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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

悠闲桃源-第160部分

小说: 悠闲桃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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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可能,还真的有可能!”洪达跟声附和道。

    “你们都弄错了!”

    程小麦笑着解释道:“其实,这是一种树鸡的叫声。”

    “在我们板桥村后山一带,出产两种鸡,名字都叫树鸡!”

    “一种树鸡,是一种紫红色的木耳,透明如胶冻特别像公鸡头上的寇,味道特别鲜美,营养价值也非常高;另一种树鸡,是一种野禽,长得几乎和鸡一样,雄的发出的叫声,与家养的公鸡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叫它树鸡,那是因为太阳一落山,它就歇息在树上,打死它都不会到地上来的。”

    “这种树鸡,在我们当地又叫呆子鸡,只要太阳一落山,你赶到它身边,用强光手电照到它双眼上,它一动都不敢动,像傻子一样任人捕捉!”

    “我们又管它叫跑山鸡,原因这种鸡平时喜欢相互追逐,在地上跑起特别快,翻山越岭小菜一碟。”

    “跑山鸡比家养鸡要小到一半,它们平时主要靠捕捉虫子为生,鸡肉特别嫩,非常鲜美。”

    “平时想捕捉跑山鸡,难度很大的。看来今天我们有口福了。”

    “今晚我们稍微迟也一点吃,等太阳落山了,我去捉几只跑山鸡回来。”

    听他这么一解释,李铭奇尴尬地抓了抓脑袋,笑道:“唉,惭愧啊,一个城市狗从来还没听说过跑山鸡!”

    洪达同样脸红地说道:“还是当一个乡下人好,对大自然的各种生物都了解得那么清楚!”

    “羡慕程员外,我要给你打赏!”林归雁笑着说道。

    这些人在进山之前,都相互加了某信的。

    她说着,真的取出手机打赏了。

    一行人就在金鸡岭附近找到了水源,便在旁边开始安营扎寨。

    这时候,程小麦从登上包里取出了折叠杆,上面还套了一个网兜。

    看看日头已经落山了,他取出手电,朝众人说道:“你们在这里守着,我去捉些跑山鸡过来。”

    加藤雪子连忙说道:“哥,我要和你一道去!”

    松平绘子嚷着也要去。

    几个人都想跟着程小麦过去看热闹,看他是怎样捕捉跑山鸡的。

    程小麦摆了摆手,说道:“你们都守在这里,人多了,怕把树上的跑山鸡吓跑了!”

    他朝加藤雪子吩咐道:“小妹,你跟我有一段时间了,知道怎么垒灶了吧?”

    “你给把灶垒好了,烧一锅开水,我回来好汤鸡除毛。”

    在程小麦面前,加藤雪子变得格外的乖顺,她点头道:“嗯嗯,哥,我知道了!”

    程小麦取了手电,向对面的山上摸了过去。

    刚才他听到的鸡叫声,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有雄鸡的地方,肯定会有一帮雌鸡。

    在脱离了别人的视线后,程小麦突然脚加快。

    几个兔起鹘落,他就赶到对面的山上的树林子里了。

    不大一会子,他听到从树上传来一阵低沉的咯咯声,那分明是雌跑山鸡发出的声音。

    就在这个时候,程小麦迟疑了一下,如果被他捕捉了的跑山鸡,突然向他喊出饶命两个字来,他要不要放了它呢?

    毕竟,自己与跑山鸡无冤无仇,凭什么要捕杀它们啊?

    为了满足大家的口欲,就可以随意滥杀生灵?

    他突然感觉到女曦所传给自己的功法,也不一定是好的啊。

    这以后他还真的不敢随意捕杀一些禽兽了。

    可是,他总不能就这么空手而归吧?

    大家都等着他享用美食呢。

    程小麦咬了咬牙,心说,对不起了,跑山鸡,你生来就是人类的口中食,要怪就怪你错投了胎。

    等我杀了你后,你睁大眼睛投个胎,好好在来世做个人。

    要不我来世投个跑山鸡,让你也吃我一回。

    这么一想,程小麦感觉心里坦然了一些。

    他也由此想到了村里那些妈妈娘子们在杀鸡时,为什么要念叨一番了,无非是图个心里安然啊。

    将手电调到强光,旋即往跑山鸡发出声音的地方,照了过去。

    果不其然,在那树枝上栖息了一排跑山鸡。

    这些跑山鸡被强光呛了眼睛,呆若木鸡般一动也不动。

    程小麦腾出另一只手,扯开折叠杆,将网兜伸向了跑山鸡。

    呼啦一下子,网兜一下子罩住了五、六只跑山鸡。

    他收加折叠竿子,取下网兜,那些跑山鸡在网兜里吓得发出嘎嘎地叫声,在里面胡乱挣扎着。

    这些跑山鸡并没有发出像人类一样的声音。

    就在那一刻,程小麦总算弄清楚了,女曦所传给自己的功法,其中是分有级别的。

    对于天生的就是给人类食用的禽兽,是无法听懂它们语言的。

    如果没有这种分级的话,那拥有这功法的人,恐怕出门都得小心翼翼的,怕踩死地上的蚂蚁。

    程小麦在了解这些原因后,心安理得地带着跑山鸡,往营地赶去。

    曾师帅他一下子捕捉了六只跑山鸡,笑着说道:“不亏是我们的程员外啊,这一下捉了这么多的跑山鸡!”

