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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部分

天下无羡-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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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收不上岁粮,是因为太多的人借着功名,免去了赋税。你想要赋税,只能削减他们的利益。”

    “可是如此一来”

    李元芳喉咙干涩,无羡替他将话补完,“如此一来,自然是无异于虎口夺食,等同于得罪朝中所有的官员,与整个士族为敌。所以,历来参与变法者,都被史官描写成大奸大恶之徒,没有几个得以善终。”

    臣子如此,帝王亦是如此。

    因而,他才这般迫切地想要立军功、夺军权吧

    枪杆子里出政权,只有拳头够硬,才能在朝堂上,拥有足够的话语权,顺利推行变法。

    所以,他才会乔装打扮,逃出京师,去大同打仗,如此才能名正言顺地掌握西北的军权。

    他的成功,是冒着生命危险获得的,可是他的臣子呢

    无羡扫了一眼众人,忌惮、畏缩、彷徨、迟疑复杂的情绪,从他们微闪的双眸中一一掠过。

    苦涩爬上了她的嘴角,不觉替身陷朱墙的朱寿心疼。

    他给自己选了一条最为艰难的道路,茕茕孑立,却连一个坚定的支持者都没有。

    今日,她在这些人的心中撒下了一把种子,至于日后会不会生根发芽,在他羽翼丰满之时,成为他的助力,就看他们自个儿的造化了

    这边味同爵蜡。

    那头狼吞虎咽。

    对于挣扎在温饱线上下的村民来说,多吃上一口肉比什么都实在。

    吃饱喝足之后,村民们一脸餍足地抹了抹嘴,留下一堆光盘,连滴酱汁都没剩下,被舔得锃光发亮,都能当镜子照了。

    朝着无羡所在的桌子行了个礼,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闹哄哄的院落,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剩下乌啼哑哑,烦躁中透着一抹冷寂。

    常伦看了眼天色,对无羡道,“时候不早了,来不及回城了吧”

    无羡点头,“这儿景致不错,我打算小住一阵。”至于留下的主要原因,她是说不出口的。

    常伦目露兴奋,就差没有吹锣打鼓来欢迎了,“你带着这么些人,总需要个落脚的地儿,你打算住哪儿”

    老汉提议道,“不如在小老儿这儿住下吧,隔壁是我二弟,与他们挤挤,可以将整个院落腾给几位大人。”

    这不就成鸠占鹊巢了吗

    无羡有些尴尬,“怎么好意思呢”

    老汉连道“不妨事”,“几位大人尽管住下,能够招待几位贵客,是小老儿的福气。”

    李元芳觉得,“如此也好。”

    此地偏僻,为了便于施工,替流民搭了简易的窝棚。

    可那窝棚太过简陋,他们几个大老爷们凑合凑合就算了,怎么能让无羡住呢

    留宿民居,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无羡再推脱,就是矫情了,“我便却之不恭了。”正好带着奚淼,体味一下难得的农家乐。

 第231章 吃醋的朱寿

    老汉在村里,也算是个排得上号的富户,但若放在城里,便让人瞧不上眼了。

    一进的院落,以茅草铺的屋顶,用泥巴糊的土墙,无论怎么打扫,一转身就会落下一层灰。

    明亮宽敞的主屋,自然是无羡住的,东西厢房各两间,屋子不多,一众人挤挤也能住下了。

    无羡在此落了脚,常伦自然赖着不走了,就连白前也住了下来。

    毕竟这儿的住宿条件,可比安置流民的窝棚强多了,刚好与回不了城的李元芳和吏目合住一间。

    三人忙活了一日,明日还得起早,挨着枕头,便打起了鼾声。

    一众人之中,就数奚淼和常伦的兴致最为高昂,两个难得体味回田园风情的世家子弟凑在一起,瞧哪儿都新鲜,一时诗兴大发,打算吟诗作对了。

    马哲干脆将两人安排在了一起,连同伺候的墨竹,三人住一间,省得影响其他人休息。

    至于他自个儿,则拉了狗蛋,一左一右,架着一脸煞白的胡韶,进了一间空屋,将他按在了炕头上,“忙了一日,您也该早些歇下了。”

    他宁愿露宿荒野,都不愿意同一个杀人如麻的东厂刽子手睡在一起,想想就恐怖,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的日出。

    “怎么好意思打扰呢”胡韶挂着一脸尬笑,就想从炕上爬起来,眼珠子时刻盯着门口,只想往外溜。

    马哲怎会轻易放他离开,岂不是给他机会出去作妖吗

    手上一个用力,又将他给按回了炕上。

    明明笑得温和无害,却令胡韶感到冷气森森,不觉后背生凉。

    肩上的痛楚一分分加大,心中的惧意也一分分加大。胡韶只得印乓徽沤┯驳男α常怨蕴上隆�

    那个狗蛋粗俗鄙陋,躺下之后立刻鼾声如雷,吵得他睡都睡不着。

    他抡起一脚,还没踹出去,反而被对方的膝盖给顶了。

    嗞

    一脚直中他的腰眼,疼得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踹得真够狠的,男人的腰是很重要的

    那家伙绝对是故意的

    胡韶捂着受伤的部位,远离了他几寸,翻了个身,哪知贴上了阎王爷,正撞上马哲那双眸子,在黑暗的屋子里,更显得漆黑深邃,宛若能将人吞噬一般。

    “马大人还没睡啊”

