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算萌死我吗[快穿]-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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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No——”
“我的青春!”
在这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早上,蓝色星球的各个地方,因这个消息而掀起失态的咆哮,哭泣。
网络社交平台,同好们正在发泄着自己的心情。
路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怎么了。
其实,这些大喊大叫的人们,并不是疯了。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头雄狮。
是从什么时候关注诺曼家族的呢?
有些人是20岁的那一年,最喜欢六狮联盟时代,有些人是40岁的那一年,最喜欢双狮王时代。
不管最喜欢哪个时代,这200万人后期都拧成了一股绳,为了诺曼的第三代操碎了心。
看着它们兄弟几个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心都碎了。
最终这个灿烂辉煌过的家族衰落,不得不带着幼崽们离开领地,偏安一隅。
人们觉得这样也不错,不要再去征战,过好自己的生活。
只要活着就好。
只是他们忘了,草原上没有安稳的日子,只有不停地战斗才能活下去。
第四代,还没有成长起来的第四代啊。
邓普斯是一名诺曼家族的铁粉,他从双狮王时期而来,那时候他才三十出头,双狮王的故事影响他颇深。
现在,他已经五十多岁,是一名退休工,子女都已经工作。
不过邓普斯家的气氛很好,儿女都在身边居住。
当正在上班的儿子史丹佛知道诺曼的消息,他立刻赶回了家中,果然,父亲坐在电脑前落泪。
“难以置信,噢,难以置信……”邓普斯老泪纵横,他掀起自己的衣袖,肌肉发达的上臂纹着双狮王的纹身。
他痛哭。
“父亲。”史丹佛过来拥抱住伤心的父亲,他那平时可以1打10的父亲,靠在他肩上哭得像个孩子。
“史丹佛,我的孩子,哦不,诺曼,我的孩子……呜呜呜………”
史丹佛一点儿都不吃醋,诺曼在父亲的眼皮底下走过了20多年,可不就像是父亲的孩子一样吗?
类似的情景,在很多家庭上演。
因为家长带动熏陶的缘故,有些人一家子都是诺曼家族的粉丝。
今天对他们来说,相当沉痛。
官方发布的视频,来来去去反反复复地看了无数遍,试图想找到一丝机会的人们,完全放弃了希望。
这5只幼崽是不可能存活下来的。
在草原上驰聘了20多年的诺曼家族联盟,彻底宣告落幕。
草原上,亚历山大从阿姆兄弟的领地里叼走了一只羚羊,他用他那六亲不认的步伐,出了一条难以跟踪的路线,顺利回到了小窝。
首先看一看5只小家伙还在不在?
乔七夕在门口附近放下猎物,走过去朝自己的窝里望了一眼,好家伙,五双眼睛顿时齐刷刷地抬起来。
其中四双琥珀色,一双深蓝色,看见他时惊恐又……带着点儿别的什么。
总之都还乖乖地待着呢。
乔七夕多少有些意外,不过也没有多想,他只是喊了一声,调头走到放猎物的空地上,开始撕咬猎物。
他这一趟走了差不多有三个小时。
身体正在发育期的小狮子们早就饿了,这时闻到血腥味,不由舔舐嘴巴和獠牙,露出一脸渴望的表情。
咽了咽口水,有一只黄色毛团最先忍不住,迈开了试探的爪子,过去吃饭。
乔七夕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这只毛团耳朵特别圆,好了,以后就叫大圆子,是老大。
论胆子而言,大圆子确实有当老大的资格,不过也有可能只是个吃货而已。
毕竟这家伙连撕咬羚羊的皮肉都还很困难,身上也没有多少狠戾之气。
接着第二个过来的黄色毛团,眼神比较冷静,动作十分轻盈,一副看起来有勇也有谋的样子。
乔七夕决定就让他当老二,这么帅的一只小雄狮,也应该取个帅一点的名字,于是取了承风。
第三个过来的小雄狮,对乔七夕的敌意最浓,他似乎时刻都保持着高度警惕,惧怕中隐藏着不难察觉的反扑决心。
是个干大事的孩子。
紫电青霜,老三就叫紫电。
