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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部分

伏藏师-第249部分

小说: 伏藏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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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辈、田前辈,我要先走了。”林轩向敬德山王和田雨农分别鞠躬,打算继续向前。

    蓦地,他发现田雨农倒下的姿势极为特别,双腿盘坐,形成一个横放的“8”字,双手举起来,左右交叉,拇指大力按着自己的太阳穴,脸上带着全部解脱的笑容。这种笑容略显女性化,林轩略一思索,便想起田梦也常有这种神态表情,而田雨农的这种打坐躺姿,正是藏传佛教的肉身法器之一,名为“十字金刚杵”。

    这种法器的外形,为两支金刚杵作九十度角相交,是北方不空成就佛独有的法器,故凡持有此法器者,均为此系列的本尊及护法。法器的表义,为四大虚空,四大即地、水、火、风。因虚空故,无物可以摧毁,然却可以摧灭一切魔敌,如虚空粉碎。

    林轩一怔,察觉田雨农的死只是一种交换,能够换来更多消息。在“十字金刚杵”的护佑指点下,那尸体将如敬德山王一样不朽。

第一百九十一章 黑山白雪满月桃花

    “死亡即不朽,浮生若梦,唯有死亡才能永恒存在。”林轩记起了昔日登河南嵩山北少林寺,在藏经阁前遇到一位百岁守经老僧时聆听过的教诲。

    在藏传佛教中,也有同样的经典言论。林轩常住雄巴村时,曾在极物寺中遇到云游的藏僧,对方不开口说话,只在山边的大石头上用尼泊尔语写下“生即死、死即生、生不如死、唯死永恒”的句子。

    刹那间,林轩面对敬德山王、田雨农的两具遗体,思想变得如狂风卷落叶般混乱起来。

    “人的一生,追逐不休,宝藏名利,何时是尽头?一个人在心底执着追寻的东西,对于他人而言毫无意义。既然全世界除我之外都认为是无意义的,我自己要的,还有意义吗?或者说,我一死,生前一切,全都失去意义,被世界全部遗忘,不留痕迹——”他盘膝坐下,不再理会身边田雨农的尸体,双眼半闭,进入“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的深层内窥境界。

    这种“自闭禅”的修行方式,介乎藏传、汉传佛教之间,通常被界定为“自由禅”,完全凭着修行者自身的智慧、心胸、头脑、阅历来解答困惑,自问自答,自我反省。

    林轩耳边突然出现了断断续续的箫声,这里是西藏大山的核心,当然没有人还抱着闲情逸致吹箫,他听到的,只是内心记忆里的回声。

    那是他七岁时的一部分深刻记忆,寒冬腊月,月圆之夜,屋外月华,亮白如霜。他听到箫声,一骨碌爬起来,趴到窗口向外看。月下,他的父亲正站在一座白石八角亭顶上,仰望明月,用心地横箫吹奏着。

    箫声呜咽,刺痛了少年林轩的心。他感觉到,父亲彼时无比苦闷,玉箫奏出的每一个音符,都饱含着浓浓的伤感。

    他只穿着内衣走出去,一直到了八角亭外。

    那亭子的侧面有着一架竹梯,他就沿着竹梯爬上去,坐在父亲脚下,一起仰望那晚的明月。他们所住的地方极高,向东北望,就能俯瞰帝王之城的全景,所有亭台楼阁、河流街道全都收入眼中。

    箫声不停,林轩困了,就把下巴枕在膝盖上,朦朦胧胧地睡去。

    他做了一个半清醒半模糊的梦,梦见了自己的前世,而他的前世则是活在一个剑与火、冰与血的冷兵器时代。

    在那个古老的年代里,他不是林轩,而是弹指杀人、智冠武林的东海高手。他的家,也不在北方帝王之气十足的京城,却是在茫茫东海的孤岛之上。那座岛居于蓬莱、瀛洲、方丈之间,岛上一年四季开满绚烂的桃花。

    在前世,他只要愿意,就能拥有整个世界,因为从东海列岛到西疆雪山、南海诸城到北方大漠,任何人只要听到他的名字,都会顶礼膜拜,闻风来降。可是,他偏偏什么都不要,只要那个岛,只守着岛上那座比活人宫殿更富丽堂皇的大墓。

    那墓中,葬着他的最爱。三十岁前,他一意孤行,只爱天下,忽视了身边所爱的人;三十岁之后,他的爱人永远地葬于古墓之中,就算拥有天下,掌控亿万人的生杀大权,也救不回最爱的那一个。

    那就是他的前世,一个越活着越痛苦、越痛苦越清醒的江湖怪客。他几乎生活在一个完全透明的世界里,洞察世间一切,却无法解脱自己。

    于是,在与世界诀别的刹那间,他闭上眼睛,以生命起誓:“轮回来生,我要生在遥远的西方雪国,用毕生的心神修行,来赎我的罪。”

