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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大宋佣兵-第106部分

小说: 大宋佣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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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秦凤路渭州华亭寺的三十几位俗家弟子成立了“铁佛陀佣兵团”,接取了河套法华寺护卫的任务。这伙所谓的佛门俗家弟子,本是铜城山中的一伙匪徒,前些年他们的匪首被另一伙强人火并掉失了地盘,这伙败匪只好霸占了一家寺庙苟且混日子。他们无意间看到了天京城的英雄帖,于是就过来碰运气,没曾想,还真的被他们找到了一个非常适合自己的好营生。
    佛号,他们会念几句;秦凤路乃边陲之地,马匹还没那么稀少,骑马射箭这种活计勉强也可以做得来;最关键的是,秦凤路离着河套不远,那边的生活习俗与地理环境这伙人正好能适应!
    一个名叫“公子扶风”的佣兵团有些与众不同,其成员虽只有七八个人,但穿着打扮却都高人一等。尤其是佣兵团的团长,更是一位身穿新款九五至尊秋装的翩翩公子哥。
    此人姓柳名扶风,在江南一带可是个大大有名的人物,他还有个诨号,叫做“公子剑”。他家世显赫,腰缠万贯,不但吟得一手好诗,还拥有一身高绝的剑法。凡是江湖上的热闹,他都要去凑一凑。如今遇到了佣兵协会开业这等盛况,他又岂能不露露脸?于是乎,柳扶风相邀几个好友成立了这个“公子扶风佣兵团”,并起手就接下了唯一一个乙级任务:刺杀辽国西京马军都指挥使耶律赤模花。
    而最为奇特的佣兵团,则是一伙数量多达二百余人、衣衫偻烂的落拓汉子。这年头穷苦人多得是,单单衣衫破烂绝对不能称得上是奇特,他们真正奇特的地方在于――他们全部是外族人。
    他们佣兵团的名字叫做“弯月”,他们的团长叫做买提江。没错,他们就是那伙回鹘人,那伙曾经的梁氏奴隶,那伙后来的盐盗,那伙用三十颗地雷险些要了梁氏长子性命的人。
    他们不愿意加入麒麟军,也不想定居在汉人统治的天京城。不过对于做佣兵,他们还是很乐意的。他们接受的任务,乃是“马匹掠夺”。
    就这样,佣兵的时代开启了。
    忙碌中,日子转眼已到八月末。
    天京城的建设重心仍是民居,所以海港区与以前的模样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天京城的码头还是一个,可以为一次为两艘海船装卸货。不过,天京城的码头上有两架巨大的、与后世龙门吊相仿的原木制机关,可以轻松的将数千斤货物一次装卸。因而,天京城码头的工作效率一点也不比南方的大港口差。
    由于目前辽国东京路女真人作乱,因而东京路的那些港口变得极不安全。所以从海路运往辽国的货物只好选择在天京城登陆改走陆路;而从辽国运往大宋南方的货物,也多半会在天京城改走海路。现在的天京城海港,非常忙碌。
    今儿太史昆穿的衣冠楚楚,迎风矗立在海港码头上。他的身后,乃是麒麟军首领卢俊义、天京城专门负责接待事宜的朱大贵。而再往后一点,是天京城各个头脸人物,甚至连雪月斋大执事叶凌也混迹于其中。
    如此隆重的阵势,是因为天京城今日要迎来一位贵客。此贵客,名义上为雪月斋三东主、也就是第三把手高歆,实则,真正的贵客是与高歆同来的、雪月斋的少主、超级商号未来的继承人。
    作为雪月斋的少主,来者身上的名号极多,除了少主本身这个称号外,与天京城关联最大的称号还有两个:
    雪月佣兵团团长。这说明,雪月斋不但成立了一个佣兵团,还非常重视这个佣兵团。另一个含义是,此位少主会武功。
    静月师太亲传弟子。这说明,天京城的御姐李巧盼是这位少主的师姐。另一个含义是:静月师太从不招收男弟子,因而此少主的性别,是女性。
    在其他的豪门中,女性成为家族继承人是不可能的。但是雪月斋的东主家族高氏却恰恰相反,这个家族的规矩是传女不传男。每届大东主的夫婿都是俗称的上门女婿,如同皇族招收驸马一般,不过高氏比皇族还牛的地方在于:驸马爷家的孩子还能跟个父姓呢,而高氏夫婿的孩儿只能姓高!因而,坊间给了高氏的夫婿们一个响亮的称号:赛驸马。
    雪月斋最值得骄傲的是他们的船队,因而此次三东家高歆与女少主自是乘船而来。
    虽是同船而来,三东主的目的却与女少主的目的不一样:他二人一个是为发布任务而来,另一个是为接取任务而来。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两人眼下已是并肩步下船来。叶凌、朱大贵二人上前寒暄一声,首先是引着这二位贵宾来见太史昆。
    太史昆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那位女少主身上。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一来高歆是个糟老头子没什么看头;二来,女少主一身精气头十足的戎装,将一副好身材衬托的玲珑毕现。但是,她的脸上却蒙了一块面纱。