    其他人也跟着附和:

    “程员外为了能让我们享受到美食,真是辛苦了!”

    “程员外,你永远是我们爱戴的大好人!”

    “我要向好人致敬!”

    “向好人敬礼!”

    “好人,我要给你打赏!”

    ……

    反正这些大佬最不缺的就是钱。

    说打赏,立即就打赏了。

    三千两千的太丢脸了。

    低于一万不叫打赏。

    程小麦忙着将那六只跑山鸡杀了,丢到锅里的热水中泅上一遍。

    然后大家一起围过来帮忙除毛,拿到溪水边剖腹除去内脏,再剁成块,清洗干净了。

    在锅里放上油,放在茴香、姜片,炸出香味来,再把鸡倒进去猛炒。

    加上料酒、盐、生抽和干辣椒,兑上水,合上锅盖,用大火煮。

    早在来的路上,程小麦挖了一些野山芋放在了包里。

    他取出野山芋,去水边洗净,切成块,放到跑山鸡的锅里。

    又从包里取出一瓶绛珠果酒,全倒了进去。

    烧煮不到几分钟,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好了,我们可以开吃吧。”

    程小麦哈哈大笑,说道,“今晚月亮很好,有酒的拿出来,我们就在这月光里好好喝一顿!”

    他的话音刚落,从不远处的山林里突然传来一道苍老的歌声:

    天发乌,要落雨,

    大青鱼,把妻娶,

    鱼提灯,虾拍鼓,

    青蛙抬轿挺着肚,

    田螺吹号直叫苦!

 第324章 跑山刀

    大家正准备围着一起分享美食时,突然听到从深山老林里传来一个老人的歌声,一下子全惊得呆了。

    听那歌声,已经越来越近了。

    众人无不一脸懵呆。

    徐景清:“怎么,这里还住了人啊?”

    程小麦也是傻了眼,在这里怎么可能住有人呢?

    他摇了摇头:“我没听说过这里住有人啊!”

    转而,又听那歌声一转,唱道:

    一放鸡,二放鸭,

    三分开,四相叠,

    五搭胸,六拍手,

    七围墙,八摸鼻,

    九扭耳,十打滚。

    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们一起把墙砌!

    ……

    前后两首歌子,都是水阳金宝圩一带流传的儿歌。

    前一首歌说的是青鱼娶妻的童话故事。

    这一首唱的是几个放只鸭的孩子在一起玩闹的场景。

    这两道童谣,都是程小麦小时候经常唱着玩的。

    显然,这个老人就是这一带的人。

    他怎么可能住在这里呢?

    就在程小麦发懵的时候,在明亮的月光下,那个老人已经缓缓地从树林走了出来。

    老人鹤发童颜,穿着一身山里人地道的短装打扮,腰间挂了一把长刀,手上拄了一根竹杖,看上去精神矍铄,没有一些老态。

    不过,他那一身的衣服,破烂得有些不成样了。

    “好香啊!”老人越走越近,耸了耸鼻子,大声赞道。

    在看清老人面目时,程小麦不由得一阵汗颜。

    此时不是别人,正是土地公。

    他迎上前去,故作吃惊地说道:“啊,这不是土爷爷么,你怎么在这里出现了啊?”

    土地公也好像刚刚认出程小麦的样子:“哎哟,你是程小麦啊!”

    “小子啊,你都长这么高的个子了?”

    “都说女大十八变,你变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程小麦说道:“土爷爷,你是老糊涂了吧,我是男的,不是女的,什么女大十八变啊!”

    “小麦,你敢说爷爷糊涂了?”

    土地公不服气地说道,“女的大了能有十八变,男人同样不也是会变么?我只是借用一下罢了!”

    “好,算我说错了!”

    程小麦只得认输,问道,“你告诉我,你怎么在这里?”

    土地公在程小麦对面盘腿坐下,说道:“你小子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发糊涂了啊?”

    “你起码有十几年没有见过我这个老跑山匠了吧?”

    “我一直在跑山啊,没有回去过。”

    “不过,在山里我也是呆厌了,准备收拾一下明天就回去了。不料被你这里的香气给吸引了,赶了过来,碰上你这二皮了!”