    “孩子。”父亲的箫声停了,将他从睡梦中唤醒。

    “父亲。”他站起来,与父亲一起站在月光里。

    “你看见的一切,那是我的前世——”父亲指着东面天空中白玉盘一样的满月,“看那面镜子,看那镜中的一切,镜中人、镜中山水、镜中因缘际会……孩子,总有一天,我要去那里。”

    父亲的手掌贴在林轩的后脑上,于是他便看清了月亮中的一切。明月之中,分为左右两个世界,以中央细线为界,左右景物完全相同。只不过,一边是有颜色的,一边是无颜色的。前者,与普通世界没有任何不同,而后者则是黑白世界,令他感到震撼。

    “父亲,你要去哪里?”林轩不解。

    “去黑的山、白的雪那样的世界,在前世,人人尊称那里为雪山圣殿,现在则被称为‘藏’。”父亲回答。

    林轩幼小的心灵里,并不因父子分离而感伤,而是充满了对那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的向往。

    “前世,在那里被称为‘伏藏’,发现前世的过程,被称为‘掘藏’。人类如果在上一世遭受过巨大的心灵创伤,就会在六道轮回转世时牢记不忘,每一世都保留着同样的记忆。我已经面会过几位掘藏大师,他们将帮助我唤醒那些痛苦记忆。当然,对于世人而言,那些是刻骨铭心的痛苦,但对我来说,却是生命中最珍贵的。我在这八角亭上夜夜吹箫,只为唤醒你,你醒来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们此生的缘分结束。今晚,这一刻终于来临,再见了,我的孩子……”父亲轻声说。

    “发掘记忆之后呢,您还会回到京城来吗?”林轩问。

    父亲一笑:“那时的我,已经不是今晚的我。”

    林轩忽然明白了,父亲觉醒之后,一定会去寻找东海仙岛,自此永居岛上,不再回到平凡世界中来。

    那时,才是他们父子真正的别离,永生永世,轮回中不再相见。

    “总有一天,我也要去雪国。”林轩说。

    “为什么?”父亲问。

    “我要看清楚那个黑山白雪的世界,看那月亮中——”林轩向空中指着,就在那半边黑白的世界里,突然开出了一朵璀璨夺目的十八瓣桃花来。

    就在那一刻,林轩确定了自己的生命与黑山白雪的世界有着某种强烈的关联,就像父亲与那个桃花仙岛的关联一样,深及至骨髓,植根于灵魂,饱含着痛苦的记忆。

    “我来了,那桃花在哪里?”林轩睁开眼。

    他的眼前,就是那被冰封的山洞,山洞深处,突然出现了一朵璀璨的十八瓣桃花,桃花放射出的粉色光芒映亮了一张脸。那是一张苍白而美丽的脸,眼神专注而温柔,双眸深处,仿佛藏着无穷无尽的挚爱之意。林轩也看到了对方失去血色的樱唇、挺拔俊秀的鼻梁……

    “堂娜,堂娜……堂娜——”他放声大叫,向着那坚冰累叠的山洞直撞了上去。

    刹那间,林轩所有的前世记忆因堂娜而唤醒,那正是他不畏千难万险而留在藏地的真正原因。此地没有掘藏师,但他脑中的伏藏却自动复苏。

第一百九十二章 死人发报机

    冰层是透明的,林轩看到堂娜,并不表示他们相隔很近。恰恰相反,从影像的模糊程度看,他们之间至少隔着二十米坚冰。

    林轩连撞了四五次之后,臂肘生疼,思想意识也恢复正常,马上停止动作。

    目前情况下,他根本无法突破坚冰,到达堂娜所在的地方,盲目乱撞,只会连自己都葬送在此地。

    “堂娜,你还活着,真好。”他面对那张冰里的脸,尽量往好处想。当然,他的潜意识中也有另一种悲壮的想法,那就是“堂娜与敬德山王遭遇了同样结局”。

    敬德山王被封在冰里,眉目与生前一样,仍旧栩栩如生。假如堂娜也是如此情形,只怕林轩当场就要吐血而亡。

    桃花的光芒渐渐熄灭,堂娜的脸也随之模糊,最终消失不见。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林轩脑中浮起了徐志摩的《偶然》那首诗,那桃花放射的光芒转瞬即逝,也带走了堂娜的影子。

