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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部分

盛唐小炒-第270部分

小说: 盛唐小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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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这位兄长,”

    “我真不是你说的那个什么,什么救了你一命的小姑娘,”

    “那真不是我做的,你怎么就不相信我呢?”

    白锦儿的目光看向一言不发的赵小晓,后者则依旧是坐在那里,好像一座小山似的;虽然他身上的蓑衣已经脱下摆在了门口,但也许是因为浑身没有完全被遮住的原因,

    赵小晓身上,此时带着浓重的水气。

    察觉到白锦儿投来询问的眼神,

    赵小晓沉默了一下,接着摇了摇头。

    “是你,”

    他低沉的声音说了一句。就这么一句话,又让钱银子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似的跳了起来,

    “我都说了不是了!”

    “是我知道是你知道!”

    “要是我自己做的事情,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吗!”

    在理,

    作为旁观者白锦儿听见少女略带气急败坏口气的咆哮,心中不禁也怀疑,是不是因为年份有些久了,所以赵小晓认错人了,

    这也是不一定的事情。

    “老赵,”

    “我看着人姑娘说的好像是真的,”

    “是不是你记错了?把人家钱姑娘人成你的救命恩人去了?”

    赵小晓依旧摇头,

    即使不说话,也依旧让人看得出来,他此时有多么的坚定。

    白锦儿抿了抿嘴,

    她看了看钱银子,又看了看赵小晓,看了看钱银子,又看了看赵小晓。

    “要不,”

    “吃点东西我们再说?”

    坐在旁边的林信云顿时感觉自己的头顶似乎有乌鸦飞过。

    “那个阿姐,”

    “厨房已经没东西了,”

    “不妨事儿,”

    说到吃的东西,白锦儿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她伸手去背后的荷包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小木匣,然后摆到面前的桌子上,在三人的面前打开。

    她随身带着的,专门用来装点心的小匣子,此时打开,其中装的是几片金黄色的,由饱满的好像某种果仁颗粒组成的薄片。

    看色泽和边缘微微的焦黄看得出来,应该是某种炸物,只是那模样钱银子没看过,想来应该是什么珍贵的食材,所以自己平日里是见不到的。

    不过,自己身边这少年,却是出身富贵,

    想来知道。但自己也不要露怯的好。

    其实这点她倒是想错了,玉米肯定是赵小晓也没有见过的东西;只是作为白锦儿的朋友,他对于白锦儿不时会弄出自己从没见过但是十分好吃的,已经很是习惯了,

    性子内敛不爱说话的他,也从不管白锦儿弄来的这些究竟是什么,

    反正,

    好吃就可以了。

    “来来来一人拿一片,咱们边吃边说,”

    说着,白锦儿率先从里面拿出一片。

    这是她做的玉米烙,用白糖和淀粉混合玉米粒煎制成的,味道清甜酥脆,是和用面饼煎出来味道截然不同的轻薄味道。

    “老赵,一人只能吃一片哈,”

    白锦儿很是认真地和赵小晓说道。毕竟少年的食量她很是清楚,这小匣子本就装不了多少,她也就装了四片玉米烙进去,正好在场的人一人一片的够分。

    赵小晓接过白锦儿递过来的玉米烙,

    金黄的颜色和香甜的气味已经让他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点点头表示听见了白锦儿的话,赵小晓张口,将手中的玉米烙放进了口中。

    好吃!

    淀粉水煎出来的薄脆入口即化,随后是白糖的甜味和玉米的甜味散在口中——两者虽然都是甜味,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白锦儿控制了白糖的量,因此作为精炼蔗糖那种格外突出的白糖反而像是流星似的转瞬即逝,更像是强烈的刺激了味蕾唤醒了关于甜的味觉,

    接下来的部分就拜托虽然没有那么浓重的甜,但是却充盈着果香的玉米颗粒汁水带来的甜味了。

    不过不爱吃甜食的人吃多了肯定还是会腻,

    可要是爱吃甜食的人,肯定能坐着吃个没完。

    赵小晓很难说他是爱吃什么口味食物的人,唯一能肯定的是,

    他是爱吃好吃东西的人。

    所以这个玉米烙他也很喜欢,

    但白锦儿只给了他小小的一片,甚至还没他的半个巴掌大。

    当然这就不能怪白锦儿了,毕竟同样大小的一片玉米烙,在她这儿是巴掌大小,到林信平那里就是半个巴掌都不到;其余人还在慢慢地吃着自己的这一份,那一边,

    少年已经全部解决干净了。

    看了看已经空空如也的小木匣,赵小晓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自己的唇角。

    这些小动作,都被旁边的钱银子看在眼里。

    这个又高又壮活像一头黑熊似的人,平常看着呆呆的,那眼睛跟用墨水涂过似的,黑漆漆什么都看不出来;但没想到他这么好吃,

    方才那眸子蹭地一下亮起来,实在是叫钱银子吃了一惊。

    钱银子也是个能吃的,

    只是她的能吃,是自己刻意锻炼出来的。有吃的东西时候使劲吃,没东西能吃的时候也扛得住饿,这是钱银子想要的效果。

    侧目打量着赵小晓那还想再吃的不经意透露出来的可怜巴巴模样,

    钱银子撇了撇嘴,

    将手中还没放入口中的玉米烙一分为二,将比较大的那一块,递到了赵小晓的面前。

    “喏。”

