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逼我抄书怎么办-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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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通过侧面描写,他终于知道了这个名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跟其余霍比特人不一样,似乎在年轻的时候出去冒险过,现在成为远近闻名的人。
“难道是倒叙的叙事手法?接下来估计会讲他年轻时候出去冒险的事情。”
同一时间,无数在阅读《魔戒》的人都跟敖烨然一样,都认为这个故事是关于比尔博的。
然而当甘道夫这名在中土世界闻名遐迩的白袍巫师抵达之后,当书名之中的魔戒第一次亮相时
他们才恍然发现是自己短了!见识短了!!!
看网文的人都知道主角一般会有个金手指,这其实并不是说手指是金做的,而是在泛指唯有主角拥有的独一无二东西,是由作者赋予主角的“作弊器”。
它可以是一枚内里藏有老爷爷灵魂的戒指,可以是某件威力无穷的神器,也可以是拥有穿越各种位面的能力,还可以是自带各式各样的系统。
那么这本新书里面的“魔戒”会不会就是这样的金手指呢?
它到底有什么功能?
开篇就说了,精灵、矮人、人类都有数量不同的戒指,而在这些戒指之上还有着至尊魔戒,至尊魔戒能禁锢其余戒指。
敖烨然看到霍比特人比尔博跟巫师甘道夫因为戒指的缘故争吵起来的时候,还以为要发生朋友反目、杀人夺宝的情节。
可下一秒心里隐隐约约察觉出这枚戒指好像有点问题!
除了最基本的隐身功能之外,竟然还会对持有者造成潜移默化的堕落引诱,就跟仙侠中那些能引导人走向歧途的魔道宝物。
“所以这就是魔戒这个名字的由来?它有魔力,魔力原来是双关啊!”
比尔博这么一个百岁老人,将戒指留给年轻的侄子佛罗多之后就只身上路。
看《魔戒》这书不能像是在看网文那样,有时候就算是囫囵吞枣一带而过也不会影响到你对接下来内容的阅读体验,它得很认真去阅读才行,必须把每个情节都记在脑子里,这样当你看到后面情节的时候才会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如果连剧情、细节都记不住的话,后面剧情照应感就不强。
比较遗憾的是电子版是没有附带整个中土世界地图的,要不然对照着地图来阅读整个阅读体验将会更上一层楼。
节奏很慢,可敖烨然已经没有了枯燥的感觉,相反越是往后看越是看得入迷了!
第578章品你细品
真正让整个故事情节开始变得截然不同,则是因为——
离开多年的巫师甘道夫重新回到了夏尔,同时他更是带来了魔戒的相关情况!
没有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的确是一枚拥有魔力的戒指,不过这一种魔力却格外危险。
持有魔戒的人可以不老不死,可这并非是寿命的增长,而仅仅是肉身的不朽而已!
虽然魔戒有隐身的作用,但长期用这个功能的话,就会逐渐被幽暗给吞噬,从而永久的隐形,在邪恶力量的引诱下被魔戒掌控。
再善良再坚强的人都无法抵挡黑暗力量日积月累的侵蚀!
正如那句在读者圈流传十分广的话:你在凝望深渊的同时,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怪不得之前比尔博会用那种语气跟老朋友说话,原来他的心灵已经被魔戒给影响了。可他能抵抗住魔戒的引诱,把戒指留给侄子,单凭这份心智已经实属难得。真不知道区区一个霍比特人是从哪里得到了这枚戒指,而且还在悄无声息之间默默保存了这么多年。”
网络小说里面的主角在得到了金手指之后,通常想的是如何去利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然而《魔戒》里面的佛罗多跟甘道夫居然在商量着如何把至尊魔戒给毁掉!
作为读者的敖烨然怎么也理解不了,这魔戒就算会对佩戴者有负面影响,但也不至于毁掉才对吧。
更何况如何想要去毁掉它,还得去遥远的魔多,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好死不如赖活着,年轻的时候或许还没有这种感受,但是当你身体机能日渐消退,当你容貌垂垂老矣,当你连一件简单的小事都力不从心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原来长生不死是多么有诱惑力。
不知不觉中,敖烨然就被的描写给吸引住了,这跟他以往看过的奇幻故事都有些不同。
主角好像没有特殊能力,阅读起来也没有太多的故事性,好几万字了还在聊天!
通过这不同人的对话来简单了解这个书中世界的过去、现在跟将来。
“还真有点意思。”
敖烨然揉了揉酸涩的眼睛,要不是这么长时间高强度用眼实在有点受不了,他都没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居然一口气就看了一个多小时。
这还是那个觉得前期内容无聊再看一点就要弃书的自己?
