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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关东异志-第39部分

小说: 关东异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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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了盗墓,那个他无意中发现的,一本万利的好差事
曹操先带人试探地掘开了几个前朝大员的古墓。这一下可不得了,挖出的财宝竟然够几万名兵卒肥吃肥喝折腾好几年的,曹孟德一下就被这从天而降的恩赐给迷住了,为了速速成事,他果断地放弃了农耕生产这些慢热的传统行业,转而带领属下一齐盗墓。
有一得必有一失,在累积财富的同时,曹操的名声开始变臭,一些知情的对手常拿盗墓说事儿,以此作为讨伐曹操的借口。曹操也不傻,没事儿的时候一盘算,这不行啊,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天下还是受制于孔孟仁政的教化,万一把柄被人抓牢了,以后有事儿没事儿总要拿他盗墓的事儿说事儿,那以后打天下的时候岂不要吃一大摊子的闷亏么,想来想去,他索性颁布了一道密令,全军再不公然盗墓,转而每年在各营抽取一些身手麻利的军兵,将之送到新设置的两个机构里秘密培养风水和挖掘秘术,这两个机构的头领就是日后被陈琳揭发出来的‘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
中郎将在后汉绝不是一个小官儿,要认真论比对起来,它相当于咱大清朝御前侍卫的级别,而且它直属于最高王权,不受任何人差遣。由此看来,曹操当时是非常看重盗墓这个行当的。将行动隐秘化,在外人看来实属天衣无缝的决策,只可惜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些勾当最终还是被陈琳捕捉并暴露出来了。自此之后,曹操便成了发丘和摸金两派的祖师爷。在曹操死后的几百年里,两派弟子依靠奇准的定穴本事和细腻的手法,逐渐超越了穿山劈岭派的名声,风头一时无两。
又经历了几百年,民间爆发了罕见的鼠灾。没经历过的人可能不知道,鼠疫通过土地传播的速度特别快,许多发丘和摸金派的高人相继暴毙而亡,这导致两派一度后继无人。随着天下局势的动荡,世间的财富几乎都被乱战所耗,任谁再也无力大兴土木修建寝陵了。慢慢地,四个门派渐生颓势,仅剩的一点儿弟子为了活命,也大都弃暗投明去了,唯有少数祖传秘术的后人还在苦苦支撑。这些后人承袭了先祖的手法,又吸纳了阴阳风水这些新的元素,仗着粥多僧少的优势继续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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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观山
           “天下的陵墓数目有限,尤其是王公大员的寝陵,可着全天下也就那么几十来座。今天东家挖一锹,明天西家掘一铲,不消几百年后,凡是建在城郊的明墓,几乎全被盗窃一空。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原逐渐由盛唐转向衰落。宋朝之后,内忧外战频发,国力愈加虚弱。渐渐地,穿山和劈岭两派的生存机会越来越小,一度淡出了江湖,而发丘和摸金两派却借助了风水的灵光,频频到高山大川中分金定穴揽到大活,势力竟慢慢的壮大了。
与关东的抬参人相同,发丘和挖金派也都有自己的祖师爷,更有自己的道德规范:抬参人讲究‘小棒槌不挖’,发丘派讲究‘鸡鸣了不拿’;抬参人讲究‘喊炸山’回埨,摸金派讲究‘鬼吹灯’回家。正是由于花样繁多的说道和规定,盗墓在绿林人的心中才变得如此神秘,逐渐成了一项超越偷盗的新事物”
“如果细分呢,其实发丘和摸金也稍有不同”,燕叔擦干了嘴又继续说道。“他们之间区别在于摸金靠一符,而发丘仗一印。所谓一符,指的不是黄符,而是盗墓的护身符;这一印呢,也不是盖章印,而是掘坟的护身印。
正统的摸金校尉在出徒之时,其师父会授予一枚由穿山甲最尖利的趾甲所知制造的护身符,上面用篆字刻了‘摸金’二字。拥有了摸金符,就代表你成熟了,有了独自做活的资格。与此类似的,发丘中郎将在卒业之时,师父也会赠与一枚玉质的护身印……”
说到这儿,燕叔停了住,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红绸子的小包,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拿出一枚印章给我们观瞧。
大伙儿全都凑了上去,扒着眼瞅着燕叔手掌上的小小印章,只见它通体黄玉所制,形状四角周正,待到我们看完背面,燕叔一掉个,又把印翻到了正面儿,只见那顶上弯弯曲曲的刻着几个阴体的篆字。
