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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我不是野人-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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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喜欢这柄锤子,且不论男女,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一柄锤子,而云川手里的铜矿实在是太少了。

    他手里的铜矿仅仅能铸造出来一柄铜锤,一块铜板,而这两样东西都是云川冶铁用的最重要的器具。

    铸造这些东西很容易,就是太费炉子了,基本上冶炼一次,炉子就废了,坩埚上也会沾满铜以及杂质,也就废掉了。

    而冶铁是一个极为繁琐的重复性工作,第一炉出来的铁什么都不是,也就比石头黏一点,没有用,除非可以重复不断地冶炼,铸造,才能得到一块比较有用的铁。

    铁出来之后,还需要继续冶炼用力搅拌才能变成钢,铁目前对云川的作用不大,除非他能把钢弄出来。

    云川低头看看自己因为炼铜被火烤的蜕皮的两条胳膊,抬头看看风雨欲来的天空,重重的叹了口气。

    亲力亲为的感觉实在是太差了。

 第二十五章雷劈错了

    第二十五章雷,劈错了!

    站在族人中间,云川自觉不自觉地就高人一等。

    没错,就是高人一等,这与他的身份无关,只跟能力有关。

    在母亲的部落中,有能力的人总是会出头的,就算不出头,族人们也会帮他出头,就像母亲,就像他在部落中自然占据了高位是一样的。

    在这方面,野人并不是野人,而是一个个极为聪明的裁判者,他们能用最朴素的视角判断出谁必须要干活,谁可以不干活。

    在部落中,每一个人都要干活,每一个人都要战斗,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不干活光吃饭。

    除非这个人不干活却能给大家创造出更多的食物才成。

    云川毫无疑问就是这么一个人。

    远处的桃树已经泛红,大地上也有了星星点点的绿色,碧沉沉的河水开始上涨,有时候还能从河水看到零星的冰块。

    当然,还有零星的尸体。

    河水里的尸体比正常人大的多,也就是所谓的巨人观。

    这个模样的尸体应该在河水里浸泡了很长时间了。

    所以,云川可以肯定,在大河的上游,正在发生一场战争。

    一具尸体停留在了回水湾附近,几条鲶鱼正在啃咬尸体,在河水的掩护下,鲶鱼推动了尸体,那个尸体好像活过来一般。

    云川仔细的观察着尸体,没有打搅鲶鱼进食,这是一具没了一条胳膊的尸体,一条鲶鱼正在啃咬断口处,就好像他的胳膊又长出来了一般。

    尸体没什么看头,是一具男人的尸骨,一如既往地丑陋,死后呈现出来的巨人观模样,反而像是把他打扮了一下,让他原本扁平的脸变得立体了一些,也比活着的时候更好看了一些。

    这些不重要,云川看的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胳膊的断口处,虽然这里被鱼啃咬的不像样子,即便如此,云川依旧能看的出来,创口整齐,这个人的胳膊是被刀子砍掉的。

    石斧没有这样的能力,只有金属武器才有这样的本事。

    想到金属武器,云川就没来由的想到了那个带着青铜剑的轩辕。

    平原部落因为去年的那场洪水没了饭吃,那么,以轩辕的智慧他绝对想不出除过抢劫之外任何可以帮助族人的办法的。

    抢劫集市不过是他应急的一种方式,抢劫丘陵野人部落才是他最重要的目的。

    因为是冬日的缘故,浮尸没有腐烂,只是被泡成了巨人观,这样的尸体,在水中至少泡了十天的样子。

    也就是说,十天前,在这条河的上游,发生了丘陵部落与平原部落之间的战争。

    用竹竿把尸体推到河道里让他继续旅行,云川就没来由的想起那个被他毒死的没鼻子的男人。

    云川很肯定,那个人那么聪明,一定是轩辕派来探路的探子。

    既然如此,就说明,轩辕来丘陵部落不仅仅是要抢夺物资,还有劫掠这里的野人给他们当奴隶的想法。

    毕竟,那么大的一场洪水,他的部族人口一定损失惨重。

    阿布今天捕捉到了很多鲶鱼,他们好像更喜欢这种肉很多,油很大的鱼,唯独云川对这东西没有半点兴趣。

    以前,人们总说杞人忧天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其实但凡有这种想法的人其实都是智者。

