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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部分

我在古代当团宠-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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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瀛州的气候跟莒州的差不多,所以,明昭觉得若是冬小麦能在莒州存活,那么在瀛洲也肯定没有问题。

    连着五天的日夜兼程,明昭虽说已经习惯了走南闯北,还是觉得此次的强度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次,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

    向禹看着心疼,几次相劝。

    明昭却咬牙坚持道:“这种植和收获差不多,错失了良机,极有可能颗粒无收的。快了!快到了!”

    向禹道:“到达瀛州的府城必须休息一天,否则,这冬小麦的始终你就别想了。”

    明昭笑笑,“这次听干爹的。”她也的确是觉得到达了体力的极限。

    说起来,也是这些时日奔波的太厉害,她的小身体亏损的厉害,一直都没有修养过来。

    等到冬小麦播种完毕,她一定要好好的睡上个三天三夜。

    夜幕降临,他们在距离府城最近的镇子上落脚。

    镇上只有一家客栈,看着有些破旧,好在还算干净,也只能将就一晚了。

    客栈包括了几个院落,因为带的人多,他们就包下了两个。

    明昭到向禹的院子陪着他吃晚饭,向禹有些内疚,“紧赶慢赶还是没能赶在天黑之前进城。这样的条件,委屈你了。”

    “瞧干爹说的。”明昭不以为意的笑笑,“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这些年在外漂泊,破庙野外都睡过,这算是好的了。再者说了,明儿赶早进城,正好赶上瀛州府城的繁华,不是正好吗?”

    向禹听得心酸,“所谓的随遇而安,其实都是逼出来的。”

    姑娘若是娇着养,走到哪里都会前呼后拥,在吃穿住行上更是不会委屈自己半点的。

    而眼前的这个,在摸爬滚打中,早早的学会了以苦为乐。

    明昭道:“我觉得这样子挺好的,所谓的不经磨难不成佛。人在成长的时候,多经历一些艰难困苦,在往后的日子里才会养成豁达的心态。将来无论再面对怎样的境况,都能够淡然处之了。”

    “可你毕竟是女孩子!”向禹在心里叹气,若是男孩子,他也愿意放养出去摔打。

    明昭道:“没想到在向三元的心里,也是有着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的。”

    向禹瞪眼,“我是那个意思吗?”

    明昭嘻嘻笑,忙转移话题道:“到达府城后,冬小麦的种植就显得尤为迫切了。对于拿下瀛州知府,干爹可有把握?”

    向禹道:“那你可知这孙仁昌是什么来头?”

    明昭道:“我只知他在瀛州知府的位子上已经呆了五年,不是近三年换上的,那应该不是金爷的人。这种人在瀛州盘踞了这么久,早就成了老油条。只怕这块骨头不好啃啊!”

    向禹示意红枫去外面守着,然后把门带上。

    明昭吐了吐舌头,如今已经到了人家的底盘,还敢妄议地头蛇,的确不该这般的明目张胆。

    向禹道:“一个背后没有靠山的人怎么可能在瀛州这块地上一呆就是五年?”

    明昭皱了小眉头,“我当初来瀛州买地的时候,对于孙知府也是调查了一番的。他本是寒门学子出身,娶的还是自己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无论是老孙家这边,还是妻族那边,压根儿就没有什么有分量的人物。而且私下里打听了一下民声,老百姓对于这位孙知府还是很满意的。所以,我就认为这是一个真正有本事的人,而且能够凭借着自己的能力走到今天这一步,也着实不容易。”

    向禹眼眸闪了闪,“你在瀛州买了地?”

    “正想着跟干爹说这事呢!”明昭嘻嘻笑,“这几年弄了些银子,便想着置产。不为别的,就为那些个为我出生入死的兄弟,将来有个好归处。战争不可能永无止境的打下去,迟早有天下归一的一天。到时候,我们这些个曾经做老鼠的人,只怕还是见不得光的。我就想着存些地,将来就算无处可去也可以做个田舍翁。”

    向禹倒吸了口凉气,“你真的就是那个老鼠头子?”

    “噗——”明昭喷笑,“干爹这称谓着实难听,别人可都是喊我鼠大王的。”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三百一十四章 夜袭被困

    向禹道:“我一直都有种直觉,这老鼠头子肯定是你。几次跟主上求证,他都一副打死不承认的架势。还真是你啊!”

    明昭道:“我就没想过要瞒着干爹,但此事牵扯甚多,还望干爹守口如瓶。就是干娘那里,能不让她知晓的就别告诉了,免得她日夜担忧的寝食难安。”

    向禹点点头,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可以答应你,但你也得答应我,以后那种事不要再做了。你已经长成大姑娘了,将来是要嫁人的,再跟一帮男人搅和在一起,肯定会影响你的名声的。”

    明昭忙应声,“干爹放心吧!我已经决定金盆洗手了。咱们还是来说说瀛州这边的那块地吧!差不多有五百亩,趁着这个机会就全部种上冬小麦吧!只要有人挑了头,相信后面的事情就容易多了。”

    向禹颔首,“原来你心里早有了章程啊!”

