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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七号档案-第27部分

小说: 七号档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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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暖带晾身上的衣服已经半干,手机也能打开但仍旧没有信号。我们聚在一块儿吃着东西,一个个沉默寡言,大概还没从疲乏和恐惧里彻底走出来。萧一笑看我脸色很不好,就问昨晚到底做了什么梦?我觉得没什么可隐瞒的,就把尚能记起的情节大致说了,所有人听了都面面相觑。

    天佑说:“照这么讲,应该是那小孩给你托的梦吧?他肯定有求于你。”我苦笑一声:“我又不认识他,他干吗要求我?”“也许梦里的情景当年真的发生过,这种现象,从科学角度讲叫第六感。”陈默的讲话跟他吃东西的速度一样慢条斯理,“所谓第六感,就是人类除了听觉、视觉、嗅觉、触觉、味觉之外的第六种感觉‘心觉’。”

    “第六感并非传说中那样,仅归一些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所有,其实它是常人与生俱来的感官功能。这种功能在人的少年时代,说具体点就是十二岁以前最强,之后渐渐减弱,成年后会变得非常迟钝甚至彻底消失,仅个别人会伴随终生。”

    “第六感主要有十种表现:1、曾经做过一些梦,梦境在后来的某一天果然实现;2、曾经到过一个新地方(之前从未到过),却发现那里的景物都是熟悉的;3、在别人正要开口说话之前,常知道他要说什么。4、有时身体会出现奇异的感觉,如皮肤或体内器官有刺痛或蚁行的躁痒。”

    “5、在电话(或手机)响铃之前,能预知它要响。6、曾经想起一个很久未谋面的人,果然在几天内就与他相遇了;7、曾持续有过怪异的生理反应,如窒息、全身乏力等,不久就发生了灾祸;8、经常做一些却不合常理却又特别真实的梦;9、经常听见一些无法解释的声音;10、在独处的时候,常感到有人盯着自己。”

    “照你这个理论,头儿拥有的可就不是第六感了。”高大全吹了吹粘满胶布的双手,插嘴道,“正如陈默所说,第六感基本上是提前预见,而头儿梦见的却是已经发生,并且过去了快一千年的事情。依我看,这不是第九感至少也得是第八感。”

    话头由萧一笑挑起,最后也由她做了收尾:“咱要不要去看看,说不定会有发现。”我正有此意,高大全也立刻表态支持。我跟萧一笑是死党,她支持我并不感到意外,只是不明白这种拿命押宝的事情,高大全乐的是什么。

    陈默很务实,一句“全凭领导安排”显示了他的中立态度。反正在执行任务,方向问题他不用操心。天佑貌似不太积极,嘴里叨咕着:“一个梦而已,有点捕风捉影了吧?”我知道他是在担心,若真出点什么事,可就不是小说里写的拿糯米和黑驴蹄子打粽子那么简单,弄不好小命都没了。

    且不说表决的结果是少数服从多数,就算没一个人支持我也会按自己的思路去做,在方案部署上,我向来是很****的。

    很快,大家填饱肚子、收拾好行装。我按照梦中的记忆,带领大家绕过一丛石林,踏上悠长的神道,前行两百来米,果然看到神道尽头的墓冢,跟梦里一样,那是一座巨大的、凌锥形的建筑,通过反射光线的强度,我确定它取材于一种上好的石料。只是边缘坑坑洼洼,像是被人敲砸过,可能里面曾经镶嵌有玉石。

    离墓冢约五十米的地方,挨神道左侧有个很小的岔口,我们拐入岔口向东折去,最后抵达梦里那处乱石滩。石滩深处果然耸立着一座古塔,由楼阁式塔身和覆钵式塔刹两部分组成,通体灰白,顶端缠着一条黑红相间的大蛇现在看清楚了,它是古塔的一部分。而在古塔周围,也确实存在三十来座小塔,呈五边形沿巨塔阵列。

    我指了指脚边的乱石:“那个深坑就在这里。”高大全朝手心吐了口唾沫,蹲下身开始扒拉石头。陈默从背包里取出一把匕首,耐心而严谨地在扒拉过的地方寻找可疑缝隙。“头儿,这个”天佑再次展示了他飞速旋转的罗盘。

    我把他推到一边,不身犯险境哪能取得答案!再说,连闯多次鬼门关,每每爽约,阎王爷怕早就把我们给除名了。

    没有专业挖掘工具,光用陈默那把小匕首太慢了点,因此我夺过天佑那把长剑,亲自上阵在石头堆这儿敲敲,那儿碰碰,不时插到岩缝里撬一撬,天佑早把它看做宝贝心疼得不行,于是劈手夺回去:“您老人家歇着,还是我来吧。”

    没多久,陈默便从地下撬出一块活石。我敦促他们加大干劲,十几分钟后,又撬出一块。此时,能清晰看到人工封砌的痕迹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章(人皮尸灯)

