刀鞘里,刀尖朝上挂在肩上,告诉她这样方便在需要的时候把刀拔出来。自己也是将1把军刺挂在了肩上,那把40公分的长刀则绑在大腿上,这时候我真恨不得有个空间戒指什么的,把这整个店都装进去才满意。我还找到一个箱子,里面是ak74的枪刺,同样是不可多得的好刀,不过资源重复,也只能放弃了。我很想找到一把弓弩,然而并没有。
不过除了找到了服装和武器这两大收获以外,我在这个俱乐部里还找到了不少非常有用的装备。
zippo防火打火机、打火机油。
军用指南针。
鱼钩鱼线。
锯条。
双人帐篷、防潮垫、睡袋。
强光手电。
口哨。
针线包。
水壶。
尼龙绳。
我没有觉得我是人品爆发了,相反,我觉得我还差很多东西……而且现在的很多东西我都带不走。为了减轻负重,我不得不放弃了野营用的气化炉,过去出于方便和环保的考虑,提倡野营时使用气化炉,但现在顾不上考虑这些东西了,否则的话带上气化炉就还要带上燃料,重量就会增加很多。有强光手电,露营灯也放弃了。
不过再怎么精简,我和林鹿的背包还是塞得鼓鼓囊囊的,这主要是除了必需品以外,我们还多装了几套纯棉的内衣裤,因为谁都不能指望从这离开之后还能回来,更不能指望以后还能有这样好的运气得到这样的补充。而不管我们背得怎样吃力,我们都没有嫌东西多,反而是觉得自己能拿走的太少了。
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能贪心,不能贪心,可我们在这个军品店里耽搁的时间还是超出了预算的时间。当我们背着包走出店门的时候,我吓得差点缩了回去——整条街都已经挤满了丧尸,最近的距离我们已经不过几十米了。
这时候我根本不知道开车还能不能冲出去,退回店里关上门躲起来似乎更安全一些,但是林鹿却先一步拉开了车门跑上了车,还一个劲的朝我喊快上车,生怕丧尸还听不到动静似的。她不会开车,如果这时候我退回店里去,她就死定了,没办法,我一咬牙,也只能上了车。街上的丧尸虽然多,但它们毕竟还不是什么钢筋铁骨,连汽车都撞不开。
上了车,我恨恨的朝林鹿瞪了一眼,如果这一次我们死了,我想说那只是她害死的。但这时候管不了那么多,我发动了汽车,一踩油门,就往街道上的丧尸撞了过去。我不敢走来时的路,那边丧尸太多,只能从相反的一条小巷子冲出去,天知道那条路通向哪里,城北这边我并不是很熟,但我肯定我们出不了城。
这条路越走越窄,路两边的房屋越看越破旧,路边还摆放着很多杂物,宽大的凯迪拉克xt5不时的蹭到未知的东西,估计漆都被刮掉了一层,没有买划痕险的话有的修……我突然一笑,这种时候我还能想到这些,也算是精神强大的标志吧?
再往前走,就出了小巷,周围还是一些低矮破旧的房屋,而前面有一条和公路交汇而过的铁路,我灵机一动,打了一把方向盘,把车开到了铁路上去。我的想法是,沿着铁路开下去,也许就能开出城市了,现在的城市进出口都是高速公路,但是我对这边不熟,不知道怎么绕到高速路口去,就算知道,我也不敢去,那边现在估计丧尸都成海了。而沿着这条铁路,就算不能直接开出了城市,沿途应该也有缺口到别的路上去。
我觉得这样的判断是不会错的,但是,在铁路上颠簸了几公里,周围却都有破旧的围墙围着,最后,却开到了一个废弃的车站。除了几排并列的铁轨,和两三个火车头之外,再往前,就是一片荒得淹得死人的杂草,里面似乎还堆着很多枕木,想往前出去,是不可能了。
我吐出了一声“泄特”!然后就开始在小站这里掉头。完成这个动作以后,我突然发现这个小站很安静,因为看上去荒废很久了,既没有人,似乎也没有丧尸。于是,我心里一动,把车停了下来。对林鹿说:“走,我们下去看看,可以的话,在这里休息一下。天眼看着就要黑了,我们得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过夜。”
林鹿没有反对,这姑娘似乎都不会忧愁的样子,反而觉得这里的空气很不错。是不错,这几天闻够了尸臭味,我都嗅觉都快麻木了,也是到了这里,我才闻到了一股泥土的味道。
我们拿好了枪,把车门锁好,沿着铁路小心的搜索着。先察看了那两三个已经锈迹斑斑的火车头,接着又检查了旁边的小站,可以确定,这里真的既没有人,也没有丧尸。
小站没有候车室,只有一个小小的月台,月台上有一栋三间并立的房屋,应该是以前铁路工人的休息室。这里的门窗都已经朽坏,连屋子里都长出了杂草。
我来了兴致,用用刚找到的户外求生刀把屋里的杂草一一的铲除,将一间屋子清理了出来。当然,如果在平时,这地方连坐下去都很困难,但现在不同,能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那就是万幸了。
林鹿看着我忙活着,一直没有帮手,直到我从另外一间休息室里找出一口生锈的铁锅的时候,她才扑哧一声笑了。然后她问:“大叔,你想用这口铁锅煮什么东西?”
