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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部分

胜诉才是正义-第1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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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斯讲完了,他懒得出风头,今天这趟就是给好哥/姐们出气来的,于是很快跳下基座。

    布鲁斯特一看话筒又回到自己手里,知道这时候是表现政客专业水准和素质的时候,咳嗽一声清了清喉咙,准备继续长篇大论。

    刚才把券商罗宾汉拉出来批判一番,看起来效果还不错,接下来就准备拿纽交所开刀。

    “能不能让我讲几句……”一声怪模怪样的腔调从脚下传来。

    布鲁斯特低头,发现是大名人,艾伦·金斯堡。

    对于这位眼下米国诗歌界的扛把子,参议员老爷也是礼贤下士的。

    毕竟米苏争霸,是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全面对抗,流行文化合众国世界第一,但在传统艺术上,还真不如对手,对于能作诗的,能跳芭蕾的都要当大师看。

    “当然”布鲁斯特仿佛经验丰富的婚礼司仪,娴熟的把控着场面“能伟大的艾伦来是我们的幸运,可惜迪伦不在,否则他可以现场把你的诗句谱成曲子唱出来。”他笑容满面的说道。

    “呃……”下一刻他笑不出来了,因为,艾伦·金斯堡可没有克里斯那样的好身手,他除了大脑和菊花特别发达外,其它方面伐善可陈。

    这雕像基座对他而言就像是拉什莫而山,看着挺矮但绝对爬不上去。

    艾伦·金斯堡是一个小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只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奇怪的大长袍,蹒跚地走到基座边边,尚不大难。要爬上那边去,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这一切都被摄像机记录下来,爱德华在电视里看见他的背影,眼泪都快下来了,这分明是甲鱼成精嘛。

    不过,好在旁边就是克里斯带领的运动员代表队。

    没等人下命令,几个小伙子出列,抱着他大腿把他举起来,布鲁斯特赶紧伸手拽住金斯堡的胳膊,上下用力,伟大的诗人才得以和国父亲密接触。

    “丹尼尔,你可真是个优秀而强壮男子汉”艾伦·金斯堡上去第一句话,差点让布鲁斯特从上面一头栽倒,尤其是这厮说话的时候脸颊还红扑扑的,看起来颇为娇俏。

    “可惜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听到这句,布鲁斯特老爷长吁一口气,钢铁直男不怕枪林弹雨,只怕枪林蛋雨,但为了选票,再怕也得忍着。

    他小心翼翼的把右手往自己的衣襟上擦擦,因为刚才握过那个恶心的基佬的右手……

    艾伦·金斯堡开始表演,作为民权运动的偶像,其实更像是吉祥物,他又是另一种风格。

    先是朗诵了一段自己的代表作《嚎叫》,台下不少人跟着一块儿。

    然后,开始眼睛翻白,进入某种神秘状态,嘴里也唠叨不清起来。

    而他带来的那群奇形怪状的家伙们纷纷开始高声颂扬。

    整个场面显得热闹而诡异,充满了朋克气氛。

 第240章白希特勒来了

    布鲁斯特看得满脸黑线,但他也得承认,这货的号召力确实不一般,及这么会儿功夫,又吸过来不少看热闹的行人。

    而且有不少姑娘,她们是看了电视后急冲冲赶过来的,为的就是找伟大的艾伦要个签名,如果顺便能用自己的魅力把他掰正那就更好了……

    当然,想都别想……

    但别说,场面倒是异常和谐。

    艾伦·金斯堡这么一番动作下来,抗议现场有成为冥想大会的意思。

    但人群也不愿意散去,毕竟活的金斯堡现场做法,一般人看不到。

    至于他为什么来?

    虽然没说,但谁不知道?

    基佬界的领袖,0的王者,怎么能够容忍和自己一样取向的人被当众羞辱?

    这个场子不找回来,他今后还怎么混?

    “该死的,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上帝保佑,天赶紧黑下来,我好下班……”麦肯齐探长抱怨着“该死的,约翰,你干什么!”

    他怒斥搭档,然后顺着搭档的视线看过去,片刻后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胖脸上,肥肉抖得异常欢腾……

    “米国**党……罗克韦尔那个神经病么?他怎么也来了?”

    “今天是什么日子,华尔街变成大马戏团的公演日?”麦肯齐探长表示无法置信“上帝啊,这里纽约不是里约热内卢的狂欢节!”

