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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奇谭怪事录-第7部分

小说: 奇谭怪事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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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这案子的公安,从大年初一开始就到处乱转,一个年也没过好。大年初五那天,他走过一个村子时,忽然听得桥下传来“咚”的一声,眼角瞥去,只见有人从一条小船上扔出了一个空的酒坛子。一般人买了整坛酒后往往不舍得把酒坛子丢掉,因为可以用来盛米盛面,他觉得奇怪,便多看了一眼。哪知船上的人一见他,惊慌失措地就要划走,这下子他更怀疑了,喝令那艘小船靠岸。
  上去一看,见船上就一个男人,衣着很破旧,舱里没什么东西,弥漫着一股酒味,也没什么可疑的。正要上岸,忽然又发现这船吃水异乎寻常的深。这种小船船头船尾都有两个密封舱,他让那人打开一个,那人的脸登时变了。于是,他自己强行打开了封盖,只见里面竟然尽是塞得满满的纸币。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掏出手铐将这人铐在了船上,转身去村里叫人。也就是几分钟的工夫,等他叫了村里的民兵队长过来,却发现手铐已经断了,那人已不见踪影。好在钱大多追回来了,丢得不多,总算能够结案。
  半截手铐送回公安局后,经检验,发现断口与供销社保险柜上的洞一样,相当平整光滑。可是就算那疑犯有藏起来的电钻,在船上也没办法通电,那人到底是怎么弄断手铐的?人们百思不得其解。胡乱猜测时,有人提议说去问问多老。多老是公安局留用的旧侦缉人员,早年毕业于日本的警官学校,50年代末就退休了。据说,当年曾经破过不少奇奇怪怪的大案,见多识广。于是,几个公安带着那断手铐去见了多老,多老一看那手铐的断口,便说:“又有人养昆吾虫了。”
  这个名词他们从没听过,便问多老昆吾虫到底是什么。多老说,昆吾虫是种微生物,能够食铁,极为少见,想要繁殖则更加困难。他是很久以前在一个锁匠那里见过这东西,是做那种九曲连环锁时才要用的。九曲连环锁是中国的一种传统锁,锁芯极其复杂,选用的也往往是极硬的金属材料,因为非常细小,用普通的锉刀去锉的话,往往十天半月都弄不好。当时,有个锁匠做出来的锁极其精致细密,而且用的是青铜,比生铁更硬,一般的钢锯都锯不出印子来,但那个锁匠却能做得严丝合缝,又快又好。有一次,这锁匠牵连到一起杀人案中,本来都要判死刑了,是多老发现了其中的疑点,给那锁匠洗清了冤情。事后锁匠上门道谢,带了把连环锁做礼物。那锁不用钥匙,其实是一种密码锁,做工极其细致,多老爱不释手,便问那锁匠是怎么做的。因为他对锁匠有救命之恩,锁匠犹豫了一阵,说他是用昆吾虫来做的。
  “昆吾”本是古代宝剑之名,据说能削铁如泥,昆吾虫能食铜铁,所以以此命名。多老受到过现代教育,不相信有这种东西。那锁匠便给他演示了一下,拿一个装满了酒的小竹筒出来,在一把菜刀上滴了一滴。那一滴酒就同强酸一样,没用多久就在菜刀上蚀出了一个小圆洞。锁匠说这就是昆吾虫,他是早年跟一个跑江湖的学来的方子。昆吾虫极其难养,多老还记得那锁匠说只能泡在烧酒里,而且一斤烧酒只能泡两天,两天后竹筒里的烧酒就只剩下一半,已完全没了酒味,就得换掉不可,不然酒里的昆吾虫也会死绝。
  那锁匠说了这秘密,要多老不能漏出口风去,因为这东西要是被用到邪路上,那么什么锁都等于无用,恐怕会惹出乱子来。几个公安问多老那锁匠还在不在,多老叹了口气说那锁匠手艺虽高,但后来市面上被洋锁占领了,洋锁既便宜又方便,土锁没人要,而养昆吾虫得两天一斤烧酒,代价实在太高了,那锁匠根本维持不下去,后来就背井离乡外出,不知到哪里去了。因为养昆吾虫要大量的酒,多老建议他们对买酒的人多加注意。于是公安局便让各供销社密切关注来买酒的人,特别是一买就是一坛的那些。只是当时正值过年,买酒的人本来就多,根本无从找起,后来也一直没再发现嫌犯。想必是他侥幸逃脱后不敢在这里多待,远走高飞了。因为没能抓到,所以到底那嫌犯是不是如多老所说的养了昆吾虫,也就无从得知了。
  其实所谓昆吾虫,很可能是一种能分泌出强酸的微生物。只是这种昆吾虫能够用竹筒装,又似乎除了金属以外对其他材料腐蚀性不大,也不知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人假如把它用在正道上,有可能震撼整个化工产业,说不定很快就能成为亿万富翁。可他却用来犯罪,实在有点隋珠弹雀的意思。
  夜叉
  川西过去有个西康省,现在已废除,所辖分别划入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因这地方地处偏僻,地广人稀,交通不便,一直有些诡异的传闻。