    越是看不见的,越是想看,此乃人之常情,太史昆这俗货当然不会例外。还好还好,女少主蒙的是一块薄纱而不是棉布,随着女少主款款而来,一张姣好的面孔愈发清晰。
    她眉毛高高的,鼻梁也是高高的,她冷若冰霜,英姿勃勃。太史昆的眼神,忽然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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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 爱我!(一)
    1,初逢。
    大雨滂沱。被水泥钢筋覆盖的土地早已失去了汲取天降甘露的能力,最宝贵的水资源在城市中汇聚,最终变为一头狂暴肆虐的猛兽。
    宽阔的双向十车道主干线上,积水已经没过了膝盖。熄火在道路中间的轿车甚至已经漂浮到了两侧的绿化带中。
    只是下午五点钟的光景,天色却已墨黑。小昆肩胛处伤口的血迹被暴雨冲刷的无影无踪,只剩下一道触目惊心的绽裂。
    他仍然在逃。浑浊的雨水令他举步艰难,但他的心中却丝毫没有抱怨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没有抱怨城市糟糕的排水系统。
    没有抱怨,他所拥有的只是感激。雨下了半个小时的光景,酒吧门前一片汪洋。十几辆警车集体熄火,这才使得小昆能靠两条腿逃出这么远。
    翻过一道残破却依然坚固的铁门,小昆松了一口气。身后的警察应当都被甩掉了。即便是警察们拥有追上小昆的能力,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应当会选择放弃追踪。
    就在小昆这样想的时候,冰冷的枪口顶住了他的后脑。
    那应该是很久以前吧!小昆默默地想着。那是一部叫做“枪神”的老电影,影片中枪神潜至敌人身后,酷酷的举枪顶住了敌人的后脑。
    看到这个镜头,黑头哈哈大笑,仿佛是看到了一部喜剧“什么枪神!骗人的!既然已经摸到了敌人的身后,按照我们侦察连的规矩,应该一个手刀劈晕了敌人才对!”
    小昆很纳闷,问:“用枪逼住对手不也很不错么?”
    黑头摇头说:“枪,是远程武器。贴身使用,枪不如军刺好使唤!再者,用枪指住敌人的后脑时,会本能的防备敌人将脑袋移开,因而你的目光会聚焦在敌人的头颅上,而忽视了其它方向的危险。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用枪指住敌人后脑的人,往往是没有做好开枪准备的人!”
    回想这段旧事,小昆只用了一秒钟。现在的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之所以敢逃到这儿来,是因为小昆对这里熟悉。这是一座被废弃的老年公寓,这是小昆几乎每天都要来的地方。
    荒芜的庭院中有一组福利彩票捐献的单双杠,虽然彩票中心捐献给老年公寓一组老头老太根本不可能玩的动得单双杠的目的很值得寻味,但是这组锈迹斑斑却依然结实的铁家伙最终还是成了小昆与黑头打熬身体时的专属设备。总体来说,彩票中心捐赠的这套玩意没有被浪费。
    水没过脚腕,脚下凹凸不平的感觉告诉小昆,他正身处于老年公寓的健身鹅卵石小道上。如此说来,右侧一米处,就是那座永远没有井盖的管阀竖井。
    一刹那,小昆动了。他隐秘探出的右脚一勾,手枪的主人失去了平衡。小昆敏捷低头、转身,左手挡开手枪,右手卡住了对方的咽喉,猛力向身旁一扯。
    右手中传来的沉重告诉小昆,对手的双脚已经悬在了竖井上方。他刚想松开手让对方就这么沉下去,眼睛却看清了对手姣好的面容。
    眉毛高高的,鼻梁也是高高的。对手是一个女孩,一个年轻的女警员。她为双脚踏空感到了恐惧,但她的眼中是一副视死如归的凛然。
    也许她认为,与犯罪分子斗争时丢掉性命叫做牺牲。小昆如此想着。她这样的眼神,应该是个有追求的女孩,她用柔弱的身躯趟了这么久的水,是想要坚持自己心目中的正义吧!
    小昆的手中加了把力,将女孩拖出了竖井。但是小昆又猛然一提膝,给了女孩腹部重重一击。
    胃部遭受这样的打击,在五分钟内女孩只有痉挛干呕的份。小昆夺过女孩的手枪,消失在这如夜白昼中。
    2,拜访。
    这座城市的北半部分繁华而喧闹,修建于此的新宿舍紧挨着那个所谓的“城市综合体”,房价骤然飙升到一万五千元一个平方;城市的南半部分已经逐渐走向了没落,居住在这个城市三代以上的老居民极其难缠,拆迁这种事在南城已经被搁置了十次以上。坐落于南城的老宿舍只剩下了两栋老楼,石英砂抹面的墙皮与铝合金的门窗使它看起来如此的破落。
    老齐警龄极长,因而他分房的分数极高。他完全可以在新宿舍区内挑选到一套位置最好的住房,可他却在年轻人复杂的眼神中留在了老宿舍区内。虽然公安系统的老宿舍房屋面积也在一百平之上,可那蹩脚的房型与不超过八千元的房价,仍然令年轻的警员们嗤笑不止。
    年轻人嗤笑年长者实际上是一种很不明智的举动。从前是,如今也是。今天的一场暴雨,彻底令年轻人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座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过去北面就没怎么有人住呢?