    赵小晓一愣,没接。

    “要不要?”

    “不要我自己吃了。”

    白锦儿咬着手里的玉米烙,看着递东西和伸手接的两人,笑得十分的开心。

 第五百六十二章 回忆

    脚下的石头被踢飞,直直飞到了那因为下雨而积起的水洼中。

    因为脚用力而是身子微微改变了方向,

    钱银子的半边身子露到了伞面破损的那边,

    飘进来的雨落在少女的肩头,

    激得她赶忙将手中的伞牛了个方向,才没有继续让外面的雨淋到自己的身上。

    说起来这把伞,

    还是三年前她在白家食肆门口捡到的,不知是谁丢落在地上,沾了些泥点,

    但终归是把伞。

    三年用了下来,伞面破了些,

    不过勉强还能用就是了。

    淋湿一点,总比浑身上下都被淋湿,可要来的好多了。

    刚才走的时候,那位白小娘子,倒是说要给自己一把伞,可是被钱银子拒绝了——人家是好意,只是拿着那样一把好伞回去,这好意,就不知道要被谁抢了去了。

    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

    也少了人觊觎。

    摸了摸自己衣服内的口袋,钱银子并没有一开始就往华云坊去,而是转路拐进了一条小巷,走到了小巷的尽头之后,又很是敏捷地踩着堆在尽头的那一堆杂物,

    轻而易举地就越过了坊墙。

    她进了苍云坊。

    苍云坊与华云坊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

    如果照着大路走的话,少不得要绕很长的一段距离;可若是像钱银子这样的走,很快就到了。

    钱银子翻进来的地方也是堆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

    竹编的箩筐,或是各种废旧的车轮零部件,

    就连涂了桐油用来蒙着防潮的水布,都有了破损和边角。

    一看就是丢在这里日子太久,

    早就是没人要的东西了。

    苍云坊住的人倒不像是临云坊的人那么穷困,但因为苍云坊的地势在整个锦官城都算是比较低洼的,特别是有几条街,

    碰上这样子连连下雨的日子,

    更是积的到处都是排不出去的水,

    所以像这样的街,住人便渐渐搬走了。人一走,房子就空闲下来,也就慢慢荒废了。

    只是这儿好些房子毕竟还是有主的,虽然没人住,

    所以武侯和不良人偶尔巡逻,还是会寻过来,

    所以也不像临云坊那边,乱事众多,

    是真真正正的,闹市中的荒凉地。

    也因此,钱银子才敢过来。

    她来不是为了别的,

    只是为了找一个,不容易叫人发现的地方。

    此时天色已昏,她手脚必须快些才行;从那堆废物里爬出来,钱银子很快地摸索到一间门上锁都锈了的院子前,只手指轻轻拨弄几下,那锈锁就吧嗒地开了。

    她打从废物堆里爬出来的时候就是一直半蹲着身子的,

    因为只有这样,才不容易吸引望楼上武侯的注意。

    打开门锁之后,钱银子就好像一只小耗子似的,很快地闪身进了院子,

    当然,院门也没有忘记要关起来。

    院子中有一棵高大的槐树,

    花已经落尽了,

    最后还舍不得落下的残花,也被这几日的雨水冲下碾进了泥土,看不见了。

    钱银子走到那棵槐树底下抬头看了看,却没有停留——她只是看了看,随后径直走到已经很是老旧的屋子前,跪到了地上。

    少女将手中的破伞放下,伸手在围在屋子地下的一排木板上摸了摸,在其中一块停下。

    她双手用力,就将那块木板给卸了下来,

    露出黑洞洞的里面。

    钱银子跪在地上直接用手去挖因为拆了木板而裸露出的土地,因为下了雨泥土很是湿润,所以很好挖;她很快就刨出了一个洞,

    在那洞中,露出了一个灰布的包裹。

    钱银子一把把包裹扯出来,手中顿时一沉,看来里面,是装着很重的东西。钱银子将包裹抱在怀中打开,

    里面装的,竟然是穿成串,一串一串的通宝。

    钱银子将这些通宝放在膝盖上,不嫌脏的伸手进怀里摸,摸出两串通宝,和自己刚刚挖出来的那些摆在一起,

    又重新把包袱系起来。

    少女没有把包袱埋回原处去,而是抱着包袱起来,换了另一个角度埋。

    埋好之后,

    钱银子已经浑身的泥浆了。

    她干脆没有将自己的破伞拿起来,

    而是就这样站在雨水下,任凭着清洁的雨水将她身上的泥浆全部冲洗干净。

    而钱银子的思绪,也在这样雨水的冲刷下,

    慢慢响起了什么

    “嘘,”