燕叔说着把印递给可我,朝我说道:‘知焉啊,这里就数你读书多,你看看,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伸手提过了印,歪脖瞅了好一会儿才勉强辨出,印上所刻的是六个字儿:‘发丘中郎将印’。说实话,我家没破落之前,祖父也没少收藏名家真迹,印上这几个字儿呢,匝一瞅虽然不算难看,但与真正的练家子比起来,还是缺少一番风骨。读完之后,我便小心翼翼的把印端起来,准备送回给燕叔。这时候,黄印左下角的一块儿黑斑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伸手抚摸了一下,平的,但从外面看却是一只小小的飞虫。
燕叔接过护身印,指着那小小的飞虫说道:“这虫子是刻的,做工还行吧”
我点了点头:“的确很逼真,我要是不摸呀,非得把它当成真的不可”
“这上面刻的是只蝉”,燕叔淡淡地说,蓦地,他的眼神变得很深邃,仿佛回忆起陈年旧事来。
“蝉在我们发丘派里,是灵的代表。而我们这些下墓的人,也是像蝉一样,游走于人与灵之间。祖师爷疼我们,把蝉刻在发丘印上,希望能把蝉的灵性带给我们,更希望我们像蝉一样通灵,像蝉一样独立。
我承着祖师爷的训导,和师父盗了一辈子的墓,解救了一辈子的百姓,我始终以为,大官儿活着我斗不过,糟蹋老百姓我也没能力管。等他们死了,埋了,我再下墓,把他们欠的旧债归还回去,这样天下就好了,就太平了。可几十年过去了,在我们这些盗墓人的努力之下,这世道不但没有变好,反而是一天不如一天。这大清国万一要是亡了,这天下的老百姓还不得让老毛子们给蹂躏死啊”
听到这儿,燕叔叹了口气,底下的人全都不说话,谁也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来安慰燕叔。停了能有一炷香的工夫,燕叔又叹了口气:“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既然咱没法左右那些当官的意志,咱也只好尽自己的努力去做点儿什么了。这墓咱还得盗,不过不是之前的盗法”
“邓兄,那依您说,这墓是怎么个盗法呢?而且,放马沟若不是吴三桂的寝陵,那他的真墓又在哪儿呢”
“这个我说不准,不过肯定在依山傍水的地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依我看啊,咱们今天也别想开墓取宝了,先找一座高一点儿的山咱们登上去瞧瞧附近的状况再说,墓不长脚,跑不了”
“行,行,行”,李文昌赶紧应道,盗墓他是个外行,一切只能听燕叔的。
说完此言,日上三竿,一行人用过干粮稍作歇息,又睡了那么一个时辰。等中午热辣辣的太阳光过去了,大伙儿起来聚在一处,商讨下一步的计划。
“这附近哪有高一点儿的山?”,燕叔首先发问。
“嗯……”,李文昌和他儿子谁也答不上,杵在原地不知所言。
“在这座小山之后西北方向有一座天马山,其主峰有几百丈,在附近算是高的了”,梦蓉接过话头。
“好,那咱就去天马山去瞧瞧”
燕叔一抬手,众人策马扬鞭向西北方向奔去。闪过所处的矮山,又往北行了七八里,眼前豁然开朗,现出一座雪峰来。只见峰顶云雾飘渺,周围一片皓白蒙蒙,酷热之中,看见雪山,一行人只觉得飘飘悠悠,宛如仙境。
“这就是天马山么?”,燕叔指着雪山发问。
“对,这就是天马山,山脚四季常青,山顶积雪连绵,以前我们苗人每年都要上去采药的”
“好,那咱们就上天马山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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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有隙
           有句老话讲的不假,“看见山,累死马”。我们眼瞅着天马山飘飘渺渺仿佛就在眼前,可干走也挨不着它一点边儿,走到晚上,那山的轮廓还在眼前横着,只是显着比中午稍大了一圈儿。我在关东上过大鸦山,去过如秋谷,依现在的模样,恐怕再跑个三四天也到不了山脚,要是再算上上山下山的时间,小半个月又搭进去了。
“咱还有几天的干粮了?”,燕叔转头向李文昌发问。
“老弟,那可不成。兵家讲:‘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咱这一探少说也得耗个十天半月的,往多了说,谁若是出了点儿意外,恐怕一个月都难以回来。干粮多了没啥好说的,但要是吃食真告了罄,咱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他妈得卷里去”
“那依您说,咱现在该怎么办?折回去不探了?还是硬挺着?”
“回是不能再回去了,你想想,你要再让方唯清给摸着了,还有机会出来探墓么?不行了吧。按我的意思,咱现在就得自力更生,谁也不靠,把这难关度过去”
“邓大爷,依您来看,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个度法,难道咱还能扛上锄头务农不成?”,李文昌的矬儿子沉默了一路,终于冒了一句虎嗑。
“瞧你这孩子说的,地当然不能去种,但这崇山峻岭之中不还有无数的野鸡野兔和果子么?在山中讨活,是有胆的撑死,没胆的饿死。咱既然没有退路,就得积极应对着眼前的变故,从明个起,咱每天走一上午的路,下午所有人全给我上外头找吃的去。我是这么想的:有胆子的,跟我一起去打猎,没胆子的,就去捡果子和柴火”
说到这儿,燕叔顿了一顿,把头转向矬子道:“大侄子,你既然勇武过人,那就跟叔一起进林子里去打野熊呗,叔保你过瘾!”