    正确答案是这样的:城市南高北低,大雨倾盆时,雨水自然灌向城北。住在城北面,纯粹是找挨淹。
    老齐活得长,他见识过七十年代那场特大暴雨。在那场灾难中,城北三座大型工厂全部被冲垮,一个班级四十六名学生,有十二个在那场暴雨中痛失双亲。
    今儿这鱼,死不死人不知道,最起码新宿舍区引以为豪的地下大型停车场算是完蛋了。
    老齐家门外的雨水,刚刚没过鞋底。依着老齐的脾气,他现在应该是捉摸着第二天上班后怎样看同事们笑话的。不过,此刻的老齐却是守在闺女的门口,心中一片哀伤。
    与堕落的人斗争了一辈子了,没曾想如今自己的掌上明珠却堕落了。他实在想不通,外地上大学的女儿怎么能同时与两个男人做那种事,还是在吸食过毒品之后。
    若不是女儿大学所在地的刑警队长老杨是自己的老朋友,如今女儿那还能够回到闺房中?老齐想起女子看守所中的肮脏与罪恶,心里一阵颤抖。
    颤抖中,老齐觉出了一丝寒意。也许是本能,老齐骤然发觉了危险的临近。他身子没动,眼角余光尽力看向身后,他发现,门廊尽头的阴暗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高大的青年。
    老齐熟知辖区内每一个混混,真混混与假混混,有良知的混混与没良知的混混,有身手的混混与耍嘴皮的混混,老齐知道的一清二楚。背后这个青年是个真混混,有些良知的真混混,有身手的混混。
    这个青年人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手出神入化的飞刀技巧,街上所有的小混混,都客气的喊他一声“小昆哥”。
    青年人的手背在身后,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寒气。老齐知道,这个青年人绝对有出手杀人的意志。老齐同样也知道,自己得做点什么磨灭青年人这种意志。
    老齐干咽了一口唾液,开口说:“黑头杀了李混同,刑警大队已经接手此事!他们认定你们老板娘是主谋,因而决定动你们!我只是个派出所的,他们什么时候实施抓捕我不会知道的!”
    青年人好像没有听到老齐的解释,只是冷冷问道:“黑头在哪儿?”
    “我不知道,这事儿不归我管。”
    房间里突然传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吼叫声,这是一位女孩与毒品作斗争时发出的绝望呻吟。老齐头脑中一阵发麻,忽然有了一种想要冲上去与青年人拼掉老命的冲动。
    不过这种想法很快就烟消云散。自从九二年肺部被自己的肋骨险些贯穿后,老齐就发誓今后只指挥战斗,而不是亲自去战斗。
    “黑头在哪儿?”青年人的腔调与上次一模一样。
    女儿的叫喊让老齐觉得一阵阵心悸。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武警二院,东楼十四层,内科1422病床。他中了一枪。”
    青年人藏在身后的手缓缓拉开房门,他的身形渐渐融入了漆黑的楼道。
    老齐脑子一热,忽然就开口说了句:“如果你能见到他,就告诉他我们都错了!不是什么地盘,而是为了那种该死的东西!”
    青年人顿了顿身子,终究还是从楼道里带上了房门。
    【PS:最近这几章场景切换比较频繁,因而这几章的字数将不再限制到三千字以上,请朋友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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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 爱我!(二)
    3,营救。
    1;2;3,红灯闪烁。
    他是叛徒,他为了争取什么宽大处理而出卖了欣姐。
    4;5;6,电梯停停走走。
    不,他不是故意的,他一定遭受了严刑逼供。
    7;8;9,几乎每层楼都有人登上电梯,几乎每层楼都有人离开电梯。
    他是侦察兵出身,什么样的严刑能够奈何的了他?杀人罪是死刑,主动坦白是死缓。为了保命,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10;11;12,电梯内的人越来越少,毕竟这个住院大楼只有十四层。
    我在想什么?他要是爱惜自己的生命,就让我去杀李混同了!
    13,一对情侣走出电梯,现在电梯中只剩了一个人。
    他只是被捕了!不管怎样,我要救他出来!或者是,与他死在一起!
    14,电梯门打开。
    门只是刚刚开启了道缝,一个压低帽檐的粗壮男人就挤了进来。他步伐有些凌乱,浑身透着一股血气。本应该走出电梯的小昆扫了一眼这个男人,却站在原地,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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