    “胡大人也没睡,咱家怎么睡得着呢”

    “呵呵”胡韶讪讪一笑,立刻闭上双眼,躺尸。

    这一夜,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梦境暗沉沉的,到处都是提着刀,想要他命的黑衣人,追着他跑了一整夜。

    第二日,他顶着两个深深的黑眼圈起得床,腰酸背痛,精神萎靡,比入睡之前还累。

    老汉之子,一大早就扣开了门扉,提着一个食盒,给他们送来了热腾腾的早点。

    农家的吃食没多大讲究,窝窝头配小米粥,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常伦吃得津津有味,奚淼仅仅吃了一小口,就被干巴巴的窝窝头给噎住了。

    本想就着小米粥下咽的,谁想那小米粥透着一股糊焦味,好看的双眉拧得紧紧的,强忍着咽了下去,却再也食欲吃上第二口了,嫌弃地将手中余下的窝窝头一丢,给了哈喇子流了一地的小玉儿。

    无羡见他扁着嘴,就猜到这位龟毛的少爷,必定是吃不惯农家的粗食。

    幸好昨日的全羊宴,灶上剩下些米饭,就地取材,加些盐和茶叶末拌匀,捏成一块块巴掌大小,下油煎至两面金黄,香喷喷的茶叶粢饭糕就出锅了。

    又叫胡勒根,去鸡笼取了几个刚下的蛋来,煎成软嫩的溏心荷包蛋,撒上一把五香粉,淋上些酱油入味,端到了众人的面前。

    奚淼喉结轻滚,明明是要流口水了,偏偏做出一副傲娇的样子,“连口水都没有,干巴巴的让我怎么下咽”

    “茶早就准备好了。”无羡让胡勒根给众人上茶。看茶叶就知道,是比较次的二春龙井,一芽二、三叶,带着梗子,不少还碎了。

    这种茶香味淡,冲泡时还带着一股涩味。稍好些的茶铺,都没脸端上桌的。

    奚淼连杯子都没碰一下,扁扁嘴,倒不是嫌弃茶叶次,而是不满无羡的态度,“你就用冷茶来打发我啊”

    “我哪儿敢啊”无羡将杯子挪近他几分,“这茶就得放凉了喝,尝尝滋味,保证让你眼前一亮。”

    既然她都这么说了,就给个面子呗

    奚淼放下架子,略带委屈地抿了一口。

    其实他的心里也清楚,他们出门匆忙,没带上多少物件,就这些破茶叶,还是昨夜里长送来孝敬他们的。

    平日里,他自然是看不上的,如今身在这种穷乡僻野,再挑剔,就是让无羡为难了,不过该表现的委屈,一分没少,全从眼神里透出来了。

    只是下一瞬,眸中泛起惊艳之色。

    没道理啊

    以这种茶叶的品质,怎会一点涩味都没有,泡出如此甘甜的茶汤来

    香味也不该如此馥郁才是

    简直就是将下等粗茶,泡出了中上等香茗的滋味来。

    “你是怎么做到的”

    无羡对他眨眨眼,一副“你求我,我就告诉你”的架势。

    “哼,不说就算了”奚淼才不上当呢,专心啃起他的粢饭糕来,留给她一个傲娇的后脑勺。

    胡韶见众人吃得香,也想夹一样来尝尝,只是拉不下这个脸,就这么矜持了一小会儿,碟子就空了,连一粒粢饭糕上掉下来的米粒都没给他剩下。

    他愤愤地剜了柴胡几人一眼,都是些什么人啊,也不瞧瞧自个儿的身份,能与他同桌一起吃饭,本就是给了他们天大的面子了,居然还敢同他抢食

    胡韶苦巴巴地啃着手中粗糙的窝窝头,不断地催眠自己:

    他这是卧薪尝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突然,他的碗中多了一个荷包蛋。

    终于有人想到他了

    顺着夹着蛋的筷子望去,让他没想到的是,替他夹食的居然是李元芳。

    哼,以为这些小恩小惠,就能感动他吗早晚有一天,要从他的手中夺回顺天府尹之位,到时候让他天天给自己夹菜

    收起心中刚刚萌生的一丝小感动,化悲愤为食欲,狠狠地咬了荷包蛋一口。

    外,焦而不干。

    里,嫩而不腻。

    可比寡淡干涩的窝窝头好吃多了,三两口将蛋吞下,仍让他意犹未尽。

    他偷偷用眼角的余光打量无羡,不愧是琉璃居的东家,真是会享受生活,再寻常不过鸡蛋,都能让她化腐朽为神奇。

    可惜,粢饭糕没缘尝上一口,他正遗憾着,就听一道冷哼自耳边传来,“胡大人活得挺自在的,看来一点都没受到贬官的影响啊”

