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重回一把火 >

第110部分

重回一把火-第110部分

小说: 重回一把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王八蛋!”

    侯艺雯蹭地一下站了起来,含着泪说了这么一句,扭头冲出了包厢。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立即又让包房里的气氛变得尴尬了起来,大家齐齐看向了余文钢,露出了欲言即止的神情。

    只有余文钢脸上还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

    “余文钢,你赶紧追出去看看,跟侯艺雯道个歉呗。”

    匡雪君大着胆子劝道。

    “不用了,没事的。”

    余文钢的脸上还是挂着一丝淡定的笑容,根本就没有追出去赔礼道歉加哄的迹象。

    “要不……我帮你看看去吧。”

    匡雪君站了起来,拎上了自己的书包。

    匡大姐就是匡大姐,永远都有着一颗悲天悯人之心。

    余文钢点了点头。

    确实,他刚才说那样的话,对侯艺雯来说,肯定很残忍,但他觉得这是必要的。

    一个人可以傲。

    但绝对要懂得分场合。

    不管侯艺雯跟他关系有多亲近,也不管他的心有多大,如果在公众场合连怎么说话都不懂的话,余文钢肯定是会给她一点教训的。

    “文钢,你真牛,连这样的话都敢说,我看你是不想追她了!”

    匡雪君出门后,何易伟立即就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当然,这其中自然带有嘲讽和幸灾乐祸的意味。

    余文钢立即就回道:“伟哥,学着点,不管你对一个女人多有感觉,都必须得记住一点,当舔狗是没有前途的!”

    “舔狗?什么意思啊?”

    何易伟不解地问了起来。

    余文钢这才反应过来,舔狗是一个后世才流行的网络用语,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实在还是有点陌生。

    “养过狗吗?狗就是那种德性,你越虐待它,它就越是摇头摆尾,一个劲地想来舔你,那就是舔狗。”

    包房里又陷入了沉寂。

    因为刚才的这一闹,余文钢好不容易调节起来的良好气氛一下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都撤吧,散场。”

    余文钢稍显烦躁地挥了挥手。

    一出戏已落幕,确实该收场了。

    重回一把火

 第226章 我有病

    舔狗是没有前途的!

    回到宿舍后,何易伟也还在回味着余文钢的这句话。

    这倒不是他觉得这句话很有哲理,而是他从这句话里听出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余文钢对待侯艺雯的态度似乎变了!

    狗吃屎,猫上树,八卦之人永远惦记的还是那点八卦事。

    他立即就问了起来:“哎,文钢,你现在是不是改主意啦?不打算追侯艺雯了,准备改追柳晨雨了吗?”

    余文钢:“……”

    根本就没追过,何来改主意之说?

    对于侯艺雯,他的心思还真是有点复杂。

    在没有亲密接触之前,在他的印象中,侯艺雯是一个开朗、大方、有修养的大家闺秀,可是在亲密接触之后,他这才发现,修养的外表下竟然还藏着一只小刺猬,看似可爱,可时不时会把刺给竖起来,扎你一两下,把你搞得不痛不痒。

    因此,深思熟虑之后,他觉得还是稍稍保持一点距离为妙。

    这也是他今天为啥要当众刺激侯艺雯的原因。

    “切,我有说过要追她吗?”

    余文钢立即就矢口否认。

    拿侯艺雯当挡箭牌的事,是他对目标不够了解的情况下摆的乌龙,为了避免自己不被侯艺雯那高傲的小妞给怼死,他觉得有必要换个新的目标了。

    当然,换柳晨雨也是不行的。

    换谁都可以,绝对不能在这世跟柳晨雨有任何暧昧。

    哪怕半点谣言都不行。

    于是他恶狠狠地说道:“至于柳师姐,你可别瞎说啊,要是有半点谣言从你嘴里传出去,我绝对把你揍得叫爹喊娘。”

    何易伟尴尬地笑了笑。

    在通一班的众多人里面,他是最敢跟余文钢开玩笑的一个,但有一种情况下例外,那就是余文钢板起脸来说话的时候。

    他知道,余文钢一旦变得严肃认真,那绝对是会很较真的,后果真的很严重。

    宿舍里总算暂时安静了下来。

    余文钢有时间来理一理自己的思路了。

    因为三大项目即将启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将会很忙很忙,但应该不包括接下来的这几天。

    接下来的这几天他要做什么?

