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才是正义-第4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双方一开始的想法都有点偏,东亚某大国:“美军?不就是枪好跑好嘛?800w kt部队都被我们赶到海里去了。打!”
米国:“华夏人的战斗力?那800w 废柴,打起来根本不用花力气嘛。打!”
然后双方在冰天雪地里一交手,顿时双方同时骂出一句“我操,蒋秃子害人不浅。”
尤其是老米,真刀真枪干被干了一场后,摸着被抽肿了脸蛋,开始拥抱和平。
然而记吃不记打。
这才过去多久,又去招惹东南亚。
大概是以为东南亚=东亚+南亚。
东亚是武德过头,但南亚从来费拉不堪,两相综合一下,应该不至于太难打。
结果进入中南半岛后才知道,越共拥有大量从昆明陆军学院毕业的军官,非但不是费拉,而且武德丰沛就是在怪物房里也能算是小boss,很快就让米国人在热带雨林里想起了十多年前的冰天雪地。
而南越仆从军的战斗力还不如南韩伪军,只能米军亲自上阵肉搏。
眼下,全国反战行动几乎达到歇斯底里的地步,许多反战团体,为了博眼球也好,或者是真为了世界和平担心也好,开始反对一切形式的战争。
通常这些都是左翼组织,既然是左翼和俄共就有天然的亲密性。
现在布拉格事件一出,这些组织也都傻了。
加上KGB向来有用假美元支付酬劳的习惯。
于是这群反战组织索性头皮一硬:一同反了吧!
多勃雷宁前阵子在记者招待会上的风光瞬间全无,俄国外交人员的形象也从“被犹太暴徒袭击的无辜者”变成了“红色暴力帝国的邪恶代言人”。
一股反俄风潮逐步开始暴发。
谢尔顿等人则有向民族英雄转变的趋势。
爱德华乐不可支“天助我也!趁热打铁,咱们申请继续开庭!”
“现在这个节骨眼不好好利用对不起爱家祖宗!这回一鼓作气,东风已经起来了,在法庭上就该好好借着这股风浪一把。”
克里斯:“你那么有信心?别忘了,咱们,最关键的那段录音带,现在还没听清楚呢?桑托在磁带里到低是说‘窃听还是没窃听’,至今依然没有定论。”
“当然”爱德华觉得近来脑子好用多了,主要身上的压力减轻许多。
他私下和梅根讨论过,巧得很对方也有这种感觉,可见世界拥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
眼下他灵活的脑子再次开动:“当然,这是个问题。但是反过来说。当我们在法庭上突然说出谢尔顿偷录了全部谈话的时候,你猜桑托和所罗门还有FBI会是什么个表情?”
“嗯,应该是震惊,然后还有惶恐。”
“对的,所以,我们还可以当庭播放一些录音片段,以增强对方的惶恐情绪。所罗门固然是老手,但桑托不是!”
克里斯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从桑托下手?”
“对”
“当庭对他进行质证?”
“答对了!这手对所罗门没用,但桑托只是个普通警察,不可能经受过反质证以及庭辩的训练,这可是咱们讼棍的拿手好戏啊!”
“我得提醒一下,你现在还没律师执业资格呢……”
“那就是他们讼棍的那手好戏!”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算的上各色律政剧的最爱。
(说明:法庭部分时,按理应该用姓来称呼,比如谢尔顿应被称为西耶格尔先生,桑托被称为帕梅拉先生,但考虑到之前叙述用的都是名字,贸然改换,会给大家带来阅读困难,所以就只能不变了。)
虽然很想亲自出马,但米国法律也不是儿戏,加上爱德华也有自知之明,
对桑托·帕梅拉的质证由精通各种小把戏和受过特别庭辩训练的卡马西平负责。
爱德华、克里斯、巴赫鲁扬还有茜莱瑞在准备都洗耳恭听。
当庭质证是一门很重要的学问,学校会教,但通常只讲理论并且引用的都是经典案例,固然教学效果很好,但在实际庭审中的情况千变万化,光靠课堂上那些东西不会有太多用处。
这玩意更像是一门手艺而非学问,前者必须师徒相传,手把手的教才行。
卡马西平其貌不扬,沉默寡言,但在业务上却非常娴熟,甚至是富有远见。
实际上对于这次当庭质证,伯特·维茨莱本和巴里·斯洛特尼克也都跃跃欲试,只是当卡马西平甩出他在英国参加过Hapel训练的认证时,另外两人瞬间哑火。
就是爱德华也大为惊叹这个秃头对专业的执着。