    就像云川能通过一具尸体,再连接自己以前得到的一些消息,相互印证之下,就基本得到了轩辕迟早会来到自己部落的消息。

    所以,钢铁的冶炼再也不能等了。

    铁沙不经烧,一捧铁沙倒进坩埚之留下一点铁水,而杂质实在是太多了。

    云川一遍遍的刮掉杂质,以至于两百多斤铁沙,最后只弄出来了一个七八斤重的铁条。

    铁条很脆,掉红砂岩上就摔成了七八块,云川把这块铁继续放进炉子里烧,还让阿布带着五六个少年疯狂的用竹筒往炉子里打气。

    炉火熊熊,铁块再一次融化,依旧出现了很多杂质。

    炼铁的过程云川重复了四次,才得到了一块品质稍微好一点的生铁。

    下一次,就要开始炒钢了,云川不知道能不能成,他手头的东西实在是太欠缺了。

    把坩埚里也不知是铁水,还是钢水的液体倒进了沙模里,一柄云川常见的刀的模样就出现了。

    等这柄刀冷却下来了,云川抠出这柄刀,在竹子上砍了两下,还没有开锋,刀上就多了几个凹坑……这仅仅是砍竹子而已。

    云川失望至极,将这柄刀丢在红砂岩上就回到了他的红宫。

    因为,下雨了。

    烟雨笼罩了大地,世界成了灰蒙蒙的样子,透着一股子寒酸的意味。

    雷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像是来自远古,河对岸的大象不肯离开,听到了雷声,也跟着“嘟嘟”的叫唤。

    一群群的蚂蚁钻进了黏在地上的人皮,它们吃光了人皮里面的肉,却把人皮独独留了下来。

    雷声终于从远古回到了现在,“喀嚓”一声,在红宫的头顶炸响。

    “今天应该是惊蛰!”

    云川把头从床上抬起来,懒懒的对躺在他对面的阿布道。

    “什么是惊蛰?”

    “冬天就要过去了,第一声雷响起,地里的虫子应该活过来了。”

    “知道了,今天是惊蛰。”阿布起身,在红宫的墙壁上用炭黑描绘了一条闪电,然后在闪电下边又描绘了几条蛇一样的虫子。

    又一声惊雷在红宫上方炸响,云川忍不住缩缩脖子,没有咒骂老天爷。

    他觉得自己当初烧草地,烧山,烧海岛的行为,足够让雷公把自己劈死了。

    “咔嚓嚓”又一声惊雷在云川耳边炸响,随即,窗户边上亮如白昼。

    应该是闪电击打在红砂岩上了。

    云川不敢出去,怕被雷劈。

    春天的第一道雷就来劈自己很正常,在干了那么多的坏事之后,云川有这个心理准备。

    部落里的少年们已经从小老虎变成了鹌鹑,自从小狼跳进云川怀里发抖,野牛趴在云川床下低着头,别的族人也不知怎么的,就开始往云川背后躲,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等最后一个人躲在云川背后的时候,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完美的老鹰捉小鸡的队形,云川就是那只母鸡。

    而此时的云川早就被这些人从床上挤下去了,再挤下去,他就要离开红宫了。

    云川没有什么不满的,自己既然是部落的老大,那么,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危险的时候,他自然要第一个上的。

    云川有这种当老大的自觉。

    雷暴很快就过去了,也该过去了。

    带有正电荷的阴云,与带有负电荷的阴云相遇,就会打雷,等能量释放没了,也就没有雷可以打了。

    不再打雷了,部落里的少年们也就不害怕了,还有人鼓噪趁着火没灭,可以增加一顿饭,还说他饿得很。

    云川是一个大度的人,已经忘记了这些人刚才把他推到雷暴最前沿的行为,准许他们再炖煮一锅鲶鱼汤。

    天亮的时候,小雨依旧下着,空气清新的让人沉醉,这是氧离子太多的缘故。

    这种清新的空气云川一点都不稀罕,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种好空气早就闻厌烦了,与此相比,他更想闻闻他那个世界里的雾霾。

    出门之后云川忽然发现自己制造的那柄刀变成了斧头的模样。

    为什么这么说呢,完全是因为他的那柄刀融化了,刀头那个地方不平坦,有一个小小的凹坑,刀融化之后一部分就汇聚到了那个凹坑里,好好地一柄刀,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把斧头。

    这是一柄丑陋的淡蓝色斧头,淡蓝色应该来自于雷电。

    云川举起这柄丑陋的斧头砍了一下竹子,竹子没有被砍断,斧头弹了起来,云川看了看斧头锋刃位置,结果,没有开刃的斧头没有任何痕迹。

    云川抬头想了一下,就明白了,雷电融化了刀子,因为有雨,在快速凝固过程中,等于给这柄斧头淬了火。

    云川单手举着斧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另一只手挠挠下巴,眼中满是疑惑。

    难道说古书中说每当有神兵利刃出世的时候,真的会有天象来应答吗?

