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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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契约之神唐恩标记的传送坐标中,很凑巧,并没有音乐女神的地上神国。
余生安在附近又没有用户提供坐标,怎么传送过去?
就算是就近传送过去,也得需要差遣大量恶魔搜寻,万一再引起音乐女神的误会,那可就不妙了。
左右如此麻烦,得,干脆跟着使团走得了。
有人伺候,有人带路,还有人帮着表明身份,多爽?
余生安正好趁此机会修炼魔法,顺便打听打听音乐女神之事。
“梅格先生,我听说贵国音乐至上,只要创作出优美音乐,平民也能博个贵族厚禄,这是真的吗?”
马车里,余生安笑眯眯问着梅格。
“阿杰夫先生,世人都说您是最聪慧的魔法师,没想到,你也听信这样的谣言!”
“哦,怎么说?”
“音乐这种高雅之物,岂是贱民可以创作而出的?”
余生安愕然:“那如果平民真的创作出了呢?维爱斯历史上,难不成一个例子都没有?”
“这历史上不是没有,确实有那么几位天赋异禀,未接触任何音律便可创作出优美音乐的天才。不过,这些人不会立马授予贵族头衔,而是破格保送音乐学院就读,最后再根据其成绩贡献,决定是否授予贵族头衔。”
“哦原来是这样。”
余生安点了点头,眼神闪烁。
音乐女神果然不傻啊!
那外面还传成“万般皆下品惟有音乐高”,搞不好就是她放的烟雾弹。
不过,毕竟是执掌音乐权柄的神灵,对音乐还是十分重视的!
也不知道,我准备的几首蓝星曲子,能不能入她法耳?
还有,我的契约神格,以语言和字行使力量。
那么音乐神格,又以什么行使力量?
歌词?
还是旋律?
余生安吐了一口气,瞄了一眼窗外,不知何时,使团竟然路过一大片农田。
在九秋风寒,万物萧瑟下,农田里却绿油油一大片。
那喜人景色,令余生安下意识喊道:“停!”
使团随即停了下来。
在众人诧异目光中,余生安走下马车,极目眺望路边农田,农田里种满了阔叶冬葵。
肥厚的叶子,在寒风中轻轻摇摆着。
路边,一名老农拄着铁犁,一脸惊疑不定的看着他和车队。
余生安问道:“老先生,这都是你家的?”
老农一脸慌张,连连摆手:“不不不是,回老爷的话,都是无主荒地,俺就是瞎种种。”
余生安笑着宽慰道:“老先生,不用怕,我就是问问。你在这开荒,不怕林中窜出野兽?”
老人脸上涌现出一丝骄傲:“不怕,咱们村很多人在互联网上学习魔法斗气,厉害着呢,这片森林的野兽都被撵着跑,哪里还敢窜出来?”
“那还真不错!”余生安点了点头,又道:“这茬阔叶冬葵收了之后,不要再种了,不耐寒,后面天冷,长不起来的。”
“真的?”
“我骗你干啥?”
余生安挥了挥手,重新钻进了马车中。
车队随即开拔,缓缓离开。
老农看着离开的车队,鬼使神差的冲一名士兵喊道:“小哥,俺问你个事,那位年轻老爷是谁啊?看起来还挺懂冬葵的?”
第四十八章 俺遇到阿杰夫了
老农哈尔扛着铁犁,火急火燎的往村子赶去。
大老远就瞧见一群农忙归来的闲汉们,聚在村口唠嗑,这让老农哈尔越发激动起来。
他迫切的想要跟大家分享今天的见闻。
他敢保证,他今天的遭遇能把他们一个个眼珠全部惊得蹦出来。
想到大家伙震惊羡慕的表情,老农哈尔顿生三分力气,脚步越发矫健如飞。
“嘿,老哈尔,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还未走近,村口已经有人吆喝起来。
放眼望去,一群村民们聚在老槐树下,在秋风中,双手揣袖,缩着脑袋,在那唠嗑。
偶尔有一些“帝国”、“执政官”、“政策”之类的词汇飘过来。
说起来,自从帝国法师老爷派人将互联神术传播到村子里之后,那改变真不是一点半点。
远的不说,就说村口这群人吧!
以前没互联网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聊的都是啥?
西家寡妇今天又去谁家借锅了;
东家儿媳妇又闹事要走了;
南家不肖子今儿又发飙打老子了。
北家又因为篱笆占了三分地,跟邻居打了起来。
总之,尽是些鸡毛蒜皮之事。
现在可好,谁还聊这些?
互联网上的消息,一天一个样,那叫一个五花八门,看得人眼花缭乱,听得人大呼过瘾!