    明天下午,是跟校团委关于歌手大赛的合作沟通会,任何晚上则是他、俞一尘、李一诚的饭局。

    后天下午,是迎国庆文艺晚会的彩排,晚上则是文艺晚会的正式演出。

    演出之后,他就得马上去火车站迎接即将到来的梁老师跟老余。

    然后再接下来,就是长达七天的国庆假期。

    在国庆假期间,他除了得陪梁老师跟老余游江陵以外,还得筹备电脑服务社开业的事。

    至于国庆假之后,就更是有得他忙了,估计到时候电脑服务社、星辉世纪的项目、校园卡项目这三大项目都得同时启动。

    对了,还有国庆后马上就会开锣的新生杯篮球赛。

    到时就更有得他忙了。

    也就是说,属于他的空闲时间真的很少很少。

    一想到新生杯篮球赛,他又突然想起来,自己曾答应过柳晨雨好好参加比赛的,可到现在为止,他竟然连篮球场都还一次没去过,更别说带着班上的兄弟们练球了。

    他立即就跟葛中杰说:“老大,你去通知一下这几人,今天下午四点准时集合去篮球场练球,不许迟到。”

    他一连报出了程学敏、周树荣、丁亚平、任友松等好几位班上男生的名字。

    因为有着前世的记忆,他很清楚班上那几人篮球打得还行,因此,就算今天才开始练习,他也有信心带着通一班在新生杯篮球赛上取得一个好的名字。

    “四点?你确定是四点吗?今天下午的心理学课不去上了?”

    葛中杰惊讶地问了一句。

    余文钢:“……”

    如果不是葛中杰提醒,他差点忘记了,这一周已经开始了选修课的上课,而他跟宿舍里的几位兄弟,是报了心理学和西方哲学这两门课的,心理学的课就在周二下午,而西方哲学则是在周四下午。

    按理说,像选修课这种公共课,一上课就是上百人,去不去都问题不大,就算任课老师会抽着点名,有人帮忙答到就可以了。

    可余文钢并不想随意缺这两门课。

    他之所以选择这两门课来选修,目的并不是为了拿学分,而是真想通过这两门课去学点东西。

    这其实是两门很有意思的课。

    其中,哲学是研究世界的,而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在余文钢看来,世界和人就已经涵盖了差不多人的一生的全部,在前世,他活得有点不明不白,而这一世,他希望自己能活得明白一点。

    因此,好好学习一下研究世界和人的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而且,他现在在各方面的表现,已远远超出跟他年龄相符的正常范畴,就算他已经有天才人设来做挡箭牌,那也还是不够的,如果再加上哲学和心理学爱好者这块听起来很高深的挡箭牌的话,可能会更加合理一点。

    基于这两点原因,他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去课堂上露个面的。

    尽管这种大课未必真能教给他太多东西。

    “那就通知他们四点半集合。”

    余文钢立即就改口了。

    根据排课时间,心理学的课是下午两点上课,下午三点四十分下课,而上课地点是在文理学部的社科院那边,赶回来还需要一点时间。

    因此,余文钢把篮球练习的集合时间延后了半小时。

    ……

    事实证明,余文钢的选择是对的,他的担心也是多余的。

    他原本以为,像这种内容很浅显的公共课,理应无法让他真正学到太多有用的东西,可老师一开讲,其脱离课本所讲述的内容,一下子就把他深深给吸引住了。

    你是否有病?

    黑板上板书着这几个大字。

    这就是心理学第一堂课的主题,而老师所讲述的内容,就是教会大家如何去判断自己是否心理健康,黑板上还板书着一长串的判断标准。

    “靠,文钢,跟着你选了这样一门选修课来听,我?有病!”

    我之蜜糖,人之砒霜。

    余文钢听得津津有味的一堂课,何易伟却是听了一小会就开始不耐烦了,低声对着余文钢抱怨了起来。

    “我也有病。”

    余文钢低声回了一句。

    只不过他的目光盯在了黑板上一连串判断标准的最后一条。

    有爱与被爱的能力!

    我有吗?

    重回一把火

 第227章 你妹的,还好吗?

    一直到上完课回到宿舍,余文钢的思维都还没完全从“我有病”这一结论中完全脱离出来。

    爱与被爱的能力!

    在这一点上,他确实不具备了。

    严格来说,是还具乍见之欢的能力,却缺少了久处不厌的能力。

    打个比方说,他在这一世见到侯艺雯时,凭借前世对她的了解,颜值身材在线、性格大方直爽低调的侯艺雯立即就对他形成了一定的吸引力。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向她提出了“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互为挡箭牌的提议。

    从心理学上来说,这就是一种源自于潜意识的喜欢,只不过被他的意识思维裹挟上了一块挡箭牌,来为他自己留下一条退路。

    可是在经过充分的接触和了解后,因为侯艺雯的傲娇和屡次用言语刺痛他,这种源自潜意识的喜欢很快就退却了,变成了抗拒。

    正因为如此,他在中午才会在何易伟面前否认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这明显是在打退堂鼓。

    他若真还具备久处不厌的能力的话,包容侯艺雯的那点小傲娇又算的了什么?

