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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江湖天很晴-第7部分

小说: 江湖天很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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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ò住
  月将沉未沉,天地间一片幽深的暗色,枫雪色站在一棵树的横枝上,悠闲地负手观看远处的天,白衣如水,气度雍容,翩然若仙。
  “他妈的……”少年三字经习惯性脱口而出。
  话说一半,枫雪色目光如电,在他脸上转了一转。少年忽然醒悟,硬生生挤出一脸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我是说,大侠……您……腿好快……比……比马的快,不是骂您……”
  枫雪色高高在上地俯视着他,仿佛根本就没当站在草丛中的他是个人一样。
  真他妈的能装啊!少年肚子里大骂,脸上却堆满笑意:“大侠,您老人家在树上待着,不累么?”
  “……”
  “大侠,您也忙乎了一夜,要不您高抬贵脚,下来让小的给您捶捶腿?”
  枫雪色冷冷地看着他,依然不语。
  少年脸上的肌肉都笑疼了,仰着脖子好话说尽,也没见人家有一点反应,他心里有点发毛,硬着头皮道:“大侠,您老人家要是没什么事,小的先告退了!”试着迈出几步。
  没反应。
  继续自言自语:“大侠,那小的可真走了啊!”
  还是没反应。
  你奶奶的!就算是僵尸,也得搭句话吧!少年心里痛骂不止。可是老跟这“活僵尸”大眼瞪小眼,也不是个事儿啊!灵机一动,他在花猪屁股上踢了一脚:“花花,走啦!”
  心里盘算:这活僵尸不追,那咱正好走人;要是追的话——至少也可以看看他打什么鬼主意。
  走出几丈,偷眼看看枫雪色,人家仍然好整以暇地站在树上装蒜,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加快脚步。
  脑后,突然传来利器破风的声音。
  少年猛然回头,但见一道利电破开黑暗,正向他后脑刺来。
  枫雪色掌中的剑,即使在深沉的夜色之中,仍然绽放出雪也似的光芒。
  少年惊得魂飞魄散,来不及多想,脚下用力向前蹿去。
  那把剑如影随形,带着雪般光华,剑气到处,少年的乱发应刃而断。
  少年蹿高伏低,拼命奔逃,然而不论他怎么逃,那柄剑总是在他脑后三寸之处。显然,人家要想杀他轻而易举,现在,只不过是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而已——妈的!那王八蛋装得很像正人君子,手段居然比自己还缺德!
  他气喘如牛,实在被逼得狠了,索性往地上一躺,满地打滚,嘴里叫道:“老子还不跑了!有种你就杀了老子!”
  这招是跟街头无赖学的,人家用的时候,往往还先在自己脑袋上拍一砖,打得头破血流,然后便是挑衅嚎叫,本来说的话后面还有一句“不敢杀老子,你就是孙子”云云,不过少年却不敢用——这帮江湖客视人命连狗都不如,那是坚决不肯当孙子的。
  枫雪色冷冷地看着他,剑尖点地,锋刃向外。
  少年满地乱滚之际,一没留神,险些将脖子凑到剑锋上去,顿时吓得一身冷汗,趴在地上再也不敢撒泼耍赖。
  怕死鬼!
  枫雪色唇角轻轻一挑,淡然道:“你是栖霞白月残门下弟子?”
  “白月残是什么?不认识!”
  “没想到,‘流光遗恨’的传人,竟然是你这种……”枫雪色面露憾色,只是他风度甚佳,虽是对着一个泼皮,也不愿口出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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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天很晴》 四(7)
少年却已听出他的言下之意,甚为不满,又不敢大声顶嘴,只是小声嘟囔:“我这种怎么啦?我高兴,管得着吗你!”
