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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部分

重生女主播-第206部分

小说: 重生女主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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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元小聪失踪

        不过,看着大家都动手开吃,包括彭佳净了手之后,都吃得津津有味的,元小聪也露出了憨厚的笑容,用手抓住一块带骨的羊肉,放进嘴里,小心翼翼地咬了起来。

        好吧,人家的羊肉不愧都是在草原上吃草的,虽然有股浓浓的腥膻味,但是却是鲜美浓重,吃在嘴里别有滋味。

        边吃着入藏以来,最地道的一顿西藏美食。就在这时候,在上菜肴时,珠玛还有另两位年轻的藏族姑娘就开始给大家斟酒了,她们的脸上都有着两块高原红,衬配着略显黝黑的脸庞,显得十分地健康。

        首先斟满的是青稞酒,同时作为礼仪主持的才旦卓玛在一边解释道:

        “这青稞酒的度数在7-8%之间,也是藏族人民最喜欢喝的酒,逢年过节、结婚、生孩子、迎送亲友,必不可少。”

        在大家聆听藏族文化时,珠玛她们还给车友们斟上了酥油茶,这其实是藏族人民的一种饮料,口感还是很不错的,据说有预防和缓解高原反应的功效。其实在这顿藏族美食中,彭佳最喜欢吃的还是他们的水煮高原土豆。

        和汉族文化不同的是,藏胞们并不反对在吃饭时说话,接着,才旦卓玛还还带着珠玛唱起了高原民歌和独特的民族舞蹈,把整个气氛带到了**。

        元小聪饱餐一顿之后,见屋里几位队友们喝上青稞酒。气氛变得热闹了起来,刚上的高原反应此时在饱吃一顿后似有减轻,于是她想到屋外透透气,本想叫上彭佳,但是见她正看着大家唱歌跳舞显得十分投入的样子,元小聪也不好意思打断她的欢愉,便自已悄悄退出宴席。往屋外走去。

        这场热闹的晚宴一直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等吃完饭,大家在收拾东西准备休息之时,才发现元小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从宴席上失踪了。

        这时候,外面天色已经黑透了,并且还吹起了一阵阵的疾风,彭佳赶紧拿起手机要给元小聪打电话,却发现显示是未接听。

        “大家不要紧张,我叫聚居点的人逐个毡房找找,别着急。也许她到别的毡房去玩了。”才旦卓玛道,“但是你们别再自已出去寻找。以免又失散了。”

        “才旦卓玛说得很有道理,这里虽然是聚居点,但一出去就是茫茫草原,这段时间。草原狼刚刚熬过冬季,现在正在草原上到处肆虐,白天还好,晚上你们一出去便有可能会遇到危险。”林振邦道。

        “好,大家镇定。在这里等候才旦卓玛的消息。”纪芳也出言安抚大家。

        倒是彭佳心里十分着急,这段时间和元小聪相处下来,不管怎么说也比别的队友多了一份莫名的责任。她不由地暗自责怪自已。刚才太投入了,竟忘了看元小聪什么时候离席。

        “大虎,你来嗅嗅。”这时候,才旦卓玛带着那只名叫大虎的藏獒走进毡房。然后指着彭佳身边刚才元小聪坐的位置。

        大虎体形庞大,远远看上去,厚重的颈毛与头部连为一体,就象一只小型的狮子一般。彭佳知道,藏獒是大型世界名犬之一,又称为藏狗、羌狗、番狗、蕃狗、马士迪夫犬等。藏獒产于西藏,现在世界各地均有驯养。它骨架粗壮,体魄强健,是一种善斗的狗。《尔雅。释畜》中说:“狗四尺为獒。”据传,数千年前藏獒便活跃在喜马拉雅山麓、青藏高原地区。我国最早的关于藏獒的记载是在大约公元前1121年,后来通过著名的世界旅行家马可波罗的游记而传遍。藏獒有“东方神犬”之称。

        眼前这只叫大虎的藏獒,威严高贵,生有浓密长毛的尾巴卷曲在背部,象这样的纯种藏獒,据林振邦所知,市价在300万——2000万之间,价值不菲。但是,藏獒在藏民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才旦卓玛平时肯定都是以家人之礼相待,但是现在事发突然,才旦卓玛便叫大虎充当起了侦察犬。不过,眼前也只有这招才是最快最有效能找出元小聪的办法。

