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变脸刀-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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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帐篷前面有个宽阔的场地,金发蓝眼人喝着酒,耍着酒疯,有的捏着同伴的鼻子狂灌酒,有的喝醉了酒爬在桌上睡着,有的脚搭在凳子上,而上身却睡在地面上,有的一边举起酒瓶灌着酒,当众撒着尿。这群人用酒精麻醉自己,用酒精度过寂寞的时光,在这异国它乡,只能让酒精打发这无聊的时光。
就在这金发蓝眼人营地中,我们可以发现酒疯子,颓废,和一颗颗不安现状的想要发财的罪恶的心,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这里,想着发财梦,掠夺,杀戮,他们所到之处大有寸草不生,人畜灭绝的境地,然后他们的腰包却鼓鼓地隆起,把抢到的珍宝当作自己丰功伟绩,当作自己炫耀的资本!不可否认这群人的存在是人类发展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他们就像是蝗虫,所到之处,所有的变成荒芜,灭绝。然而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他们将这种形为却无限地洗白,漂白,将罪恶变成了慈善,将血性掠夺粉饰成普世的价值观,真是天大的幽默!
王中珏站在高处看着这座由帐篷组成的营盘,从帐篷的数量可以判断出大约有四十人的金发蓝眼人,这些人已经成规模的存在,不知他们是怎样来到这里,得到官府通行的许可也是一门学问,但他们肯定将这门学问研究得炉火青纯,正因为熟悉这门学问,所以有如此多的人能够顺利通过官府的检查来到这里。
王中珏再看营盘里的金发蓝眼人,除了喝酒,就在赌博,然后就是打架,他信奉的是有力能行天下,只要有的是力气,就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任何的事。
看吧,有一群五大三粗的壮汉在营盘里打得天翻地覆,他们敞露着毛茸茸的胸,捉对厮打,能用武力解决的问题,从不会采用其它方法,他们血管流淌着是野蛮的,野兽的血液,所以他们崇尚武力,野兽般的无情充斥在他们的骨子里,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以厮打来发泄充盈的荷尔蒙。
王中珏看着乌烟瘴气的金发蓝眼人的驻扎的营地,感到有些不解,就凭这些乌合之众,为什他们在战争中会有巨大的战斗力呢?那就是因为贪婪掠夺,杀戮成性,因而激发出他们强大的战斗力。
第129章 金发蓝眼人出动(4)
这个营盘的守护是松懈的,要是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攻击,一定会打个落花流水,正因他们没有受到强大的攻击,所以就松懈于守护,这就是他的傲慢所致,其实任何人可以利用他们这种傲慢,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王中珏惊叹于这群蝗虫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就是因为放开让其肆无忌惮地掠夺,杀戮而没有效地制裁才助长了他们嚣张的气焰。
王中珏看到这里,这些丑陋的金发蓝眼之人,在这块土地上一无论如何不允许这样的抢掠,与杀戮发生。
既然他们主要的目的地是莫高窟,想法让莫高窟提早防范是应有的态度,可是莫高窟内部也是鱼龙混杂,不知相信谁呢?也许刘叔是他最能相信之人,肯定是这样的。
王中珏这时又发现从某个地方突然冒出了一群金发娘们,她们一个个挺拔高耸,白晰的皮肤,修长的腿,圆润臀部,硕大的胸……,个个是尤物厮打的野兽般的汉子们看到这些娘们,立即停手,他们都围上来,从口袋中掏出抢来的财物,送到一位老板模样的人手里,然后急不可耐地抱起一位娘们钻进了帐篷,于是营地里淫荡的笑声,喘息声,呻吟声此起彼伏,转眼间营地变成了美女与野兽的肉欲的战场,金发蓝眼人的营地里横流,听到这样的声音就能使人血脉膨胀,亢奋不已,致使没有分到女人的汉子们只能围观帐篷中的人如禽兽般的肉欲表演!