    严格来说,这其实是一种渣。

    精神渣。

    撩了人家,却不给任何解释抽身就跑,这样的行为其实比脚踏几只船、搞多人运动更渣,渣得连正在反省自己的余文钢都开始鄙视自己。

    唉,没救了!

    摇了摇头后,他再次吩咐了葛中杰一声:“老大,通知大家赶紧换衣服集合,去篮球场。”

    他准备去篮球场好好发泄一番了。

    重生了这么久,每天早上的晨跑他一直在坚持,可篮球却一次都还没摸过,这实在是有负于前世电信院“篮球王子”的美名。

    在葛中杰的再次通知下,被余文钢点名的几位男同学很快在305宿舍跟余文钢汇合。

    该出发去篮球场了。

    按照新生杯篮球赛的比赛规则,每班报名队员最少8人,最多不得超过12人,余文钢根据本班的情况,准备安排一支十人左右的队伍,其中主力五人,替补五人,正好能内部打个全场。

    没办法,越是有名的大学,就越多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只有少数人在有着好成绩的同时,还具备不错的运动天赋及爱好,因此,余文钢只能在矮个中拔高个。

    只不过这一次,他只点名了其中的四人:程学敏、周树荣、丁亚平、任友松。

    这四人再加上他自己,将是通一班的绝对主力。

    至于像葛中杰那样的,只能算是运动天赋还行,但篮球水平却极其勉强的替补。

    “班长,咱们去哪个篮球场?”

    身穿一身篮球服,长得白白净净的丁亚平稍显腼腆又稍带兴奋地问道。

    “去学生活动中心旁边那个吧。”

    余文钢不假思索地回道。

    在江大,因为学生人数众多,因此运动场地也很多,就算是在信息学部,大大小小的篮球场也有七八个,而学生活动中心旁边那个,则是余文钢前世最喜欢去的一个。

    “哇塞,那里可是高手如云啊!咱们行吗?”

    丁亚平略显担心地问道。

    别看丁亚平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很斯文,但他篮球其实还算是打得不错的,而作为通一班为数不多的篮球爱好者,他早已考察过信息学部的各个篮球场,摸清了底细。

    “有我在,不行也得行啊!”

    余文钢颇为自信地回道。

    他之所以选择活动中心旁边的篮球场,原因就在于那里高手如云,几乎汇集了整个信息学部篮球打得最好的一帮人。

    在余文钢看来,一支尚未经过磨合的全新队伍,只有跟高手去对抗,才能快速磨练成型,逐渐打出默契的配合来。

    而通一班的这支主力队伍,相对于大学内的业余水平来说,其实并不算差。

    比如说丁亚平。

    别看他长得斯斯文文、白白净净,身体略显单薄,个子也仅有一米七五左右,对抗能力相对稍差,但余文钢知道,这家伙投得一手很准的三分球,是得分后卫的有力人选。

    再比如说任友松。

    这家伙个子很矮,顶多一米七,但他却十分的灵活,不仅控得一手好球,还有一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断神技,是控球后卫的绝佳人选。

    又比如说程学敏。

    皮肤黝黑的程学敏身高一米八左右,论个头,比余文钢还要矮了几公分,可余文钢知道,这个敦实的家伙不仅底盘很稳,还有着相当不错的弹跳力,在防守跟抢篮板方面是一把好手。

    最后说周树荣。

    这位来自山东的汉子,身高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比余文钢还高出半个头,这样的家伙往篮下一站,就能给他人巨大的威胁力。

    这是中锋的绝佳人选。

    至于余文钢自己,能突能防,能控能抢,远中近得分能力都一流,是篮球场上的多面手,队伍齐整时,他可以安安分分地打个小前锋,不齐整时替补那个位置都不会差。

    这样的队伍,打打班级赛一点问题都没有。

    “走,咱们去篮球场亮个相,打爆那帮家伙!”

    余文钢抱起了一个在回来路上新买的篮球,开始为大家打气。

    在球场上,球可以输,但气势不能输。

    当然,他也想以一种特别的出场方式,去会会前世篮球场上那帮外班兄弟了,比如说许峰之类的。

    许峰!

    许莉她哥!

    你妹的,还好吗?

    一听说余文钢准备去挑战代表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