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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待君许我十里红妆-第6部分

小说: 待君许我十里红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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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昔拍了拍他的肩膀,扯开一抹淡笑,说:“放心吧,我与他是旧识,况且他不知我的真实身份,不会有危险的。”
  云昔没想到,奉府还真是人杰地灵的地方,认识的人物非富即贵,不是诸侯的世子,便是将来的诸侯王。
  缓慢的马车在宽阔的马路上显得异常独树一帜,突显了此时丰都的紧张。
  昨晚上发生的事情恐怕天下都已经传开,诸侯国居然还按兵不动,大概是知道自家的儿子没出什么大事儿,死伤最多的还是盛天的皇室,尤其是拥戴云罗公主的大臣,子女。城里的棺材铺子生意十分红火,而整个主街道却是寂寞无比。
  梓墨与书画一人坐一边,大概是为了在危险来临之前,有更好的角度去保护主子。
  李承景在奉家住过两年,与云昔还有瑾祯玩的算是好的。小时候,瑾祯总是很优秀,每次功课都在李承景之上,作为哥哥,而低于弟弟,于是他俩见着就掐,渐渐的因为他比瑾祯大上两岁,在体力上比瑾祯好些,持久战瑾祯通常落在下风。
  丰都几年前是没有所谓诸侯的驿馆,因为那时盛天还没有这般衰败腐朽。不论怎么样,诸侯国都没有胆量去冒犯盛天的尊严和皇权。
  诸侯的驿馆大多建在由风水师测量的风水宝地的范围中,所以建在一起也不奇怪,有些诸侯的皇子都把驿馆当作在盛天的行宫。耗资巨大,才建成四座如今鼎力九洲的四大诸侯国的驿馆。
  北英驿馆可能比东秦稍稍逊色些,但也是金碧辉煌,独具匠心。
  高大威武的两个门神,站在门口,大门似乎是铜铁质,推动起来还发出刺耳的声音。
  由宫女引进,云昔却并没有被其中的景色所臣服,当年盛天帝宫的繁华才真正称得上盛世的嘉年华。
  当年优秀的工匠,早已经去世,如今的后世子孙根本不能将大师的才能很好的展露出来,对于云昔而言,这北英驿馆与盛大帝宫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九曲回廊,是盛天的特色,只有是府邸都会出现这类景观,九曲九曲,寓意九洲的昌盛繁荣。
  廊外是特意挖开的池塘,如今春冬换季,池子里只长了些枯萎的荷叶,很是枯燥。不过草地上都长了小草,软绒绒的甚是惹人喜爱。
  狭长入禀的屋顶,尖头挂着佛铃,风吹树动,连带着的还有空灵的风铃声,这宅子的主人还真是闲情逸致。
  “小姐,主上正在后殿等您。”
  带路的宫女突然在一处宫殿停下,恭敬的行了个礼,便退了走远。
  云昔自顾自的往里走,梓墨和风月是没见过这般华丽的装饰的,两双眼睛直溜溜的盯着大殿,穿过议事的大殿,走过中堂,便是后殿。
  说好听的是后殿,说难听点就是偏殿,一般用作书房。
  门口站着两位侍从,看到来人,便推开了殿门,邀云昔进去,却阻挡了梓墨和书画。
  云昔点头,示意她们殿外候着,她去去就回,不必担忧。
  果不其然,这后殿的确是书房。云昔笑了笑,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便是书,尤其是人物传记,没想到这满屋子的都是传记,这北英王还真是有心了。
  “阿昔,觉得这儿如何?”
  昏暗的烛光下,却显得异常明亮的李承景,正微笑着凝视云昔,看到她望着书架上的传记,不由又笑了,她还是没变。
  看着他似笑非笑,云昔淡淡地错过厅中的香炉,抬眉看着他。
  