作为论坛里的小版主,他几乎习惯了每个小时刷新一次论坛看看情况,这样才能尽量管理好这个论坛。
相比起之前的萧条,现在活跃的人就要多了许多!
谈论剧情的读者也渐渐开始多了不少,估计这会儿潜水的人都忍不住要浮起来换气了。
【从昨天拿到书后一口气看到了现在,爽!就跟炎热夏天喝下冰冻肥宅快乐一样的爽!就是有点费眼睛。】
【开头好无聊有点看不下去啊,有哪位掏出来比我大的能告诉我从哪里开始有趣的。】
【主角出乎预料居然是个弱鸡,赶紧把那几个黑骑士反杀了啊!】
【看得我火大,这是淳罡大神写的吗?怎么节奏这么慢,简直浪费我时间浪费我金钱!】
【主角居然要把魔戒给毁掉,他该不会是被甘道夫给忽悠瘸了吧?】
【妈耶,看前面的时候我无数次想要直接翻开最后一页看结局怎么办。】
【大家耐心点,后面真的很吸引人,这不是普通的奇幻,这是一部史诗!】
【】
里面疑点重重,有太多太多东西等待着读者们去发掘。
孤山是哪里,五军之战又是什么,比尔博是从一个奇怪的生灵那边捡到了魔戒,这个名叫中土的世界竟然孕育出了如此精彩、如此完整的波澜壮阔史诗历史!
它跟传统的网络文学并不一样,甚至说是南辕北辙也不为过。
不过李淳罡却让《魔戒》一样被广大的网友们接纳,只要能按捺下性子多看上那么一点内容,就会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它。
这跟他以往的风格不大像,与其说是奇幻小说,倒不如说是有故事有剧情的学术作品。
结构非常严谨,章节进度是在控制之中,人物历史娓娓道来,思路非常清晰,整个线索繁多却不紊乱,只要一直跟着阅读,就能理解其中的故事!
很多人看书或者看电影只看前面几分钟就想要弄明白后面的剧情,说什么看不懂之类的。
那么短的时间真要是能看懂的话,那才是见鬼了!
任何作品都不可能在一开始就让你知道后面的所有,哪怕它已经把结局摆在眼前,但起因、经过都需要慢慢展开。
奇幻题材,超现实元素或者说幻想元素很多,在这个架空世界里面构思出一个宏大的故事来!
只不过《魔戒》能自圆其说,创造出的霍比特人这个奇异的种族各个方面都能让人相信它是真的,而且历史久远,能追溯到很多很多年前。
个人英雄主义是幻想类不可避免的,哪怕哈利波特他也是魔法界的救世主,是伏地魔的克星。
在《魔戒》里面,主角竟然只是个霍比特人,这个长着大脚丫的小矮人似乎没有强健的体魄,也没有高超的巫术,在计谋上面也没有任何长处,可谓普普通通到极点!
要说他有什么优点,那可能就是有个传奇经历的叔叔,从叔叔那边继承到了至尊魔戒。
很多读者都在期待佛罗多能变强,能够在抵达魔多火山的时候成长起来,直接将魔王索伦给干掉,这样就没有必要把魔戒销毁。
这么强大的戒指有了,还有闻名大陆的巫师甘道夫陪伴,这可是妥妥的主角待遇啊!
抓住机遇,然后在路上找到几个奇遇,一路升级打怪走下去,修为跟战斗力噌噌噌地往上涨。
李淳罡并没有按照网文的套路来,佛罗多主要就是在抵抗魔戒的诱惑上面,意志力非常强,其余时候大概就像是拖油瓶,到三部曲结束了都还是战五渣。
故事节奏出奇的慢,而且对话很少,竟然动不动还吟唱诗歌,描述性的文字多得令人发指,动辄就是几页大篇幅的环境描写!
给读者们的感觉就像作者是要在你的脑海里面描绘出一副再清晰不过的地形环境图一样。
他们要是知道这还是被李淳罡浓缩凝练之后的结果,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说起来《魔戒》看似是奇幻题材,可如果把里面人物的身份稍微改变一下的话,看成是一部中土世界历史也未尝不可。
当然书中的奇幻元素一点都不少,那些穷凶极恶的戒灵竟然骑着马到处搜寻魔戒,拿着法杖的巫师不用法术偏偏要近战,精灵这个种族换成一个善于射箭的种族似乎没有问题。
李淳罡并不敢肯定在另外一个位面被奉为奇幻经典史诗大作的《魔戒》,被自己“搬运”过来并且经过精心修改之后是否会一如既往的大获成功。
不过在现代快节奏的社会中,停下充满的脚步来阅读这样一部作品,是一件非常愉悦的事情!