    明昭不好意思的笑笑,“我这法子,就是笨法子,以民之身入手,搁在干爹这里肯定就不够看了。我相信干爹作为咱们镇北王的钦差大臣来到这瀛州,从官入手,肯定更能够事半功倍。”

    向禹哈哈大笑,“你这拍马屁的功夫见长啊!这高帽子往我这头上一戴,我若不拿出点儿手段来,岂不是让你看轻了?”

    明昭也跟着笑,她这干爹肯陪她来走这一遭,绝对不是因为护犊子,而是心有成算的。

    向禹敛了笑,“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冬小麦的试种这件事,若非碰到了承颐,他将消息传回了悠州,你就没想到给主上递个话?真要自己蛮干?”

    明昭小小的吸了口气,“等着冬小麦试种成功了,我自然会去跟金爷说的。但在那之前,是没想要镇北王府承担风险的。”

    “你个傻丫头!”向禹抬手想要敲她的脑门,想到她是大姑娘,又将手收了回去。

    明昭缩着脑袋起身,“时辰不早了,我先回房安置了,干爹也早点儿睡。明儿进城后,没有刀枪的战争可就开始了。”

    向禹看着小丫头落荒而逃,不禁摇头失笑。

    是夜,上弦月挂在西天,很快的就隐没在了云层中。

    时不时的传来夜猫子的叫声,给人阴森可怖的感觉。

    明昭是被摇醒的,刚想张嘴发问,嘴巴就被用手堵上了。若非感受到了红枫的熟悉气息,她定是要做激烈的反抗的。

    外面传来了短兵相接的声音。

    明昭暗咬唇,懊恼的不行,真是睡的太死了,对于周遭竟是丧失了以往该有的警惕心。

    红枫无声的为明昭穿了衣服,然后径直抱着明昭躲向了墙角。

    外面的打斗声很是激烈,不时地有惨叫闷哼声响起。

    明昭心里发毛,不知道睡在隔壁的向禹怎样了,这个时候又不能发问,生怕暴露了自己。

    脑子里飞快的旋转,这伙贼人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若说是瀛州当地的土匪,这镇子离着府城这样的近,他们还敢铤而走险,是谁给他们的胆子?

    莫非这孙仁昌的治下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太平?

    可她以往也是出入过瀛州地界的,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匪患的。

    或者,这伙贼人的目标不是她,而是冲着向禹来的?

    可向禹的身上又有什么是他们所图谋的呢?

    利箭破空而来,钉在了窗棂上,随之一团火焰冒气,烟气便直钻鼻子而来。

    明昭紧紧的握住了红枫的手,下巴冲着门口示意。

    与其躲在这里被动,倒不如冲出去还能搏一线生机。

    何况,窗棂很快就会烧尽,火就会蔓延到屋内。她们躲在这里最大的可能就是成为烤肉。若是贼人这会儿从窗子里冲进来,她们怕是连反抗的能力都失了。

    红枫心领神会,护着明昭到了门后,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猛的拉开门,却又很快的退到明昭身边。

    没有暗箭射进来,亦没有人趁机而入。

    除了不远处传来了走水的喊声,整个客栈却是反常的沉静了下来。

    这种沉静比着刀剑的碰撞更令人心慌。

    火光在屋内肆虐,似乎她们只剩下走出去这一个选择。

    明昭扭头看了看黑洞洞的窗口,跟红枫的视线在火光的照耀下碰撞在一起。

    红枫一把抱起明昭,以箭一般的速度直奔窗口,毫不犹豫的穿了出去,落地后就地一滚,两人身上的火苗就都灭了,然后拉着明昭弹跳而起,倒退着到了墙边。

    借着屋里的火光,院子里的景象一目了然。

    新字四姐妹以及惯常跟在她身边的新杨和新槐都被制住了,包括红杉,每个人的身后都站着一个黑衣人,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剑。

    院子的四周,更是布满了弓箭手。

    明昭心中一凉,看这架势,只怕她今天是插翅难飞了。

    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高大的黑衣人走了进来,脸上还蒙着黑巾。进门后的视线直直的朝着明昭射了过来。

    明昭打了个激灵,那种感觉就如同被毒蛇窥伺。

    红枫把明昭往身后一挡,厉喝道:“你们是什么人?究竟想做什么?识相的,赶紧把我们的人放了?”