    石块不大,只经过简单打磨,因此十分利于刨掘,只需打开一个缺口,其余的就陆陆续续出来了。

    我们五个人一起动手,花了两个多小时,取出六十来块。此时,我们已经处于三米深的地下。封石层下面是条垂直的石阶,仅半米宽,层级间跨度很大,至少有四十公分,表面毛毛糙糙,根部连着一侧的石壁。很明显,石阶是工匠在开凿这口深坑的时候直接留出来的,目的只是方便工匠在完工时退出,完全没有多次利用的打算。

    换句话说,整个工程期间,匠人们大多时间是待在地下的,或者,他们另有出入口,我忽然想到了石滩深处的古塔。

    我用手电往下照了照,深不见底的黑暗里似乎涌动着什么东西,忽明忽暗闪烁不定,像是有水,投块石头下去却不见涟漪,又像坐了一群人,纷纷抬着脸朝上仰望,那一闪一闪的是他们的眼睛。

    对我们来讲,攀岩附壁本非什么难事,只是在如此环境下手脚变得有点不利索。这不能怪我们,换做谁都会有这种感觉。就像在河面过一条独木桥,如果河水只有半米深,谁都可以轻松通过,如果说水深百米且藏有鳄鱼蟒蛇,相信很多人会两腿发软。这种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普通人有,我们警察也不例外。

    安全起见,我们面朝石壁手脚并用,以极慢的速度一个一个往下爬。坑穴的宽度容得下我们携带的背包和武器,但我们的体力却受不了它们的来回晃荡,现在不是走平路,行李本身的重量加之深坑的牵拉和吸引,脚底愈加不牢固。也就在这个时候,我对自己“能带的全带上”的英明决策痛恨无比。

    坑深得吓人,半个多钟头以后,才依稀看见坑穴的底部,好像绘了个什么图案。我第一个跳到坑底的地面,发现那是个由不同颜色的碎石拼凑出的象形图案:一只戴着面具的狼盘腿打坐,九条尾巴跟孔雀一样在背后散开,左爪握着一把尖刀,右手向上托起,掌心是一颗人的脑袋。

    如此怪异的图案,包括见多识广的萧一笑在内,都不明白什么寓意。“头儿,有暗道!”高大全将手电射向一条狭窄悠长的甬道,跟深坑一样,这条甬道虽然看不到尽头,但也不是纯粹一抹黑,似乎黑暗中还涌动有什么东西,丝丝缕缕、影影绰绰,如同翻动的浓云。

    天佑奉命带路,他的罗盘摆动得更加剧烈,脑袋也摇得更加频繁,气也叹得更加沉重,我知道,他遇上我这个要真相不要性命的上司很是无奈,相比我光棍一个,他是携家带口的,虽说命不分贵贱,可要真有个三长两短,所造成的影响和代价就不能等量齐观了。

    可我也没有办法,既然选择了这一行,又摊上这样的任务,也只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甬道没有想象中那么深远,前行四五十米有一个弯道,拐过弯就是尽头。理所当然的,一座厚重的石门矗在那里。

    同地面上的古塔相呼应,石门也是五边形,上面绘了幅跟洞穴底部一模一样的图案。不可思议的是,石门旁边居然蹲了一个人。起初我以为是尊塑像,就凑近去看,结果发现是个真人,他那副惨烈的死相吓得我噔噔倒退两步。

    是个全身****的男子,通过瘦骨嶙峋的躯壳和满是褶皱的面孔判断,此人年龄在五旬以上,浑身酱紫但没有腐烂,大概做过防腐处理。他以一种非常别扭的姿势盘腿而坐,自肩膀往下被很粗的麻绳束缚,尽管如此,最里层的两根绳索还是被挣断。

    真正可怖的是,他微微前倾的脑袋上裂了个大豁口,边缘起伏不平地堆积了许多焦黑色的膏状物,极像冷却了的岩浆。污血和同脑浆之类的液体从豁口淌下,淹没了整个脸面,眼窝被填平了,仅剩一只残断的鼻梁(鼻子被割去)和扭曲变形的大嘴。

    “点天灯。”萧一笑轻声吐出三个字来。这个词儿没少听说过,却从没认真研究其出处,更不明白具体什么意思。

    见我们有些错愕,萧一笑将手电从死尸面部移开,就这三个字的由来和释义做了简单的讲解:“在古代,点天灯也叫‘倒点人油蜡’,是一种极残酷的刑罚。操作方法是: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放进油缸里浸泡三天三夜,行刑时,将他头朝下脚朝上拴在一根高大的木杆上,再从脚引火点燃。”

    “在西疆一些少数民族的部落中,还流行着一种更为残酷的‘点’法。具体手法是:将犯人用麻绳束缚,然后在他脑袋上开个口子,插入灯芯、倒入灯油,然后点燃,犯人感到痛苦必然拼命挣扎,但越挣扎油就渗得越深,施刑者便继续注油,直到犯人在极大的痛苦中死去。”