    他坚信,他和堂娜的相遇不是今生偶然的缘分,而是轮回中的必然聚首。可惜,在拉昂措湖畔,他错失了挚爱。

    “活着出去,找到她。”现在,这是他心底唯一的信念。

    他转过头去看敬德山王冰壁外那篇主祷词,每一行每一句,都像是冥冥之中有神灵在鼓舞他、激励他、鞭策他。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林轩喃喃重复着那些字句,每说出一个字,全身的力量就能凝聚一分。逆境中,主祷词让他的精神丰满,而精神的力量是能够创造奇迹的。

    他打开背包,取出手电筒,啪地揿亮,使光源对准山洞的方向。这样做,不管对面通向何处,只要有人经过,就能发现这边情况。他又取出第二支手电筒,插入冰面,令光源笔直向上。假如萨曼莎的救援人员能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进入冰盖下的裂缝,也能循着灯光赶来。

    随后,他检查田雨农的衣袋,看有什么可供使用的工具。

    这次,他有了巨大的发现,原来对方的外套内袋中放着一个手掌大的日记簿,里面的每一页都记着圆环状排列的异种文字。

    日记簿共有三十页,在最后一页的文字最下方,写着一行汉字:“穷毕生之智慧钻研,终于一窥门径。亚特兰蒂斯大陆的门户,向我打开了。”

    汉字后面,则是一个笔画至简、意蕴非凡的莲花签名。

    莲花一定代表的是敬德山王,而这日记簿藏在田雨农的口袋里,也代表着那两人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林轩第二遍翻阅日记簿,发现每一页的异种文字共有九十九个,字形相同,只是顺序不同。

    “这是一组密码,九十九位,排列次序不同,要想得到正确的组合极度困难。”林轩立刻做出判断。

    既然组成密码的字符高达九十九个,任何人都不可能在六十次试探中得到正确答案。那么,敬德山王所做的工作绝对不止是日记簿里记载的这么多,因为九十九位字符任意排列,能够获得的结果即使是超级计算机来运算,也会费时良多。

    最终,敬德山王还是做到了,可见他是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智者。

    “这样复杂的密码是用在哪里的?这些字符又是哪一国的文字?”林轩又遇到了新的问题。可惜的是,田雨农已死,问题的答案已经无法追寻。

    “田前辈,正如组织上对您的评价,您真不愧是一个复杂多变、深不可测的大人物啊!”林轩由衷地向田雨农致敬。

    蓦地,田雨农右手掌心里有件东西引起了林轩的注意。

    他俯下身,将田雨农的右手慢慢外翻,发现那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位于大拇指、食指分界线之间的一条筋络,田雨农已死,但这条筋络却还在微微跳动。那种跳动是有着一定规律的,大致可以看做是每四次一组,第四次、第五次之间有着明显的间隔。大致计算,前四次间隔为十分之一秒,而第四、第五或者第八、第九之间的间隔为半秒钟。

    “发报机,死人发报机!”林轩惊呼出声。

    他放开田雨农的手,那只已经失去温暖的手便自动按照肘部的弯曲角度恢复原状,拇指指尖回到太阳穴的位置。如此一来,那条筋络的跳动信息便传入了田雨农的脑中。

    “用手指发出电报代码,透过脑电波来传递,另外居于某处的接受者便能清楚此地发生的任何事。”林轩是经过组织海量培训的超级间谍人员,瞬间明白了田雨农在做的事,惊得浑身冒出一层冷汗。

    换句话说,田雨农自从进入这诡异的密闭空间里,就一直向外界传送消息。手指敲击发报的最普通编码就是摩斯密电码,那是一种时通时断的信号代码,通过不同的排列顺序来表达不同的英文字母、数字和标点符号,由美国人艾尔菲德??维尔发明,正式出品时间为1835年。

    那种电码是一种早期的数字化通信形式,不同于现代只使用零和一两种状态的二进制代码,它的代码包括五种: 点、划、点划之间的短停顿、每个词之间的中等停顿以及句子之间的长停顿。

    简单来讲,摩斯密电码会把一个汉字分解对应于一个四位的数字,这个数字就是密码表,在战争年间会定期更换,而发出的密码只需要用不同的电信号来表示10个数字。例如滴滴答表示1,滴答答表示2,嗒嗒嗒表示0,哒哒滴滴表示5,合起来就是1205,在从密码表中查处1205对应的汉字是什么就可以了。

    “田雨农给谁传递消息?”那才是林轩最关心的。

    关于“死人发报机”这种奇异的通讯方式,是由二战期间的双面大间谍达斯科??**夫发明。他在柏林建立了庞大的地下间谍网,帮助盟军窃取德**方的情报。很多时候,谍报站被破获后,发报员十有**被秘密警察射杀,随即弃尸荒野。在那种情况下,经过**夫特别训练的谍报员仍然能通过“死人发报机”传输信号,将没来得及完成的任务进行下去。

    **夫被誉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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