上到帝国政策变化;
中到哪哪贵族又被满门抄斩;
下到城里粮食降价;
各种各样的消息,根本就看不过来。
尤其是帝国政策这块,村里成年人老喜欢议论了,俨然一副很懂很内行很有智慧的样子。
“哈尔,我跟你说,那些荒田不要耕,瞎费力气,指不定到丰收时候,就被贵族老爷收走了!”
“是啊是啊!有那力气,不如在家前屋后多种点冬葵。”
等到老农哈尔走近,村口人劝诫起来。
老农哈尔连连摆手,岔开话题:“哎哎,我跟你们说件事,你们猜我今天看到谁了?”
“谁?莫不是法师老爷?”
“雇佣兵?”
一群闲汉议论纷纷,还有人眼珠子一亮:
“不会是大嘎村二妮吧,俺听说她老漂亮了!”
老农哈尔闻言直摇头。
“哎,谁呀?”
“赶紧说?别卖关子了!”
见到大家伙好奇心被勾起连连催促模样,老农哈尔才一脸神秘兮兮道:“猜不到吧?俺告诉你们,是阿杰夫大人。”
“阿杰夫?这名儿有点熟悉啊?”
“哎,你别说,我听着也怪耳熟的。”
“谁啊?”
众村民表情皆一脸茫然。
有人似乎猜到了谁,一脸难以置信道:“莫不是搞出耐寒黑谷的那位阿杰夫大人?”
“就是他!”老农哈尔一拍大腿,神情又是激动,又是骄傲。
他热切期待着大家的羡慕嫉妒的表情。
不曾想,众人闻言面面相觑,随即哄堂大笑起来。
“哈哈哈”
“哈尔你可真会开玩笑!”
“阿杰夫大人住在威利斯呢,怎么会来我们这穷乡僻壤?”
“可不是!”
众人大笑起来,满脸揶揄不信。
老农哈尔急了。
“真的,你们别不信,他坐在这么大一架马车上,两头独角马拉着呢,前面还有上百名骑兵开路,后面还跟着一大群人。”
“他下车之后,还问俺那块地是不是俺家的,他还告诉俺,阔叶冬葵不耐寒,这茬收了,后面就不能收了,俺专门问一个士兵小哥,小哥说他就是阿杰夫大人。”
“对了,他可年轻了,跟二狗蛋一样大,估摸着也就二十来岁,黑头发,黑眼睛,白色袍子,”
老农哈尔有些语无伦次的解释着,又是比划,又是描述,那手舞足蹈模样,看起来好像真有那回事儿。
“不可能,阿杰夫大人怎么会路过咱们这?”
“就是就是!”
“真的,你们咋不相信我呢?”
“别争了,要不咱们上网问问?”有人主持公道起来。
“好好好,这主意好。”
大家伙齐声叫好,立马有识字村民召唤出互联网,废了好大劲,在本地论坛上发了帖子。
“不成,你得上威利斯论坛上问问,咱们这谁知道啊?”
“这话有理。”
大家一阵出谋划策,那人又连忙在威利斯发帖。
本来大家伙以为得等一等才有人回复,不曾想,帖子刚刚发出去没多久,就有人回复了。
甚至包括本地论坛。
“羡慕,你可能真的遇到阿杰夫大人了,他正在护送维爱斯使团回国呢,刚巧路过我们这。”
“巧了,我白天也看到维爱斯使团了,可惜没看到阿杰夫大人!唉!”
“阿杰夫大人就是黑头发,黑眼睛,二十来岁,这相貌特征咱帝国可不多见,听说他有着恶魔血脉,恶魔常伴左右。”
“楼上瞎扯,阿杰夫大人明明是召唤系魔法师,身边有恶魔很正常。”
诸如此类的回帖,越来越多。
有人分享见到了维爱斯使团;
有人讨论起阿杰夫大人出使目的;
还有人议论猜测起阿杰夫大人少见的相貌特征;
看到这些回帖的村民们,彻底傻眼了。
“俺滴老娘嘞,哈尔你你你还真见到了阿杰夫大人了?!!”
大家震惊的看向老农哈尔,脸上满是羡慕。
要问在帝国农夫心目中,谁的声望最高,恐怕非阿杰夫大人莫属!
他可是救苦救难活人无数的农业神啊!
能见到他老人家,你说说,这是多大的荣耀?
