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金记-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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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有人招呼道:“吉星少爷来了!”
苏好意连忙扣扣子,刚把扣子系完,吉星就闯了进来。
“怎么这么早?”苏好意颇感意外。
吉星只是嗯了一声,开始满屋子翻找起来,将床幔揭起,把衣柜打开,衣箱也翻了,甚至连抽屉都不放过。
苏好意也不问他也不拦他,坐在那里任他找。
“早走了。”苏好意道。
吉星听了一屁股坐到苏好意身边,撒娇撒痴道:“不准你理他!不准他再进你屋里来!”
吉星团团找了一圈,问道:“那个王八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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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苏好意不答,又问道:“那个姓幽的王八蛋呢?”
吉星长了一脸怜人肉,比女孩子还要好看可人疼,他一撒娇,苏好意可抵挡不了,满心歉然道:“别委屈了,都是幽荦那混蛋搅的。我今天好好的陪你玩儿,别再生气了好不好?”
吉星这才不委屈了,苏好意笑着捏了捏他奶乎乎的脸蛋。
苏好意笑着捧起吉星的脸说道:“你急什么?你当我爱理他吗?”
吉星紧盯着苏好意的眼睛,看了半天才放下心来。继而又委屈起来,撇着嘴说道:“你都不想我!我好容易来一趟,你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苏好意也很高兴,毕竟许久没能和吉星好好的在一起了。于是说道:“你一定没好生吃饭吧?咱们先吃饭,厨房有你爱吃的雪绵豆沙,我叫他们端上来。”
吉星却又一骨碌爬起来,说到道:“我给你梳头吧!一会儿就得。”
“你今天怎么又能出来了?”苏好意一边起身一边问:“你家大老爷又不在府里吗?”
吉星哪肯好好坐着,这时已经蹬掉了靴子,脱掉外衣滚到苏好意的床上去了,笑嘻嘻说道:“我祖父和大伯天没亮就陪圣上到郊外祭天去了。要一大天才能回来,所以我就跑来找你了。”
梳头的功夫,小丫头已经把早饭端了上来,拿了两只碗两副筷子。
吉星笑嘻嘻坐在桌边,把两只手背到身后,去对苏好意说道:“你喂我。”
苏好意于是坐在凳子上,吉星站在她身后,拿了木梳给她梳头发。
也没见吉星的手法有什么特别,可他梳出来的头发就是看着顺眼。
吉星也听说了木惹儿和马驳的事,于是就问苏好意。
这件事苏好意是知道内情的,况且她从不愿对吉星隐瞒,便把事情都说了。不过到底还是隐去了马驳中邪的那一段,因为这件事情关系重大,轻易不能叫人知道。
苏好意见他鼓着小脸儿,眼巴巴地望着自己,不忍心拒绝,就拿起筷子来,夹了一块雪绵豆沙喂给他。
因为天冷没处去,两个人吃过早饭后便倚着熏笼说话。
他们两个已数月未见,彼此说说各自所经历的事就花去了一个多时辰。
吉星困了,拉着苏好意到床上去,苏好意扯过被子来给他盖好。
吉星听了之后,立刻满脸戒备说道:“我看那个姓幽的瞎子和姓权的瘸子对你都没安好心,你以后离他们两个远点儿。我不能常出来,没法在你身边护着你。”
“我知道的,若非必要,绝不和他们见面就是了。”苏好意说。
醒来的时候已经该要吃晚饭了,吉星忽然想要喝羊汤,苏好意只好穿戴好了陪他出去。
两个人冒着北风来到胡记羊汤馆,羊汤馆到处都飘着腥膻的味道,每张桌子和板凳都油腻腻的。
吉星紧紧抱着她一只胳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看他睡得香,苏好意也跟着打了个哈欠,不一会儿也睡着了。
“正阳侯家的二小姐在府里头闹绝食,终于把锦乡侯家的亲事给推掉了。”一个圆脸三角眼的客人说道,苏好意见,他右手虎口有很厚的茧子,再看身上穿的衣裳,虽然不是什么好料子,但也没有补丁,知道他应该是给哪家大户内宅赶车的。
“这有什么?!最近公侯家的小姐们退亲都成了家常便饭了。”又一个瘦高的络腮胡子说道:“这些富贵人家的小姐娇养的没了边儿,门当户对的好亲事说不要就不要!我家的三个女儿,就是嫁给卖羊汤的,我都知足。”
可既然来到这里就不能挑三拣四,两个人找张桌子坐下。每人要了一碗羊汤,一张大饼。
这时店里已经来了许多客人,来这里的客人说话多是高声大嗓,此刻正议论着京城里发生的趣事。
“我跟你们说吧!什么时候兰台公子的亲事定下来了,这些小姐们才不闹了。”一个年纪稍长,留着八字胡,账房先生模样的人摇头晃脑地说道:“自从兰台公子回京,这些小姐们没有一天安生。人人都想嫁进司马家,关梅都快把司马府的门槛踏平了。”
“这些小姐们也真是昏了头,再怎样也只有一个司马兰台,难道还能人人都嫁给他不成?”有人拍着桌子道:“她们多是冲着长相去的,这也未免太肤浅,谁不是两只眼睛一张嘴呢!难道生的好看的人脸上还能掉金子不成?况且男儿无丑相,只要有本事不就好了。”
这时,羊汤馆的老板从伙房探出头来笑骂道:“你个臭鸭蛋,想当谁的老丈人呢?!”
