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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大宋清欢-第6部分

小说: 大宋清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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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的黑木耳略有不同,泛着棕黄色,叫米醋和小麻油裹了,明亮油润,入口脆糯参半,想来到了炎夏,若在井水里冰镇过,更能刺激人的味蕾。

    汤是豆腐猪红羹。猪红即猪血,沈馥之的饭铺主卖猪下水,家中饭桌自然也常见各种猪内脏的食材。

    美团认真道:“欢姐儿,二娘说了,吃啥补啥,你那日撞柱子流了那多血,这几日的汤羹都用猪红做。”

    姚欢听了不禁莞尔,吃猪脑补人脑,吃猪血补人血,老祖宗的食疗原则就是这么简单粗暴。不过,动物的肝脏与血液里有大量能被人体吸收的铁元素,为了在重生的世界里有个强壮的身体,多吃点血制品,没坏处。

    她尝了一口猪红羹,胡葱碎调过的猪血不骚。豆腐的烟卤味也不重,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内酯豆腐的工艺,传统工艺的卤点豆腐,能被美团做得这般清醇滑嫩,这妮子手艺不俗,到底是沈馥之调教出来的小助理,近朱者赤。

    再咬一口作为主食的野薰菘菜猪肥膘丁包子,一股荤油肉味与菌菇清香混合的至鲜,激得姚欢的神情,就像涟漪荡漾开一般,舒展愉悦。

    “这包子真好吃。”姚欢由衷赞道。

    美团闻言诧异道:“包子?欢姐儿,这不是包子,这是馒头啊。”

    姚欢也是一愣。是了,此世有馅儿的包子,人们应该是唤作“馒头”的,即使千年后的南方,人们也管有馅儿的包子叫“肉馒头”、“菜馒头”,发酵过但没有馅儿的包子,则叫“实心馒头”。

    姚欢放下筷著,准备卖惨。

    她黯然伤感道:“美团,这可怎办,我出事醒来后,似乎忘了许多东西。有时候看到一件物事,明明认得,却说不出它的名字。”

    美团似乎不觉得这是个值得烦恼的问题。她捧着碗坐在东厢前的石墩子上,撕了一块沾着荤油的包子皮儿,一边往嘴里塞,一边慢吞吞道:“欢姐儿忘了啥,问俺就是,俺又没撞过柱子。”

    姚欢被后半句逗乐了。这小婢子是心里头机灵,讲话则过于耿直了。

    “那包子是啥?”

    “菘菜叶裹着馅儿啊。”

    “炊饼是啥?是烤的烧饼吗?”

    “炊饼是这样的,没有馅儿。烧饼?烧饼,俺也不知道是啥,欢姐儿说的可是胡饼?”

    美团比划着手中的白面包子皮,认真讲解。

    姚欢已明白了个大概。好的,穿越者融入,先从面食名字扫盲开始吧。

    她不再讨教,而是风卷残云般吃完了美团的作品,方施施然道:“美团,你平日里不去姨母的饭铺帮忙?”

    “去哪,只是欢姐儿住来,伤还没好,二娘吩咐俺这些时日都守着你。”

    “哦,那你明日去菜铺,帮俺讨些鸡脚来。”

 第十一章 先拿鸡爪练练手(下)

    辰时中,沈家小婢女美团,瞅着巷子里的动静,搭到一个开香料店的街坊雇的牛车,往樊楼去。

    “樊楼”原本叫“白矾楼”,因那地界本是储存白矾之处而得名,成了酒楼后,“矾”也改成了“樊”。

    樊楼可是北宋京都航母级别的酒楼,便是平时,猪羊鱼虾、鸡鸭鹌鹑的销量也是冠绝开封城。这几日恰逢端午佳节,公家放假,民间欢嬉,汴京城中挤挤挨挨的都是人,酒楼食肆的生意井喷,樊楼这般行业翘楚,备货的食材自然也充裕许多。