一时间,老农哈尔成了人群的中心,大家纷纷追问起他遇到阿杰夫的细节。
从车队有多大?有多少人?阿杰夫大人又说了啥?穷问不舍,那叫一个刨根问底。
老农哈尔在追问中,兴奋得涨红老脸,唾沫横飞的描述起来。
甚至添油加醋的凭空捏造了好几个见面细节。
比如,阿杰夫大人夸他阔叶冬葵种得好;
还亲切跟他交谈,传授他种植阔叶冬葵技巧云云。
引来众人的羡慕嫉妒恨。
村口的气氛越发热闹起来。
直到一群匆匆赶来的农妇,不仅打断了众人间快活的气氛,更是令大家的心情急转直下,从天堂跌入地狱。
“不好了!不好了!宾塞他们迷路,找不到回村路了。”
“什么?迷路了?”
“是啊,他们打来语音,说是追一头麋鹿,不小心跑远了,等打到麋鹿之后,才发现已经迷路了,你看看,这天都黑了,这可咋办呦?!”
农妇们急得直跺脚,眼泪都要出来了。
别看附近野兽都被他们村人杀得七七八八,但这不代表夜晚的森林就是安全的。
要知道,很多野兽,尤其是魔兽都是夜行性动物。
到了晚上,才开始活跃起来。
没有绝对的实力,在森林里过夜,那就是在赌命!
“别慌别慌,我来问问宾塞。”一名老人连忙安慰道。
他打开互联网和宾塞通了语音,询问起宾塞等人附近地貌特征。
很遗憾,因为追麋鹿追得太急,宾塞等人一路上根本就没留意地貌特征。
现在到了晚上,能见度不足十步,哪怕最近互联网更新了照明功能,也根本无法找出来路。
甚至因为照明,还会吸引来野兽的攻击。
“哎呀,这可怎么办?怎么办?”
妇人们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直转。
“要不我们去求贵族老爷,派人去找?”
“别指望他们了,你什么时候见过贵族老爷救人的?”
“我去找!我对山里熟悉。”老人一咬牙,开了腔。
“不行,他们已经栽进去了,你可不能再栽进去?”有人反对起来。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怎么办?求神吗?”老人一脸难看。
村口越发慌乱起来,甚至有老妇人,慌不择路的念念叨叨向唯一知道的互联网之神祈祷起来。
老农哈尔瞧着混乱的村民,听着老人的气急之言,看着妇人们的祈祷,目光在落到互联网屏幕上时,一个大胆的想法陡然冒了出来。
“我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用它”
在众人希冀目光中,老农哈尔蓦然指向互联网虚拟卷轴。
第四十九章 唱一首歌吧?
看着伸手不见的森林,宾塞非常后悔。
后悔自己的莽撞;
更后悔自己的狂妄自大!
自从在互联网上接触魔法和斗气之后,他的自信心就一直在膨胀。
冥想令他的专注力和观察力日益敏锐;
斗气赋予他更加浑厚的耐力和爆发力;
从网课上学会的一招“冰刃”和“冰拳”,令他赤手空拳都敢搏杀野兽。
这一切的一切,令他越来越胆大,也越来越自负。
他纠集村中少年,掏鸟摸鱼,放鹰逐犬。
刚开始他们仅仅在附近杀一些野兔野鸟,练习魔法和身法。
随着他们成功率越来越高,他们不再满足这些小型物,开始将目光瞄向深邃的森林。
刚开始他们收获并不多,不过随着经验的总结,尤其在和互联网上一群志同道合之辈的经验讨论和分享,宾塞他们成功率随之飙升。
他们甚至成功杀了一头黑熊,因此轰动村落。
乡村民风本就彪悍,在物刺激下,村落自然不在约束他们。
谁能想到,意外就在他们最志得意满中,出现了。
大概是冬天快到的缘故,动物们能冬眠的都开始冬眠,不能冬眠的也开始向更加温暖的森林深处转移。
宾塞他们今天出来一天,都没有入眼的收获,这让他们有些不甘心。
因此当他们看到一头麋鹿之时,自然欣喜若狂的狂追不舍。
等到他们将其击杀,才发现,他们迷路了。
他们踏入村落老人都没踏足的森林深处!
当夜幕降临,林中隐隐绰绰的野兽嚎叫声,终于唤醒了他们根植于灵魂深处的恐惧。
但一切都迟了。
哪怕他们有互联网,可以随时联系上村落,也无济于事。
没有参照物,伸手不见五指,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树木,他们甚至连互联网照明功能都不敢打开,生怕引来更加凶残的魔兽。
他们中甚至有人说话带着哭腔。
“宾塞,你说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
又一声若有若无的野兽嚎叫声中,一名少年浑身颤抖的询问起来,想从宾塞那里得到一点微不足道的信心。
“不会的,我们不会死的。”
“可是,我们怎么离开这里?”
“都怪你,非要追那头麋鹿。”
同伴们或恐惧、或抱怨、或绝望的声音,令宾塞越发自责而慌乱。
就在这时,语音请求通话声,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