    解释完“点天灯”的概念,萧一笑就死者的身份做了合乎逻辑的推测:“如果你梦里的情景历史上真的发生过,那么这具尸体很可能是西夏末帝李的近臣,同时也是朝廷里主张对蒙古用兵的代表,甚至直接谋划并参与了刺杀成吉思汗。”

    “刺杀?”我对这个说法不太理解。“哦,只是我的个人见解。”萧一笑抱歉地笑了笑,“有关成吉思汗的死因,历史上有着各种说法,我比较赞同刺杀说。”

    成吉思汗的死?这扯得有点远了。我示意停止这个话题,然后让高大全和天佑研究如何弄开石门。两人摸索了半天一筹莫展,我让他们退下自己上前去看。不料想,天佑后退中不小心撞上那具点了天灯的死尸,石门竟轰隆隆打开了。原来死尸屁股下有机关,亏那些蒙古人想得出来!

    石门开启后,眼前是一片空旷而广阔的空间,但绝非想象中的一片漆黑,而是灯火通明!在光怪陆离和烟雾淼淼的背景下,正凌空飞舞着十来个古装美女,她们身形婀娜面容娇俏,或怀抱琵琶或手抚胡琴,但见红裙漫卷,彩带纷飞,且听鼓乐阵阵,琴瑟声声,好一番高贵而优雅的古国风采!

    可惜,我们看到的并非绚烂多彩的壁画,也不是雍容华贵的屏风,凌空飘舞的人物既不是纸糊的,也不是蜡封的,而是真真切切的人体!当然,他们早已经死去,往白了说,那不过是一盏盏人皮尸灯!(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章(远古高科)

    之所以敢做出如此“惊世骇俗”的判断,是因为我曾亲手破获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凶手是个有名的外科手术专家,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在争执过程中失手把对方杀死。事后,凶手终日心神不宁,受不了压力和煎熬就到警察局投案自首。当时他的精神已经有些不正常,说话都颠三倒四。

    问了半天,我只从他嘴里大致获得了杀人动机、杀人对象和杀人现场,其余的一无所知,没办法,只能到杀人现场勘察。现场就在他家的客厅。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翻个遍,没有找到血迹和可疑的凶器,这并不令我感到奇怪,奇怪的是连他妻子的遗像都没有,甚至找不到任何与他妻子被杀有关的痕迹。

    床上依旧摆着两个枕头,门口仍然停放两双拖鞋,就连放馊了的饭菜都是双份的,除了找不到人之外,所有证据都在现实,她的妻子从未离开过家。在走访邻居的过程中我更是感到惊讶,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隔壁杀人这回事,更不清楚他妻子的墓地在何处。当我问询小区的保卫处,最近有无人家办过丧事时,那个胖墩墩的保卫科长言之凿凿称,近半年除了阿猫、阿狗之类,根本没有一具人类的遗体出入过。

    最后,我在凶手的床头发现了一件可疑物品:一盏造型别致的台灯,说它别致,是因为它的造型太过奇妙,整体结构就是一个女人从头部到****的轮廓,仅仅一层皮但非常完整,里头装着一只灯泡,还设有开关。拧亮之后,整个就是一会发光的人体,只是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哀怨。

    起初,我以为是凶手从某个艺术家那儿淘来的精美工艺品,当发现台灯表面细微的肌肤纹理和局部拼接的丝线后,我的头发完全炸了起来并狂吐两个小时,从那以后我对外科手术专家充满了恐惧。

    眼前的地宫虽然规模宏大,色彩斑斓,却还是给人一派肃杀之气。它的造型底口窄、腹部宽、顶端最小,简直就是一个大的瓮罐。

    那些人皮尸灯被一根根细铜丝悬起,沿“瓮罐”腹部环绕一周,随机关的设置不断摆出各种动作和姿态,看起来颇似游乐场里的3d动漫,不同的是,前者由电力驱动,后者靠机械操纵。

    大致估算了一下,人皮尸灯共三十来盏,那些囚禁于地下近千年的殉葬者,绝不会料到,会有一天跟我们这帮来自21世界的未来人相遇。高大全按我的指令端起枪,“啪”地打落一盏正在飞舞的人皮尸灯,那东西飘飘飘忽忽落入我的手里。

    果然不出所料,“尸灯”表层确为经过特殊处理的人皮。其结构之完整、缝合之精细令人叹为观止,估计出自当时最专业的仵作之手。究其原理,无非从人体关节处起刀,取下表皮沥干吹张,然后注入空气、塑制成型,最后按人体轮廓和五官走势重新勾勒并敷以淡彩,加入油灯点燃,至此,旷绝古今的人皮尸灯成矣!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躯壳之内并无燃灯,那么光线从何而来呢?仔细研究才发现,人皮外层似乎涂有光滑的油脂或涂料,虽历经千百年,这些物质依然能够较好地反射周围的光线;可光源又在何处?

    举目望去,我们这才看到,沿“瓮罐”(地宫)腹部一周有数千个的半圆形凹槽,槽内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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