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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我不是野人-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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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然后,就是鱼人族的人,以及所有岛上居民,都开始膜拜了。

    竹筏上行的速度并不快,但是,他坚定地一直向上游游走的行为却真正吓坏了小鱼人。

    他在河中奋力游泳,终于追上了竹筏,当他湿淋淋的跳上竹筏的时候,立刻就学阿布的样子对云川顶礼膜拜,夸父也想这样做,可是,只要他一动弹,竹筏就会变得非常不稳当,所以,他只好坐在竹筏前边,坐在地上将双手按在地上当做膜拜了。

    夏天的风比较乱,云川顾不得接受族人的膜拜,而是手忙脚乱的寻找最适合的风向,不断地调整着船帆,这就导致竹筏向上漫溯的速度很不稳当,一会快,一会慢的。

    竹筏沿着河道上行了十里地,眼看着前面是一个呈九十度的大拐弯,云川这才放弃了继续探索的想法,收起船帆,于是,竹筏就向下游飞奔。

    上岸的云川本来还想着问问阿布自己为什么会成为风伯,阿布却不愿意跟他说话,而是匍匐在他的脚下,不断地亲吻他的鞋子,这让他多少有些烦躁。

    按照本心来说,云川不喜欢把所有事情都神话,他更加喜欢族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环顾四周,精卫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眼睛里的浓情蜜意快要溢出来了,云川甚至相信,现在的精卫即便是拼着怀孕,也一定很想跟他亲近一下的。

    睚眦这孩子已经哭了,伸出手想要去抓云川的手,却又快速的收回来了。

    其余族人也是如此,一些留在岛上干活的巨人族妇女也吃力的把自己庞大的身子匍匐在地上,嘴里天知道在捣鼓些什么话。

    小鱼人的母亲在云川的精心安排下,又怀孕了,当所有人都在顶礼膜拜的时候,只有她把身子靠在一棵柳树上,怔怔的看着云川,眼中,满是担忧之色。

    看来,小鱼人的母亲并没有因为怀孕就变笨,相反,她对事物的考量显得更加深邃了。

    夸父把云川放在自己宽阔的肩膀上,而刚刚还在云川脚下涕泪横流的阿布,这一会已经站在高高地红宫平台上,高举双手仰面朝天,正在大声的向上苍宣告着什么,在他身后,一个巨大的火堆已经燃起了冲天大火,十几个仆妇正在把松柏枝蓍草,龟壳一类的东西向火堆里丢。

    在一个巨大的竹桌上还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成条的香肠,整只的火腿,巨大的咸鱼,以及两条疑似刚刚挖回来的夏笋。

    云川在被人群簇拥着上了红宫高台,阿布正好把要跟老天要说的话说完了。

    对着坐在夸父肩膀上的云川大声道:“风伯在,以后我族必定风调雨顺。”

    云川从夸父的肩膀上下来,也站在火堆边上,学着阿布的样子高举双手道:“从此之后,我必定让我的族人永不受风雨之苦!”

    说完话,就在阿布的引领下,来到供桌边上,忍痛将竹桌上的香肠,火腿,咸鱼等食物丢进火堆。

    眼看着这些珍惜的食物被大火吞灭,云川见四下里无人,就恶狠狠地对阿布道:“多好的粮食啊。”

    阿布淡淡的道:“其实您最应该往火堆里丢的是我!”

    “这又是为什么?”

    “但凡是这种程度的大祭祀,总要往火里丢一个祭祀先一步去找苍天,为我风伯打前站。”

    云川点点头道:“既然是这样,我们还是往火里丢鱼吧。”

 第一零二章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第一零二章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被人当成可以驾驭风的神,云川多少还是有些羞涩的。

    当他听阿布说了蚩尤的操作之后,他就立刻不羞涩了。

    如果说云川部祭司阿布的操作多少让人觉得羞耻的话,那么,蚩尤部族的操作就可以让云川直接社会性死亡了。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预言了一次下雨的时间,结果这个兄弟就成了雨师。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被云川部的投石车丢出来的石头砸在脑门上没砸死,人家就成了铜头神。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打死过一头老虎,结果人家就成了虎神……

    在轩辕的龙没有出来之前,大家都没有这么夸张,轩辕部的龙神出来了,这个世界上一夜之间变成了天神漫天的模样。

    此后的战争,也就演变成了神与神的战争。

    云川在这个时代里也得到了一个神位——风伯!

