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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比他先爱的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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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就暂时让他们这样吧。
    ……
    与那样一个人相遇的一瞬,或者是一生,总能让你听见炽热不已的心跳。它往往叫你沉沦,让你迫切,更霸道的是,由不得你深思,也顾不及闪躲,哪怕现在你只能抓住一个微弱光芒,但他就是命定的那个人,幸好他是。

  ☆、第二十一章 林中漫步

第二十一章
    那天,徐阵把初徵心送进小区就走了,她洗了一把澡,打开电脑处理了一下事情,等到躺在床上的时候,忽然想起对方。
    寂静而立,俊俏的眉眼,白衣黑裤,在幽暗的霓虹中反而变得格外醒目。
    她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又说不上究竟是为什么。
    随后,想起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种种,也想到在澄昌市的时候,被徐阵催眠醒来,那个短暂却意外的拥抱,他并不是很壮实,但他的胸膛比她想象的还要沉稳有力。
    后来,也就睡着了。
    ……
    五月的时候,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大领导安排他们这些医生分批去参加为期三天的“疗休养”活动,也算是为数不多的员工福利之一。
    虽然还在实习,但初徵心也被安排在内,曹主任对她的情况有些了解,就跟她说,可以带上家里的小皮一起去河边,度假小屋能野营、吃烧烤,小男孩是最喜欢的。
    初徵心提前去他的小姨家把小萌娃接回来,费小皮只要有的玩就最开心,抱着姐姐啃了好几口。
    到了出发的周五早上,大家在指定的上车地点集合,一辆小巴士载他们这一小批的人也已经足够了。章蓉蓉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在车门口冲她低声说:“这次可好了,把我们和‘小公举’安排在一起。”
    初徵心闻言向车上看去,只见靠窗坐着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妆容精致,那是马院长的女儿马咏芹,她和初徵心是同一届的校友,只是两人没怎么交集。
    据说,马院长是希望女儿出国深造,读个什么经济学,但女儿偏偏就喜欢那身医生的白大褂。虽然马院长不同意,但马咏芹特别有主见,他也没辙。
    在精神卫生中心实习一段时间以后,马咏芹嫌弃这份工作又脏又累,干了一阵子受不了,就跑去其他大医院了。
    初徵心也不觉得和她一起度假有什么扫兴,反正只要带着小皮好好放松一次就行了,她给人的印象一向很安静,所以马咏芹想必也根本不怎么记得她。
    车子上了高架,再开到国道,因为已经过了节假日,道路还算是畅通。初徵心除了与章蓉蓉比较熟悉,路上也与其他几人聊了几句。
    这其中,令人觉得最沉默寡言的应该是马咏芹的男朋友了,他戴着鸭舌帽,穿一套灰色的运动衫,除了在女友耳边低语,体贴地端茶送水、照顾周道外,与他们没有多余的交流。
    这种性格倒让她想起那个同样不喜欢说废话的徐专家,人也很高,偏瘦。只是这个男人皮肤要黑一些,好像是单眼皮,乍一看平凡无奇,与总是打扮的光鲜亮丽的马咏芹相比,显得有些不般配。
    费小皮应该是所有人里最开心的一个,现在他也不缠着姐姐,而是跑去找年轻的叔叔,他们一起出行里有位叫洛庚的年轻男医生眉目清秀,还三十不到,但行事谨慎,好像平时就挺喜欢小孩子。
    单身的章蓉蓉起先对他有点意思,可惜几次三番的暗示人家都不为所动,她也只好歇脚了。
    “你家这只小东西,真是‘神助攻’,以后你看上哪个男人,让他替你去勾搭就行了。”
    “他闯祸的时候比听话的时候要多,我可不指望。”
    身材微胖的马院长,平时在他们面前就表现的很和善,看费小皮与洛庚这么投缘,也颇有意味地说:“小洛,我说你也不小了,成家立业的事应该考虑起来了。”
    说着,又指了指车上的各位:“你看这次一起出来的都是单身小姑娘,章蓉蓉、初徵心……我看都很好啊,哪个差了?你这机会很多啊……”
    众人都笑起来,男医生洛庚面子薄,立刻就微红了脸,说:“马院长你就不要开我玩笑了,我们医院都是女中豪杰,哪里看得上我啊……”
    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客套话,在这么插科打诨中,几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过去了。
    下午,一行人抵达生态旅游区的林中木屋,他们住的地方附近风景十分典雅,河水碧波荡漾、蜿蜒曲回,山林连绵秀丽,纯木结构的屋子极具特色。
    分好房间,各自在餐厅吃了晚饭,初徵心打算回房里休息一会,洛庚牵着费小皮走过来,对她说:“我带小皮去我房里玩一会。”
    “洛叔叔说可以陪我一起打游戏。”
    费小皮是个小人精,就算对初次见面的大人抱着戒心,但只要能陪他玩耍的,他都会表现出似乎喜欢对方的模样。
    初徵心忍俊不禁,揉了揉他的脸:“你去玩吧,别太烦洛叔叔,知道吗?”