“别别别…… 我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呢,大伙儿要都出去打猎了,那谁来点火做饭呢,我…… 我,还是捡柴火吧”
李文昌一见自己儿子再次认怂,气的老脸通红,但又不便发作,就说道:“邓兄,您说得对,活人不能让尿憋死,而且犬子的确是旧伤未愈,你看这样好不好,老弟我陪你一起进林子打猎,让这几个孩子在附近捡点儿柴禾果子”
“哈哈哈哈……”,燕叔索性大笑起来。
“老哥你这是怎么了?”,燕叔这一笑倒把李文昌给笑毛了。
“老弟,‘田忌赛马’的故事你应该听过吧……”,燕叔欲言又止。
“呦”,李文昌一下就明白过来了,“老哥哥的确是高啊”,他不禁挑起大拇指。
“爹,你们这是搞的哪一出,什么赛马赛牛的”,矬子看得云里雾里,被彻底闹迷糊了。我在心里暗暗笑道:果然是个吃货,连田忌赛马都不知道。正好,我也别装了,沉默了一路,也该出来表现表现自己了。
打定主意,我便开口说道:“燕叔,李老前辈,田忌赛马的故事我知道,讲的是通过排布和变通趋利避害,以达到最强的效果。咱们现在所处的环境正是如此:要论战力,燕叔与李老前辈为最强,我们三个最弱,要是把最强的人凑在一起,那最弱的一边就没法混了了,我猜想燕叔的意思,是想通过队伍的分配,将实力均等开来,打不猎物暂且放在一边,大伙儿的安全才应该放到第一位。燕叔,您说,我讲的对是不对?”
说完这些话,我自己都觉着十分满意,燕叔更是喜得拍手,李文昌指着自己儿子骂道:“孽障,你瞧瞧人家刘公子,再瞅瞅你自己,就他妈一个游手好闲的一个吃货”,矬子挨了呲,嘴上没说什么,眼里却对我射出一道恨恨的目光。
“好啦”,燕叔一句话把我从得意中重新拉了回来,“我是这么想的,我老头子以前没少了在外漂泊,野猪也打过,狐狸也打过,不谦虚地说,也算是队伍里最有经验的猎人了,所以入林打猎的活儿,还是由我来挑着,至于帮手么,我打算选梦蓉姑娘来当。一来呢,梦蓉她是个弱女子,在咱们队伍里战力可说最薄,我一强带一弱,比较符合战斗逻辑;二来呢,也正是因为她是个弱女子,我不放心她呆在男人堆里。前尘旧事我也不想再提了,大家心里都挺清楚的,自打苗寨出来之前,我可就和人家的娘拍着胸脯保证,要毫发无损地把姑娘送回去,梦蓉不在我身边,我是放不下心的,你们要是没有意见,那就这么定了:我带梦蓉入林打猎,李老弟领着另外两个小子去捡柴火和野果子。李老弟,你看如何?”
“我没意见,刘公子若没有意见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吧”
“我没意见”
“好,那从明天开始,咱们就上午赶路,下午打猎”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早,一行人继续朝天马山狂奔,行至中午,梦蓉骑着小马随着燕叔往南去了,眼看着他俩的轮廓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眼前,我心中不禁有些怅然,亲人走了,剩下了矬子和李文昌杵在身边,还不知是敌是友。那感觉,说不上来是苦,还是酸涩,总之就是很不舒服。
“刘公子,您是含琢姑娘的未婚夫,方家的红人,这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可实在是承担不起,我看你是不是留着营地里看家,等我和犬子一起出外寻些野果烧柴回来?”,李文昌见儿子受了奚落,心里也是不太高兴,便拿小话儿敲了敲我。
“李大叔,您这话说得可就说得不对了,我的确是方家的女婿,可我也是个男人,男人在危难时刻就应该勇往直前,而不是缩起来。不瞒大叔说,我虽生在京城,从小是个公子,却也没少偷摸练武,在关东的大山中更是同妖魔一处斗过,都是毫发无损地回来,咱们这一次绕过方家独自出来探山,想必我岳父他也必将有所觉察。按我的打算,咱们既然出来,就是要和方家决裂,做孤注一掷的准备,既然这样,你还考虑什么交不交差的呢?”
我这一番话下去有理有据,把那李文昌噎得脸红一阵白一阵的。他自觉理亏,也就没有继续往下再说什么,一挥手道:“那好,刘公子,咱们就一起去。一会儿咱往西走,我去拾柴,你俩去寻些蘑菇野果,傍晚的时候还在这里集合,你看可好?”
“行”,我和矬子异口同声的答应了一声,又互相斜眼瞅了一眼对方,我知道,这矬子定然不是什么好货,之前受了燕叔和我的奚落,正想找一个时机来羞辱羞辱我。
不到一炷香的工夫,李文昌从一个岔路口往西走远了。矬子一看左右无人,便恶狠狠地朝我说道;“刘知焉,你小子可够狠的,不仅抢我含琢,沿途还给我小鞋穿,你等着,以后爷爷不让你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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