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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盲区之争-第3部分

小说: 盲区之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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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韬拿起一片大列巴,小心翼翼的舀了一小勺酱在鼻子下闻了闻——是蓝莓!秦韬向巴特投去一个“我已经猜到了”的表情,巴特依旧笑眯眯的告诉他多抹点试试。秦韬将勺子上的蓝莓酱涂抹在大列巴上,再半信半疑的打了一大勺来涂抹,犹豫了一会,慢慢的送进了嘴里。
  “味道是不是很棒?!”巴特欢快地打了一格响指。秦韬细细的品味着食物的美妙,享受的闭上了眼睛。秦韬又张嘴咬了好几口,噎得他直捶胸口,巴特赶紧打了一碗稍凉了的苏波汤放到秦韬面前。秦韬急忙端起碗,一股脑的喝了下去,却又被汤水给呛的直咳嗽。
  巴特禁不住大笑起来,“着急什么呀,又没人跟你抢,厨房里多着呢。”秦韬迫不及待的说出了心中的疑惑:“为什么和我平时吃的蓝莓酱味道不一样啊?好像更美味一些。”
    巴特指着窗外的大山说道:“这是当地居民自制的蓝莓酱,和普通蓝莓酱最大的不同,就是这里的蓝莓酱用的全部都是野生的蓝莓,味道当然比起一般的蓝莓酱更多了几分滋味咯。抹在面包上面吃,更是味道醇厚,是很好的早餐伴侣。”
  秦韬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专心的品尝着内蒙古的特色美味。巴特告诉秦韬,中午会有更大的惊喜,秦韬不费劲就猜到了,这个惊喜一定和美食搭边。
  午餐时分,厨房里飘来了阵阵炒米的酥香,秦韬迫不及待的想进去看看,却被巴特拦下。巴特坏坏的冲秦韬一笑,告诉他——惊喜无可奉告!
  在餐桌上坐立不安的秦韬终于迎来了巴特的脚步声,巴特端着一个餐盘,上面摆着一大盆香喷喷的炒米和一大杯像是红茶的饮品。
  “尝尝吧!绝对让你眼前一亮!”巴特自豪的说道。秦韬打了满满一碗的炒米,直往嘴里扒,又喝了一口味道独特的红茶,这才放下碗筷,笑盈盈的看着巴特。巴特知道解说的时间到了,便清了清嗓子开始说道:
  “在咱们内蒙古,奶油也叫白油,这是居民自制的奶油,是纯天然的!味道香醇,其他地方还吃不到呢。这里奶油的吃法有很多种,比如加到加盐的红茶里,也就是你面前的那一杯,或者和香酥炒米拌起来吃,也就是你刚才狼吞虎咽的那一碗,加糖来粘饼子吃也不错。你可以早饭抹在面包上,中午和炒米拌在一起吃,保证风味绝佳,终生难忘!”
  秦韬听的是一愣一愣的,心里赞叹道:“巴特不愧是导游出身,对额尔古纳的一切都那么了解!”
  巴特告诉秦韬,三日游到这里就结束了。秦韬也是一身疲惫,再也没劲玩下去了,午饭过后,巴特就驱车带着秦韬前往神秘的巴彦村。
  

  ☆、第三章 巴彦村

  秦韬刚从午休中醒来,见时间已过去三个小时了,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没精打采的问道:“还没到吗……?”