    ……
    不知怎么的,那晚初徵心失眠了。
    清晨五点多的时候,她看小皮睡得熟,独自开门来到大堂外面。屋外空气很新鲜,随处都有鸟鸣,林区苍翠欲滴,有一条河流在小木屋不远处。
    她有了想要散步的兴致,朝着山川交错前的河水走去,满目都是大自然的美妙之境,忽然,河边的一个人引起她的注意。
    那人穿着浅色的长袖长裤,坐在河边的一个画框前,潜心地画着风景。初徵心走近一段距离,这才发现对方就是马咏芹的男朋友,她记得好像姓安。
    既然都已经来了,她觉得出于友好也该与他打个招呼,就轻声走到那人身边,直到对方抬头看她,她才笑着说:“听马咏芹说你是自己创业的,没想到画画也这么棒。”
    初徵心不是很懂画画,然而,她第一眼也被对方的素描所吸引了,眼前的山水和这男人所画的山水,总有一种不同的味道,他的更深邃、更多元,画作中似乎有暗光,那些野草芬芳也变成了一层薄而优美的影子。
    那人的一双黑眸有些慵懒与淡漠,起先,她以为他是气质温良,没想到却是颇有才华,都说搞艺术的有种神秘感,难怪像马咏芹这样的大小姐也会被他吸引了。
    安辛以看了她一眼,既不过分热情,也不是太冷漠,点点头说:“你也很早。画画只是我的兴趣,这里风景好,我不想浪费任何美好的事物。”
    “确实,所以古人才说,莫负好时光。”
    她在一旁深深吸了几口这里的空气,想要把这里的一幕幕都印入眼底,安辛以又转头看了一眼,正好望见她白瓷似得脸,眼睛却是灵动翻飞,鼻子小而挺,很有感染力。
    生怕打扰对方作画的雅兴,初徵心微笑着,跟他道了别。
    回头的时候,看见对方依然入定似得坐在河边,身影像被清晨的薄雾笼起了一层纱。
    七点多,初徵心回房把费小皮给喊起来,他连打了好几个哈欠,被她拖到洗手间,帮他挤好牙膏,才乖乖地刷牙洗脸。
    俩人来到吃早饭的地方,她朝大家微笑。
    马院长和女儿及男友都已经在了,章蓉蓉给她和费小皮留好了座位,除了他们以外,洛庚与另一位女医生也来了。
    这位叫庞楚的女同事二十七岁,中等个头,也是十分清秀,比起马咏芹更有种端庄而大方的气质。
    章蓉蓉咬着包子,难得有这么多闲暇的时间,就和初徵心聊起这阵子的趣事,她问及那天认识的徐阵,说是一看对方就是青年才俊。
    “你在哪里认识这么一个小鲜肉的,又高又帅。”
    “他也算小鲜肉吗?”
    “长得这么年轻帅气,又是一副纯纯的没被任何女人染指过的样子,怎么不算!”
    初徵心一边把盛满食物的碟子放下,一边在心中盘算,她有句话说对了,徐阵上次承认都没和女性真正约会过,想来恋爱经验也是趋近于零。
    不过,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根本就没资格去说他什么。
    章蓉蓉喝着牛奶,小声说:“平时大家都挺忙的,还看不出什么,这次出来我发现洛医生对你挺在意的。”
    “他喜欢小皮也不代表就是对我有什么想法吧,你别脑补太多。”
    “嘿,我可不是故意这么说的,你也别因为怕我‘吃醋’就故意避嫌哦。”
    初徵心摇了摇头,对此表示真的没有兴趣。
    旅游区附近林密谷深,有很多值得参观的景点,据说除了一处洞穴的景点暂时关闭,其他的地方都能让他们一饱眼福。
    因为要走山路,对于女生和小孩来说还是有些难,洛庚很有风度,一路上帮她和章蓉蓉拿东西,还带着小皮。
    初徵心倒是很感谢他的所作所为,只不过,非要说他是对她有什么企图的话,也是没什么根据。
    院长的女儿马咏芹挽着男友安辛以的手臂走在最后,她嚷嚷着要休息一会,又扬声问与他们同行的男导游:“前面的那个洞为什么不让我们去呀?怎么就封了?”
    男导游是本地人,和蔼地笑着,小声对他们说:“大妹子,你要是不怕我就告诉你,那地方前阵子出人命啦,听说惨的很,警察到现在还没抓着犯人。”
    这深山老林的再加上一件凶案,确实让人不禁战栗。
    费小皮抓紧身旁洛叔叔的手,初徵心歪头看着他,很想上去问一句:小东西,你还记得当年澄昌市海边的徐叔叔吗!