性格看起来温温吞吞的老四,身上的斑点还没退完,大名青霜,小名就叫小斑。
最后特别瘦弱的老五,等哥哥们都就位了,他才谨慎地找了一个不好的位置。
看来平时他总是被忽略的那一个。
乔七夕知道白狮不容易,他过去叼起白狮的后颈,这一刻他感觉白狮的身体一瞬间僵住,然后瑟瑟发抖。
尽管如此,白狮脸上仍然露出凶狠的表情,呲牙咧嘴,但一直没有反口真的咬。
乔七夕把他叼到自己刚才吃肉的位置,无疑是一个相当好的风水宝地,皮已经撕开了。
快吃吧孩子。
危险解除,白狮看起来仍然还是很警惕,但抵不住食物的诱惑。
生存对他而言是多么的奢望,摆在眼前的食物他不可能放弃。
但凡有一丝一毫的希望,他也将坚持下去。
白狮趴在羚羊的肚子面前,两只爪子死死地摁住羚羊的身体,张开獠牙大口大口地撕咬着猩红的肉。
他瘦弱的身体几乎能看到吞咽在喉咙里产生的痕迹,干瘪的肚子肉眼可见地鼓胀起来。
看着一只百来斤的羚羊迅速地变成骨架,乔七夕终于理解了母狮的艰辛。
不挑食的小雄狮们,将可以吃的肉都吃完了。
洒落的血迹也舔干净,不放过一丝一毫可以入口的食物。
虽然这顿饭他们已经吃得很饱。
即便是以前在狮群里生活的时候,也没有吃过这么饱的一顿。
因为狮群里的狮子太多了,幼崽并没有太多的优先权。
如果一个狮群里食物紧缺,最先被放弃掉的无疑就是幼崽。
这一次乔七夕去扔残骸,几只吃饱的小雄狮面露踌躇……
两次被喂食,让他们在乔七夕身上找到了狮群的归属感,尽管这只陌生的雄狮不是父亲,也不是母亲。
但他在喂养他们。
乔七夕为了防止肉食动物找到老巢,特意将残骸扔得挺远的。
而且他打算扔完就继续去狩猎,并不打算回窝里。
草草掩埋了一下残骸,乔七夕回头就看到一团白色的身影,正远远地跟着自己。
是老五白狮。
小家伙被发现之后安静地匍匐在草丛里,假装自己没有被发现。
啊,乔七夕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没有给对方取名字。
白白的一团,叫什么好呢?
乔七夕怔了怔,好像忽然之间明白了自己对这只白狮如此偏心的原因。
因为,奥狄斯也是白色的呢。
第48章 第 48 章
乔七夕出了会儿神; 然后认真地想了想,给小五取个什么名字好。
话说这只看起来胆小又虚弱无比的白狮会跟着自己,是乔七夕没有想到的; 而且对方悄无声息地跟了这么久,直到现在才被发现。
说明潜能无限。
作为一只生存尤其艰难的白狮; 乔七夕不想给对方取太大的名字; 怕受不起不好养活; 感觉还是得学习老家农村前辈们的经验; 取个贱名才行。
继利用孙子兵法在北极浮冰上算计海豹之后,乔七夕又利用民间习俗; 风水学,在非洲大草原上给一只小狮子取名。
那就叫面团。
乔七夕吸溜了一下口水; 肉燥面是什么味道他都快忘了; 好想吃啊。
下辈子有机会穿越成人类吃到面吗; 他开始不切实际地幻想。
不过现在不是流口水的时候,应该抓紧时间打猎才行。
要知道现在是孤军奋战的日子; 一点也不允许松懈。
老五……哦不,面团匍匐在草丛里一动不动; 他知道那头雄狮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
或许他现在既紧张又彷徨。
幸运的是,对方只是看了看他; 默默地在心里给他取了个好养活的名字,就转头继续走。
面团绷紧的皮毛因为雄狮的纵容而放松,他用和健壮搭不上边的四肢撑起身体; 鼓鼓的肚子尤其惹眼,在他瘦弱的身上显得有那么几分不协调。
尽管如此; 这只白狮仍然很有想法地跟上了前面的雄狮。
当然了; 双方始终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说实话; 每次离开窝出去打猎,乔七夕都很担心几只小家伙会受到肉食动物的攻击,眼下这只看起来最不会逃命的白狮跟着自己,他觉得这样也好。
只不过有些担心对方孱弱的身子骨,会不会连猎物的栖息地都还没抵达就走不动路了。
接着走了一段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面团虽然看起来孱弱,但走起路来稳中带着谨慎。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侦察周围的环境,似乎并没有将自己的安全寄托于前面那只才刚接触不久的雄狮。
但他跟了出来,证明他对雄狮惧怕之余,有着不浅的好感。
就这样,两头狮子一路向阿姆兄弟的领地走去,是的,今天乔七夕要薅的羊毛还是阿姆兄弟的。
