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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部分

我前任都是极品-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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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美男子就该有一个美男子的骄傲。

    “阿爹,我送你去外面看病吧,你天天喝这药,也不管用?”

    夜蓝酒店的一个很特别的房间里,一个年轻女人拿着药对着床上的男人说道。

    男人年纪约莫40多岁。

    不过相比落日坡的其他男人,他40多岁倒是不会看上去苍老。

    哪怕他这会还卧病不起,脸色憔悴。

    男人的皮肤很白,五官特别立体。

    他的鼻子很高,眼睛很大。

    再年轻20年,何秋风在他面前,也未必能压他一头。

    “不用了,阿爹的病阿爹知道。”

    “阿曼,阿爹知道,阿爹要让你守在这里一辈子,确实是难为你了。”

    “可是有些事就是咱们的命。”

    “你会怪阿爹吗?”

    男人接过年轻女人端过来的药,喝了一口,然后说道。

    说完之后,他又咳嗽了几次。

    “阿爹你干嘛这么说,阿曼从来不怪阿爹。”

    “我只想阿爹的病快点好起来,让阿爹陪着阿曼。”

    年轻女人接过女人的碗,然后帮着男人开始捏肩。

    “阿曼,外面的那两个男人有没有欺负你?”

    男人一边享受着女人的伺候,一边问道。

    “阿爹,这两位都挺好。他们不会嫌弃咱们的价钱,也没说其他的话,只是那个年轻一点的像我打听金乌族的事情。”

    阿曼回答道。

    从阿曼成人开始,来这里住店的男人不少。

    很多男人都想打阿曼的主意,不过基本上都吃了闭门羹。

    阿曼的阿爹当家的时候,一直很强势,他本就是一个偏度极佳的男人。

    那些外乡人到了这里,也不敢放肆。

    所以阿曼倒是一直没有麻烦。

    最多也就是被狗男人们的眼睛多注视几眼。

    “哦?”

    坐在床上的男人,突然有些好奇的哦了一声。

 第221章、他和阿爹一样好看

    “你说什么没有?”

    男人又对女人问道。

    “没有,阿爹说过,金乌族是我们的秘密,我们一定要守住。”

    女人对着男人说道。

    “嗯,很好,阿曼你做得不错。”

    男人欣慰的说道。

    “那个年轻男人还说什么了?”

    男人又接着问道。

    “他在向我打听年长的落日坡人,而且他还想找朋友给阿爹看病,来这里看病。”

    “他想过来探望你,不过被我拒绝了。我知道阿爹肯定不愿意。”

    女人如实的回答着男人的问题。

    “阿曼你做得很好。”

    男人端详了一下自己的女儿,突然有些心痛。

    夜蓝酒店再好,但终究只是一个地牢一样的地方。

    可是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他愿意的,但是不愿意又有什么法子?

    “阿爹,我觉得那个男人不像坏人,要不他让他过来看看你,也许你的病能很快治好呢?”

    阿曼突然又说道。

    男人楞了一下。

    自己的女儿,他最清楚不过。

    他从没有说过一个男人不像坏人这样的话语。

    他也很少会评价一个男人,甚至去过多的说一个男人。

    但是自从这次酒店住了两个男人,他已经听过许多遍了。

    “阿曼,你怪阿爹吗,阿爹从来没有跟你说过你阿娘的事情?”

    “你也从小没有阿娘。”

    男人突然有些感慨的对着女儿问道。

    “阿爹不说自然是有阿爹的道理,阿曼从来不怪阿爹。”

    阿曼继续帮着男人揉肩。

    男人此时的眼睛突然有些湿润。

    他趁着女人不注意,用衣服快速的滑过了自己的眼角。

    “阿曼大了,如果阿曼觉得那个男人不是坏人,阿爹不管你,但是你要记住一点,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永远不能离开这个家。”

    “如果那个男人很好,你可以跟他生一个孩子,是男孩或者是女孩都不要紧,但是以后,他也不许离开落日坡。”

    “这是祖训,也是我们的命。”

    男人突然狠心的说道。

    曾经的夜蓝国的主人,那时金乌族。

    一个掌握着西域这么个国度上千年的家族,他们有着厚重的历史底蕴。

    他们对于传承与祖训,也有着坚定的信仰。

    哪怕夜蓝国已经不在,现在只是叫落日坡。

    但是金乌族曾经就是这里的主人,他们要守护这方土地。

    历史在前进,金乌族的人口越来越少,甚至也有族人背叛了祖训,走出了落日坡。

    但他们这一枝金乌族人,一直在坚守。

    阿曼的阿爹阿曼巴图一直以自己是金乌族人而骄傲。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外面的女人。