它并不晦涩难懂,但却依旧宏大异常。
第579章 故技重施
山不就我,我来就山!
鉴于李淳罡拒绝去纽约召开新书签售会,不得已的情况下凯特琳只好将这个签售会的地点改为了华国的东方明珠——上海。
现在,当务之急的事情还是趁热打铁为《魔戒》进一步扩大宣传。
当兰登书屋联手满京华出版公司对外发布了将要在上海举行《魔戒》签售会之时
久违的签售会消息令这几天因为这本书而持续发酵的国内读者们瞬间沸腾了起来,而刚刚在世界各国收获的一大批外国读者们闻听之后也是一个个毫不犹豫收拾起行李、订好去往上海的机票赶去。
根据上海入境处的反映:在这两天入境的外国旅客达到了近半年来的最巅峰,平均每日高达数千上万人。当这些来华外国游客被问及来华缘由的时候,绝大多数人的答案都是为了《魔戒》的签售会而来。
恐怕就连李淳罡本身也不知道,《魔戒》不过是在全球发售短短三四天的时间,自己便已经收获了如此多的外国粉丝。
此时兰登书屋的工作人员和满京华出版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已经一起在签售会现场搭建一个小型的展台,而《魔戒》的巨大海报从顶上落下悬挂在两侧,令不少路过的路人都为之侧目。
其中很多人甚至用手机将签售会开始的时间拍摄下来,就怕自己等会儿忘记了!
“不得不说,这本书写得非常好,哪怕它看起来有一丝丝古老的感觉,但全球的读者们都已经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人,它到底有多畅销!”
汤普森久违的重新踏进上海这个城市,说起来对于这一座城市他的感觉是十分复杂,因为最开始这里是作为自己的流放之地,要不是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李淳罡,说不定就要在这儿一直蹉跎岁月到彻底退休。
而这一次他的到来只有一个目的:加大力度推广《魔戒》。
李淳罡伸了个懒腰,他笑着说道:“你带来了什么好消息?说来让我高兴一下,这可比喝咖啡要提神。”
“在过去的三天里面,你的《魔戒》已经成为全世界出版销量最高的作品。还有你知道它已经在亚马逊全球所有站点的电子书销售榜上面都同时夺冠了吗?”
“额,这个还真不知道。难道每个国家都有一个亚马逊网站?”
汤普森摇摇头:“不不不,不可能做到每个国家都有,只能说是主要国家有。北美有米国、加拿大,中美洲跟南美洲有巴西跟墨西哥,欧洲有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荷兰,亚洲有华国、曰国、、棒子国、高丽、印度,澳洲当然是澳大利亚。如果是其余国家的用户,他们会选择就近的国家或者米国进行电子书下载,一样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我比较好奇的问题是,我一共交给你们兰登书屋的就是中英两个版本,不知道你们除此之外一共翻译了多少种语言的版本?导致全世界居然有那么多人买电子书?万一没有他们自己国家的语言版本,这样他们买了之后能看懂吗?”
李淳罡的疑惑点在这里,他自信在国内和绝大多数以英文为主要语言的国家都能轻松夺得冠军,可没想到在全世界都能这么厉害。
“就是有这么多人,要不然为什么说你厉害呢!一个国家,总会有些人能看懂英文的。你看看新加坡那边,英文版跟中文版的下载量几乎持平,其余国家的亚马逊电子书销售榜上面,中文版的《魔戒》也都有不错的排名,只不过跟英文版差距有点大而已!”
一副鸡贼的表情环顾四周发现原地只有自己和汤普森二人的存在。
“汤普森,给我透露透露你们兰登书屋的情况呗,凯特琳总裁跟她那竞争对手现在是怎么一个情况?”
这个问题在《魔戒》上市发售之后,李淳罡就一直憋在心里憋了好几天,有心想要打听打听但一时之间又找不到太好的借口和理由,问林梦那边得到的答案也是不太清楚,这毕竟属于兰登书屋内部的事务,小的新闻媒体不敢随便报答这种巨头级别的事情,大的新闻媒体又跟兰登书屋这种巨头互有“默契”不进行报道,一来二去导致出了它们内部的人员之外,外人还真不好了解到具体情况。
“这”
听到李淳罡的问题之后,汤普森下意识面露难色,犹豫着到底该不该透露自己公司内部的事情。
这要是换了其他人,都不需要犹豫一秒钟的时间,肯定是瞬间义正言辞的拒绝!
但问自己这个问题的人偏偏是站在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这个在心底里被当成了“救命恩人”的年轻人。
理性在告诉他应该拒绝,但是感性却在