只能怪阿姆兄弟整天忙着谈恋爱,根本没有心思一天巡逻三遍领地。
跟在后面的白狮嗅了嗅被雄狮尿过的草堆,即使被雨水冲刷过,但仍然有很呛的味道。
这使他踌躇不前,抖了抖爪子停下了脚步,但那只雄狮还在继续走……
最终考虑了片刻,白狮选择绕过草堆一扭一扭地跟了上去。
鉴于羚羊肉太少了,乔七夕big胆地盯上了角马群,这是不得已的选择。
猎取一头肉多的角马可以足够他们一家六口吃上一整天。
以三岁雄狮的战力去猎取角马很不可取,成功率也就不足20,不过乔七夕可是开了外挂的选手,他不仅拥有三十年猎海豹的经验(有水分),而且还有人类的狡猾。
壮年期的角马不敢想,但可以想一下老弱病残的角马。
乔七夕远远地望着附近那一群角马,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都是肉啊。
为母则强,啊呸,为父则强,带崽之后他升华了,再也不是那个猎一头野猪就能吃两天的乔七夕。
目前的他肩负重任,斗志昂扬。
当然,失败的可能性也很大。
狮子的耐力不强,没有太多次试错的机会,乔七夕应该做的,是蛰伏起来仔细观察,就像北极熊捕杀白鲸一样耐心。
尽量收敛自己的气息,降低存在感,像一只隐形的杀手,看着远处的角马。
这个过程格外漫长,短则半个小时,长则几个小时,没有定数。
如果是一头不够成熟的狮子,可能忍耐不下来,但乔七夕的狩猎经验丰富,加起来可能是某些狮子的三辈子。
称他为外挂毫不夸张。
在他像大猫一样趴在草丛里等待的期间,面团同样待在附近的草丛里不动。
从来没有跟过母狮一同去狩猎的小雄狮,今天是第一次出现在狩猎现场。
也不知道他紧不紧张。
面团安静无声,一会儿抬眼盯着远处的角马群,一会儿打量自己附近的雄狮。
他大概……可以再靠近一点点。
白狮抬起屁股,轻手轻脚地靠近乔七夕约莫半米左右,就又谨慎地停了下来。
乔七夕回头看了他一眼,半眯的浅金色眼眸带着淡淡的警告意味。
希望他乖乖的。
草原上,真的没有母狮会带着几个月大的小狮子一起去狩猎。
调皮的小狮子可能会影响狩猎的进度不说,而且还有可能受伤。
乔七夕算是没办法。
附近那群姿态悠闲的角马群都在吃草,吃得很专心,其中有一头角马吃着吃着可能走心了,渐渐地脱离了群体。
乔七夕立刻盯上了人家,他起身离开之前再次看了面团一眼,满脸写着,你在此地不要动,等爸爸去给你猎一头角马。
白狮静止不动。
眼睛追随雄狮。
对方浑身肌肉绷紧,用最轻的步伐,从正确的方向慢慢靠近那头角马。
乔七夕必须保证,当自己发起攻击,那头角马会按照他预期的路线逃跑。
而不是向族群中跑去,否则他就失败了。
动物受到惊扰的时候会如何选择逃跑路线,估计就连人类都没有深入去研究过这个话题。
乔七夕却是经验老手。
首先他匿影藏形的本事实在太高明,存在感低到角马无法感知危险降临。
在北极那种光秃秃的地方,乔七夕都能藏好自己,更别说是障碍物颇多的草原上。
他高度集中精神地来到角马的侧后方,一个他觉得适合的位置。
又不知道静静观察了多久,终于等到感觉适合的成熟时机,一道黄色的身影快速地窜了出去。
像一只箭。
第一击不为击杀,只为将角马赶到正确的位置,绝了对方回到族群救助的念头。
但如果角马不是按照乔七夕预期的路线闪避,这场狩猎就没有然后了。
所幸乔七夕的运气没有那么糟糕,他的预判成功了,为自己争取了第二击的时间——这次直接张开獠牙扑上去咬住角马的喉咙。
狮子捕猎角马最怕遇到对方的蹄子踩踏,以及头上的犄角,最后就是被群殴。
已经避免了被群殴的狡猾雄狮,咬住角马的喉咙以后,死死抱住对方的脖子,在这只角马反击之前,狠狠地一甩头。
他强大的咬合力配上肌肉发达的粗壮脖颈,瞬间将角马的喉咙撕破。
温热的鲜血顿时直流。
一般的狮子在这种情况绝对不舍得松口,它们会选择继续进攻,咬住角马不放,这样却很容易受伤,即便是轻伤,乔七夕此刻也是受不起的。
狮子和角马的搏斗中,无非是在消耗对方的耐力,看谁先累得快。
乔七夕可不想这样,他会根据情况迅速调整战术,当角马发现有逃跑的空隙是顾不上反击的,所以他总是利用这一点故意制造假象,既避免了对方消耗自己的体力,也避免了受伤。
这只被他盯上身上所有脆弱部位的角马,受了喉咙上重重一击之后就是强弩之末。
雄狮像克星一样迅速将它拿下。
远处的角马群或许已经知道这边发生了什么,但同伴已经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