        元小聪离开毡房后,此时天色还有蒙蒙天光,大草原受对面雪山光线的反射,仍能依稀看出辽阔壮美的原生形态。这让元小聪不知不觉受到吸引,便信步向聚集点外走去。等到草从中惊起的野鸟突飞的黑影吓了元小聪一跳时,元小聪才惊觉自已已经走到了草原深处,她回头四下张望,却发现这时草原上升起一阵淡淡的薄雾,让视力受到了阻碍,回头哪怕竭力地张望,看的距离也超不过20米。

        元小聪这才发现,自已竟然没有办法找到回家的路,这茫茫草原里,四下的景象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到处一片草连着一片草,只能依稀看到远处的莽莽群山。

        对于元小聪来说,最糟糕的还不止这项,因为当她想起“救星”手机之时,才发现手机也没了电。此时的她,只能试着摸索着往回走,因为她觉得自已离开聚居点并不远,应该能够走到。但是她没想到,刚才就在辨别方向时,她的身体调转了方向,而在往回时,却是离聚居点相反的方向走去,她走得越快,就离聚居点越远……

        又走了大约20分钟,元小聪也发现了不对劲,因为这一路走来,风景与刚才经过时虽然相差无几,但有些野草和丘陵却还是能看得出来,并不是刚才自已走过的地貌。

        元小聪刚才在宴席上吃得饱饱的,喝了一肚子酥油茶,又加上一路行走,身上穿着冲锋衣,因此身体的热量还是足以维持的。她知道自已现在惟有等待了,等到大家发现她不见时,一定会来找她。如果自已再继续走,可能反而会增加大家寻找她的难度。

        元小聪看了看四周,这里有一个小丘陵,于是她便走到土坡下,背靠着丘陵的土坡坐下休息起来。

        大虎嗅到了元小聪的味道,便往屋外蹿去。林振邦和才旦卓玛紧紧跟在它的身后。

        “我也去。”彭佳道。

        “好,要去就快。”林振邦回头看了眼彭佳,知道彭佳的那份心思,一起爬过野长城的,林振邦知道彭佳的体力并不差,所以便答应了。

        大虎奔跑的速度很快,如果就凭林振邦他们用双腿赶路,那肯定是追不上的。

        “骑马。”才旦卓玛一声断喝,这才提醒了林振邦彭佳。

        才旦卓玛解开放在聚居点外的两匹马缰绳,然后将其中一匹马的缰绳递给林振邦道:“你会骑马吧?”

        林振邦点点头,他转头问彭佳:“你会吧?”

        “只是骑过景区的马。”彭佳为难道。

        “那咱们一起骑。”林振邦将彭佳扶上马,然后自已一跃而起,便坐在了她的身后。见才旦卓玛已经策马前行,便双手一抖缰绳,向前追去。

        大虎跑在前面,并不需要停下脚步。才旦卓马这两匹马果然骠悍,紧紧跟在大虎身后,并未拉下。

        在背风的丘陵下坐下,元小聪算了下时间,自已足足走了有一个多小时了,此时不禁觉得一阵发累,才消失不久的高原反应又开始卷土重来。这里的海拔足有3000多米,对于元小聪来说,又是一个必须重新适应的海拔高度。

        “嗖”地一声,这时一道黑影从元小聪头顶掠过。她本来以为那只是野鸟而已,没想到那身影在她面前站定了,眼里竟发出一抹幽绿的光来。

        “啊?狼。”元小聪没有想到,自已竟然会遇上难得一见的草原狼。虽然只有些微的月光和星光,元小聪没有将眼前的动物看得分明,但看着它那好似大型猎犬的身材,加上那发出绿光的眼睛,一种莫名的杀气从那头动物身上散发出来。在它的眼里,此时的元小聪就象一块唾手可得的美食一般,马上就可以任它品尝了。

        它不疾不徐地煽动着自已的尾巴,然后警惕地缓步向前。别看它的姿态放松,但是其实警戒的心理还是很高的。随着无人区的减少,草原狼的生存数量也大大减少,这是只被狼群驱逐出来的前狼王。虽然败给了新的狼王,但它的捕猎经验并不会随着内部争斗的失败而减少。