    “大个子,”

    黑瘦黑瘦,唯有一双眼睛十分明亮的小女孩蹲在角落里,紧紧地拉紧了身边人的衣服。

    “别动!”

    “你要是再动的话,”

    “外面那人就要听见了!”

    似乎是老天爷都要帮他们,此时竟然下起了雨。

    雨点声如擂鼓声,阵阵落在这破屋顶上——光线暗下来,屋内的两个人紧紧靠在一起,生怕自己的身影,会从某个裂缝中透露出去。

    小女孩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造了什么孽,

    好不容易以为,找到一处能藏钱的私密地方,

    平常这儿确实是一个人都见不到的,可今日不知怎么回事,竟然有这么多的人过来。

    外面的人手里有一把长刀,

    雨水冲刷在上面,愈发显得是锋利异常,

    自己身边的这个大个子,就是被这把刀给划伤的。

    本来是不想多管闲事的,

    但是那大个子的伤口,看着实在可怖——就算是自认为铁石心肠的她,也实在是看不下去,只好找了个机会,把这大个子拉进了屋子。

    两人一起藏到了这儿来。

    只是,

    那伤口似乎,还在汩汩冒着血,

    贴在自己的身上竟然是滚烫的,

    却让小女孩遍体生寒。

    “你,你不要紧吧”

    要是这家伙失血过多昏倒在自己身边,自己不是也要被外面那个人一起杀掉了

    抱着这样想法的女孩,十分担心地开口问了一句。

    身边的人摇了摇头,

    从刚才他就没说话,

    女孩很怀疑其实他是个哑巴。

    “如果,”

    好吧不是。

    “被发现了,你快跑。”

    人长得不聪明的模样,声音倒是挺好听的——但是听着他说出来的话,女孩子便气不打一出来。

    要是把这小子丢在这儿等死,

    那自己到底救他干嘛?

    不如刚才就叫他被外面那个吓人的人砍死好了。

    于是,女孩转过了头,

    “呸。”

    她啐了一口。

 第五百六十三章 秋葵粥

    “阿姐,天气越来越冷了,”

    “是啊,”

    白锦儿的双手从泡着凉水的盆里拿了出来。

    今天是休店日,本来林信云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的,但是她昨天却和白锦儿说了,今天要上门来帮忙的。

    起因是林信云听白锦儿不小心透露了,

    白老头这几日忽而变得疲倦嗜睡起来,

    所以许多原本还能稍微帮忙的事情,已经完全做不了了;天气寒下来,白锦儿要趁着还有些暖天的日子,赶忙将家中的脏衣服收洗干净,再把堆了半年多的厚衣服拿出来晒晒。

    工作量大,

    听见心里的林信云的便记下来,不由分说,上门来帮白锦儿的忙。

    看着个子年龄虽小的女孩干活手脚如此麻利,白锦儿心中,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要说到感伤,倒也没那么的伤春悲秋,

    毕竟林信云自己都过的满足,身为外人的白锦儿此时再说为人家感到悲伤,也大可不必。

    “好了阿云,”

    “剩下的那些我来晾就好了,”

    “你歇一歇。”

    “没事儿的阿姐,”林信云摇摇头,

    “我够得到的,你放心。”

    “我看啊,你可是要比你阿兄省心的多。”

    “嘿嘿。”

    “对了阿姐,”

    林信云踩在小板凳上,一边和旁边的白锦儿说话,

    “怎么不见阿姐的阿爷阿娘,”

    “他们不在成都吗?”

    “阿姐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呀,”

    白锦儿将手上的衣服用力拧干,然后抖了抖将衣服抖的平整,

    “阿姐是被你白阿翁在河堤旁边捡回来的,从小到大都只见过你白阿翁一个人。”

    “哦”

    林信云缩了缩脖子,

    “没事啦阿姐,”

    “我看许多坊中的孩子,他们的爷娘对他们也不好,”

    “可是白阿翁对阿姐那样好,要比那些孩子幸福的多了。”

    “阿姐你看,我也没爷娘呀。”

    听着小姑娘故作镇静慌忙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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