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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部分

宝鉴-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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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行了,轩子,事儿谈好了吗?”秦风一直都在听谢轩忽悠,正确的说,谢轩的那些话,其实有一半都是秦风教的。

    按照谢轩的意思,那肯定是想吃独食的,以他的经营能力和秦风造假鉴定的本事,古玩店赚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不过秦风的眼界就要比谢轩开阔多了,一来冯永康和朱凯家中都是经营古玩买卖的,在早期的时候,这种人脉是相当重要的,有他们的加入,进货渠道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二来自己这家店开业后,缺少什么古玩,也能通过这层关系从冯家和朱家调拨,这样就会给客户一种底蕴深厚的感觉,这对客户的积累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就是,秦风和谢轩手上的资金,并不足以支撑一家上规模古玩店的运营,但是有了这一百万资金的注入后,他完全可以盘下潘家园任何一家大店铺,起点就可以做的很高。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秦风从来就没想过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去做,要知道,诸葛亮就是事必躬亲而被累死的。

    “风哥,我这儿没事了,您还有话要说?”虽然古玩店还在镜花水月之中,但谢轩这会满脑子都是日后如何经营古玩店了。

    听到谢轩的话后,秦风的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摊开之后,笑道:“老朱,老冯,有了这东西,你们筹款会容易很多吧?”

    “还……还真的是天策府宝啊?”当看清楚秦风手心的三枚铜钱后,车内坐着的几个人,齐声惊叫了起来。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咱们运气不错,一共四枚天策府宝,或许是什么人故意将其缝合在一起的吧?”

    当最初看到这几枚天策府宝的时候,秦风心中就怀疑是哪位前辈收藏家故意如此的,而且那些铜锈都像是做旧做上去的。

    很可能当时那位编制铜钱剑的人,就是为了保存将几枚珍贵的铜钱,只是现在时过境迁,铜钱剑落入到了马猴的手上,就连秦风也无法去考究查证了。

    “管它是怎么来的呢?秦风,这三枚铜钱一定要有我一枚。”

    说出索要的话后,朱凯脸上一红,说道:“我……我会给钱的,不过秦风,估计我家老子最多出八万。”

    “说那些干嘛,谈钱多伤感情?”

    秦风掌心一颤,手心中的三枚铜钱有两枚高高的弹起,屈指一弹,那两枚铜钱被秦风弹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胸口处。

    没等冯永康两人开口说话,秦风就笑道:“三枚铜钱,咱们哥三一人一枚,南哥,可就没您的份了啊。”

    “我要这东西也只能收藏着玩,你们拿着吧!”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不过莘南也知道,冯朱两家都是经营古玩店的,这东西放到店里,虽然说不上是镇店之宝,那也是能彰显底蕴的玩意儿。

    “秦风,这……这便宜我们可沾大了。”手忙脚乱的将铜钱拿在手里,朱凯有些不知所措了。

    “行了,哥几个说这个就见外了。”

    秦风摆了摆手,说道:“我生病那会,不全靠着你和老冯吗?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难道我连一枚铜钱都送不起吗?”

    说实话,秦风送给冯永康和朱凯这枚天策府宝,就是想补偿下他们两个,毕竟刚入学那会从两人身上敲了好几万,估计那些钱也是他们大学几年的零用。

    不管两人出于什么目地拿出的那些钱,但是那种气度非常值得人欣赏,这份情谊,秦风也是一直记在心上,想找个机会找补给二人的。

    “行,既然是兄弟,多余的话我们也不说了。”冯永康和朱凯都能感受秦风的真诚,当下重重的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秦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看向坐在驾驶位的谢轩,说道:“轩子,你送他们回去吧,我再去潘家园逛逛。”

    “秦风,你还逛什么?难道还想捡漏?”秦风的话让车内几人都愣了下,敢情赚了十多万,这哥们还不满足啊?

    “哪儿有那么多便宜捡?你们先回吧,我晚点就回去。”

    秦风眼神闪烁了一下,右手一合,剩下的那枚原本在掌心里的铜钱,忽然被他手上急速收缩的肌肉牵引着,钻入到了秦风的袖口之中。(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

    “好吧,秦风,别出什么事,早点回来。”

    虽然不知道秦风是去做什么,但就算是秦风回去再捡漏,莘南冯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毕竟今儿已经沾了不少便宜,做人要知足。

    “我知道了。”秦风点了点头,对开车的谢轩说道:“送哥几个到学校之后再回来接我,咱们电话联系。”

    “好嘞,风哥。”谢轩答应了一声,眼神有些关切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些人里面,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要去做什么。

    “秦风,要不……我陪你去逛逛吧?”等到面包车开走后,秦风才发现身边还留下了个人。

    看了看韦涵菲那被刀片划了个口子坤包,秦风摇了摇头,笑道:“别介,划破包没事,衣服要是被划破了,我可担不了责任。”

    “那好吧。”

    韦涵菲是个聪明的女孩,她能看出来秦风并不想被人跟着,当下说道:“我去爹地那里,好几天没见他了。”

    虽然这次只需要投资二十五万,但是韦涵菲还是想和父亲说一声,毕竟她现在所有的钱,都是韦华给的,有大额支出的时候,她还是会征求父亲意见的。

    “帮我问韦老板好。”秦风点了点头,目送韦涵菲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抬手看了下表,正是下午两点一刻。

    “上午休息好了,下午应该干活了吧?”