“不知道。”我笑了笑,说:“我看到后面有条小溪,至少,我们可以烧一锅开水来喝。你捡几块砖头来,搭一个灶台。小心点,不要离我太远。”
林鹿点点头,很有些欣欣然的样子。
我就端着那口铁锅到了月台后面的小溪边,洗是洗不干净的,只能用石头将锅子里面的锈块磨掉。我也没打算磨出闪亮的锅底来,大块的锈块磨掉了,换了几次水,看起来水还清澈,就行了。
这时,我听到林鹿惊叫了一声,赶紧一回头,发现林鹿就站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她发现的是在野地里自生自灭的一片玉米。似乎很久以前,有人在这里种过庄稼,在她的面前,是一片很宽阔的荒地,里面长了很多杂草,而玉米也在杂草中顽强的生长着。
“我就差一只狗了。”我走过来说,“要不我就叫你萨姆吧?”
林鹿不解的问:“什么意思?”
我说:“萨姆是威尔史密斯在《我是传奇》里带着的那只狗的名字。”
“去死!”林鹿冲我踢了一脚。
其实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有些激动,找到一口铁锅,还找到一片野玉米地,这也意味着,我们可以吃到熟食了。
29。第29章 、世界只剩下你和我
天,又渐渐的黑了。
我和林鹿好好的吃了一顿热乎乎的玉米晚餐,即使以我这种平时从不挑剔环境的人,也觉得这里的一切太简陋,那口锅也很不卫生,但是,即使是职业性的有洁癖的林鹿,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还有,野地里长出来的玉米稀稀拉拉的,一个玉米棒子也吃不到几口,但是,这并不重要。我在警察医院的食堂里也有吃的,但回想起来,那味道怎么都没有这一顿野生的玉米好吃,为什么呢?
会不会拉肚子?天,这种时候谁还会去在意这些?最重要的是,我们手里捧着的玉米是热的,我们的血液也还是热的。
这个地方很安静,安静得好像整个世界就剩下了我们两个人。
吃饱了之后,我们爬到了火车头里去睡觉,就目前看来,丧尸不能爬高,所以在火车头里睡觉无疑更安全一些。即使在这样荒芜的地方,终究也是不能放松警惕的。在火车头里,我没有再生火,我躺在门边,林鹿躺在里面,不过,火车头里就那么窄的一点空间,实际上,我们是挨得很近的。而且,林鹿也没有故意要睡得离我远一点的意思。这也算是她对我的一种信任吧,这种感觉已经很好,我不再去多想什么。
在军品店里我还搜到了两条烟,我相信随着灾难的延续,香烟这种消耗品会越来越少的,这时候我点了一支烟,很是惬意的吸了一口,顿时有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林鹿则嫌恶的看了我一眼,义正言辞的说:“大叔,你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吗?尤其是我这样被迫吸二手烟的。”
我没理她,学医的人都有洁癖,都看不惯别人抽烟,可这是什么时候?我连能不能活到明天都不敢确定,难道我还用得着担心吸烟导致肺癌?我看到林鹿戴着一只很卡通的腕表,就抓过了她的手来看时间,她的手凉凉的,软软的,她本能的紧张了一下,然后就任由我抓着她的手,我看了下,说声九点,就把她的手放开了。我没有别的意思,即使我长得猥琐,但至少我的内心是很纯洁的。
这时候我们都还睡不着,所以我没话找话的问“才九点钟,以前这个时候,你都在做什么?”
林鹿想也不想,说:“值班。如果你问的是更早以前的话,嗯,应该在补笔记。”
我嘿嘿一笑,说:“是吗?说得自己多么可怜。我这个时候,应该在和公会的兄弟们刷怪,或者准备攻城了。”
“颓废!”林鹿哼了一声,说:“更重要的是,你年纪那么大,和人家中学生一样沉溺在网游里面,你好意思啊?”
一句话,说得我哑口无言。我很想说,其实我并不老,其实,我还很潮。还有,除了打网游,我还有很多活动,可我有必要告诉你这个点我可能正在夜总会里搂着某个我不认识的小妞和一群并不熟悉的人群魔乱舞,或者正在四方城里和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杀得眼睛发红?回想起来,我过去的生活真的乏善可陈啊。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颓废的,可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沉沦了呢?如果不是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也不知道我还会继续沉沦多久。
我看着这个小护士,突然觉得心里跳动了一下,有点老气的说:“你总是笑嘻嘻的,神经真的有那么大条吗?”
林鹿很清亮的一笑,露出两排武侠里所谓编贝一样的牙齿,说:“古人说过,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有事没事的,我干嘛要有那么多烦恼?还有,这个世界都这样了,更没有必要愁眉苦脸的大叔你说对不对?”
我看着这个总是带着笑容的姑娘,心里很文艺的祈祷了一下,神啊,保佑我们度过这场劫难吧。
我是不信神的,如果真的有神,像我这样的人,谨小慎微的活着,屁大的坏事都没做过几件的人,为什么一直得不到应有的奖励呢?要是真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