王中珏肯定地认为,这些金发蓝眼之人就是蝗虫,蟑螂……,他们是这个星球最恶心的物种——金发蓝眼人。
王中珏看出了这群人的弱点,傲慢自大是他们致命的弱点,还有另一个弱点就是女人,如果战争起来,将最致命的弱点傲慢自大利用起来,这群金发蓝眼人必败无疑。
王中珏想起自己的寻仇之路还是艰难如斯,没有头绪,没有目标,在他的记忆中,杀人的凶手留下的就是在杀人过程中的使的刀法,它的光华摄人惊魂。还有爬在脸上的犹如蜈蚣一样的伤疤,没有任何蛛丝马迹留给他。就这点线索,在江湖中寻找杀人凶手,犹如在茫茫大海中寻找一根针般的渺茫。
王中珏行走江湖,他都在时刻观察,凡是使刀的人,他都要注意观察,与留在记忆深处的刀法互相应证,但每次都另他失望。至于脸上有伤疤的人都少之有少,更何况伤疤模样还像蜈蚣般的特殊。
王中珏呆呆地坐在金发蓝眼人营地的土包上,忘了隐藏自己!他的思绪零乱不堪。这时他又想起刘完虎,从小就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刘叔,现在他在干什么,是不是和青灯古佛为伴,是不是以豆腐青菜为食。早起念佛做功课,然后研究藏宝洞孤本珍品。
王中珏想得出神,他突然感到什么人拍他的肩膀,王中珏本能地右手快速地按住肩膀上的手,身子前倾以牵引身后之敌也跟着向前,接着他左肩内旋,左肘外转,压在后面之人的胳膊肘外侧,然后再弯腰,擒拿腕部,使后面之人不能动弹。这些动作都是在电石火光一瞬间完成,后面之人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就被糊里糊涂地制住动弹不得,他痛苦地弯下腰,嘴里呜呜啦啦地说着什么!王中珏从腿中间向后看,弯下腰的人发型理得像个茶壶盖一样有威风。
茶壶盖的同伴大吃一惊,不明白为什么一眨眼的功夫,茶壶盖就被王中珏压住肘部,腕部无力可使,好像是使了什么魔法一样的神奇。
茶壶盖的同伴呜呜啦啦地说着什么,又指着茶壶盖,又指了指王中珏,然后双手摊开,王中珏不明白他说了什么。
茶壶盖的同伴见王中珏没有反应,仍然没有放手的意思,心中大怒,抽出一把短刀,分心直刺,王中珏本来在内心深处对他们就不是很好,又见他们不闻不问,就动手,他也好不客气,王中珏快速将茶壶盖手腕扭了一下,使他的关节错位,左肘顺势后下击,茶壶盖的颈部被肘子击中,茶壶盖晕过去了。
王中珏右手快速地击向茶壶盖同伴,他持刀的肘部的筋腱被王中珏击中。持刀之人的手一阵发麻,刀都拿捏不住,掉在地上。王中珏没有等他反应过来,跟上前去,起脚直踢他的气海穴,茶壶盖的同伴急速后退,王中珏怎能让他缓过气来,紧追不舍,连环飞踢,茶壶盖的同伴拼命地后退躲闪,但还是没有躲过王中珏的连环飞踢,胸口被王中珏踢中,他两手抱住胸前,弯下了腰,痛楚使他的脸瞬间变得煞白。
王中珏看着两个丑陋的失去抵抗的金发蓝眼人,头发多少天没有洗过,互相缠在一起,还有胡子,浓浓的,很长时间没有刷洗过,凝结在一起,胡子上分明爬着虱子。穿的衣服已经显现不出本来颜色,附着一层油腻的黑色的垢,肮脏的两人散发着浓列的奇特的味道,这种味道足以使人发晕,王中珏实在经受不住如此强烈的奇怪的味道的折磨,他以手掩鼻,后退,后退……,落慌而逃。王中珏感慨于这群蝗虫,不用别的,就用这散发的浓列的味道,足矣击退所有人!
王中珏被这一波味道袭击之后,继续查看的兴致全无,只想尽早离开肮脏之地。王中珏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王中珏掩鼻仓皇而逃,他实在是受不了这种这里的气味与氛围。王中珏打了口哨,等了好久马儿才跑到他的身边,也许马儿也是受不了这种味道,它也独自跑到远一点的地方去吃草!
王中珏翻身上马,信马由缰,好让自己被肮脏的金发蓝眼人污染的心情在这大自然中洗涤干净。蓝天,白云,微风,青草,小溪……这些都是大自然的馈赠,王中珏尽情地享受。
前面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唉,上官依依怎么也在这儿”王中珏认出了,打马上前。
上官依依的马也走得很慢,她骑在马上,脸色苍白,看起来很难受的样子
第130章 金发蓝眼人出动(5)
(如喜欢此书,请读者朋友们收藏,投推荐票h,此书是以夜郎国灭国之后,遗老遗少想要复国的故事说起)
王中珏笑着问道:“唉,你怎么也在这个地方,看你脸色苍白,感觉不太好?”
“别提了,这个地方真的不是人来的,看你的样子也不是太好了!”
王中珏道:“别提了,别提了,看来你也到了他们的营地,中招了?真是一场梦魇!”
两人骑着马缓缓而行,说着别提了,但两人知道这些人现在是绕不过的一个环。
上官依依问道:“那两个人你打死了?”
“那能呢,他们实在讨厌,给了点教训,过一段时间就会醒过来的!”
上官依依道:“醒过来,他们会有所戒备的?”