  他满嘴抱怨,枫雪色听得一清二楚,这次却没拔剑吓他,只是微微叹了口气。
  “流光遗恨”,是武林中一种极上乘的轻功,传说中,为一位惊才绝艳的女子所创。
  这名女子,少年之时行走江湖,与一位出身名门的男子倾心相爱,后此男远渡海外,寻求武学极致,她便返回栖霞隐居,终身未嫁。数十年足不出户地苦苦等待,为了消磨时光,潜心武学,竟被她练成一身绝世的功夫。后来,那个男子终于回乡,虽然并未找到所谓武学极致,却收获了娇妻美妾子女成群。
  这位女子在镜中看到自己的苍苍白发,感慨人性复杂之余,亦为自己感到十分不值,于是一怒之下,将那男子满门老幼杀了个干干净净。因其手段太过残忍,惹怒了武林中的几大高手,被联手追杀,但每次都被她从容逸走。在黄山之巅,此女与追杀之人相遇,一场打斗之后,几大高手全部殒命,那女子也从此不知所终。
  这位女子便是白月残。
  她的原名已不为人知,白月残这个名字,是因其眉如新月,十分美丽,但情变后却心冷如冰,报复手段残酷而来。
  当年,白月残因感叹流光易逝不可挽回、人生遗憾不可追悔,而自创了“流光遗恨”,这也曾令她在众多高手围攻之中无数次从容脱身。
  在雁合塔,枫雪色虽然在安排接天水屿的部众收拾残局,但一刻也没放松监视这泼皮少年。他刚一偷偷溜走,便已被枫雪色发现了。当时很想教训教训他,可是发现这少年逃跑的时候,虽然脚步虚浮,但所用的步法竟然相当的高明——
  其实,在桃花渡,这泼皮拎着木桶,轻轻松松跃过数丈河面上下船只,已经算是小露了一手轻功,只是那身功夫在他们这些武学行家眼里,实在浅显之极,比普通人也强不到哪里去,而且当时大家只顾掩鼻逃走,谁也没心思去瞧他。
  刚才用剑吓他,逼他全力奔逃,才发现这厮所用的半瓶醋轻功,居然是栖霞白月残的“流光遗恨”,颇有点出乎枫雪色的意料。
  只可惜,这样一个身姿飘逸、步履从容的绝世功法,却被那泼皮用得连滚带爬、狼狈不堪,白月残如果见了,非气死不可!
  唉!看来栖霞门下人才凋零,否则怎么会有人品如此无赖、武功如此低微的门人——岂止是低微,简直是比之江湖第九流还不如!空会一套顶极轻功身法,却连最基本的内力调息之法都不会,才跑几步就喘得比牛还厉害,丢人至极!
  就他这水平,放到大街上跟普通地痞流氓打架,一个对一个绝对没问题,一个对两个,还能打上一会儿,一个对三个,便只有撒腿逃走的分儿。这“流光遗恨”好歹也算上乘轻功,再不济,逃命还是没问题的——当然,前提是对方“武功”与他不相上下,若人家功夫稍高于他,便只有任人宰割了。
  真是不明白,这泼皮是碰到什么奇遇了,居然能学到“流光遗恨”——嗯,也许在他身上,不但有奇遇,还有奇迹,否则就凭他的阴损行事,早就让人宰了。
  那少年茫然地看了枫雪色一眼,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但见对方不再拿剑比着自己的脖子,也放下心来,一边盯着他,一边慢腾腾地爬起来。
  枫雪色抬头看看天色,东方现出一线鱼肚白,天已快亮了。他将长剑入鞘,道:“走!”
  “去哪儿?”
  枫雪色也不答话,只用剑鞘轻轻在他肩后穴位一指。
  少年只觉一股寒意透穴而入,然后半条手臂酸麻肿胀,难受无比,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大声叫痛:“走就走嘛!又打人干什么!”
  他悻悻地边以手揉着肩,边迈步前行。
  那花猪挪动着四条小胖腿,屁颠屁颠地跟在少年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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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天很晴》 五(1)
东方既白,初阳未起,天地间仍是一派灰蓝色的清冷。
  从青阳往景州的官道上,已经有了早起赶路的人。
  官路的一侧是大片的竹林,竹林前的空地上,是一间茶点铺,搭着简陋的棚子,棚下摆着几张条椅长桌,门口还砌着两口大灶,灶上是冒着腾腾热气的蒸笼。
  店主老林打着哈欠,蹲下去往灶下添了两把柴禾,再站起身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揉了揉眼睛。
  官道的那边,不知何时,如魅影般出现了一群人。
  那是一队彪形大汉,约有百十来人,着赤色劲装,黑色腰带上悬着腰刀,右膊袒露在外,人人精神,个个剽悍。
  队伍的中间,是四辆马车,车前各由四匹神骏的红马驾辕,后面车体用雨布盖得严严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
  老林常年在官道边上开店,见多识广,一眼便瞧出,这队人马虽然纪律严谨,但神情不驯,肯定不是军卒差役,而应该是什么江湖大帮的下属。不过这些江湖人一般不会来欺负他这样的小生意人,所以当他看到赤衣大汉们停在他面前的时候,虽然吃惊,却不太害怕。
  赤衣大汉们并没有理会老林,而是径直驱车下了官道,停在竹林前面,然后有一部分人从车上拿出斧子开始伐竹,很快在竹林中清理出一片空地,又有人自马车上卸下诸多物事,分派下去。众人显然训练有素,工作虽然繁多,却有条不紊,没多久,便在竹林中搭起一座华丽的帐篷。
  碧绿的竹林,艳红的帐篷,两种极端的颜色配起来十分夺目,却并不刺眼。
  透过修竹间隙,老林对着那顶帐篷左看右看,很新奇,很诡异,很缺乏真实感。
  那些赤衣大汉神情悍恶,他不敢久看,把目光调了回来,发现粥锅有点烧干了,刚要往里添两瓢凉水,便看到路的尽处,又走来两个人。
  一个白衣如雪的俊俏少年,眉目朗秀,清逸绝俗,宛如雪山之巅的一抹轻云。
  另一个是乞丐少年,身材瘦小,一身破衣,穿着露趾的烂鞋,脸、手、脚等处露在外面的皮肤乌漆麻黑,根本看不出本来长什么样。
  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简直是最残忍的对比:
  他有多高贵,他就有多低贱;
  他有多洁净,他就有多肮脏;
  他有多美丽,他就有多丑陋……
  可是,那个又美丽、又洁净、又高贵的少年,身后却偏偏站着那个又低贱、又肮脏、又丑陋的乞丐,和一头花溜溜的猪——那头猪皮毛光滑油亮,白是白黑是黑,看上去都比那乞丐干净。
  老林再次揉了揉眼睛,发现自己并没有看错,忍不住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那乞丐样的泼皮少年远远地瞟着老林铺子前面热气腾腾的蒸笼,也深深地叹了口气。
  奶奶的!天都亮了,他被这个很装蒜的白衣大爷折腾了整整一夜,又累又困不说,还又渴又饿,真是受老大罪了!