☆、路遇小孩

  香炉吐兰,书房内除了书香,便剩檀香。李承景着一袭黑袍,金镶玉嵌,束发衣冠,给人以尊贵。
  嘴上挂着邪气的笑容,望着云昔的眼睛发亮,手中拿着自北英带来的奏章,书案上放着玉杯,里面装着泡好的碧螺春,绿莹莹的一看就是极品。
  云昔拿起案旁的书,大致的翻了几页,说:“北英王陛下真是有心了。”
  李承景将手边的茶递给侍从,让人拿下去热一热,顺便再带一只玉杯进来。
  听到他说得话,云昔点头,嗅了嗅空气中的香味,拒绝道:“陛下不必客气,路上我已经喝了很多茶水了。”
  “昔儿,唤我阿景,我们何时这般生疏。”
  李承景站了起来,与云昔面对面,一脸受伤的看着云昔,却始终挂着笑容。
  云昔觉得真奇怪,难道所有人都喜欢挂着笑容来伪装自己。就连阴狠闻名天下的北英王都面含微笑,心不跳。
  “陛下找我过来不是为了叙旧的吧。”
  李承景听她这么一说,却也没生气,却突然捂住手臂,强颜欢笑。
  云昔看着他手臂渗出的血,又想起了昨晚瑾祯满身是血的倒在怀里,心里着急的想要去看看瑾祯。
  见他皱眉,身旁的侍从都被支走了,手袖不停的滴血。
  看来是伤势复发,越来越严重了,没想到他也受伤了。云昔记得,昨晚上,尊凰帝姬抱着他紧紧的,似乎给他添了不少麻烦。
  李承景用商量的语气小心的询问云昔,生怕吓着她:“昔儿,来帮我上药好吗?”
  从进来到现在,他一直没有用身份去命令他,而是用儿时的昵称你询问,他还是那位嗜血的北英王?云昔不禁疑惑。
  云昔拿过放在手边的绷带,将他扶到一旁的软榻上。
  小时候,瑾祯和李承景经常受伤,每次都是侍女医师包扎,云昔哪里知道怎么弄,她只看过而没有亲身实验过。
  李承景准备褪下外袍,将带血的衣服脱下,云昔识趣的转过身去,打算着出去找他的侍女。
  “等等,昔儿,你帮我就可以了。”
  听这话,云昔愣住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儿。
  悉悉索索的脱衣服的声,让云昔禁不住紧皱秀眉。
  “转过来吧!”
  此时的他褪到只剩褒裤,身材很好,右臂上一道流血的疤甚是惹眼。身上流着细密的汗,额头的青筋暴起,似隐忍了很久。云昔看着他,咽了咽口水,尴尬的又重新捂住眼睛。
  不得不说,李承景这般模样很惹火,听闻李承景不沾女色,每日晨起练武,连皮肤都保养得这么好。
  云昔闭着眼睛一路过去,踩到地上的衣服,吓了一跳,接着碰到软榻的台阶,身体一歪,眼看着就要撞上地面。而她又不会武功,只好任由身体倾斜,紧闭着双眼,打算与大地来个亲密接触。
  “昔儿。”
  察觉自己是被人抱住了,云昔睁开眼睛,李承景放大式的俊脸就在眼前,皱着眉头。云昔看到他的伤口流血不止,也不再耽搁,赶忙起身,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
  擦完药,侍女从门外送来衣服,服侍李承景起身穿衣。云昔低着头,小小的松了口气,却是弄不懂李承景到底什么意思。
  “既然陛下没什么事儿,民女便告辞了。”
  云昔行了礼,缓缓退后,手已经触到了房门,身后的李承景突然窜过来再次拉住了她。
  这次是轻轻地,不像在帝宫那般急躁。
  云昔知道李承景想要说什么,但是她不想听,重重地甩开他的手,退后一旁,恭敬的笑着说:“男女授受不亲,陛下,请自重。”
  李承景刚想将她拉回头,却发现不远处款款走来一位雍容华贵的女人。
  李承景笑了笑,挥手让云昔退下,心里却十分不甘心,今日本来是想将云昔留在身边,却被不速之客给打断了,想着,算了,他并不想让云昔置身于危险之中。
  梓墨和书画跟在身后,却并不知主子在书房干了些什么。
  与尊凰帝姬错身而过,云昔留意到来的是尊凰,就想到苏珂与自己说过,云罗公主这次的目的是拉拢一个势力为她卖命,看来她想依附的势力是北英国。
  李承景重新挂上假笑,恭敬的将尊凰帝姬邀请到前殿。
  梓墨嫌弃的看着那边的尊凰帝姬,愤愤不平的说:“真恶心,北英王一定不会喜欢这样的人。”
  云昔笑说:“那可未必,若是这样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得到天下,我想是人都会如此选择,包括我。”
  说完,却又是苦笑,这场刺杀来的巧妙,不知他是为了救我受伤,还是为了取信我而付出代价。
  “走吧,去东秦驿馆。”云昔只愣了一会儿,便径直走出了北英驿馆。她以为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北英驿馆,却没想到在不久的将来,她还会来北英驿馆,当然这是后话了,到时皆是物是人非。
  云昔一出门便撞来了一个小孩子,梓墨一手将其拎起,说:“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这么不小心!”小孩衣衫褴褛,手中紧紧的抓着几个包子,满身是伤,见撞到的是个达官贵人,连忙手抱手的求饶,身子在寒风不停的颤抖。
  书画抱过孩子,脱下风衣,盖在小孩的身上,不远处,还有叫骂声,是一位妇人。
  只见她手里拿着棍子,穿着粗布衣裳,腰间系着麻绳,像是某个人家做杂物的妈妈。
  她挥舞着棍子,对着近前的小孩冲过来,“你个小兔崽子,偷吃包子,还跑。”
  看到云昔身着华服,貌美如花,站在北英驿馆门口,心里想着云昔定是贵人,把棍子扔到一旁,拎起小孩子的衣领,准备将他提走。
  厉声厉喝道:“这个兔崽子,看我回去不收拾你。”
  那小孩还是抓着包子不放,清亮的眼睛始终盯着云昔,一直不肯走,任由妇人怎么踢都不走。
  云昔心有不忍,出口问道:“您是这孩子的父母?”
  妇人一听,来了火气,说:“是啊,这孩子偷我家的包子,我让他给我们家做工。”
  云昔笑着说,明媚的声音让小孩定了心:“那我向您买这个孩子,你看如何?”
  这孩子眼神中透着骨子的贵气,所说有缘,这孩子撞上云昔倒还是有些缘份的。
  妇人审视的看着云昔,眼前的小姐,长的没来由得漂亮,她可是看过尊凰帝姬这个天下第一美人的,却发现眼前的小姐比尊凰帝姬还要好看,尤其是她有些一双清明温暖的双眸。
  一听有人要买他,妇人笑的谄媚,纠缠说:“这兔崽子在我家偷吃包子,还弄坏了我家的栅栏,不知道小姐赔不赔?”
  云昔浅笑,含苞待放如盛世的繁华:“好。”
  妇人竖起三根手指头,示意云昔她要这个数,不知她给得起吗:“我要三百两。”
  听到妇人的要求,梓墨瞪大双眼,惊讶地说:“三百两,你打劫呀。”
  云昔点头,看了一眼书画,承诺说:“好,我给你五百两,买两个孩子。”
  小孩拿着包子,明显拿了一双,这就说明,他还有一个妹妹。他虽然不说,但以云昔聪明的脑袋一定能够想明白。
  “好,成交!”妇人很开心。笑的合不拢嘴,招呼着云昔去她们家。
  果不其然,刚进屋子,那小孩便抱起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女童跑回云昔身后。
  云昔突然有些感慨,这两个孩子定是流浪到丰都,没钱用没地方住,人生下来,命运就会开玩笑。云昔从小失去了父母,却得到了一个可爱的外公。而他们却只能靠偷,施舍度日,让她不由心酸。
  书画掏出银票,数了五张给妇人,妇人喜滋滋的走了出去。
  梓墨一脸不耐烦,捂着嘴巴说:“小姐,这里味道太难闻,我们回去吧。”
  云昔不理梓墨,蹲下身子,温柔的拉过男孩的手,发现他手上还有旧伤,“和我走,还是待在这儿。”
  女童惊恐的看着云昔,颤抖的双手突然抓住云昔的衣裙,让书画和梓墨一阵惊,还以为这个小女孩要伤害主子。
  男童犹豫了,低着头沉思。小女童却笑着握住云昔的手,甜甜的笑了,说:“漂亮的姐姐,我们能跟着你吗?”
  云昔揉了揉女童的头发,空气中瞬间又是一股酸臭,再看向男童,发现他轻微的点了点头,心里依旧疑惑,为何云昔会救他们。
  书画拉着两个孩子走了出去,发现空气不是一般的好。
  云昔吩咐说:“我去瞧瞧瑾祯,书画,你把这两个孩子带回来洗漱休息。”
  书画点头:“是。”便拉着两个孩子上了马车。
  梓墨捏着鼻子,嘟着嘴巴,说:“小姐,万一这两个孩子是坏人该怎么办?”
  “我相信他们。”云昔摇了摇头,率先走出了那所院子。
  而梓墨却还在想,待会儿回去一定要找人去查查那两个孩子的身份。回头忘了一眼破旧的院子,一言不发的跟在云昔的身后。
  进入东秦驿馆,似乎这些人早就预料到云昔会来,大开着大门,里面的人还邀请云昔走进来。
  依旧是上次来请自己的富贵,长相清秀,却取了个庸俗的名字,云昔按照他的指引,走进驿馆,不同于北英,东秦更显低调。