    樊楼的食单上,有三道招牌鸡肉类菜肴:锦绣鸡丝,水晶鸡脯,煎酿琵琶腿。

    美团有好几个当初从黄河北边逃荒来的同乡,在樊楼的厨灶间里打下手,混得还可以,平日里也常和美团往来,免不了吹嘘樊楼在烹饪技术上的精致绝伦。

    ,我们是认真的。

    绝不会如中低档饭馆那样只懂煮汤囫囵着吃。

    美团是个大智若愚的小丫头,纵然品得出同乡们有鄙夷饭铺脚店的口气,她也浑无愠意,反倒顺着他们攀问几句,贡献五六分知趣的崇拜便好。

    美团昨夜得了小主人交办的任务,临睡时便有了计较,准备今日去趟樊楼,从老乡们那里讨来上不得高档酒楼菜单、必定会被斩下抛弃的鸡脚。

    而此时,沈家小院的灶间里,姚欢正兴致勃勃地在升灶。

    她生前,哦不,她上辈子是个下厨爱好者,公司团建去农家乐时,别的同事在打牌或者自拍修图,她则喜欢去农家乐主人的宽敞灶间里,看当地的厨娘们生灶做饭。

    经过实践检验为好用的生活设施,人们不会吃饱了撑的去乱改。

    姚欢钻进姨母家的灶间,发现千百年来,这个支撑人间烟火气的设备,长得都差不多。

    姚欢昨晚大致看美团演示过点火筒的用法。此刻,她拿起灶边装着干芦苇和白磷的竹筒,拔开盖子轻轻吹了几口气,探出头的芦苇絮子便如打火机的芯子般,冒出小簇火焰。

    姚欢一手执着火筒,一手提起铁钳子,钳上一团干蓬蓬的松针,凑近火筒。松针呼地一下烧着了。

    姚欢迅速地将松针火团钳进灶口上层,并如法炮制,点燃第二团、第三团

    片刻工夫,炉灶里橙艳艳一片光明炫目。

    冬季存下的松针枯叶,成本不高,削成细条的干柴则要省着点用。姚欢夹了几条柴枝进去,探头观察灶上铁锅里的井水,就像饭店小火锅的汤底一样,明显有沸腾迹象了,她便舍不得再添柴条,只又多加了几团松针,然后起身,叉腰观看水面。

    旗开得胜!

    担心被熏得咳呛不已的诸多古装剧名场面,并未出现。

    姚欢信心大增。果然只要燃料够干燥,瞬间充分燃烧,就是安全的。

    姨母沈馥之的灶间里,花椒、桂皮、胡葱、汉葱、姜蒜,应有尽有。姚欢捻了一组调味料,撒在锅中,不多时便闻到每个真正的厨子都会敏感的辛香水汽味。

    这种味道,仿佛鼓励一个厨子大显身手的号角。

    恰在此时,单兵作战能力超强的小婢女美团,抱着一大兜子鸡脚凯旋而归。

    “这么多!”姚欢又惊又喜。

    美团淡然笑笑:“都是一起苦过的同乡,自然照应,何况平时俺也没少给他们戴高帽儿”

    姚欢知晓美团去的是樊楼,后世但凡记录北宋美食便不能不提的地儿。

    她再次盖章了美团是个人精,她甚至都能想象出,这些河北黄河北同乡聚在一起时的场面。

    定是仿佛后世常见的校友会,有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挥斥方遒,也有在众人眼中混得不怎么样的卢瑟落寞无语,更有美团这样中不溜秋的与会成员,因实则对自己的生活尚算满意,便自在地语笑嫣然,捧这个赞那个,活跃活跃气氛罢了,自己又没损失。

    不但没损失,这不,好人缘还能换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姚欢翻检了几个鸡爪子,奇道:“这鸡脚不小哇。”

    美团笑道:“这不是小童子鸡的,是阉鸡的。樊楼出得起价钱,鸡贩子便将小公鸡骟了,多费几月的食料,养大些再送去樊楼。公鸡骟后,不凶,懒,长得特别快,肉多而嫩,爪子自然也厚实。”