    那个女人很漂亮,哪怕她比自己大五岁,他依旧是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

    那个女人在落日坡度过了两年,陪着他度过了两年。

    生下孩子的那一刻,她将孩子藏了起来。

    女人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其实一直没有夭折,她更不会知道女儿比她长得还要漂亮。

    女人的家里人来这里将女人拉走了。

    女人的家里人其实也很大度,只要阿曼巴图愿意离开这个鬼地方,他们同意他们交往。

    可是阿曼巴图终究还是不愿意。

    女人求着阿曼巴图跟他一起离开。

    她在这里度过了两年特别苦的日子,那时候,夜蓝酒店还没有建造。

    那时候阿曼巴图的家虽然也还不错,但是落日坡再好的家,又能好到哪里去?

    阿曼巴图赶走了女人,他亲自看着那个陪着自己在落日坡这种地方度过了两年岁月的女人落着眼泪离开。

    他其实又何尝不心疼。

    阿曼巴图将阿曼古丽一手带大。

    阿曼就是他爱情的寄托。

    阿曼就是他信仰的寄托。

    后来他的爱情又来过落日坡一次,然后她给他建造了这座夜蓝酒店。

    夜蓝酒店是阿曼巴图取的名字。

    女人嫁人了,嫁给了一个很有钱的男人。

    当然,女人的家境也非常不错。

    再后来,女人再也没有来过夜蓝酒店。

    她应该也有孩子了吧,她或许已经把他给忘了。

    可是这能怪她么?

    阿曼巴图从来不会怪女人。

    一个外乡女人能够在落日坡生活两年,这本就是一个记录。

    她跪下来求他跟她一起走,阿曼巴图依旧是那么坚决。

    阿曼巴图想起这些往事,突然心很痛。

    阿曼古丽是无辜的,但是他阿曼巴图又何尝不是无辜的?

    他明白自己这一辈子的苦楚,所以这种苦楚如果再嫁接给女儿,对他而言,其实也是非常残忍的。

    他很矛盾,但是他依旧还是坚守了那个金乌族古老的誓言。

    “阿爹,怎么可以这样子?”

    阿曼突然有些搞不懂一向儒雅疼爱自己的阿爹怎么会说这种话。

    “阿曼,我可以允许你有自己的爱情,如果那个男人愿意为你留下来,阿爹也不反对。”

    “但你不能离开,金乌族的血脉不能断。”

    “阿爹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是我不得不说。”

    阿曼巴图狠下心来继续说道。

    阿曼古丽突然从床上下来,然后生气的端着碗离开了男人的屋子。

    夜蓝酒店就是一个地牢,一个上着心锁的地牢。

    金乌族古老的誓言,给阿曼巴图与阿曼古丽锁住了心。

    阿曼古丽从没想过自己会有爱情。

    阿爹的话,太过匪夷所思。

    可是她从小就与阿曼巴图相依为命,阿曼巴图一直都是那么好。

    阿曼巴图一直也再给她灌输金乌族的那些高贵和古老传说,乃至誓言。

    她已经从骨子里认同了这就是命。

    阿曼古丽坐在酒店的收银台,翻转着阿爹给她的一块玉。

    阿爹说,这就是金乌族正儿八经的血脉才会有的金乌玉。

    她脑子很乱。

    就在阿曼在那边烦恼和思考的时候,何秋风突然走了过来。

    “阿曼,我送你一本书,这是炎国著名都市作家韩家大公子写的一本书我真不想吃软饭,你空下来的时候可以看看,打发一下时间。”

    何秋风将一本小树递给阿曼说道。

    何秋风觉得像阿曼这样的女人,那就是宝藏女孩,她现在之所以这么淡然。

    或许跟她长期被关在这里有关系。

    打开一个女人的心,就是要让她知道,其实这世界上有很多地方,很多人,很多事比待在夜蓝酒店好。

    男人泡妞,有时候采取迂回政策,其实也是极棒的。

    “谢谢!”