    假如阿布愿意在办这事之前跟云川商量一下的话,云川可能会想出神位更高的神灵,而不是一个简单无趣的风伯,这样的名字,在后世一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神。

    最差也应该是这样的——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弄成风伯,这是阿布这人的心胸眼光狭窄造成的,看在阿布此人素来忠心耿耿,云川也就不再多说了。

    把一个老实人丢进火里烧死,这样做太残忍了。

    阿布自己不这样看,他总觉得没有把事情办好,总是怂恿云川,应该找一些人丢火里烧死,敬献给天帝,继而获得天帝的宠爱。

    阿布的这个建议把云川吓了一跳,他还以为阿布给自己弄一个风伯的神位是一种政治考量,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把这事当真的了。

    在他的眼里,云川真的是一个可以掌控风的神,如果不是他觉得自己留在云川身边还有用处,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献给天帝,好在天帝那边继续帮云川说好话。

    至此,云川才猛地惊醒——他认为的玩笑一样的封神故事,在野人们看来,这都是真的。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除过云川之外,没人不把祭祀这种大事放在心上。

    当阿布已经在部族中搜寻狂热的献身者的时候,精卫感到恐惧,她觉得自己再一次被选中当祭品,是非常肯定的事情。

    所以,当她抱着云川大哭的时候,云川心头的酸涩难以言说。

    不仅仅是精卫有这样的恐惧,族中很多少女也有同样的恐惧,阿布愿意把自己敬献给天神,不代表其余那些觉悟不够的人也这样想。

    他认为是幸福的事情,在别人看来是大恐怖。

    上一次往火堆里丢了火腿,香肠跟咸鱼都让云川有一种撕裂的痛感,更不要说往火堆里丢人了。

    如果这样做了,那就真的太丢人了。

    阿布被云川叫来的时候,他依旧是一脸的兴奋,见到云川就急促的道:“族长,我已经找到了两个愿意当祭品的女子。”

    云川笑道:“那就带来让我看看,神会不会满意。”

    阿布闻言,立刻就出去了,不一会,就带来了两个女孩子,年纪都不会超过十岁,见到云川的时候一脸的勇敢,纯真模样……

    云川仔细地看了一下这两个小女子,为难的摇摇头道:“不成,她们长得太丑了,神不会满意的。”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也认同的点点头,这两个女孩子真的不怎么好看,一个头发黄黄的,另外一个还正在流鼻涕。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把目光投向精卫。

    精卫就像被电击了一下,猛地就跳起来,一边分辨说:“我更丑,我更丑。”一边马上撅着屁股藏到云川背后瑟瑟发抖。

    云川见阿布好像要说话,就摇摇头道:“不用找了,咱们族里没有那种可以让神喜欢的女子。”

    阿布咬咬牙道:“要不然我走一趟轩辕部,再花大价钱买四个美人回来。”

    云川笑着摇摇头道:“我们的神跟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的神不一样,他们不喜欢美人儿,喜欢听我吹奏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说着话,云川扬一扬手上那根翠绿的竹笛。

    阿布不放心的问道:“我们的神真的不需要美人献祭吗?我听说轩辕部在迎接神龙的时候,用了十六个鹿族美人的血,蚩尤那边也用了募部落的美人血。

    族长,祭祀这种事不能随便应付,如果惹怒天神,我们云川部将有灭族之忧。”

    云川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把精卫从背后扯出来,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又把那两个十岁的连祭品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的傻孩子同样拉过来,让她们靠在自己身边,然后,在阿布请期待的目光中将笛子放在了嘴边……

    很久,很久以后,阿布在弥留之际,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族长能看在他为云川部劳苦一生的情面上,再吹奏一曲《春到湘江》。

    那笛声清冽悠远,似乎江风吹皱了江水,涟漪荡开;吹起水花,层层微澜;吹起波浪,翻滚不尽。

    又像天鹅的起飞的双足划破江面,优美的展翅翱翔,直插云霄……那声音清澈优美,美不胜收。

    在初次听笛声的时候,阿布仿佛真的来到了天神的面前,天神的容貌慈祥又威严……

    “在遥远的山上,有一座金色的宫殿,它无比的恢弘,无比的壮阔,那里四季常青,那里百花常在,那里果木飘香,那里的仙子可以自由的在空中翻飞……

    阿布,我们的神没有住在天上,而是住在那座宫殿里,所有抵达那座宫殿的人,可以无病无灾,所有抵达那里的人,每一个都将获得长久的幸福……不过,只有善良的好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了族群舍生忘死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族群鞠躬尽瘁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在那里,这些人吃过的苦,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疲惫都将获得十倍,百倍,乃至千倍的补偿。”