    姚欢心说,也是,阉鸡这活儿不需要现代化的设备,北宋这样在吃上精益求精的社会,肉质细嫩不骚的阉鸡的存在,也很符合吃货们的逻辑嘛。

    主仆二人不再闲话,将洗净的鸡脚一股脑倒入加好佐料的沸水中,煮了刻把钟点,灶间便充溢了鸡汤浓香。

    在厨事上见多识广的美团,也不由啧啧赞叹:“娘呀,原来鸡脚煮起,这般香。”

    姚欢也有些折服之意,如假包换的走地鸡果然品质过硬,她从前用电商平台上常见的养殖场批量鸡爪来煮,就没有这么香。

    美团拿笊篱捞起一个鸡脚给姚欢过目。

    “熟了,都放进井水中吧。”

    三斤热气蒸腾的鸡爪,被美团麻利地泡入盛了井水的硕大海盆中。冰凉的井水,很快就冷却了鸡爪,水面浮起一层浅浅的油花。

    “咱们去院中收拾,灶间太暗,仔细割了手。”姚欢道。

    邵清提着药箱下了牛车,回身冲车夫点头致谢,付了车资。

    “先生何时还要用车,小的来接。”车夫抹了一把汗,晒得黑红黑红的面膛上,堆满讨好的笑容。

    做此等营生的,风里来雨里去,或者教烈日晒得发昏,都不是大苦楚,最怕遇到粗蛮无理、寻衅滋事的客人。这车夫因生活拮据,每日起早贪黑赚来的车资,能养活老婆孩子已殊为不易,并无余钱修饰车厢,置备软靠锦帘,因而很难拉到出游的良家市民。他平素的客人常见浮浪子弟甚至流氓泼皮,若他们喝了酒或者心情不佳,莫说赖了车资,下车时不踹你几脚就不错了。

    但今日,车夫着实觉得运气,竟接到这样一位斯体面、下车还给了双倍车资的年轻郎君。方才郎君来雇车时,他特意主动打开车厢门板让客人瞧了瞧,生怕对方嫌弃里头肮脏鄙陋,污了那绣有青竹纹样的交领丝袍。不想这郎君未多言,直接就登车坐了,报出目的地。

    邵清本已转身要走,听出车夫话中的希求之意,回头笑了笑,略略一忖,温言道:“你先去别处转转,一个时辰后,我还在此处上车,如何?”

    车夫喜不自禁,一叠声应下,吆喝着牛车离开了。

    邵清进了巷子,不紧不慢地踱了几步,见有个总角小儿蹲在檐下剥蚕豆,便上前道:“请问哥儿,沈阿嫂家是哪一间?”

    小孩儿抬头瞅瞅他,稚声道:“是有个新娘子寻死那家吗?喏,往前百来步,小红门上挂了一排艾草的就是。”

    邵清谢过娃娃,步子快了些,到得沈馥之宅子的门口,但见院里屋顶的烟囱里正冒出白烟,不及扣门,他已闻到了一股鸡汤的浓香。

 第十二章 邵清的刀(上)

    “美团,你好厉害!”姚欢盯着美团递过来的鸡爪道。

    她主仆二人正坐在院中通风处,一人一把刀,给激凉了的鸡爪去骨。

    美团将沈馥之平时剞猪腰子和鱼片的锋利小刀给了姚欢,自己则操纵着一把砍猪骨的方片大刀,刀刃上端翘起,仅凭刃底的尖角,小心翼翼地划开鸡爪掌心的皮肤,挖出大骨。

    饶是工具这么不趁手,美团剔出鸡爪大骨的速度,也比姚欢快不少。

    得了姚欢的赞誉,美团倒也不过于自谦:“欢姐儿瞧俺的手法,是不是好像雕花匠?不过和巷子里莆田来的陈木匠家的,还是不能比。陈木匠家专给琴案雕花,据说雕出的琴案,蔡尚书都遣人来买过。”

