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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第23部分

小说: 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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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人惊愕眼神中,余生安随口将“电阻致使物体发热,进而发光”这一套理论说了出来。

    “我已经尝试了百余种材料,很幸运,找了这种发光性能良好的材料。不过,我敢肯定,在自然界,肯定还有更加优质的发光材料等着大家挖掘,希望大家以后发现好材料,别忘了通知我一声就行。”

    所有人怔住了。

    谁也没想到,阿杰夫会把如此宝贵的知识,这般轻易说出。

    他们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稚童。

    深知这些知识听着简单,实际上若是不知,想研究出来,绝对难若登天。

    它得经历多少次实验,多少次变量排除,多少日夜的煎熬,才能总结出“电阻”这个概念?

    “先生能修魔法,真乃魔法之幸!”

    史丹佛站了起来,郑重抚胸颔首,致以尊敬!

    “哗啦!”

    共研会所有魔法师齐刷刷站了起来,转向余生安,抚胸颔首,表示尊重!

    这一刻,无论是否有利益之争,此时此刻,所有人都被阿杰夫的胸怀所折服!

    包括邓丹尔。

    余生安见状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不图小利,必有大谋。

    入驻名人堂也好,魔法道具奖励也罢,余生安都不缺,前者他掌握舆论,名气唾手可得,后者继承唐恩遗产,一时半会也不缺。

    既然如此,不如市义于薛。

    旋即,余生安站起来,道:“大家客气了,说起来,我这次过来,其实也有一个难题,想寻求大家的帮助,希望大家能够帮帮我!”

    “先生客气了,您请说。”

    众人闻言神色有些激动起来。

    能难住阿杰夫的难题,肯定不简单,这可得好好琢磨琢磨,万一搞定了,说不定就能缔造奇迹,开创历史。

    “我的问题是,如何将魔法效果,通过某种媒介远程传送至另一方地方释放出来?或者说,在不篆刻魔纹的情况下,是否有其他手段,可以释放出魔法?”

    余生安的话,将所有人震傻眼了。

    不愧是精通三系的魔法天才,思考的问题都是这么玄奥精深!

    一时间,大家皱紧眉头,绞尽脑汁,开始了头脑风暴。

    不时有方案被提出,但没多久又被反驳下去。

    共研会气氛越来越热闹,甚至吵了起来。

    “阿杰夫先生,要我说,你这想法太不魔法了,这只有不讲道理的神灵才能做到!”有人忍不住抱怨起来。

    “阿杰夫的想法,在我看来,挺像召唤魔法的,召唤魔法本质上不就是将眼下的魔法效果,传递到另一个地方释放出来的吗?”

    也有人随口类比起来。

    然而他不知道,他这随口类比,加上之前那人的抱怨,令余生安如遭雷击,瞬间,念头通达!

    他知道怎么做了。

    余生安的议题,最终不了了之,没人想到切实有效办法。

    史丹佛还一脸惭愧道:“阿杰夫先生,你的问题我回去之后,一定会帮你翻阅资料,看看能否解决。”

    心中已有想法的余生安,客气道:“不急,不是什么重要问题,不用挂念在心。”

    然而余生安越这么说,史丹佛越觉得不好意思。

    但他最终什么话都没说,心中暗暗发誓,有机会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

    如果能够解决的话,对他实力的提升,也不是一点半点。

    这场共研会,最终在日暮时分,姗姗结束。

    不得不承认,魔法师的精力真的很旺盛,这开会强度要是搁地球上,非得撂倒一大群人。

    即便如此,共研会结束之后,还是有一群雷系法师围上余生安,满脸堆笑的讨教着关于“雷电转化光能”的知识。

    余生安也不私藏,有问必答,一时间,竟然在魔法之川殿前,聚起一波人气。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对此都感兴趣。

    对于已经选修其他系魔法的魔法师来说,这块知识了解即可,深入研究意义不大。

    因此有人加入讨论;有人脚步匆匆离开。

    其中一名叫珍妮芙的女性魔导师,离开脚步尤为匆忙。

    她一路离开菲利克斯,身影一闪,消失不见。

    再出现时,已经到了马氏府邸内宅中。

    内宅以青石为墙,冗繁魔纹阴刻其上,宛若一座微型魔法塔。

    宽阔的内宅院子中,一名中年男子躺在躺椅上,双目无神的看着天空。

    他不是别人,正是被余生安削了双腿,打得全身粉碎性骨折的威利斯魔法种植园联合会成员之一的魔导师马奇。

    现在的他,双腿已经接上,看起来跟常人无异,唯一异常的只有那掩盖不住的颓废之气。

    “今天你没去参加共研会,可惜了。”珍妮芙看着马奇道,眼神中带着一丝悲伤。

    “可惜?嫌我不够丢人?”马奇扭头看向她,神情讥讽。

    面对讥讽,珍妮芙无动于衷:“今天共研会证实了雷系可以转化为光系的猜想,而且极具实用效果。”

    “你说什么?”马奇瞳孔放大,刷的坐了起来。

    他就是主修雷系魔法,如果雷系可以转化为光系,这等于意味着他将凭空享有光系魔法的力量!