    秦风摇头笑了笑,抬脚往潘家园走了回去,盗门行窃是其生存的手段。但偷到了秦风朋友的身上,这件事却是要对方给个说法。

    在以前的时候,盗门一般以省为界分,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贼王。虽然说不上统领全省的小偷,但只要在这地界混饭吃,就必须每月给贼王上供。

    由于各地界泾渭分明,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但是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小偷们自然也是如此,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去别的省份。

    如果是有身份的盗门中人去到别的地界,往往会知会当地的同行,而当地的盗门头目也会背下盘缠送上,以求对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

    偶尔也有没知会对方的事情发生,就像是秦风这样的,他知道在潘家园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就是盗窃团伙的聚集之地。

    但秦风之前并不想和对方拉扯上什么关系。所以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存在。不过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秦风就必须出面了。

    一阵秋风吹过,秦风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悄无声息的钻入到了潘家园拥挤的人群之中,秦风的腰微微弯了一些。个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几分,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下午两点多,还不到收市的时间,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中人最多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

    “用刀片的?真没技术含量!”

    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中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

    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似乎是做贼心虚,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

    在盗门之中,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就像是盗墓贼的洛…阳铲一般,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无疑还是刀片。

    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到了时至今日,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中人了,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

    在人群中偷窃的小偷,叫“插手”,其中徒手行窃的叫“清插”,借助剪子、刀片等行窃的,叫“浑插”。

    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浑插”手段,却是偷窃手法中最低劣的,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他们出门,身无长物,就是靠着一双手。

    只要被他们看上了,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

    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往往最常干的事情,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十有**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刚才那一撞之下,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除了那个中年人的钱包之后,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还多了三个钱包。

    “生意还真不错啊,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

    秦风摇了摇头,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同时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

    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秦风这么一拍,那中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低头看去的时候,面色不禁大变。

    就在那中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

    二十分钟过后,秦风离开了潘家园,此时在他的腰间,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这些钱包,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只能都拿了回来。

    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秦风将这些鼓鼓囊囊的钱包放在了一起,在路过派出所的时候,隔着围墙将钱包给扔了进去。

    就在秦风的身影刚刚消失在派出所那条路的拐角处,几个民警慌慌张张的追了出来,但看着路上一个个神情漠然的行人,他们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

    没过多大会,派出所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因为失主们开始上门了。

    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堆钱包,失主们将那些警察夸的就像是福尔摩斯再生一般,却是没发现那些警察的脸一个个都红的像是猴屁股似的。

    “风哥,过来了?”

    当秦风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停车场的时候。谢轩已经送了冯永康等人拐了回来,一脸贼笑的看着秦风,说道:“风哥,收获怎么样?”

    在监狱里跟了秦风一年多。谢轩知道一些秦风的本事,当听到秦风要留下来的时候,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干什么了。

    “钱包都扔派出所了,留下这么个东西,有点意思。”秦风上了车拉上门后,将一条宽宽的腰带扔给了谢轩。

    “这是什么玩意?腰包?”

    这条腰带足有十公分宽,厚度有一指的样子,是用帆布缝制的,在中间还有个拉锁。倒是有点像最近两年流行起来的腰包。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从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上顺来的。也算是腰包吧,打开看看……”

    “哎呦,这……这藏了得有三四万块钱吧?”拉开拉锁后。谢轩怪叫了一声,因为在那腰包里。全都是一叠叠的百元钞票。

    “嗯,有四万多,估计老冯他们丢的钱,就在这里面了。”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个老贼,手艺不错,不过心太贪了,上午做了几笔不错的买卖,按理说该远遁躲几天,没想到下午居然还敢出门,算是他倒霉吧!”

    原本秦风下午出手,是想告诫一下潘家园的这些小偷们,行事不要太猖獗,他原本并没有指望找到偷窃冯永康的那个人的。

    “风哥,这钱怎么办?”谢轩发动了车子,丢了那么多的钱包,今儿潘家园算是不怎么安稳,别被人堵在这停车场里了。

    “你拿回去用吧,应该这几天周老板就会给答复,到时我没空的时候,你自己过来看看店面。”

    秦风交代了谢轩几句,拿过了那个腰包,说道:“轩子,这包里还有些别的东西,你没看出来?”

    “还有什么东西啊?”此时已经驶出了停车场,谢轩将车子停到了路边,把腰包拿在了手上。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谢轩摇了摇头,说道:“风哥,除了这些钱再没有什么了啊,这里面连个夹层都没有。”

    “你小子眼力还是不行,而且也不够细心。”

    秦风拿过了腰包,说道:“单是这些钱,能有这么重吗?你看这里面是什么。”

    说着话,秦风的手变魔术般的在那腰包的锁扣上晃动了一下,那两边的锁扣顿时松散开来,用手一抠,一块锁扣的表面被秦风揭开了。

    “我靠,这……这是黄金吧?”

    随着秦风的动作,三条小指长短的金条,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谢轩看的是目瞪口呆,拿起一根放在嘴里使劲的咬了咬。

    “这黄金纯度挺高的,风哥,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看着金条上留的牙印子,谢轩的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三根金条加起来,估摸着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

    “这东西,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贼们随身必备的。”

    秦风指着那腰带,说道:“俗话说做贼心虚,干这一行的人,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随时都准备跑路,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拿钱……

    这金条就是他们最后的依仗,即使跑到外地,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给谢轩解释的时候,秦风心中也有些困惑,他不知道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个老贼会如此疯狂出手行窃的。

    而且看这腰包里的钱,那老贼似乎有随时跑路的心思,否则不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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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贼王(上)

    “谁,这……这是谁干的?”

    于鸿鹄不知道大脑浑浑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园,在沿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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