    黑衣人的眸子眯了起来,径直往明昭这边走过来,“徐明昭,你的本事呢?你的嚣张气焰呢?果然是只遇到事情只知道躲藏的老鼠!”

    明昭的心里咯噔一下,这人用了假嗓音说话,虽然听不出是谁,但显然是认识的,不然不会刻意变了声音。

    而且此人不但认识她的本人,还知晓她的化名。

    这般的上门行刺,莫非是自己过去三年结的仇家?

    真要是这样,今夜的事注定是不能善了了。

    三年的时间,她以鼠大王的身份打劫了不少的粮草,恨不得她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却又说不通啊!

    她以鼠大王的身份行走的时候,是刻意穿了男装的,而且就是身边的这几个丫鬟也都是女扮男装的。不仅如此,她们还会刻意的化妆,改变原来的样子。

    这人是怎么知晓她那层身份的?

    莫非是她的身边出现了叛徒?

    好吧!她得承认,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三百一十五章 阴魂不散

    明昭在心里叹气,抢劫粮草更不是说说就能办成的事情,因此,她的手下是养了不少的人的。而那么多的人想要隐藏踪迹,就绝非易事了。所以,有人被人盯上了,说出她的一两个特征,总归是有迹可循的。

    但是,即便对方再怎么怀疑,她也是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她如今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谁要是把她跟飞扬跋扈的鼠大王联系在一起,那就只能说明自己眼瞎。

    明昭嗤笑一声,“藏头露尾!我看你们才更像是鼠辈吧!有本事,以真面目示人啊!”

    驱将不如激将,过过嘴瘾这种事,她最擅长了。

    何况,就算是四面埋伏了,谁说她就一定会坐以待毙?

    不到最后一刻,就一切皆有可能。

    “你就一点儿都不怕吗?”黑衣人又前进了两步,声音有着胜券在握的愉悦。

    明昭暗咬牙,“怕!怕得要死!可我就算是吓的哭了,你就会带着你的人撤退吗?”

    黑衣人大笑,“徐明昭,你果然是与众不同的。”

    明昭也不想再跟他兜弯子,继续刺他道:“你既是知晓我是谁,那就证明是熟人,你不肯以真面目见我,莫非是没脸见人?”

    举凡心高气傲之人,最是受不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激。

    何况,明昭现在就跟案板上的肉差不多,这般重压之下,显然是翻不出多大的浪来了。

    黑衣人抬手,把蒙面巾往下一拉,就露出了一张面若冠玉的容颜。薄薄的唇角配合着桃花眼一起上挑,“徐明昭,咱们又见面了。”

    明昭的下巴差点儿跌落地面,“魏希颋?”

    眼前这个人可不就是历经两朝的魏国公之子魏希颋嘛!

    明昭怎么也没想到,他堂堂一个世子,居然会跑到北地来,而且还整出了这么大的阵仗来对付她。

    真是个小肚鸡肠的男人!

    她到底哪里招他惹他了?他怎么就阴魂不散的不肯放过她呢?

    当初在凤凰城的初次见面,就闹的非常不愉快。

    后来再见是在一年前,在大齐和南吴最后一战战场了,她带着人先把南吴的粮草给劫了。南吴因此节节败退,大齐乘胜追击,就在他们得意忘形的时候,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又把大齐的粮草给劫了。

    做这种事,对她和她的队伍来说,都算是轻车熟路。

    草一般是就地焚烧或者扔弃,毕竟不适应,目标还大。粮食则会就地转入地底。

    这也算是得益于前世地道战的经验,她的人一般会提前打探消息,然后会在可能作战的地点附近挖好地道。一旦打劫成功,粮食和人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转移到底下。

    一般会在地下呆个十天八天的,然后人员陆续的潜出,粮食则要半年或一年的时间再陆续的取出。

    所以,称他们为老鼠,也是名副其实的。

    但凡事都有意外,大齐和南吴的战争打不下去了,都选择了撤兵。

    大齐的主帅是魏国公,她是早就打探好了的,只是没想到这世子魏希颋也在军中。

    魏希颋这个人别看着年少,却也是相当的能干和敏锐的。

    她刚从地底下钻出来不久,就好巧不巧的碰上了,索性她那时候着了女装,伙同几个丫鬟做游人的装扮。

    她没有想到的是,魏希颋居然还记得她,擦肩而过后居然会调转马头回来拦她的路。

    也跟现在一样,直呼她的名字,问她:“徐明昭,你怎么在这里?”

    她也算是刀尖上滚过的人,早就练成了一副沉稳的心态。但毕竟经历这战事,诚惶诚恐的姿态还是要摆的,刚从地底下爬出来的苍白的脸色倒也应景,便半真半假的声称自己是从江南要去北地探亲,没想到会赶上战争,整个人吓了个半死。

    她和他只是见过不愉快的一面而已,再见也不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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