    远远的又走来好几十人,这些家伙穿着淡卡其色的小领上衣和深色裤子,带着黑色领带,看上去落伍而滑稽,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每人胳膊上都带着个袖箍,上面印着卍字符号。

    而且是黑色。

    显然,这是**的标记。

    带头的是个四十多的白人壮男,深色的大背头,眉头紧锁,昂首阔步,表情严肃凛然,双目炯炯有神的正视前方,步伐坚定而有力,此人相貌堂堂颇具男性气概,嘴里还叼着麦克阿瑟同款的玉米芯烟斗。

    这让他看起来显得更an了。

    艾伦·金斯堡站得高看得远,顿时双眼冒星星。

    至少这哥们真长得一副好皮囊,这也不奇怪,在米国能成为团体领袖的大部分外貌都在中等偏上,没办法谁让米国人民就是那么喜欢看脸呢。

    但怎么说呢……

    如果爱德华在这儿肯定会脱口而出,“这td是哈士奇成精么?”

    是的,这位看上去非常精神,就是那种“很有精神”的精神,但精神的似乎有点过头了,以至于浑身上下总是无时无刻不透露出一种犯二的气质来。

    这就是“米国**党”党魁…罗克韦尔先生。

    米国人当然反**,毕竟带头击败轴心国二战中合众国了不起的伟业,并且在米国发达的宣传系统加持下,不管是希勒特还是东条英机亦或是墨索里尼都被刻画的和小丑一样猥琐而滑稽,丝毫没有半点人格魅力。

    尤其是希特勒在米国的漫画里横死多次,杀死他的“凶手”包括但不限于美国队长,神奇女郎还有……哦……唐老鸭,爱德华前世就看过迪士尼的相关动画片……

    但因为合众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

    “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抗议的权利。”

    在“艾布拉姆斯诉美国案”中,霍姆斯大法官曾在异议意见中表示,即使是不受公众欢迎的思想,也应该有机会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接受检验。布兰代斯大法官惠特尼诉加利福尼亚州案中对言论自由的观点更加激进,直接将言论自由与民主进程联系在了一起。

    因此,言论自由不仅是一项抽象的价值,而且是民主社会最为核心的要素之一。

    布兰代斯大法官由此成为合众国公民的偶像,因为他的观点等于是彻底散开了政府捆绑人民的绳子。

    但是行政机构的政府官员则在暗地里天天诅咒这个老疯子赶紧被雷劈死,因为他的言论观点导致了大量的讼棍律师引用,来对抗执法者,并且成效斐然。

    但这实际上对米国政治而言是好事,增加了对各种思想的抵抗力,实际上眼下米国几乎成了第二/第三/第四国际的决战的主战场只要,但星条旗依然永不落下。

    罗克韦尔这种举动虽然突兀且容易被人视作神经病,但却是受宪法保护的。

    如果这家伙在以色列这么搞,很有可能直接就死在街头。

    罗克韦尔就是那个白人至上主义的疯子,极端反黑反犹,被休·海夫纳派黑人记者采访将军的家伙。

    他就受益于布兰代斯大法官的思想,整天穿着**装堂而皇之的招摇过市。

    以至于这家伙被他的追随者称为白希特勒,他本人也对此沾沾自喜,带领着手下们堂而皇之的穿着冲锋队制服带着黑袖箍到处耀武扬威。

    前些年更是代表米国…当然正常合众国公民都羞于与此人为伍…踏足不列颠。

    当时英国的新**主义头目科林·乔丹对“美国白希特勒”仰慕已久,立刻致电罗克韦尔,请他代表新大陆反动势力去英伦三岛共商大计!

    同时受到邀请的还有欧洲其他国家的新**份子,62年8月这群牛鬼蛇神在格罗斯特签订了《课次沃尔德协议》…世界国家社~会主义联盟就此成立。

    这是国社党系统的大事代表着希特勒阴魂不散。

    对此西方世界只当没看到,而以俄国为首的真·社会主义联盟对此也就是撇撇嘴,除了塔斯社发表了几篇诸如新**主义复活是资本主义国家的阴谋之类的文章外,也没太大反应。

    大家都知道,这纯粹是神经病开会。

    唯一有比较大动作的是英国政府,很快他们就宣布签署协议者为不受欢迎的人,罗克韦尔被率先驱逐出境……

    30年前不列颠可是没少挨小胡子的炸弹,英国人的记仇举世闻名。

    但罗克韦尔为啥走上这条道路,始终是个迷。

    首先,他原生家庭非常幸福,爹妈都是文艺界人士,虽然在他六岁时候离婚,但他爹带着他日子过得很不错。

    之后他成为海军航空,兵虽然没上前线和鬼子玩命,但在后勤训练方面做得不错,为此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又被再度征召入伍授予中尉军衔。

    之后被派驻冰岛,在冰岛的一次高尚聚会中他认识了自己的第二任老婆,玛格丽特·罗拉·哈斯李沐森,她父亲是壳牌冰岛老板并且担任过冰岛驻加拿大大使,算是当地名媛。

    两人很快结婚,退役后,他开了个广告公司,他设计的公益广告还那个一等奖得了1000美元奖金,这算是非常不错的成就了。

    应该说这家伙的人身就是个非常不错的美国梦模板,出身一般,但凭借自身的努力与爱国情操,获得了不错的成果。

    家庭幸福,事业成功,生活美满,还有什么缺憾呢?