    程小麦心下清楚,土地公特意赶到这里,肯定是有重要事情找他的。

    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当众现身的。

    他哈哈大笑,说道:“土爷爷,来的早,不如赶的巧,我们一起喝上两杯酒吧!”

    “好好好,那土爷爷就不客气了!”土地公说道。

    徐景清等人,看到程小麦和这个老人认识,都不由得脸露惊奇之色。

    更让他们所惊诧的是老人是一个跑山匠,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这十万大山中四处奔跑。

    真不敢想像他是怎么躲避那些凶猛野兽的。

    这个老人家好厉害的啊!

    这些人都轮番向土地公敬酒,以表达自己的敬意。

    可是,他们却发现这个老人却不断地向程小麦敬酒,那态度相当的恭敬。

    土地公朝程小麦说道:“小麦啊,虽然在我在深里面,但好在身上还有一部手机,经常能够了解到外面的信息。”

    “我知道你从沿海回来后,给村里带来了很大的变化,真是太高兴了!”

    “刚才听到你说,这次进山的目的,是为了村里以后发展旅游经济踩地来了,让我对你更是钦佩不已啊!”

    “来,让我再敬你这一杯酒!”

    喝下这一杯后,土地公站起身来,从身上解下那把佩刀,递到程小麦的面前,真诚地说道:“小麦,这是老身祖传的跑山刀,明天我要回去了,用不着这刀了,现在就送给你吧!”

    程小麦接过那把跑山刀,从刀鞘里抽出那把刀,虽然看上去已经锈迹斑斑的样子,但在月光中却凝结了一团团灵气。

    只有他能够感受到在刀身上所饱含的灵气。

    这种暗藏的灵气,一旦在对付敌人时,会化作滔天的杀意,无坚不摧。

    他总算明白了,因为自己执意要去饮马湖,山鬼女曦没有阻止成功,土地公迫不及待地赶过来,送来了跑山刀。

    看来在饮马湖所隐藏的凶险实在不小啊!

    “土爷爷,这可是你祖传的跑山刀,我怎么敢随便收下啊!”程小麦想把刀退回给土地公。

    他看得出来,这种跑山刀是土地公进山时用的。

    土地公哈哈大笑,说道:“小麦啊,以后我也不用跑山了,何必拿这把刀浪费在我的身边呢!”

    “你留着,早晚是用得上的!”

    闻言,程小麦就不客气了,将刀挂在腰间,双手朝土地公深深作了一个揖,说道:“土爷爷,那我就收下了!”

    “小麦,你们早一点休息,我就告辞了!”土地公回了一个揖,转身离去,倏忽,便在树林里消失了身影。

    徐景清惊叹道:“老人家好快的速度啊,说走就没人影了!”

    程小麦呵呵一笑,说道:“一个跑山匠,没有一点敏捷和洒脱,在深山老林里是混不下去的。”

    “老人家多年都在村上露过面了,一般人都以为他不在人世了呢!”

    “想不到在今天的晚上,还能发现他!”

    他实在不好告诉大家,这个老人就是家喻户晓的土地公。

    大家听了程小麦的话,不由得又是一阵惊叹。

    曲商羽叹道:“真是奇人啊,这也只有在乡村里才能够出现这样的奇人,真是了不起啊!”

    邓碧莲连连点头说道:“这让城里人听了,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洪达说道:“什么人最值得我们尊敬?就是这种老人!”

    高歌略一沉吟,说道:“跑山匠,多么厚重的名字,光在这三个字里面,就充满了传奇的色彩!”

    程小麦笑着说道:“其实,在旧时,板桥村这样的跑山匠有很多的,他们为了讨生活,春秋两季,几乎都猫在深山老林里。”

    “俗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板桥村可利用的水田相当少,只能向深山老林要吃的,做起了跑山匠。”

    “也有一些人就像土爷爷一样,在深山里一猫就是好多年的!”

    “有的人从深山里走出来了,有的人却再也没有露面,家人连尸骨都寻找不到!”

    说到这里,程小麦不由得双眼有些发红。

    他仰脸望着苍天,喃喃地自言自语道:“以后,我决不允许板桥村的父老乡亲,再过那种苦日子了!”

 第325章 好刀

    程小麦的话,让在场的那些大佬心里都不由得感到一阵震撼。

    他们所敬佩的程员外果然不同凡响,心里所装的是满满的大爱啊!

    相比之下,他们觉得自己在商场上虽然呼风唤雨的,好像很牛鳖的样子,可在程小麦面前,简直太渺小了。

    在任何时候,他们想的是自己个人利益。

    何曾想到过他人?

    “程员外,我支持你!”

    洪达朗声说道,“程员外,我无偿投资给板桥村一个亿,用来开发当地的旅游建设!”

    “我无偿投资三个亿!”徐景清跟声说道。

    邓碧莲也连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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