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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大明望族-第24部分

小说: 大明望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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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江府衙,知府太太搭着儿子的胳膊,下了马车。蒋三公子面带疑惑,yù言又止。

    知府太太看了儿子一眼,道:“你可是不明白为何我要让沈瑾认在孙氏名下?”

    蒋三公子点点头,道:“分孙氏一半嫁妆也罢了,省的瑞哥儿年幼、怀璧其罪。钱财到底是身外之物,买个好名声也是得用。可嫡长子的名分,作甚便宜了沈瑾?这嫡长子可是要继承家业,传承香火。”

    知府太太没有回答,反问道:“是你活的自在,还是你大哥活的自在?”

    “当然是儿子自在,大哥可是嫡长子!”说完这一句,蒋三公子自己也愣住,半响点头道:“原来如此,到底是便宜了沈瑾!以后瑞哥儿成才还罢,要是中庸,有这么个出sè的兄长比着,rì子也未必好过。”

    知府太太笑道:“我不开口,沈瑾就不会记在你孙氏名下了?就算他生母扶正,只要有瑞哥儿这个比他还年幼的嫡子在,他‘嫡出’的身份就空的。等到正经做亲时,少不得被人挑出来说事。到那个时候,他们还是会将主意打到记嫡上。如此一来,还不如我现下就成全了他。孙氏为何要安排这一出,不还是心疼儿子?她可只生了瑞哥儿一个,难道还能真的将庶子看的同亲生儿子一般?真要是那样,还真是成圣人,我可不敢与之交好。嫡长子是那么好做的?沈瑾要是出sè,是理所应当,要是有半点不足,那就是偷懒不用功。支撑门户,奉养双亲,都是嫡长子之责。瑞哥儿既成了嫡次子,只需自在清闲度rì就行。”

    蒋三公子听了,心思一动,道:“不过是一个庶子,即便读书出sè些,哪里就需要忌惮如此?以妾为妻,可是不大合规矩。只要沈举在外头说一房继室,那头疼的说不定就是郑氏母子。”

    知府太太道:“说不定孙氏如此安排,也是为防着这一出。如今有沈瑾在前面顶着,即便新人进门,也只会盯着宠妾与被沈举人看重的‘嫡长子’,瑞哥儿一时倒是碍不着她什么……”

    松江衣被天下,松江棉布可是供不应求。想着孙氏名下那两家rì进斗金的织厂,莫名其妙地成了贺家产业,蒋三公子不由唏嘘道:“可惜了那两家织厂,沈家为了掩家丑,定不会出面与贺家对上,那两家织厂八成就没戏。”

    知府太太道:“破财免灾,那两家织厂即便没有被骗卖,别说是瑞哥儿一个黄口小儿,就是顷四房之力也未必能保住……”

    她确实与孙氏交好,可两人之间并不是xìng情相投,更多是“互惠互利”。如今答应过的,她都做到,也算是完成对孙氏许诺。虽说对于孙氏的安排,她并没有都看透,可凭着对孙氏的了解,肯定会有后手。不过那些同她都不相干了,她只要等着看热闹就行。沈瑞那孩子,既有个状元族兄护着,也轮不到她费心。

    那是个心思玲珑的女子,可惜巧妇伴拙夫,沈举人实是拎不清的。想到这里,她自嘲一笑,自己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若非丈夫固执得跟木头疙瘩似的,她也不用提心吊胆,每每到一处,就缴费脑汁为丈夫斡旋……

第三十六章 景星凤凰(四)

    谢氏马车还在山下等着,沈理并未在西林禅院久待,约好了逢十的rì子过来,又吩咐了沈瑞两句,便先下山去。

    待送走沈理,王守仁的jīng神一下子萎靡下来,脸sè越发cháo红,鼻涕也流个不停。绝世佳人的风采,立时碎了一地,被五宣盯着,连灌了两碗姜汤,才被五宣扶着回卧房。

    这小院只剩下三人,王守仁这个样子,实是病的不清,可这小童“五宣”又没有请医延药的意思。沈瑞有些不放心,便跟在五宣身后,想着是不是该开口提请大夫的事。

    五宣身量不高,只比沈瑞高一个拳头,十二、三岁年纪,眉清目秀,长着笑娃娃面,脸庞右侧有个酒窝,看着倒是可亲。见沈瑞小尾巴似的跟着自己,他只笑吟吟地看着,也不开口撵人。

    卧室就在东屋,北边是一座架子床,挂着青灰sè幔帐,挨着东墙是带抽屉的柜子,南窗下是一张矮榻。

    五宣个子不高,力气却不小,沈瑞本想要上前帮忙,都没有插上手。他将王守仁扶到床上,安置其躺好,又灌了汤婆子塞入被中,才放下幔帐。

    沈瑞见再无后续,忍不住小声道:“先生病了,不用请大夫来瞧么?”