    哪怕释放不出五六级魔法,对他力量的提升也不是一星半点。

    “你知道,这是谁发现的吗?”

    “谁?史丹佛?”马奇问道。

    史丹佛虽然只有魔导师境界,但在菲利克斯却是公认最有可能突破大魔导境界的天才雷修。

    有人认为,如果他能拥有一座量身定做的魔法塔,那么他极有可能借助魔法塔的力量,踏上大魔导境界。

    “阿杰夫!”

    “谁?”马奇瞳孔颤抖起来,双手死死抓着躺椅扶手,表情狰狞,满脸难以置信。

    “是阿杰夫。”

    “他?这这怎么可能?”

    这一瞬间,马奇宛若泄气的膀胱水囊,神情灰败,嘴唇颤抖。

    “没什么不可能,他已经在共研会公布了这项知识,相信用不了多久,帝国官网也会宣布这个消息。”

    珍妮芙叹了一口气,道:“马奇,输给他并不丢人,不要再颓废下去了好不好?”

    “我没有颓废,我是不服气!他把我打成这样,烧了我的种植园,凭什么他一点事都没有?这不公平!”

    也不知道珍妮芙哪句话刺痛了马奇,马奇呼啦一声站了起来,暴跳如雷的大吼起来。

    一直好声好气的珍妮芙,也愤怒了,她声音尖锐起来:

    “你要公平?你既然求公平,为什么把怒火发泄在艾琳身上,她只是一个魔法学徒,如果她是多萝西,你敢吗?啊?你敢不敢?你一句重话都不敢说!”

    “马奇,你太让我失望了,你简直就是懦夫!比起阿杰夫你差远了!”

    珍妮芙指向围墙外,大吼道:

    “你抬眼看看外面,世界变了!互联网之神改变了克维尔帝国,魔法不再是独属于一群人的力量,乡下撒尿玩泥的稚童,都有可能在学习魔法。”

    “你知不知道阿杰夫已经研究出耐寒高产的黑谷?今年冬季,帝国将划时代迎来粮食大丰收!菲利克斯甚至已经决定明年春天扩招两千名魔法学徒!不止菲利克斯,所有魔法学院都在计划扩招。”

    “你知不知道史丹佛被派往了特威特小镇?帝国允诺帮他修建一座魔法塔,你知道这意味什么吗?这意味着他极有可能踏入大魔导境界,一旦他踏上大魔导,整个特威特森林都将是他的领地!他将成为最有可能踏入法神境界的魔法师!”

    “你呢?目光短浅的还在心疼着一座种植园!”

    “你贪恋威利斯的繁华,享受这里的魔法氛围,视边境为苦寒之地,但你知不知道,五年后,不,最多三年,将会有大批平民法师崛起,你不愿意去的地方,有的是魔法师去争取,去抢夺!”

    珍妮芙吼得面红耳赤,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带着最后的决然:

    “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最多一周,我也会离开威利斯。现在离开还能争取到一座魔法塔,以后也许什么都没有了。”

    说完,魔力波动从珍妮芙身上传来,她的身影随即消失不见。

    马奇呆呆的站在院子中,脸上血色尽失。

 第四十三章 普斯的命运

    九秋风寒,初冬在望。

    东方刚刚翻出一丝鱼肚皮,普斯便习惯性睁开眼睛。他眼神茫然了一秒钟,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弹坐起来。

    他打开破旧房门,却发现饭桌上已经摆上了清蒸地瓜。

    母亲正坐在桌子旁,缝缝补补着旧衣衫。

    “醒了?赶紧去把头发洗一下,看看你头发乱跟鸡窝似的,要是被法师老爷看到了,肯定不高兴。”

    “啊?又乱了?昨晚我明明才洗过。”

    普斯抱怨一句,脚步不停的冲进院子,打水洗漱起来。

    九秋水冷,打在脸上头上,冰得人直打颤,但普斯却火热在心里。

    因为今天,将是他面试魔法之森的日子,如果他能进魔法之森,用他母亲的话来说,他这辈子就发达了。

    从此以后,就是“老爷”了。

    这由不得普斯不重视!