Hapel在里没有相对应的词汇,只能大略翻译为针对大律师的庭辩训练。
在英国和英联邦国家中依然保留着业务律师和大律师的双规体系。
两者的差别从英文名称就就可看出,前者为solicitor,从solicit(征募,召集,征求)加or演变而来。
其主要负责出具诸如结婚证吗,帮助设立遗嘱等业务,也可以代表委托人出庭,但仅限于低级别法庭,比如小额民事法庭,普通交通法庭等。
后者被称为barrister/barrister at w(考虑到BAR是勃朗宁动步枪行缩写,也故此也可以理解为大律师在法律就像机枪那样强力…划掉)翻译为出庭律师或诉讼律师,主要任务就是在法庭上怼人,通常各种高等法院多规定,只有出庭律师才有发言资格。
在hk后者被民间称为“大状”,而前者则无此殊荣。
虽然,这些年英联邦国家逐渐将普通执业律师和大律师混合起来,不再做硬性区分,但这种庭辩训练作为律师的终极培训依然有很高的价值,但参加的人并不多。
一个是入学困难,另外学费也不是普通的昂贵。
再有一点,爱德华曾经好奇的问卡马西平,庭辩训练都教些什么,后者立刻一副内外混合痔同时破裂外加肛瘘的表情,以至于让大伙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伦敦被基佬群肛过。
喝了两杯水,卡马西平才算是平静下来,Hapel最残酷的地方在于,整个受训期间,学院不可能听到任何一句来自导师的夸奖!
通常Hapel由一正一副两位导师负责,最多同时六位学员同时进行。
每一次训练,所有学员选取同一个案例的同一辩论点,在小组面前现场演示。
每个学员演示之后,导师会重点指出一个问题进行批评分析,然后亲自示范纠正,学员再次模范,以寻求改进。
一组六人,一圈下来就是六种典型错误,哪怕你没被指出有这个问题,但在其他学员被纠正时,你也得到了学习。
至于没有正面表扬,只有负面回馈,导师们导师说的很明白,人都更容易记住表扬的语言,并用以自我安慰和鼓励,当进入到Hapel这个层面的学习时,如果学员依然需要鼓励安慰,那只能说他能力不足,心理素质也不够。
学员必须客观冷静的认识到,这阶段是精益求精的训练,任何负面反馈只说明了一件事情,学员和标准之间的真实差距。
一次两次或许能忍受,但常年累年的话,对学员的心理健康会构成重大打击,反过来,能从炼狱中杀出来的,无一不将是法庭上的好汉。
“为什么,英国下议院的辩论比我们米国都高?因为他们的政客和我们政客一样多是出生于法律系,然而他们有Hapel训练!所以我们的政客往往只精通煽情演讲,毕竟我们有好莱坞嘛。但如果真一对一辩论的话,只怕大部分国会老爷会当场脑溢血发作。”
手握这样的大杀器怎么会不用?
今天卡马西平的质证可是很好的学习机会。
………………………………………………作者唠叨的分割线
感谢读者小生年方四十八、公子岚、ti50806、天天梦境、风中独苗、GOGO高高的打赏。
另外要感谢白金大神瑞根老师的打赏和鼓励,作为作者收货读者的打赏已经是荣耀,能得到前辈的肯定更是极好的鞭策。
孔某一定努力写作,让大家愉快阅读。
……
一年又快过去,照例起点的年会也该开了,按照惯例,还是没我的份儿……
但我倒是想起去年作者群的一件事情:
大凡写手都加各种群,号称是为了取材、交流、聊创作;实际上无非扯淡、开车和各种没节操的悲风。
我是新人,就加了一个q群。
一开始我也不大认得人,毕竟这些年我没怎么看网文。
进去后,大家挺热情,没什么架子,都说自己菜,我觉得挺好啊,完全没压力,于是很快融入其间。
群日常挺热闹,吹水聊天为主,间或开车发涩图,其乐融融。
去年起点评十二天王,一开始我没当回事,因为不管怎么评,都不可能轮到我嘛……
结果一出,我就震惊了,小几十人的群里占了三个还是四个名额,这几位还不是潜水员,属于天天在活跃在群里的。更可怕的是,如果不是因为题材门类限制,只看成绩的话,估计数量还能翻倍。
那一刻,我忽然领悟到了,大佬就是大佬,虽然和我一样整天说自己菜
但我是菜场里一块钱一斤还不让扒菜帮子的白菜,人家也是白菜,可呆的地方不一样…故宫博物院里的翡翠白菜……
哎……
第67章 四阶段质证攻略(一)
现在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是,政府方面是如何怀疑上谢尔顿的?