    对了,还嫁了个富婆。

    虽然他在部队时候就有反犹反黑言论,但大家觉得这好像也不算大问题。

    可随着广告公司倒闭,他的言论越发出格,正巧那个时候麦卡锡主义横行,于是自然而然的加入其间。

    于是政治观点观点也从普通的反黑反犹进化为,共党是犹太人创造,nger是犹太人豢养,犹太人要阴谋暗算米国……每个犹太人和nger都是潜在不忠者,需要严密加以审查。

    显然,这个时候米国政府如果足够负责的话就该让这个家伙进入精神病院然后切除额白质,但政府方面似乎从没有过这种想法,大概是认为……战后的生活过于平淡,人民需要这样一个“喜剧演员”?

    随着病情加剧,他不但吸引到了更多志同道合的病人…显然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精神状况…影响也开始日趋扩大,以至于公开否认**的大屠杀。

    哪怕是正常人聚集在一起也容易产生群体性癔症,何况这群神经病开会,罗克韦尔在病人大家庭中的病情越发诡异起来…开始认为自己就是元首的转世灵童,双方在阳间和阴间有着神秘的精神联系,这种调调自然让他的队伍成为全米精神病患者含量最高的组织…没有之一。

    但问题就在于此,米国这个开放自由的体系,一方面是保障了大多数人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也让这些患者越发亢奋。

    在这群精神病人的相互影响下,罗克韦尔甚至打算去纽约时代广场发表演讲。

    当然这种大型运动是要提前申请的,但此时纽约市长认为让一个病情复杂的家伙公开登台有损于大苹果市的形象,于是他的申请被断然拒绝。

    罗克韦尔大怒,此刻他的症状似乎缓解,作为米国人的本能开始显现…狗日的纽约,老子告你丫的……

    结果在庭审间隙,有记者采访他:

    问:如果你上台讲如何对待犹太人。

    罗克韦尔:我会向对待所有米国公民一样对待犹太人。如果他们忠诚,一切都好办,反之,将被处决。

    问:那么你觉得有多少犹太人是叛徒?比例是多少?

    罗克韦尔“90%”

    显然,关键时刻又犯病了。

    不是说这话有问题,实际上这段对话虽然很让人厌恶,但依然实在宪法容忍的范围之内…毕竟他只是宣扬一种想法,而没有加以实施。换而言之,嘴炮无罪。

    但说话的时候至少应该看看周围情况吧,因为这家伙反犹的名声在外,以至于许多犹太人都抱着看耍猴的心态来旁听,其中就有不少二战幸存的犹太人和参加过二战的犹太老兵……

    武德丰沛的米国民众立刻大展拳脚,试图通过物理疗法来帮助罗克韦尔和那个傻叉记者恢复脑部和精神系统的健康。

    幸亏法警忠于职守,在乱拳下保护了这两个家伙,否则只怕会闹出有史以来第一起米国法院打死人的大新闻。

    没多久之后,在独立日他又跑到首都的国家广场发表演讲,讲了五分钟就和台下观众打成一片,字面意义上的打成一片。

    警察将他逮捕…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与其说逮捕不如说是保护,带上铐子之后这家伙才避免了被活活打死在当场的惨剧,然而警察的一片苦心被当成驴肝肺。

    这货从警车里一直嚎叫到牢房,坚持要求对自己进行公开和公正的审判……

    问题是,就他这点子事情,最低级的社区法院就能判,而且这种审判向来都是公开的……

    见多识广的华盛顿警察也有点吃不准这货到低是什么样的精神病,但可以肯定他脑子肯定有问题,于是……

    米国的疯人院终于难得的拍上了正当用处,罗克韦尔被送进去关了30天。

    但精神医生对他的检查结果让不少人怀疑精神病院的专业性…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罗克韦尔的精神状况比“健康人更健康”……

    至于正常的表现之一,是他在一个月里写了本小册子叫《如何远离与逃出精神病院》,出院后这本小册子作为教材分发给他的手下,以避免他们日后也遭到如此对待。

    一系列操作之下,大家越发搞不清楚这家伙的病情到低发展到什么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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