  鼻子中闻到蒸笼中透出来的食物香气,他的胃也咕噜噜叫了几声,紧走了两步,赔着笑脸搭讪:“大侠,前面有卖早点的铺子,您老人家要不要歇歇脚?”
  枫雪色望望前方,唇边露出一个若有若无的笑意:“好。”
  他答应得这样痛快,颇出少年意料,一怔之后,很多疑地认为人家又可能要算计自己。
  枫雪色没有理会他,而是举步向竹林中的帐篷走去。
  少年望着那顶华丽的红色帐篷,心里直犯嘀咕,磨磨蹭蹭地跟了过去。
  竹林中散布警戒的赤衣大汉,恭恭敬敬地对着枫雪色施礼:“见过枫公子!”
《江湖天很晴》 五(2)
枫雪色微微含笑:“你家少主在否?”
  为首的赤衣大汉答道:“少主马上就到,枫公子先请!”
  枫雪色“嗯”了一声,径直向帐篷中走去。
  那少年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心里纳闷:这装蒜大爷原来是什么疯公子,这名字起得挺有学问!他还真像个疯子,否则也不会跟自己这么个小人物过不去……
  枫雪色冷冷地吩咐道:“你在外面等。”
  少年眼珠一转,立刻答应:“是,大侠!”
  等?我呸!老子要是真的等你,那可真是脑子被人打坏了呢!
  枫雪色目光犀利,将他的小心思尽收在眼底,却也不介意,只是微微一哂,道:“你不妨逃跑试试,只是,最好别被我抓回来,否则抓回来一次,便砍掉一个肢体——”他冷眼打量着对方,“你有五次机会,第五次就砍头!”
  少年吓了一跳,低眉顺眼地赔笑道:“大侠,小的哪敢逃跑!都不用第五次,您只要抓到一次,先把小的一条腿砍了,下次小的就只能单腿跳了!您老人家放心,小的就蹲在门口,保证您老人家一出帐篷就看到!”
  说毕,不等枫雪色吩咐,主动在帐篷外找了块不碍眼的地方,往地上一坐,两只手摆在膝盖上,腰板挺直,目不斜视,要多规矩有多规矩。
  这小子虽然无赖,倒也算识时务。枫雪色瞥了他一眼,挑起朱帘走进帐篷。
  少年百无聊赖地坐在地上,心里琢磨着逃跑的方法。只是那位大爷的功夫也忒厉害,凭自己这两条腿是怎么也跑不过他的,何况还要带着花花。要逃,一定得谋划个万全之策。
  他东瞧西看,发现竹林中赤衣大汉警戒森严,本来在枫雪色威慑下,就不敢轻举枉动,这下心更凉透了。唉!咱都穷成这样了,那位大爷抓咱有什么用呢?
  那边厢,老林正在揭开蒸笼,热腾腾的蒸气袅袅四散,包子馒头的香味顺风飘进竹林,诱人至极。
  少年摸摸瘪瘪的肚子,咽了下口水:“花花,我好饿!”
  那花猪趴在他身边,长长的拱嘴在他手上磨蹭着,发出轻轻的哼声。
  “花花你也饿了啊?”他唉声叹气地往左右看看,见那些赤衣大汉根本没有理会自己,“走,花花,咱们去吃包子!”带着花猪溜溜达达向茶点铺子走去。
  这时,铺子里已经坐了两三个起早行路的人,老林正给客人上餐。
  路边野店也没什么好东西,不过是粗制的菜包子、小米粥、咸鸭蛋、茶鸡蛋、咸菜干、豆腐乳之类的,却人人吃得津津有味。
  少年凑了过去:“老伯,包子怎么卖?”
  老林嫌他肮脏,往边上避了避:“五个铜钱一两。”
  “一两几个?”
  “三个。”
  “一个铜钱一个,我买五个。”少年跟着老林在铺子里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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