  20世纪30年代,从上海来了个摄影记者,到这儿拍摄一批猎奇照片。他到了某县,借住在当地一户人家里。当地山上有不少寺庙,他白天进山拍照,晚上回来休息。
  有一天,他去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寺庙,拍得有点晚,回来时已至黄昏。这时天色大变,阴云密布,他迷失了方向。正在担心,却听得前面有梵呗之声,他远远望去,见有一队人正在山道上蜿蜒而行。他便想赶回去问问路,好一同回镇上。谁知山路曲折,望山跑死马,等他转过几个山嘴赶到那边,只见那里有个山洞,队伍却已经走了。天又突然下起雨来,将路都冲垮了。
  这时下不了山,他也万般无奈,好在身边带着宿营的装备,便想凑合一晚上,等天晴后再走。于是他走进了山洞里,刚点燃火把,却见洞里面相当大,居然有数百平方米。当中有个石台,上面赫然摆着一具死尸,而洞壁都密密麻麻凿着大量小洞,每个小洞里都摆着一个写着名字的坛子。这时,他才明白自己闯到当地人入葬的山洞里了。
  各地葬仪不同,有火葬、土葬、水葬,还有些是树葬、天葬,当地风俗却是洞葬。这个记者听当地的房东说过,当地的葬仪很古怪,与别处不同,这里的洞葬在入葬的第一年都不用棺木,就把尸身放在洞里的一个石台上,等做周年时才由家人上山来收拾骨殖,放在坛里收好。
  那个洞便是当地人入葬的所在,里面很大,已经有上千个骨殖坛。他曾经问房东:“死尸就那样扔在洞里,岂不是会腐烂变臭?”房东说:“不会。因为这个洞是冥府夜叉所居,夜叉会来收拾尸身的。家人来周年祭时,只见一些骨骼,上面已是干干净净,不剩下任何血肉了。而且一般骨骼都摆放得很整齐,如果被扔得到处都是,那就是说明这人生前做过亏心事,夜叉也不肯好好待他,家人以后会走霉运的。”
  这个记者受过高等教育,不相信鬼神之事,对这种迷信说法嗤之以鼻。但房东言之凿凿,说的确有夜叉,曾经也有人胆大偷看过,只是见过的人后来都受神明诅咒而死,所以再没人敢去偷看了。
  记者本来就想拍当地人入葬的场景,但当地人出殡时根本不让他跟随,这次没想到误打误撞却找到了这里,于是便拍了一阵。天气并不很冷,但洞里阴风阵阵,他也感到不好受,便找了个离死尸较远、有堵石墙遮挡的角落,摊开睡袋睡下,来个眼不见为净。在满是骨殖坛,且还有一具死去不久的尸体的洞里,睡觉当然不舒服,但他实在太累,睡得也很沉。
  睡梦中,他突然被一阵奇怪的声响惊醒,一时间还不知道是什么。等回过神来,他想起自己是在存放尸骨的山洞里,周围再没旁人,登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夜叉当真出现了?他偷偷抬起头,朝石墙后望去,却见堆放死人的石台上隐约有几个人,全都极其瘦小。
  这时,空气里传来些腥味,他突然发现,那种声响是咀嚼的声音!洞里极暗,他看不清是什么,便摸出照相机来想拍一张照片。他把照相机装好镁条正想拍摄,一抬头,忽然见石墙上蹲着一个人。这人很矮,脸上干枯如饿鬼,两只眼睛特别大,显得炯炯有神,灼灼放光。他已吓得魂不附体,刚要站起来,那人却一下扑过来,两手抓住了他的腿。他登时感到一阵火辣辣的剧痛,仿佛一根烧红的铁丝刺进他的皮肉里。这时,也不知从哪里又钻出了几个黑影,与先前那人差不多,开始拼命地撕咬他的身体。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按下快门时,“啪”的一声,镁条打着了。一道雪亮的闪光射过,借着这道亮光,他看到周围尽是这些矮小的人,每个都面目狰狞。而先前放在石台上的那具尸体已是一片狼藉,被撕咬得不成模样。
  随着这道闪光,那些小黑影也似受到惊吓,一下蹿出山洞,不见踪迹了。这个记者生怕那些怪物还会出现,跌跌撞撞地逃出了山洞。这时雨已经停了,路上仍是一片泥泞,他不顾一切地向山下冲去,却被绊了一下,摔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第二天,有个山民发现了他,连忙把他送回镇里。当时那个镇上还没西医,让药铺的坐堂郎中看了看,见他身上遍布伤痕,伤口开始发炎,且持续高烧不退。他借住的那家房东见情形不妙,便让人把他送往成都。但由于路途遥远,这个记者被送进教会医院后,第二天便去世了。去世前,他也曾回光返照清醒过一阵,努力在笔记上记下了一些东西。等报社收到电报派人过来,他已经被葬在了教会的坟地里,他的同事只拿到了照相机和笔记本。直到去世,这个记者都把照相机保护得很好。待拿去冲洗后,那同事发现由于情况紧急,拍出来的照片没对好焦距,十分模糊,只能隐约看到些身高大约一米二到一米三的小矮子,面目狰狞可怖。笔记上的东西因为是垂危时写下的,字迹十分模糊,前言不搭后语,只能看到说的是“夜叉”。
  夜叉是佛教中的说法,又译为药叉、能啖鬼。《玄应音义》中写道:“阅叉或云夜叉,皆讹也。正言药叉,此译云能啖鬼,谓食啖人也。又云伤者,谓能伤害人也。”那个记者去的地方,是有以食死尸为生的夜叉出没。难道他拍摄到了夜叉的真面目?