    不管是怎么回事,云川觉得自己终于还是有了一柄神兵,在这个蛮荒世界终于有了一点武力上的依靠。

    有春雨,所以火场里的竹笋正在猛长,春笋的味道很好,云川不愿意放过,所有的少年人都被派出去挖竹笋,独独留下阿布帮他摇砂轮磨斧头。

    斧头的毛边,飞刺被完全清理干净干净之后,一柄闪闪发光的斧头就出现在了云川的面前。

    这柄斧头如果放在后世,估计能卖二十块钱,可是,现在,当云川一斧头就砍断了一根竹子且毫发无伤后,阿布就疯了。

    现如今,族群里有太多,太多没被烧死的竹子需要修理了。

    有了斧头之后,他的工作热情极度的高涨。

    云川瞅着疯狂干活的阿布若有所思,看来,更高,更快,更强这样的要求,放在这个时代也是合适的。

    同时,云川弄明白了一件事,上一次,自己制造的那柄刀其实已经是钢刀了,只是炒制的次数不够,如果多融化一次,那柄刀就能淬火,最后成真正的钢制品。

 第二十六章夸父夸夸父亲

    第二十六章夸父,夸夸父亲?

    以前的云川可没有现在这么细心,也不可能费力气去回溯整个事件的过程,再分析结果。

    因为用不着,有比他更加聪明,更加负责的人在做这样的事情。

    可惜,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只能依靠自己。

    有回溯并分析过往能力的人,人们一般把他们称之为人才,现在,云川也有了这个能力,可见,人才其实很多,就看我们肯不肯开发大脑。

    桃花绽放的时候,云川很想大醉一场,很像树姥姥的那棵老桃树上的桃花开的就像阳光一样灿烂。

    云川不敢去那棵桃树下沐浴桃花雨,因为风吹动的时候,桃花片片脱落,就像时光又发生了变化一样。

    云川不喜欢变化,他总觉得自己应该以一个地质队员的身份结婚,生子,老去,最后一命呜呼。

    不该来到这个蛮荒的世界带着一群野人挖竹笋。

    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蛮荒的世界,他觉得也能活,只是千万不要再变化了,否则,他又要重新熟悉这个世界,这很麻烦。

    一只竹鼠从小洞里探出头来,呆呆傻傻的瞅着手握牙刀收割竹笋的云川不知道逃跑。

    云川在这个蠢货的脑袋上用指头弹了一下,它才凄厉的叫着回到了洞里。

    这样愚蠢的竹鼠太小,且养肥一些再动手不迟。

    这只竹鼠的目标就是他脚下一根刚刚冒尖的竹笋,本来想用牙刀切掉,云川微微叹息一声,终究还是放过了脚下的竹笋,把目光盯在另一个又大又肥的。

    大河是流动的,能带来很多远方的消息。

    阿布捕鱼的时候捞到了一个竹筐,他原以为是一件能用的工具,用竹枝把竹筐捞过来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婴儿。

    婴儿肥胖可爱,且干净,虽然快要被冻死了,还是让人心生怜爱之意,阿布用兽皮包裹住放在火堆边上片刻功夫,这个孩子就开始哭泣了。

    云川刮了一层米油喂给孩子,他吃了半盆子,终于不哭泣了,挥舞着小胖手冲着云川“呀呀”的拍着马屁。

    云川费了好大功夫才确定这不是一个穿越者。

    如果不是穿越者,那么,这个孩子是从哪里来的?云川很确定,丘陵部落里除过他小时候这么可爱之外,别的孩子都是讨债鬼,一般每天都张着嘴要食物。

    阿布在河边又等了好久,没有捞到这个孩子的母亲。

    不过,他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沿着大河风一样的狂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你就没想过叫唤一声,人家说不定是这孩子的父亲。”

    “父亲?”阿布对这个名词很是陌生,至少他这是第一次听到。

    一个孩子有母亲是对的,至于父亲,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要知道就连轩辕这样的人都自称是有熊氏之子,而不是说他是某某人的儿子。

    父亲在这个时候是不确定的,孩子出生的方式也是各种各样的,母亲被一条蛇侵犯了,生下来了一个孩子,母亲不小心踩到了巨人的脚印,生下来一个孩子,还有被发光的人指指肚子,睡醒之后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过了许久才生下一个孩子。

    总之,孩子的出生永远都是意外。

    就像那个喜欢追着浪花狂奔的夸父族人一样。他一定不是在追逐一个藏在竹筐里的孩子。

    对阿布这个预测,云川多少还是满意的,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只因为夸父族人喜欢吃人这一点,任何一个野人都不会认为他们有什么仁慈之心,更不要说喜欢孩子了。

    假如那个高大的夸父族人真的在追逐这个小不点,也一定是在追逐自己最可口的食物,与人的情感没有半分关系。

    又到了岛上的人吃饭的时间,岛上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一个徘徊在河边的夸父终于下定了决心要用游泳的方式度过这五十米宽的河面。

    于是,云川这群人就站在河边用弓箭对付这个吃人的人。

    箭如飞蝗,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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