  巴特笑了笑,把抽屉里的一张地图拿给他看:“还有半小时的路吧,我们那块地方可偏了,旅客几乎都不进来。别看直线距离才两小时,这走的是山路啊,绕着呢!都说山路十八弯,我这一路上都绕了几十个弯了。”
  “你不累吗?”秦韬有些惭愧的问道——他自己睡了两、三个小时,还让巴特开了那么久的车。
  “累?怎么会累呢,回家了,回家了!我三个月没回来了,每天夜里都会梦到我的家……小时候,总盼着离开这个鬼地方,省的老是得听父母的唠叨,如今是巴不得天天陪在老父母身边,听他们再絮叨絮叨啊……”听巴特那么一说,秦韬也怪想家的。
  伴着优柔的民谣歌曲,从一片片白桦树林中穿过,眼前豁然开朗。不远处那片生机勃勃的田野便是巴彦村了。
  村口架着气派的石质大门,上面用浓厚的笔墨豪气地雕刻书写着三个字——巴彦村。支撑着牌匾的两根彩色石柱上盘着腾云的青龙,上面还渗着崭新的石雕对联——春满人间百花吐艳,福临小院四季常安。
  田间小道的两旁是金色的麦浪,颗粒饱满的麦穗随着微风摇荡。静谧的山村顿时被汽车的引擎声吵醒,有些村民从古朴的门窗里探出脑袋,滴溜着眼睛往车里张望,一位老态龙钟的大爷笑盈盈的站在路边,巴特慢慢的踩下了刹车。
  巴特摇下车窗,探出脑袋:“老余村长,咋在这杵着呢?”面前这位巴特称呼的“老余村长”大概六十出头,一脑袋的银丝掺差在黑发里,老树皮般的手臂上突显着青筋,虽然干瘦,却是一副精神焕发的模样。
  “巴特,回来啦?!你阿妈天天念叨着你,说是家里少了个人,连点生气都没有了。”老余村长的声音沉稳慎人,却又透着热情和友善。
  “他们成天往厂子里钻,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巴特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换上的是一副失落的表情。
  “你也别这么说呀,他们还不是为了带动咱们村的发展。你看,你出去的这三个月里,好多村民都换上小洋房了!不比城里的差。咱们村都快变成致富村了。”老余村长笑眯眯的看着巴特,试图让他开心起来,果不其然,巴特兴奋的和老余村长介绍起了秦韬。
  “老余村长,这是秦韬。我在城里的朋友,来咱们村玩玩。秦韬,这是余森,余村长。”秦韬礼貌的叫了声“余村长好!”,老余村长连忙摇头道:“别别别,叫我老余就好啦!”秦韬有些尴尬,巴特知道,秦韬这是担心叫“老余”显得不尊敬,赶紧打了圆场:“秦韬啊,他就喜欢别人叫他老余,你也别见怪,就叫老余村长就好啦。”
  “诶,是……老余村长。”秦韬有些紧张的叫道,老余村长欣喜的点点头,道:“真好,真好,来我们村的旅客太少了,一年顶多四五个,还都是走亲戚的。唉……我瞧你戴着副眼镜,文绉绉的,想必是个读书人吧?”
  秦韬有点挡不住老余村长扑面而来的热情了,结巴的说:“是,是……今年刚从地质系毕业。”
  老余村长忽然笑了几声,得意的对秦韬说:“噢,这个我懂,你们年轻人管它叫‘毕业旅行’,对吧?你们看,我还不算out嘛!”
  巴特和秦韬被老余村长极为正宗的英文给逗乐了,笑的合不拢嘴,巴特十分努力的憋住了笑,道:“老余村长,你可真够时髦的啊,这句英文打哪学来的啊?”