    族长温柔的声音伴随着阿布的灵魂在天堂里游弋,直到阿布的灵魂寻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音乐才再一次响起,这一刻,即便阿布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呼吸,可是,他的灵魂还在享受那永远的笛声。

    云川吹奏这首《春到湘江》的时候,因为时间足够长,引来了所有的族人们聆听。

    为此,云川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吹奏曲子,直到嘴唇出血,气息不足才罢休。

    云川放下那根竹笛的时候,阿布双手捧着竹笛,亲自将这根笛子与供奉在精卫偷来的青铜鼎,以及青铜簋的上方,毫无疑问,那地方是阿布认为距离天神最近的地方。

    吹笛子事件过后,云川部的人就再也没有提起过用人来当祭品取悦天神的事情。

    人们只知道云川部的天神喜欢音乐,喜欢用陶土烧制的绝世美人,这些用陶土烧制出来的美人,每一个都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丰满胸部,与丰盈的臀部。

    此事过后,云川立刻就变得孤独了,以前总喜欢从他盘子里找吃的的夸父,自从音乐事件过后,就再也没有这样做过,好几次都把他认为最美味的食物放在饭碗的最上面期待云川拿走,却一次次的失败了。

    精卫再也不会野蛮的从桃树上跳进云川怀里了,每一次见到云川都满怀敬畏之心,不多说话……

    就连睚眦,小鱼人这些平日里总喜欢跟云川嘻嘻哈哈玩闹的少年人,好像都在一夜间长大了,行为越来越像阿布。

    唯一对云川没有表现出敬畏感的只有野牛跟小狼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身上的神性也就不知不觉的传染给了野牛跟狼。

    这两个家伙整天被族人伺候的一尘不染,野牛还好说,他本来事情就少,只要吃饱喝足,就卧在云川门口慢慢的反刍,回味青草的滋味。

    狼就不同了,一天洗八回澡,已经让他怒不可遏了,后来发现,只要紧跟着云川,那些人就不抓他洗澡了,于是,就跟云川越发的寸步不离。

    神终归还是要吃饭的,在某一个清晨,阿布拿来了一袋子雪白的糯米。

    他们种在泥塘里的稻子终于成熟了。

    云川将脸埋进装糯米的口袋里,深深嗅着稻米的幽香。

    “族长,蚩尤部那边派来的人说稻子割掉之后要留根,来年不用种稻子了,它们会自己再长出来。”

    云川呆滞了一下,马上道:“把稻子根全部拔出来,给稻田灌满水,再从其它地方弄一些淤泥放进稻田里,我们来年再种。”

    阿布没有反驳族长的话,答应一声就去干活了,昨天忙碌了很长时间,才给族长弄到一小袋稻米,阿布觉得很羞耻。

    至于蚩尤族人传授的经验,根本就是胡扯,这个世上,只有族长这种真正的神灵,说出来的话才是正确的。

    云川不知道阿布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只想赶快弄一锅红烧肉,再蒸上一锅黏黏的糯米饭,好好地过一把神灵才能享受的生活!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云川手里的稻米可不是什么糙米,蚩尤他们族中也有这东西,不过都是糙米。

    像云川拿到的这种精米,蚩尤一辈子都没有吃过,想要做出精米,就要把稻谷的谷壳、果皮、种皮等全部脱去只留下胚乳部分的制品,颜色是白色的。

    而且糙米只是脱去了稻谷的外壳,其他的部分都是保留着的,颜色通常为深棕色或者是浅棕色。

    云川知道糙米的营养价值比精白米的营养价值高,可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世界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粗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全是食物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主要食物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排便困难问题。

    白米饭配红烧肉,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食物问题,对于此时的云川来说他就是一个信仰问题。

    所以,为了能吃到一口最好吃,最满意的米饭配红烧肉,云川是从选猪开始的。

    猪嘴太长的这种原生态野猪云川自然是不要的,被阉割过的第一代野猪云川也是不要的,这种猪身上还有野猪残存的野性,肉太瘦,没有好的五花肉。

    第二代被阉割的猪看起来就很好了,猪嘴没有那么长,颜色黑,整头猪的身体呈漂亮的马鞍形,肚子下垂,前腿跟后腿比较小,明显没有野猪的彪悍之气,这种猪产出的肉一定是肥瘦相间的,尤其是肚子上的五花肉定然美丽的如同一块红白相间的大理石。

    云川挑选好了猪,就找来槐杀猪,为了杀这头猪,云川甚至专门打造了三柄杀猪刀,一柄桃叶刀用来刺破猪的胸膛以及心脏,这种刀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迅速的放血,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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