        由于这几年也屡屡看到过人类的身影,并和他们过过招,所以前狼王虽然发现元小聪也是落单的,并没有因此放松它的警惕心理。

        “啊乌……”前狼王忽然发出一声特有的狼嗥,听得元小聪的毛孔全都吓得炸起。如果此时有灯光照在她的肌肤上,一定可以看到,就象刚才大虎根根炸起的毛发一样,所有毛孔上的汗毛都倒竖起来。

        元小聪不禁暗暗叫苦,她刚才只是想出来看看草原夜色,没想到,竟误入草原深处。而且,最中大奖的是,竟然遇上了一只落单的恶狼。

        现在,这头恶狼发出了宣战的嗥叫,一向对犬科动物“过敏”的元小聪,继刚才被大虎吓着之后,这次,却感到了一阵深深的绝望。

        元小聪的身上,没有丝毫防御的武器……(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三百二十二章:防狼术

        狼是一种狡猾的动物,它并没有因为元小聪落单而小看了这个人。以它和人类接触的经验来看,它并不敢放松对元小聪的警惕。它知道,人类中有一种会发光的武器,如果眼前这个人掏出那种武器,它们之间这种一对一由它主导的完胜的局面即刻就会发生扭转。刚刚从狼群的狼王争夺战中失败的它,再也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了。

        还好,前狼王的谨慎为元小聪争取了开动脑筋的时间,许是因为极度的恐惧之后变得极度的冷静的缘故吧,元小聪在身上摸索着,试图寻找着一丝一毫的御狼之术。

        这时候,她在冲锋衣的口袋里摸到了一个硬硬的小东西,她把手伸进去一摸索,竟然是防火打火机。这打火机从青海湖上就一路跟随着她,这时她才记起还是在青海湖边煮鱼时点火用的,只是这一路就甚少在野外留宿,所以都忘了还有它的存在。

        元小聪又惊又喜,她知道狼怕火光,有了打火机就好办了。可是,突然她意识到,虽然有打火机,却没有引火之物,虽然周围都是枯败的野草,但一时片刻要把它们点燃起来并不是易事。

        元小聪攥着手里的打火机,见那头草原狼步步紧逼,离自已只剩下一跃的距离,她能清楚地看到它那雪白的牙齿在夜色中暴露出来,显然杀意已起。

        元小聪“啪”地打响了打火机。夜色中的这点火光虽然不足于说明什么问题,但却让这头草原狼吃了一惊,野生动物对于火光的天然畏惧,让它在这点小小的火星面前停下了准备一跃而上的动作。此时在它的大脑中枢神经里,已经反射性地出现了温热鲜美的血流在嘴里快意流淌的感觉。

        元小聪没有想到这一下子竟然会奏效,因为她分明已经看到了草原狼躬身准备发动攻击的形态。

        元小聪此时灵机一动,脱下了身上的衣服。不是说没有引火之物吗?这衣服里的夹绒可是最好的易燃品。

        元小聪脱下衣服,将打火机凑近衣服的里子,如她所愿,那点火星立即在衣服上点着了。

        见到火光越来越亮,草原狼焦躁不安,步步后退。

        元小聪手里提着衣服,一边蹲下身子,将身边枯败的野草胡乱地抓了过来,在地上聚拢成一堆,然后将点着火的衣服放在了野草堆上。这样子。火光终于由小变大,渐渐点燃起来。这也多亏了元小聪的野外生存训练。要不此刻也许她已经葬身狼口了。

        虎子一路快速地奔跑着。彭佳不由暗暗纳闷,怎么元小聪一个人能走出这么多。她却不知道,元小聪迷路之的,向着逆反的方向又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加上春天晚上起了薄雾,她在野地里不辩方向地走,虎子嗅着她的气味一路走来,路线迂回曲折,却也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感觉就象走了很远的路似的。

        “元小聪,元小聪……”一路上,彭佳和才旦卓玛不断拉开嗓门大喊。期待能够听到元小聪的回应,但却是让她一阵阵失望。

        还好林振邦的驭马技术着实不错,虽然地势并不是很平缓,但在他的努力控制之下,一路骑行并不算颠簸。

        只不过,彭佳却还是略略有些羞涩,刚才上马时急着找元小聪,只想能快点跟上大虎,所以急着翻身上马,并未多想,现在却是发现,这样的距离实在和林振邦太近了。马背上可以乘坐的空间本来就不多,现在一路骑行,林振邦不时要用两手控制着缰绳,导致两个人几乎是紧紧贴身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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