    如今一个不知名的小卒,也敢欺压到他的头上来了,官威摆得十足,“编派朝廷命官,好大的胆子”

    “是吗”尾音微微上扬,慵懒之中透着几分危险的味道,“看来连降三级还是少了。”

    他被马哲那个阉党吓唬了一晚,已经够憋屈的了,如今什么玩意都敢威胁他,让他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那也不是尔等”胡韶转过身,手指到那个刁民的鼻子上,刚要教训他两句。

    待看清他的脸后,腿就软了,一个踉跄,直接跪了下来。

    怪不得刚才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可又想不起来究竟在哪儿听过了。

    原来是他

    这位爷,不在豹房好好待着,怎么来了刘家村

    他想挤出个谄媚的笑容来,可是脸部的肌肉因为紧张变得太过僵硬,笑起来像抽筋似的,比哭还难看,“圣”

    “剩下的借口,我一句都不想听,将皮收紧了,若是觉得如今的官职配不上你的能力,我不介意让你从检校重新做起。”

    胡韶身形一颤,脸色都白了。

    能将堂堂一名四品官员吓成这样的,除了厂卫,自然只有朱寿了。

    朱寿常年不上朝,李元芳等人由科举入仕,只在殿试时见过一回他的真容。

    过去多年,记忆早已模糊,何况他还换了一身普通的曳撒,并未被李元芳等人认出来,见他年近三十仍未蓄须,还当他是东厂的哪位公公,得到了正德帝的新宠,由张永小心侍奉着。

    “你怎么来了”无羡怔怔地望着他。

    不见的时候,还能找一堆事儿,让自个儿忙起来,心无旁骛。

    可当他就这么站着面前时,在心中建起的所有堤坝,便被心潮瞬间冲垮。

    “想你了,就来了。”朱寿上前两步,将她头上的玉簪重新摆正。

    他在豹房日日念着她,知道她出了城,还以为她想跑了呢,什么都顾不得了,心急火燎地跑来见她。

    她倒好,身边的美男不见少,反而越来越多了。一个媚眼勾魂的奚淼还不够,又多了个英气逼人的常伦、才能兼备的白前,唯独不把他放在心上。

    真是个小没良心的

    他拿起无羡咬过一口的粢饭糕,啃了起来,“这味道,没你之前给我做的香呀口感也差了些。”

    要想口感好,就得将粳米和糯米混一块儿,要想炸得脆,就得油多,四面才能炸透。

    “来得匆忙,哪里能寻到好米、好油来你胃不好,少吃些油炸的。”

    “为了早些见到你,我连早膳都没顾着吃呢”语气中透着浓浓的委屈。

    小米粥养胃,倒是极好的,可朱寿不爱那个味儿,何况东西还给烧糊了,更别指望他会吃上两口。

    偏偏老汉家的鸡蛋,全让她给煎荷包蛋,下了众人的肚子了。

    罢了罢了

    “让马哲去邻家买两个鸡蛋来,给你炖个蛋羹吧”

    “我还要荷包蛋。”朱寿得寸进尺。

    都要给他炖蛋羹了,也不差一个荷包蛋,“那你等着。”

    无羡去了厨房,重新起灶。

    朱寿坐在她的座位上,端起她喝过的茶盏,尝了一口,似是带着她的唇香,甘香如兰,幽而不洌,滋味甚好。

    嘴角满意地高高翘起,眼角的余光则瞥着奚淼,挑衅之中带着几分不屑。

    奚淼在胡韶下跪时,就猜到了朱寿的身份。

    从前在大同,他就已经打听到,她对那位隐姓埋名的朱大将军纵容得很。

    来到无羡的身边后,他便生了攀比的心思,刻意骄纵了些。

    对比何关等人,无羡对他的容忍度确实高了不少,他原以为,他在她眼中是不一样的。

    如今有了朱寿作为对比,方才知道,他才是那个最特别的存在,可以那般自然地拨弄她头上的玉簪,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她的位置上,可以毫不顾忌尝着她吃了一半的吃食

    就连平日嘴最碎的何关,对于他这种登堂入室的做派,都没言语半句,可见早就习以为常了。

    他默默地啃着粢饭糕,蓦然觉得无味得很,硬邦邦的,同块石头似的,磕牙得很。

    墨竹见自家公子被比了下去,心里不是滋味得很。不过公子没发话,他不敢开口,只能狠狠地剜了对方一眼。

    哼,他家公子曾是京师楚馆的魁首,长得一等一的好,才能更是没得说,那个新来的拿什么与他家公子比

    量他也得意不了多久,主子的心,早晚会回到他家公子的身上。

    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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