  后来,这家杂志社把记者的笔记整理后发表,题名为《以生命换取的报道》,很是轰动一时。但是,谁也说不出那张模糊的照片上是不是真的夜叉。直到六十多年后,有人翻阅旧杂志,无意中发现了这篇报道,把这张照片输入电脑进行处理,得到了一个较清晰的形象。给动物学家一看,那动物学家便吃惊地道:“这不是狒狒吗?”
  狒狒是灵长目的一种,虽然也是种猴子,但十分凶猛,有时会捕食小动物,也会食用半腐烂的尸肉,长得有点像人。欧洲人乍见之下,认为它们是传说中的食尸鬼。由于狒狒是杂食动物,所以身上会有各种病毒,那个记者很可能就是被咬伤后感染发作死去。
  但狒狒只生活在非洲,中国境内从未在野外发现过。谁也说不出为什么川西一带会有狒狒出没。现在殡葬改为火葬,旧葬仪不复存在,这个谜恐怕永远都难以解开了。
  方相
  董海兴,安徽某乡人。初中毕业后,他就出来跟人学做泥水工。20世纪80年代初,各地基建都在轰轰烈烈地上马,所以工作不难找。
  董海兴在一个工地上找到了活儿,睡在他边上一个铺的人名叫方镇国。方镇国是陕西人,还有个不好听的外号,叫“四眼狗”。因为他的眉毛长得有点怪,又浓又短又圆,倒像是两个眼睛。董海兴记得以前看过的一本书里说,清朝的军队,称太平天国的英王陈玉成“四眼狗”,因为陈玉成两眼下都有一颗痣。
  那些建筑工人每天早出晚归,有时还得加夜班,晚上回到工棚里,又没什么事好干,就一块儿打牌吹牛。董海兴不喜欢打牌,倒喜欢看书,就常在书摊上租书来看。无独有偶,方镇国个子高大,足有一米八多,干活是一把好手,看上去不像个识字的人,没想到却也爱看书,倒让人很是意外。于是两人经常轮换着看,有时聊聊书里的事,倒也自得其乐。
  工地上的事很单调。有一天,董海兴在搬一车土时,脚下一崴,险些摔倒。定睛一看,泥土里居然有个骷髅,把他吓了个半死,还只道是发生了杀人案。他跟工地上管事的说了,那管事的说这地方原本是块坟地,先前大多迁掉了,大概漏了一两座无主荒坟,扔掉就是了。小时候,董海兴在乡下就听老人说过掩埋枯骨,结果鬼来报恩的故事。他虽然上过中学,但多少还是信这类说法,便将这骷髅拿到一棵树下埋了。
  当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里是个面目模糊不清的人,其余也记不起来了。这个梦让他魇着了,惨叫起来,把边上的工友全吓了个屁滚尿流,只道出了什么事。待听得董海兴说做了个噩梦,脾气不好的工友骂骂咧咧了几句,也就接着睡。没想到第二天董海兴居然就起不了床了,下半身冰凉完全失去了知觉。
  工地上有个医务室,医生过来看了看,给他几颗药吃下也不见效果。他是个临时工,也没有公费医疗,管事的暗暗叫苦。董海兴动也动不了,只能通知他家人来接他回去。那几天便整天躺在工棚里休息,方镇国每天给他打点饭。白天,工棚里一个人都没有,董海兴也只好拿本书翻来翻去地看,有时候哀叹一下自己的命真苦。
  这一天,他看了一会儿书,只觉很累,便躺着闭目养神。迷迷糊糊中,听到有“窸窸窣窣”的声音,眼睛微微撩开一条缝看去,却是一大一小两只老鼠钻了出来。他因为心里难过,没吃完早上方镇国给他打的油条,还有小半根搁在了床边,这两只老鼠大概嗅到了油条香,大白天就跑了出来。如果是平时,董海兴肯定会把这两只老鼠赶走,但现在看到老鼠爬上爬下很是灵活,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心想反正自己也吃不下,就让老鼠吃个饱算了。于是他一动也不动,只是眯缝着眼看着。
  那两只老鼠爬到油条边,居然和一般的老鼠不一样。小老鼠的两只前爪拱了拱,活像是人在礼让,最后那只大一点儿的老鼠先吃,另一只小点儿的才动口,董海兴看着甚觉有趣。第二天,他的胃口虽然好了点,但仍是留下了大半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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