    吃过清蒸地瓜,普斯穿上母亲卖了银镯子买来的新衣衫,激动得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说实话,他本来不同意母亲卖银镯子的。

    他清晰记得小时候,父亲要卖这银镯子买酒吃,为了保下这个银镯子,母亲一口咬在父亲手上,为此一颗槽牙都被父亲打掉了。

    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这个银镯子是母亲的命根子。

    但这次母亲还是倔强的卖了银镯子,只为了给他换身漂亮衣服。

    用他母亲的话来说:“普斯,你要记住,人这一辈子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多,女人还能靠一次出嫁,你是男人,你什么机会都没有,这次不争,你以后可能一辈子都要烂在这里。”

    正是这话,令普斯不再反对。

    “不要给自己压力,贵族老爷问啥,你就老老实实说啥?老爷要是丢把剑给你,叫你捅心脏,记住了,不要犹豫,往胸口中间捅。记住了,是中间,别偏了。”

    出发前,母亲低声传授着这辈子最宝贵的经验。

    “我知道了。”

    “去吧!”

    普斯点了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昂首挺胸踏出家门。

    一身新衣服,令他和这座贫民窟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一路上,尽是街坊邻里惊讶的眼神。

    普斯有些享受这些眼神,又感到巨大压力。

    快要走出巷子的时候,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愕然发现,母亲还站在门前,直直的看着他。

    看到他回头,还向外挑了挑手背,示意他“快去吧!”

    普斯咬了咬后槽牙,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贫民窟。

    清晨的威利斯,一如既往的热闹。

    年幼的学徒们,追逐打闹着穿街而过,不时引来训斥之声。

    长街两边各种早点摊子,飘着诱人香气,勾人口水直流。

    不时有任务傍身的佣兵们,披甲执锐,押解着盖着厚厚油布的车马,向城外走去。

    当然了,还有大量口音陌生的外地人,涌入大街,寻找工作。

    普斯从来没有这么细心的观察过长街。

    以前他总是很忙,形色匆匆,害怕被雇主借口迟到,扣了工钱。

    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威利斯城变了。

    似乎变得更热闹了。

    也对,论坛上说了,现在好多乡下人,学个燃烧之手,就敢自诩魔法师,跑来城里闯荡。

    殊不知,现在佣兵团招人标准,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使节出行,行人避让!”

    长街尽头,突然传来贵族式长声吆喝。

    普斯闻声连忙走到路边避让。

    不止他,长街上所有人都在避让。

    甚至连行动不易的佣兵们,也约束着车马,向路边靠拢,让出道路。

    没多久,一支身披银色铠甲的独角兽骑兵,整齐走来,嘚嘚嘚的马蹄声,宛若鼓点,落在长街上。

    在骑兵中间,保护着数辆密封马车,显然是大人物的座驾。

    “这些都是什么人?”

    街边的外乡人们,一脸羡慕而畏惧的看着缓缓驶过的骑兵。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看到那马车上的竖琴标志没?那是维爱斯的使团!”

    威利斯市民们,一脸傲慢的回答着外乡人的惊讶,展示着身为帝都之民的非凡见识。

    “维爱斯?那是哪里?”

    “这你都不知道?音乐女神阿芙诺拉的地上神国!听说都是一群宁愿不吃饭,也要唱歌的疯子。”

    “啊,这个世界上还真有神国?”

    “羡慕了?想去啊?我告诉你,那里只接受歌喉异常美妙的外乡人,其他人只会被拒之门外。”

    “啊?”

    “瞅瞅你那出息,别胡思乱想了,什么神国,一个城邦而已,还没咱威利斯大呢!”

    普利斯一边看着缓缓驶过的车队,一边听着旁边的议论,心想,最近帝国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前阵子,帝国才刚刚宣布,耐寒高产黑谷培育成功,今年冬季即可全面推广,引得帝国一片哗然。

    不等大家消化这个惊人消息,威利斯城接二连三有魔导师,带着千人团开拔,说是要去建城,修建魔法塔。

    现在好了,又有外国使团而来,帝国真的变了,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仔细算起来,这一切,好像都是从互联网出现之后才开始的。

    还是说,因为有了互联网,他才知道这么多事情?

    普斯没去深思,因为这避让耽误,让他生出迟到的错觉。

    他连忙风风火火的赶向目的地菲利克斯魔法学院。

    当他抵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有魔法学徒凝聚出一根地标石柱,坐在上面等候起来。

    现场聚集了一大群人,仔细一看,清一色少男少女。

    其中不乏鲜衣怒马的贵族子弟,看着他们一身精致绸缎,脖颈,手腕,指节上,戴满的魔法道具。

    因为一身新衣而生出些许自信心的普斯,忽然又自卑忐忑起来,甚至生出逃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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