    阿曼接过了书,笑了笑说道。

    此时,她再看何秋风的时候,她倒是觉得这个男人和阿爹一样好看。

    至少在她见过的男人当中,只有何秋风与阿爹最好看。

 第222章、相逢便是缘

    落日坡的下午好像格外漫长。

    何秋风将书送给了阿曼古丽之后,就一个人走出了夜澜酒店。

    吃过午饭之后,他已经在房间里休息了几个小时。

    因为实在是无聊,所以他才走出房间出来透透气。

    在落日坡手机没有信号。

    所以在落日坡没有什么其他特别的娱乐活动。

    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

    不过落日坡的太阳依旧还是挂在天空的中央。

    只是温度相比何秋风吴吴三回来的时候,好像降低了一些。

    何秋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走着。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何秋风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说很少会有外面的人在这边能够呆长时间。

    这里好像也就黄沙更多一些,日头更长一些。

    除此以外,再无其他的不同之处。

    此时的落日坡一丝风都没有。

    何秋风就这么走着走着。

    一个多小时过去,太阳好像一下子就变成红色了。

    “美,真美。”

    何秋风抬头望去,这是他在落日坡看到的最美的景色。

    落日坡的太阳好像在落山之前,比外面的太阳更大一些,也更红一些。

    当地人说,差不多从六点钟开始,只要有太阳,落日坡的太阳一直会维持这样一个状态,一直到晚上八九点钟。

    突然何秋风看见远处有一丝烟雾垂直上青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一首古诗的意境很自然的就出现在了何秋风的脑子里。

    何秋风沿着孤烟的地方走去。

    一个人什么都干不了的时候,反而就愿意做一些无聊的事情。

    或许此时的何秋风就是这样一个状态吧。

    走到孤烟的原点,何秋风才发现是两个熊孩子在点火烤东西吃。

    两个孩子不过十来岁的样子。

    他们的鼻梁很高,皮肤黢黑,人也很瘦。

    看见一个陌生人走了过来,两个孩子就这么看着这个很白的陌生人。

    “你们在吃什么?能不能跟我分享一些。”

    何秋风无聊,就逗两孩子玩。

    两个孩子看了看何秋风,连连摇头,表示不愿意。

    “我拿钱买行吗?”

    何秋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百块钱。

    两个孩子依旧还是摇摇头。

    “哥哥,你要是真的想吃,我把这个分你一半吧。”

    终于一个个头小一点的小男孩将手上的一个类似红薯的东西,掰了一半递给何秋风。

    何秋风接过孩子的半截烧烤过的类似红薯的东西,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

    两个孩子并没有接过何秋风的钱。

    何秋风只好将钱收了起来。

    两个孩子看这个陌生人并没有什么其他恶意,而且还像他们一样的坐在地上,他们也就没有那么拘束起来,然后大口的吃着手中的食物。

    何秋风也跟他们一样,吃了一口手中的食物。

    这个食物的味道与烤红薯差不多的味道。

    “你们为什么要在这里烤这个吃?”

    何秋风一边吃着一边笑着问道。

    “这个是我们从阿来大叔的地里偷过来的,我们家没有这个。”

    个子小一点的男孩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回答道。

    “哦?这个东西很稀奇吗?”

    何秋风好奇的问道。

    “咱们这边能够种出甜薯的土地很少,阿来大叔家这种地很多。”

    “我们家是没有的。”

    个子小一点的男孩又接着说道。

    “我们家也没有,咱们落日坡这么大,能有这种地的也就那么几家。”

    这时候一直不说话的个子高的男孩终于说话了。

    “你们为什么不搬出去?”

    何秋风突然觉得自己手中的甜薯原来还真的挺贵重。

    很多事情,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他又如何知道,在这样的一个世界,还会有人觉得吃一口甜薯就是奢侈。

    “我阿爹身体不好,出去也赚不了钱,我阿爷年纪大了,也走不了。”

    “我长大了,一定要出去,然后接我阿爹和阿爷出去,听说外面的世界有很多好吃的。”

    “也不会到处都是黄沙。”

    个子小一点的男孩,吃着甜薯,很是满足的说道。

    “我没有阿爹,我阿娘只能等我长大带她出去。”

    个子高一点的男孩,这会也接着说道。

    何秋风看着两个男孩,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么大的孩子,在大城市里或许懂得已经很多很多了。

    但是在这里,十来岁的孩子,他们的想法却只是这么简单。

    “那我要是带你们出去,你们愿不愿意?”

    何秋风突然笑了笑说道。

    何秋风不是一个圣人。可是看着两个身上脏兮兮的孩子,眼神里不带一丝杂质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可以做一件好事。

    相逢就是缘,何秋风觉得自己和这两个孩子就是很有缘的。

    “不行的,我走了,我阿娘怎么办?”

    个子高的男孩,拒绝着说道。

    “我也不能走,我阿爹的药都是我端的,我走了,我阿爹就没人端药了。我还要帮我阿爷干活。”

    这时候个子小一点的男孩也摇着头说道。

    何秋风没再说话。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红日依旧,茫茫的黄沙地,好像倾刻之间都变得红彤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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