  老余村长像个被夸奖了的孩子一般,得意的笑了笑,说是跟自己的大学生闺女学来的!老余村长的语气忽然紧张起来,连忙对巴特说:“哎,哎,不说了,这一聊可耽误了一些时间,赶紧回去看看阿爸阿妈吧,他们听到你今天带朋友回来,直夸你有出息,在城里交了朋友,又找了工作,一大早就开始忙活着锅碗瓢盆。说是你在城里肯定没舍得吃好,要给你补一补,再盛情款待下你身边这位小兄弟呢。”
  巴特一听有吃的了,双眼闪着期待的光芒,和老余村长挥手道别后,兴冲冲的踩下油门。“瞧你这一脸吃货样。”秦韬看着差点流口水的巴特,忍不住捧腹大笑。“啥……啥叫吃货?”巴特一脸疑惑的看着秦韬,他这才想起来巴特或许还没听过这个新潮的词语。
  “吃货,额,大概意思就是很喜欢吃东西,一听到或看到吃的就开始流口水,迫不及待开动的人。”经秦韬那么一解释,巴特似懂非懂的点了点脑袋,反问道:“那你是吃货不?”秦韬笑了笑,抛下一句话:“你猜呀。”巴特毫不犹豫的说“是!”,理由便是秦韬这三天狼吞虎咽的模样。
  “是就是吧,据说吃货和吃货能成为最好的朋友,哈哈。”秦韬推了推眼镜框,很是期待的看着越来越近的“家”。
  远处的一个小黑点逐渐变成了一栋白色的三层“乡村别墅”。在乡下,这样的小洋楼很常见,但是如此富丽堂皇的田园别墅秦韬还是第一次见到,惊讶的他有些合不拢嘴。
  巴特半个身子已经越出了车外,却见秦韬无动于衷的坐在那,便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秦韬这才缓过神来:“你家可真气派啊!豪华大别墅!”巴特笑了笑,解释道:“我们山里人,靠山吃山,随着资源减少,这的野生山产品更是受青睐,所以咱家领头办起了野生山产品加工厂,村民们都来当员工,这些年大家都一起致富了。”
  “阿爸!阿妈!”巴特兴奋的扯着脖子冲屋里大喊,只见一位围着花围裙,举着锅铲的中年妇女跑了出来。“巴特?是巴特!老头子!儿子回来啦!”那位妇女冲着屋里大喊道,连锅铲都来不及放下,便跑了出来。“巴特呀,想死阿妈了,三个月了咋也不知道多回来看看!呦,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朋友吧?”
  面前这位红光满面的妇女盛情难却,一把就拉住了巴特和秦韬的手。“阿妈,你好,我叫秦韬,是巴特的好朋友。”秦韬心想着——怎么这巴彦村的村民们都那么热情似火,他有些招架不住了。阿妈慈爱的看着秦韬,道:“哎,哎,孩子你好!瞧这孩子,白白净净的,一看就是个书生!挺好,挺好!咱们家巴特能有你这朋友,真是太好了!”
  “初次到来,还请阿妈,多多照顾呀……”秦韬学着电视里人们拉家常的片段,有样学样的模仿起来。
  “老头!老头子诶!真是耳背……你们等等哈!”阿妈放下两人的手,便气冲冲的边跑边冲里面一字一句的大喊道:“乌——恩——其——你儿子回来了!”这才揪出一位系着大红围裙,带着花色袖套的中年男子。“我这不是火候太大了听不见声嘛!”那名中年男子边走还在边辩解着。
  “巴特!可回来了!想死阿爸了!这位就是,秦……老太婆,秦什么来着?”阿爸努力想了想,最终还是求助于阿妈。阿妈生气地拍了阿爸的脑袋一下,道“秦韬!瞧你这记性,刚跟你说过呢。孩子,你可别介意呀。”秦韬微微笑了笑,连忙说不会。阿爸委屈的看着阿妈,再一次解释说是火候太大,没听清楚。
  “来来来,都别愣着呀!巴特,来搭把手,上菜咯!老头子,你去搬桌子!”阿妈安排好每个人的任务后,欢喜的小跑进屋,秦韬连忙跟上,想要帮忙,却被阿妈安置在门外的藤椅上,说是一路上肯定累着了,必须坐下来休息休息。秦韬本想拒绝阿妈的好意,巴特却笑嘻嘻的告诉她,阿妈就是这样,让秦韬将就着坐一会。