“他们傲慢自大,对这件事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上官依依道:“这确实是他们普便的态度,也许是他们的优点,也许是他们的缺点,都可以利用。”
山包上的金发蓝眼人醒了,他们没有想到被一个年轻人打得一败涂地,跟本没有还手的余地,他都怀疑他是上帝的使者,不是普通人,两个面面相觑,这件事无论如何都不能提及,如果那些野兽般的人知道了,他们俩人永远不能抬起头,永远会被这帮人瞧不起。他们骨子里就认为除了他们,其它人都是待宰的羔羊,软弱,任他们宰割,那有反抗的道理,更不要说攻击他们,在他们心目中,攻击他们就是羔羊送进虎口。
可是今天被人攻击,自己却连还手都未曾还手,真是奇耻大辱,但又无可奈何。为了他们在这群金发蓝眼人中不被看作低能人,他两人只好把这件事藏在肚子里。
两人强忍疼痛,蹒跚着下了山包,进了营地,回到自己的帐篷内,像野兽一样舔舐着自己的伤口。
在又来酒店监视两个人也返回营地,当然他们没有将酒店中的经历没有告诉给任何人,当然也包括他们的上司,只是轻描淡写地告诉给上司:有人进入瓷器店,这就是他们的任务。上司给他们的任务就是这样,监视瓷器店这几天是不是有人进出,仅此而已,至于下一步会怎样,上司没有说,只是在安排任务时,加了一句,有人进瓷器店,你们就回来报告。
其实他们两人在又来酒店是没有碰到有人进入瓷器店,但他们回来时仍然汇报为有人进入瓷器店。
羽毛带着人返回了营地,他们当然也没有将失利的事告诉给这里的任何人,包括他们的上司,他们给上司的报告就是:没有碰到带有清单的人经过他们蹲守的地点,并且说明这不是他们的错。按照常理来说更不是上司的错,既然谁都没有错,那就不了了之。
上司听到他们的汇报,没有言语,听完汇报之后,他挥挥手,让这些人回去休息。
作为这个营地的上司,这些小事不足以打动他的心情,没有完成就没有吧,最重要的是随着来到此地的人越来越多,如何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将这些人逐步转到敦煌才是他头痛的事,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桀骜不驯,不受管束,爱若事生非,能平安地送到敦煌真是头痛的一件事!
他的主要目标就是敦煌宝藏,那里据说有价值连城的股本,在文化上是无价之宝,如果有学都研究敦煌文化,那可是第一手资料!
为了得到此宝物,他有两种方法:巧取,是用金钱换,这个地方的人爱黄金白银,为了得到它,可以放弃很多,这是他最初的感觉。豪夺,用武力去征服,然后据为已有,这个时候,这些犹如蟑螂的人会配上用场,这才是这些亡命之徒的真正用途。要达到这个用途,就必需把他们要转移到敦煌莫高窟,否则,这些人一点用途都没有,更确切地说就是垃圾。
“垃圾,那帮金发蓝眼人就是一堆垃圾”上官依依有些恶心地,十分厌恶地说道。
王中珏非常赞同这种说法,道,:“那个营地就是垃圾场,臭气熏天,住的人全部是垃圾。”
上官依依道:“这些垃圾没运到莫高窟之前,藏宝洞还是安全的,这些垃圾充其量就是打手,保镖。”
王中珏道:“所以,这些人怎么到敦煌才是关键,如果能到敦煌,在没集结之前,莫高窟的藏宝洞还是安全的,如果集结,安全与否就说不上了!”
上官依依道:“怎么样才能让莫高窟寺有所准备呢?唉,这也是个问题。”
王中珏道:“也许,夜郎国史话的丢失,给莫高窟敲响了警钟,让他们有所改变。”
上官依依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得逞”
两人说着话,虽然说的都是关于莫高窟的藏宝洞的安全与否,但更是为藏宝洞里的珍宝的安安而担心,他们总认为这是老祖宗留下的好东西,理应自己保存,不能让外人抢夺去。
马缓慢行走,打着响鼻,悠闲自得,偶尔两匹马也会将鼻子凑到一起,互相闻闻,以确认气味。
王中珏此时想起了刘完虎,现在如果刘叔还在的话,他可以和刘叔商量,然后确定下一步怎么走,可是现在刘叔已经看破红尘,与青灯古佛为伴,留下自己不管不顾,遇见所有的事都得靠自己解决。王中珏有时心里也感激刘叔,这不仅仅是从小将他抚养大,而且也教会许多做人的道理,除了这些之外还教会了生存的技能,这些技能都是终生享用,没有期限。刘叔也时常念叨,为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受人点滴之恩,当心涌泉相报,这颗感恩的心与之永久相伴。这时他想到了刘叔,如果遇到这样的事,刘叔会怎么做呢?刘叔会让他怎么做呢?王中珏想着与刘叔相处的日子,刘叔每遇到重大的事,他首先教会他怎么做,怎么想,然后才会行动。王中珏笑了笑,现在遇事没有会告诉你怎么做,而是自己想好之好决定怎么做,完全依靠自己。
上官依依骑在马上偷偷地看了一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