众人于是哄的一笑,老板又回去忙活了。
“你这话也就在男人堆里说一说,”立刻就有人反驳他:“真叫那些大小姐们听了,一人一口唾沫也得把你淹死。”
“你们听说了吗?这几日有几位穿白衣的公子在街上都挨了打。”又一个人说得小心翼翼。
“这是为什么?”
“谁打的?”
“还不是爱慕司马兰台的那些女子!她们说只有兰台公子才配穿白衣,其他人穿了纯属糟蹋。你们听听,从古至今可有这样的奇闻吗?”
第106章 闻所未闻白衣劫
苏好意和吉星听了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
大夏国风起开化,与以往的朝代相比,女子的地位相对还是比较高的。
尤其是这些贵族小姐们,在家中全是掌上明珠,真要闹个绝食什么的,长辈们大约只能妥协了。
苏好意早就见识过京城中的女子对司马兰台是何等的疯狂,就连木惹儿公主对他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
上次自己从司马兰台那里拿洗浴的药给公主送去,公主差点儿没把那药当成宝贝供起来。
还说等自己身上的疤痕消下去后一定亲自去道谢,苏好意丝毫也不怀疑她能当着司马兰台的面说出以身报恩的话来。
“七哥未免也太招风了些,”吉星小声对苏好意说:“别的不知道,他的那几位表妹就已然闹得天翻地覆了。我嫂嫂每次从娘家回来都要说一些和七哥有关的事,他舅舅家和姨母家的姑娘们真是把三十六计都用上了。”
“可我怎么从未听兰台公子与哪家小姐闹出什么传闻来?”苏好意颇感好奇:“那些小姐们如此疯狂,却也没听她们把兰台公子怎样。”
“别看七哥涵养极佳,那些姑娘们背地里要死要活,真到面对面的时候却又一个个不敢和他说话了。”吉星笑道:“你不觉得七哥那人周身都散着冷气?满脸都写着生人勿近吗?”
“这个我还真没觉得。”苏好意摇摇头,他和司马兰台在一起的时候,对方总是那么温和有礼,就像初春的阳光一样。
“那是你见的还少。”吉星不知苏好意和司马兰台私底下常见面:“反正我是怕他的。虽然是平辈,可和他在一处,总忍不住绷着一根弦。”
“兰台公子可有训斥过你吗?”苏好意不解:“又或者向长辈告过你的状?”
“这些都没有,七哥那么寡言的人才不会搬弄是非呢。”吉星道:“大约是他太过于老成的缘故,又或者有些人天生就带着疏离之感,一般人暖不化他。”
苏好意没再说话,因为她想起来,第一次见司马兰台的时候,木惹儿公主从茶社二楼扔了戒指下去。当时司马兰台看过来的眼神的确是冷冰冰的,尤其是他眉心的那一道竖痕,确实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
可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对他已经全然没有了这种印象呢?
苏好意也不是很能记得清了,但转念一想,兰台公子对自己随和大约是因为把自己当成男子的缘故。
苏好意在这方面还是很能理解司马兰台的,因为她身边也常有莺莺燕燕围绕不去,很是苦恼。
因为知道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所以都是尽可能绝情地斩断对方的妄想。被不喜欢的人喜欢,真是一种非常不好的滋味。
“不过话说回来,七哥若不如此,早叫那些见色起意的女人们给活吃了,别看七哥平时总爱穿一身白,他可不是绵羊。”吉星冷哼一声道:“生的太好也是苦恼,我真怕再过两年我也变成这个样子。到时候我也像七哥那样,人还没靠近就一个眼神把她打发了。”
苏好意并不觉得吉星这样说很夸张,单就长相来说,吉星的确有资本。就算自己和他自幼相识,每次一见他还是忍不住要诚心赞叹。不过他的性情么,可就不敢恭维了。
不知到时候那些为他色相所迷惑的女子,若是知道这家伙急起来连狗都咬,还会不会死心塌地地迷恋他。
不过吉星和司马兰台一样,都是出生高贵的世家子弟,婚事上头都不必发愁。
苏好意和吉星喝完羊汤后,便分了手。吉星回高府去,苏好意直接回了楚腰馆。
本以为在羊汤馆听到的事,不过是一时趣闻罢了,谁想随后的几天竟然越演越烈。
这天苏好意吃完早饭下楼,见许多人围在一处议论纷纷,因为无事可做,便走上前去听了听。
春梅笑道:“前几日穿白衣被打的人里就有黄家的二少爷,再加上他也被退了亲,一肚子无名火,那天在酒楼里喝多了,就骂了几句兰台公子。谁想没过两天,走夜路的时候就被人套了麻袋,打断了一条腿。”
“这也太吓人了!”莺哥儿咬着手指道:“万一一个失手把人打死了怎么办?”