    五宣并没有立时说话,而是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等带沈瑞到了外间,方略带几分自豪道:“歧黄小道,山野大夫,还不如大哥哩。小哥放心,大哥身体好着,不过这几rì盯着竹子费了jīng神,才需要好好歇歇。”

    说着,他看了沈瑞周身一眼,拍了拍脑门道:“大哥早吩咐过,只是不晓得你身量,你先等着……”

    话音未落,他又折返回东屋,再回来时,手中已经捧着一个笸箩。笸箩里叠着簇新僧衣,还有针头线脑等物若隐若现。

    “小哥跟我来。”五宣双手占着,便冲沈瑞扬了扬下巴,叫他跟上。

    两人又回到书房,五宣将笸箩撂在榻上,将炭盆里的火又拢了拢,添了几块碳,让屋子里暖和了些,方搽干净手,拉了沈瑞到跟前:“来,叫我看看你身量。”

    沈瑞还没明白过来怎回事,五宣已经打开僧衣,在沈瑞身上比划着。那僧衣已经是小一号,不过对沈瑞来说,还是大的能将他装进去。

    五宣比量着沈瑞,将僧衣的袖子折好,又在下摆处做了标识,方将僧衣撂下,叫沈瑞在一旁坐下。

    接下去,沈瑞几乎瞪大眼。

    五宣飞针走线,不要这么娴熟好不好。

    莫非五宣不是书童,而是婢子,这是女扮男装?可方才扶着王守仁的模样,力气可是够大的,难道是巨力萝莉?

    沈瑞的视线不由看向五宣脖颈间,可是五宣低头做针线,什么也看不到。沈瑞便又看向其耳朵,白白嫩嫩的耳垂光洁一片,倒是并无可疑小洞。

    五宣刚好缝好一只衣袖,抬头见沈瑞眼睛发直的模样,不由笑道:“方盯着大哥不眨眼,这回又看我哩,到底有甚好看?”

    沈瑞的视线在五宣脖颈上小小的凸起顿了顿,好奇道:“五宣哥怎会做针线?

    五宣带了几分得意道:“针线算什么?吃穿住行,样样jīng通。我十岁到书房服侍,十三岁就跟着大哥外出,这三年来一个人顶了几个用,何曾有不周全的地方。大哥身边的书童小厮好几个,为甚大哥出门单单带了我一个,还不是我这般博能!”

    “博能”是什么?是跟着“博学”是双胞胎么?

    他虽洋洋得意,眼睛闪亮,好一番显摆,却是并不使人生厌。沈瑞心里顾不上佩服他,只是有些意外他的年纪,这四尺多高的身材,稚嫩的娃娃脸,竟然已经十六岁,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同沈家那些规矩或者不规矩的下人小厮相比,五宣身上多了几分鲜活。只是不知道,王守仁看上去那么“仙气”,怎么忍受五宣的话唠。

    没错,这会儿功夫,五宣已经开始念叨上了:“小哥可不要学那些恁事不会的书呆子,大哥可看不上那些人。你既留在大哥身边,也要学着做事哩。这里是从香积厨领饭食,并不需要自己动手,可碗筷用的是自己的,需自己清洗。用热水茶汤,也需要自己去烧。还有穿戴衣袜,也得自己动手洗。这屋子里、院子里的清扫,往常只有我一个,小哥既来了,也要学着哩。”

    听到这里,沈瑞没有什么反应,五宣已经有些不好意思,道:“分派活计给小哥,不是我自己个儿要偷懒。就是我今儿不知会小哥,大哥过两rì也要吩咐。不单对小哥一个如此,就是三哥去年随大哥出来,也是如此例。”

    换做地道的大明人,或许会觉得王守仁这样的安排是折辱。换做沈瑞,则是毫无异议,甚至生出几分好奇来:“先生他……也什么都会么?”

    五宣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道:“那是自然,大哥十三岁就去独自去书院读书,洗衣、缝衣这些细致活计,还是大哥教我。”

    沈瑞听了,眨了眨眼,记得王守仁是少年丧母。不知这自立自强的xìng子,是不是与那些经历有关。只是这是王守仁私事,以沈瑞现在的身份,倒是不好相问。

    五宣口中说着,也没耽搁手下,聊着聊着,一件僧衣已经改好。他让沈瑞换上,很是满意地点点头,道:“刚刚合身。只是这僧衣能改,鞋子不好改。你先穿着,等哪rì我进城再给你捎新的。”

    沈瑞自是无话,郑重谢过。

    五宣笑着抓了抓后脑勺,道:“这两rì担心先生,水缸里的水还没挑。你是留在书房看书,还是与我去后山担水?”

    沈瑞重生大明四十多天,始终憋在沈家那一方天地中,好不容易放出来,正巴望四处看看,便道:“我随五宣哥去担水!”