    “蔡尚书?蔡京呐?”姚欢漫不经心地问。

    美团应了一声。

    姚欢脑中,用浅白的知识储备推算了下,三十年后的靖康之耻时,汴京六贼之一的蔡京快八十岁,那么现在的蔡京,还不到五十岁,正是官场上当打之年。美团叫他蔡尚书,他应已依附于新党宰相章惇,做了户部尚书。

    美团又道:“做过蔡尚书家的买卖,陈木匠在巷子里讲话的调门都高了不少,牛气哄哄的,二娘越发讨厌他家了。哎,欢姐儿,你可千万别告诉二娘,俺和陈木匠的小女儿偷学雕花的事。”

    姚欢平静道:“咱们都是经商的人家,接了贵人家的买卖,四处说叨说叨,涨涨自家招牌的威风,原也是常理。”

    美团抬头望着姚欢:“俺家二娘不是小气,嫉妒街坊攀上了高枝儿。二娘是觉着,蔡尚书会害了二姑爷哎不说了,俺一个下人,哪有资格说这些。”

    姚欢敏锐地嗅到了信息投喂的味道,忙哄诱美团:“说嘛说嘛,有些前事,我真记不得,还怎生给姨父姨母说合。”

    美团一听,小主人说得很有道理,于是放下那把明晃晃的大砍刀,正要江水滔滔地来上一段大八卦,敲门声忽然想起。

    美团打开门,见是个面相好看但从没见过的青衫郎君。

    邵清作了个揖,三两句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是二娘说过的救命恩人,先生快进来说话!”美团瞄了一眼邵清手中提着的药箱,顿时热络起来。

    但她迎进邵清的同时,反倒把院门开得更大了些,还不忘照顾一下周遭邻里们的好奇心:“给俺家欢姐儿瞧病的郎中哩。”

    邵清迈进院中,结结实实地撞上姚欢的目光。

    姚欢为了试味,正将一只去了大骨的鸡爪蘸上豆酱调料,快活地啃着。

    乍见邵清,抓着半截鸡脚的手忙从嘴边放下来,但口中已有咬下的半截,一时不知是吐出来,还是继续吃。

    邵清见了姚欢这副情形,实也是微微一愣。

    这小娘子,与从前相比,说不出哪里起了大变化。不是因为半边还未消肿的面庞,而是,眉眼间,神情里,少了些东西,又多了些东西。

    汴河边拉她一把、为她瞧伤止血的那次,当然不是他第一回与她相见。

    相蓝即相国寺,虹桥,以及姚家所在巷子的路口他在坐牛车来的路上,数着见过她的有限次数,回忆着她面上每次都若隐若现的凄清神色。

    她出了那么大的事,险些丧命,他除了心疼担忧,竟还有几分感激老天。

    他终于可以合理地出现在她面前,让她知晓他的存在了。

    然而此刻,眼前的姚欢,蓦地让邵清有种找错人的古怪感觉。

    这种诡异的惊讶,令邵清的头脑产生了须臾的木讷,他脱口而出道:“哦,你吃,继续吃。”

    姚欢越发尴尬,她微微侧过身去,迅速地咀嚼一阵,掩嘴吐出细碎的鸡骨头,起身扔到簸箕里,方又垂着头过来,向邵清施礼。

    邵清稍稍醒悟,想来自己心绪起伏,眼前这姚氏又有何辜,她知道什么呢。

    邵清于是按捺下自己的差异甚至失落,以医家的审视目光,瞧了瞧姚欢的前额与鬓角,又瞥了一眼她的手指,欣然道:“今日也是巧,在下出诊路过,于茶铺听到茶客议论姚娘子的义举,方知娘子与姨母竟就住在巷子内,便来瞧瞧娘子的伤。皮外伤未消肿,倒不是大碍,娘子的手脚,可都能活动如往昔般灵活?”

    若在上辈子的现代社会里,姚欢一定会忍不住揶揄:“我都能坐着啃鸡爪、站起吐骨头了,还要再怎么灵活?”

    但她很快憋住性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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