桑托的证词说是全面布控,然后靠运气发现。
这看起来不错,一开始爱德华也相信了。
但现在可以判断,桑托撒谎了,显然FBI对保卫犹太人协会的重要成员包括谢尔顿在内的电话做了窃听,然后从窃听中得到了线索,最后守株待兔抓人。
今天质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相互勾稽的问题,让桑托承认,他是从FBI的窃听中获得证据。
在这个问题上,桑托显然是作了伪证。
实际上每个刑事辩护律师都知道米国警察作伪证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因为警察们一直认为,他们处于双线作战中,既与犯罪斗争,也要在法庭上应付奸诈的律师。在这种双线战斗中,不择手段获胜才是最重要的,包扣采用作伪证的手段钉死那些“应该”被绳之以法却被奸诈律师所“拯救”的罪犯。
哪怕伪证被当庭揭穿,警察也很少被会定以伪证罪,因为检察官和他们都是司法部的雇员,是同事!
所以,不指望桑托受罚,但至少要让他说真话,或者让全法庭的人都明白桑托之前的话不可信!
如果可能,最好让桑托承认:如果谢尔顿告诉他同案犯的名字,那就不会传唤他出庭作证。那就完美了。
卡马西平上场前,特地把准备的文案和质证要点都向爱德华交代了一遍,算是手把手的教他。
这次质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目的:
让桑托以为他和谢尔顿的谈话没有被后者偷录。让他在法庭上可以肆无忌惮的对各种细节问题撒谎。
因为他知道,与他证言想矛盾的只有谢尔顿的证词。
卡马西平将诱使他回答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最后将被和偷录的录音用来作对比,证明他的证词是谎言。
第二阶段,卡马西平将在质询中逐字逐句的在法庭上宣读一些桑托和谢尔顿的谈话抄本。
目的在于让桑托以为:谢尔顿有可能录下了至少一部分谈话内容,此时,桑托会陷入紧张和猜疑。
第三阶段,卡马西平会继续念一些听起来像是关于BLM大楼爆炸案的“逐字逐句”的“谈话录音”的“抄本”。
实际上这并非录音抄本,而是谢尔顿回忆的他和桑托之间的对话。经过润色修饰后,看/听上去就像是真的录音抄本一样。
第三阶段的目的在于:由于经过第二阶段的盘问,加上桑托自己心里有鬼,那么他多半会以为卡马西平读的就是他和谢尔顿当时谈话录音的抄本。
既然知道被全程录音了,那么桑托只能承认他确实给谢尔顿做过脱罪/免于起诉承诺。因为都有录音了在狡辩否认就没有任何意义。
第四阶段,将当庭播放录音,让法庭了解哪些谈话被录下来,哪些谈话没有被偷录到。
这个策略很巧妙,但实施起来非常艰难:这要求律师在质证有意让证人、公诉方、法官一起产生误解,至少是一段时间误解:即谢尔顿偷录了全部谈话。
能担任此工作的显然只有卡马西平。但这个策略也有司法道德上的风险,看上去有点诱供的意思。
为此卡马西平等人发动各自关系,找了好几个司法道德方面的权威专家确认,得到的结果是:危险,且游走辩护制度容许的边缘上,但从已有判例来看,并不违法。
但这些权威专家也指出,因为要通过语言的诱导,让法官也产生暂时性的误解。
理论上这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法官很可能会因为受骗而感到恼羞成怒,进而做出对辩护方不利的举动,这才是最大的风险点。
但爱德华们已经别无选择了,只能这样赌一把。
……
质证的第一阶段以一般盘问开场,目的是麻痹对方让他放心。
问的内容泛泛而谈,以至于桑托都觉得无聊。
过了一会,桑托神情放松,和刚开庭时,那幅战战兢兢不停擦汗的样子截然不同。
卡马西平悄悄朝爱德华眨眨眼,意思是,小子,好戏要开始了!
第二阶段发动!
于是他开始询问关于那场谈话的问题。
卡马西平:“你是否告诉过(谢尔顿),你没有告诉他他的权利是因为他向你提供的情报永远不能作为反对他的证据?”
桑托:“不,先生,我没有!”
卡马西平:“你是否跟他进行过这种谈话?”
桑托:“不,我没有。”
显然桑托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