☆、瑾祯伤势

  瑾祯,东秦的世子,东秦王最小的儿子,名无极,长孙无极,字瑾祯,取自尊玉吉祥,希望他长寿且安康。东秦的人会自号,封字,在别的国家却不是这样,这也是为何东秦的势力强大,大概因为他的文化素养高。
  不同于北英,东秦更偏重于清雅,虽然是初春,但满眼的绿色着实让人眼前一亮,这也多亏了这东秦驿馆里的花匠,云昔就不信瑾祯自己能够做到这一点。
  富贵瞧着未来的女主人,心里那叫一个激动,只要女主人来了,相信主子的伤病很快就好了。
  云昔担心瑾祯的伤势,淡淡地询问说:“阿祯伤势如何了?”
  富贵拉下脸来,一副悲伤的模样,怪声怪气的说:“小姐你知道啦,怎么这么快…”疑惑片刻,又继续说,“殿下他一直昏迷不醒,神医说,殿下伤的太重,恐怕一时半会儿还不能脱离危险。”
  云昔惊讶地瞪大美眸,再次确认的看着富贵:“怎么这么严重!”
  也无心观赏府中的美景,云昔加快了脚步。
  而瑾祯的寝室内,满满的是侍臣,走来走去,嘴里不停念叨着。宫里的太医低头羞愧的站在一旁,拉起的帘子里若隐若现着一个人影。可以看到室内清一色的都是男子,个个脸露忧色。
  云昔进屋时,侍臣正从屋内搬出一盆血水。
  刚准备进去,一道厉声踏破空气,“你是谁,竟敢私闯东秦驿馆。”
  云昔行了礼,解释说:“我来瞧瞧世子的伤势。”
  侍臣推搡着云昔,嘴里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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