  阿爸从屋子里搬出一张大的折叠圆桌,三两下就将它组合好了,阿妈和巴特轮流从厨房里端出菜肴,巴特经过秦韬面前时,还故意将盘子端到他面前晃一圈,好让香气散布在秦韬身旁。
  秦韬稍微留意了一下一个个被端出来的盘子,这简直就是牛羊制成的盛宴!不一会,圆桌就被摆的满满当当,好几个肉菜令人垂涎三尺。秦韬环顾了一圈,在心里默默的叫出了它们的名字——最中间的那个是涮羊肉,还有一碟碟丰富的佐料;旁边的那个是烤羊腿,上面还散布着一些葱头和芹菜,褐红色的肉看起来酥烂可口;那一盘金黄色的炸条便是炸羊排了,一看便是精选的羊肋条骨油炸而成的,上面还有些许椒盐;还有一碟像是烤羊方,旅游指南上说,这是由羊肉块裹着鸡蛋液、面糊,再加上调料烤制而成,而旁边放着一大叠万能的荷叶饼和甜面酱。
  边缘那盘油清底亮的烧牛蹄筋看起来色白透明,一定是极为富含营养的菜品;瓷壶里飘出阵阵酸辣味,秦韬猜测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马奶酒了,蒙语里叫乞戈,酒精含量非常小。小碟里装着切割成小块的奶酪,奶香味十足。还有一蒸笼里装着一个个类似城里烧卖的小食,秦韬努力回忆了下,似乎是叫稍美,唯一与烧卖的不同,就是它为羊肉馅。真正的主食,便是那一大盆的莜面了,这可是绝对的健康食品,秦韬对阿爸阿妈的手艺赞不绝口!
  “入座啦入座啦!”阿爸热情的招呼着大家围着圆桌坐下,阿妈不断的给巴特和秦韬加菜,秦韬的道谢声不断,巴特津津有味的砸巴声更是连绵。撑的直打嗝的两个人本想进厨房里帮忙洗碗,却被阿妈推了出来:“哎呀,人家秦韬难得来家里一回,你也不带人家到村子里转转!玩一玩,散散步!瞧你们俩撑的,快去消消食!快去呀。”阿妈看两个人杵着不动,急的就差上前拉一把了。
  巴特带着秦韬在村子里四处转了转,在村委会旁找了块阴凉地,靠着大树,坐在水泥管子上。这块地方是村民们十分喜爱的饭后消食“圣地”,特别是小伙子们总喜欢围着大树坐下,谈谈这个村的姑娘,聊聊那个村的新鲜事。
  小小的山村里,秦韬来做客的消息早就传遍了!不一会,大树底下就聚集了一群没出去过的年轻小伙子们,盼着巴特讲讲城里的见闻。
  巴特得意洋洋的环视了一遍围观的人群,清了清嗓子,这才缓缓道来:“你们都想问啥,都放马过来吧!我今天心情好,就给你们一一解答了!”
  盘腿坐地的小伙子们一听这话,乐坏了!一个劲的鼓掌。一个戴着眼镜,留着小平头的消瘦小伙抢先站了起来:“巴特,城里的图书馆大不?有咱们村委会那栋楼大么?应该有几百本书吧?”
  巴特一愣,双臂拼命往两边伸展,夸张的对他说:“城里的图书馆比村委会大多了!足足大这么多!哎呀,我手都比划不过来了!我想想……起码顶它三个居委会!肖启明,你没逗我吧?几百本?哈哈,起码有个上万本!而且那里还配有桌椅呢,还有大大的落地窗户,亮堂着呢!再过两个月你去上大学了,哥们就带你去溜一溜,瞅瞅那老大的图书馆!”
  肖启明听的是一愣一愣的,似乎不敢相信那些巨大的数字和巴特的描述,好一会才缓过神来。
  一个皮肤黝黑,大块头的小伙站了起来,尴尬的笑了笑,结结巴巴的说:“那啥,巴特啊……城里的姑娘……城里的姑娘漂亮不?!”话音刚落,小伙的脸就红成了大柿子,大家更是笑声不断。
  巴特笑着笑着,一仰头就撞上了树干,惹的大家又是一阵欢笑:“魏国,哈哈哈哈,真没想到,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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