    五宣一个人做事无聊,正乐不得有人陪着,便笑嘻嘻地取了扁担与水桶,带了沈瑞往后山去了。

    寒冬腊月,后山哪里有什么景致,不过是山涧流水潺潺,鸟雀时而临水做饮,添了几分野趣。

    五宣虽也取了小扁担与小号木桶给沈瑞,可也没指望他真的能担得动。不想沈瑞行事,自有章法。他并没有贪多,每只木桶不过接了个桶底儿。他还亲自比例了一下,让两个木桶里装的水相差不离。

    五宣看着,不免好笑,道:“小哥虽不像做过活的,却是个明白人。”

    沈瑞腼腆一笑,并不多话。

    这每只木桶里不过十来升,确实不多,可他这个小身板承受力到底如何,还不知晓,他还是量力而行的好。从后山山涧到山顶有大半里路,他可不想走几步就丢丑。

    五宣虽是话唠,可也是个极细心的人,为了照顾沈瑞,放缓了脚步。

    沈瑞前些rì子虽rìrì练习形意拳,可这小身板本身是娇生惯养大的,体质并不算好。加上他年岁在这里摆着,身量较小,二十来升水加上木桶的分量,对于他来说也不算轻了。

    走出十几丈远,沈瑞就开始气喘吁吁。

    五宣见状,忍不住道:“要不先歇歇?”

    沈瑞摇摇头,闭上嘴巴,调整呼吸频率,这才好些。

    虽说从山涧到山顶一百多丈的距离,沈瑞中间还是歇了一气,可这种表现已经出于五宣意料。他丝毫不吝啬褒奖之词:“小哥真是有毅力之人。我当年第一次担水时,比小哥还大些,还得大哥再三催促才走了一半。”

    不过口中赞着,他却不肯让沈瑞跟着挑第二次:“大哥说过,还是当循序渐进……你还小哩,担了这一次水,力气都耗尽,再担就累坏哩。”

    沈瑞确实觉得累了,肩膀上火烧火燎,腿上也跟灌了铅似的,不过心里却舒坦。见五宣不带自己去,他也没有央磨,老实地坐在水缸旁边等五宣回来。

    上辈子他算是个文弱书生,这辈子既有幸到了王守仁身边,要是能跟他学武、学兵法就好了。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英雄梦,就算内里成熟外表稚嫩的沈瑞也不例外。

    王守仁以军功封爵,自己要是跟在他身边,还愁少了上战场?

    想到此处,沈瑞不免心中激荡,一心想着明rì开始改如何强身健体。

    东屋里,王守仁小憩醒来,只觉得胸口有些憋闷,踱步走出屋子,就见沈瑞老实地坐在水缸旁的大石上。他紧了紧身上衣服,道:“怎这里坐着?”

    沈瑞这才看到王守仁,忙站了起来,回道:“五宣哥担水去了,弟子在等他。”

    王守仁在他身上扫了一眼,视线在其衣襟前的水渍上滑过,随意道:“跟我到书房,写几个字看看。”

    沈瑞听了,胸脯挺了挺,有了些许底气。别的不敢说,大字上辈子他可是练了十几年,连曾外公都赞过他的字有几分模样。

    王守仁亲自磨墨,又从笔筒里挑了一只小号毛笔,递给沈瑞。

    沈瑞深吸了一口气,看着眼前难掩光华之人,提笔写下四字“景星凤凰”。

    景星,大星,瑞星,德星,古谓现于有道之国;凤凰,瑞鸟,天下太平的象征。

    “景星凤凰”都是传说中太平盛世才能见到的祥瑞,也代之美好事务与杰出人才。

    王守仁摸了摸下巴,心情甚好,道:“到底是我的弟子,这字写的松垮,见识却是不俗……”

第三十七章 景星凤凰(五)

    这是在称赞自己?这面皮未免太厚了些。沈瑞不由望向王守仁,见他说的一本正经,没有说笑之意,不免心中犹疑。

    根据后世相关书籍所记载,王守仁虽有过目成诵之才,可在学习上并不用心,少年还曾极度迷恋武事,顽皮好动,一心想要离家投军。不久后,就有了王守仁与相士的街头偶遇。相士言:“须拂颈,其实入圣境;须至上丹台,其时结圣胎;须至下丹田,其时圣果圆。”又言:“孺子当读书自爱。吾所言将来以有应验。”王守仁信以为真,自此读书自强,一心要学做圣人。

    关于这段遇相士,后世有两种说法:一种自然是相士有“相人”之能,毕竟老庄之学本就是玄而又玄,王守仁后来成就确实不凡;一种说法此相士是王守仁祖父王伦老爷子请来的,怕孙子顽劣耽搁读书,故意安排人“点化”王守仁,目的不过是让他“读书自爱”。

    不管上面哪一种说法为真,瞧着王守仁的模样,都是将那相士的话当真,自信自己就是盛世“景星”、太平“凤凰”。那自己的大字,真的如他点评的那般松垮?

    沈瑞望向书案,仔细看了起来。因原主年幼手腕无力,就是沈瑞有十数年的经验,一时也多有不足,写出来的字,看着形状尚可,仔细品鉴,确实无甚风骨。

    沈瑞不由脸红,自己也忒自以为是,当学过的那些皮毛当成事,这不是“关公门前卖大刀”,委实可笑。

    王守仁见他神sè不自然,道:“以你的年纪,写成这样不算丢人,勿要自扰。”说罢,从笔筒中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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