“黄家已经报了官,可到现在也没查出是谁下的手。”紫菱一拍手道:“满京城爱慕兰台公子的女子多了去了,一个个查过去得查到明年这时候。”
“说来也好笑,那些姑娘们对兰台公子爱而不得,反倒成立了同盟,”阿熏今日梳的是梅花髻,头顶别着一枚珍珠梳篦,把她的小团脸衬得更甜美:“说是要什么终身捍卫兰台公子,其实人家哪里要她们捍卫?”
“这也有些太过了吧?难道只准兰台公子一人穿白衣服?”双娥瞪大了眼睛道:“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这么说以后男子上街都不能穿白衣了?”软玉手里抓着一把瓜子,边嗑边说:“那万一赶上谁家办丧事,她们也不让人家穿?”
“瞧您这话说的,丧服自然没人拦着,”阿染笑道:“官府已然贴出告示了,明令禁止不许再这么胡闹了。你还不知道吧?街上的人管这叫白衣劫。”
“说起来官府也不能真的把她们怎么样,一来这些人都是些未出阁的女孩子,二来身份都不低。也不过是吓唬吓唬让她们消停些罢了,还以为真能把谁抓起来不成?”这时姹儿姨也走了过来。
苏好意忍不住要笑,她还头一次听说有这样的事情。
“小耗子你别美,我看你和兰台公子走得蛮近,小心被人盯上。”软玉半吓唬半认真的说道:“没事儿少出去吧,街上现在乱得很。”
软玉的话倒是给苏好意提了个醒,她想起司马兰台和自己约定上元节的时候一同游玩。如今听这说法似乎还有些冒险,万一哪个司马兰台的爱慕者看自己不顺眼。一呼百应之下,没准儿也会落个腿断胳膊折。
想到这里,苏好意便觉得有些发冷,决定躺到被窝里好好想想对策。
第107章 来一招指鹿为马
朔风呼啸,仿佛把天地都撼动了。
前来郊祭的文武百官站在冰天雪地里其苦万状,哪怕穿的再厚,时间久了也难免被寒气渗透。
高明臣不敢露出担忧的神色,能陪皇帝祭祀是莫大的殊荣,身为臣子本就应该为朝廷鞠躬尽瘁,区区寒冷又怎能缩栗畏惧。
只是他实在有些不放心老父亲,高太傅已是耄耋之年,老人都怕冷,何况今日这般严寒。
可因为高太傅年高德昭,每年的郊祭都得由他主持。这是皇帝的意思,更是太后的意思。
裕庆皇帝今年只有十七岁,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前朝有永王摄政,后宫有太后操持,他连亲还未成,一切事宜都是按部就班,也看不出有何特质来。
这十年间,大夏国称得上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百姓对永王的评价也甚高,认为他是一位难得的贤王。
在青坛祭过天后要到黄坛祭地,永王小步快走赶到裕庆皇帝身边,狂风吹得人张不开嘴,永王便用衣袖掩住口鼻,向皇帝耳边说道:“陛下慢着些,一会儿我叫两个侍卫搀扶着你上去。”
永王今日穿着金钱蟒狐皮大氅,海獭皮帽子,他个子不高,又有些发福,一张脸看上去十分和蔼,虽手握重权,却从不疾言厉色。
先帝过世已经十年,永王作为先帝的亲兄弟,自然就担起了摄政大任。
这时又一阵狂风吹来,掀起的沙子直往人的脸上拍。小皇帝捂着脸,钻回到轿子里去,再也不肯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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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们面面相觑,最后还是高明臣扶着高太傅走了过来。
小皇帝一脸难色,向永王哀求道:“皇叔,天实在太冷了!我都快冻僵了。这天我已经祭过了,你代我祭地吧!”
“这如何使得?!天子祭祀天地方为天经地义,我怎能冒充?!”永王摇头道。
裕庆皇帝的身体从小就不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他不但每年冬天的时候都要犯咳喘,更有羊角风的旧疾。
一旦受了刺激,就要抽搐昏迷。因此无论是前朝还是后宫,都没有人敢对他过于苛求。唯恐惹得皇帝犯了病,那罪过可就大了。
“陛下!祭祀的时辰已经到了,不好再耽搁,”高太傅在轿子外请求道:“请您快快出来,也不过是一两刻就好了,用不了太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