    他们正准备往山上继续前行,那边山路的岔口处迎面走来几个人,有穿警察制服的,也有穿着便衣的,三三两两,后面的看不清相貌。
    初徵心跟着大部队,没时间再看个究竟,就转身跟了上去。

  ☆、第二十二章 美学的标准

第二十二章
    山顶依然维持着原始森林的状态,林间有瀑布飞流直下,空谷来风,美轮美奂。初徵心看的入迷,费小皮也兴奋不已,跑跑跳跳的,一刻也停不下来。
    路上还有游客在导游的带领下摘野果、采山蘑,山水与人互相糅合,这是一副最美的天然画卷。
    大家一路结伴而行,安辛以给女朋友拍了不少照片,他艺术细胞强,拍摄技巧也不错,所以马咏芹看了以后连连夸赞,抱着他亲了又亲。
    初徵心发现,马院长却是一直没什么笑容,他对女儿的男朋友不是很满意,也把这份感觉清晰地写在了脸上。
    他们下山的时候下起了蒙蒙细雨,山路湿滑,走的也小心。初徵心紧紧抓着小皮的手,深怕他会摔跤,男医生洛庚跟在他们后面,笑着说:“徵心,你和你弟弟感情真好。”
    “他粘我,也拿他没办法。”
    “是啊,有兄弟姐妹也不错,挺让人羡慕的。”
    章蓉蓉在旁插话道:“可不是嘛,小皮又机灵又可爱,我也想抢回家当弟弟呢。”
    大家随着导游来到回去小木屋的路口,马咏芹拉着庞楚、还有其他一些人也都去洗手间了。
    初徵心在旁站着安静等待,这时候安辛以看着他的照相机屏幕走过来,微微侧身,让她看到上面的一张照片。
    她在云雾缭绕、水汽朦胧的山林之中回过头,神情天真而又淡然,长发被清爽的风吹起,就在这脱俗的人间之外,五官隐含着一种柔软。
    初徵心愣了愣,感慨道:“你的照片拍的真好看,真会取景。”
    安辛以没有抬头,只是继续凝视着这张作品,笑起来:“是吗,谢谢。”
    众人到齐准备继续出发,初徵心回过身,看见了一段距离开外,那些之前在半山腰就擦肩而过的警察和便衣。
    透过稀稀落落的小雨,隐约可见葱绿的林木前,那些制服的颜色变得更为显眼,而在这些人之间,有位穿着随意的年轻男子非常高挑出众,面无表情地和其他人说着话。
    他穿的衬衣很简单,但没有半点褶皱,在这些人里依然是站姿非常端正,身上有种不能轻易摆脱的坦荡端正,又和面容上的那种俊美清寒相结合。
    年轻人被微风拂动鬓发,领子翻飞,因为没有打伞,他的头发和衣服沾了雨珠,就和在澄昌市见面时一样,眉梢眼间依然疏离,看似浅浅地,却能一下子沉沉地压过来。
    俊朗男子与这大自然的风光比肩而立,那画面格外的美好。
    霎那,初徵心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到哪里都能见到他!
    尔后,徐阵也像是发现了她,居然在和同伴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径直朝他们这些人走来。
    身旁的章蓉蓉用显而易见的春风般的目光盯着眼前的徐阵,又看了看身边故作平静的初徵心,笑的幸灾乐祸:“这到底是有缘千里来相聚呢,还是某些人算准了时机?”
    初徵心咬了咬唇,有些诧异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说:“你是来查……在山上那个‘冰洞’里发生的案子?”
    章蓉蓉:“哇塞,简直就是中国的福尔摩斯!”
    徐阵高冷地回答:“我想你一定搞错了,我只破鸡皮蒜皮的小案子。”
    还有些话不便对外人多说,他只是朝初徵心微微牵了牵嘴角,声音听上去还算心情不错:“去哪里度假不好,非要来这种地方,还有你们去景区的时候,尽量不要单独行动。”
    “嗯,知道了,反正我们都是集体行动。”
    章蓉蓉瞥他们一眼,笑得更灿烂:“大帅哥,你是‘下班’了吗?接下来要回附近的派出所吗?晚上住哪里?”
    徐阵没有立即回答,他一出现,费喻文当场就甩开洛庚的手向他飞奔而去,亲热地搂住他的腰,还故意嗲声嗲气:“徐叔叔你怎么来啦?!我就知道你想死我了,是不是呀!”
    徐阵摸摸对方毛茸茸的小脑袋,抬眸看见有人直直地注视着他。洛庚与他对视几秒,才静静地笑了笑,转头去跟同事庞楚说话。
    “徐叔叔,你跟我们住一起吧,晚上我们还能一起吃烧烤!”
    “你别瞎闹,徐叔叔要做正经事,他又不是来玩的。”
    “没事。”徐阵打断初徵心的话,看着她说:“我还没定下榻的酒店,住你们这里也不错。”
    初徵心觉得唯一不错的地方,大概就是小皮又能缠着他的徐叔叔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四目对视,徐阵竟然对她轻轻一笑,才说:“我先回去把事情做完,酒店见。”
    ……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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